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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德镇昌飞嘉园保温工程招标公告

来自:采招网(www.bidcenter.com.cn) 保温

所属地区 江西省-景德镇市 发布时间 2019/8/24 关键词保温   近期更新4535项目点击关注“保温”实时招标项目
招标业主中建三局总承包公司中南分公司  (查看该业主所有招标公告)

项目招标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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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德镇昌飞嘉园项目保温工程招标公告

一、工程概况

(一)工程名称:景德镇昌飞嘉园项目

(二)工程地点:景德镇市昌江二中以北、昌江河以南地块(昌飞吕蒙厂区北侧)

(三)结构类型:框架结构

(四)建筑面积:257162.00㎡

(五)垂直运输:塔吊,现场采用商品混凝土。

(六)计税方式:一般计税

二、招标范围:

本项目保温工程,包括材料购置、材料试验检测、基层处理(含平整度、垂直度修整等)、刷界面剂砂浆、保温砂浆的分层抹面、耐碱网格布、钢丝网的铺设,保温板的施工,变形缝的设置等图集规范要求的全部工作内容的分包施工。施工期间材料的上涨及人工的市场风险,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的保险、第三者责任险。其他与本分包工程有关的工作内容。分包人自行解决食宿问题。

三、招标项目具体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为法人直营,不允许挂靠。

2、工期要求:

计划开工日期:2019年8月30日

计划竣工日期:2019年11月1日

注:以上为暂定工期,甲方有权根据业主需求及现场实际情况对开工时间及工期进行调整。

安全要求:确保承包范围内的工程在施工过程中不发生重伤及死亡事故,不发生因安全文明施工问题被政府或媒体曝光、不良行为公示等负面影响。投标人在施工中必须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招标人安全文明施工要求。如未达到上述安全文明施工要求,招标人有权对其给予经济处罚直至终止合同,由中标人承担招标人的一切损失和责任。确保达到湖南省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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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要求:合格(确保分包的分部分项工程按国家相关行业及工程所在地的技术规范及质量验收评定标准,一次验收质量达到合格等级,并应满足国家相关标准规范及江西省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有具体质量保证措施及承诺。投标人在施工中必须认真按本工程的技术规范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技术规范要求,达到发包人、招标人及监理单位要求;严格按照招标人施工组织设计等有关文件施工。如未达到上述的质量标准,或存在质量隐患,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由中标人承担招标人的一切损失,并承担违约处罚及引起的返修的全部费用和给招标人带来的一切损失。)

品牌及其他要求:无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通过集采平台统一发布。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纸质版投标文件递交时间为:2019年9月4日15时00分(具体时间在队伍投标报名结束后会电话通知)。递交地点为长沙市长沙华润置地广场26楼 。

六、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地点

报名截止时间:2019年8月29日15时00分(具体时间在队伍投标报名结束后会电话通知)。

开标时间:2019年9月4日15时00分开始(具体时间在队伍投标报名结束后会电话通知)。

开标地点:长沙市长沙华润置地广场26楼。届时请投标人或其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纸质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不接受邮寄方式提交投标文件。

七、投标保证金要求:所有投标都必须招标文件文件要求缴纳贰拾万元投标保证金。没有提交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证金不符合要求的投标将被拒绝。

1、本次招标的投标保证金200000元,投标人以电汇或网银转账方式在2019年9月4日15时00分前转账至中建三局集团有限公司工程总承包公司提供的账户,中建三局总承包公司财务部核实账务信息,开具收据给相应的投标人。

投标单位在报名时,须向招标单位交纳200000元(贰拾万元)投标保证金,若中标后投标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

账户名:中建三局集团有限公司;

账号:6609 0155 1000 0125 4 ;

开户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长沙井湾子支行;

大额行号:3105 5100 0016 ;

本账户只对公办理,不接受个人汇款,投标单位以公司账户转账。

2、投标保证金接收账户信息(详见招标文件),账户对公办理,不接受个人汇款,投标人以投标公司的账户转账。

3、投标人在递交网上投标文件时,应上传投标保证金转账凭证备查,没有按时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取消其本次投标资格。

4、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的一部分,未中标的投标人提供原始收据和投标人收款账号信息,填写保证金退还申请表,由中建三局总承包公司财务部在确定中标单位后30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给相应单位。

八、付款与结算方式:招标人根据业主支付工程款的情况,每月10日前,中标人根据已完合格工程向招标人申报已完工程量月报,经招标人现场代表审查,并与中标人核定后,确定当月工程实际完成工程量,在次月月底前按审核合格工程量的70%支付工程进度款。工程完工并办理完退场手续后双方根据合同有关条款办理最终结算,完成最终结算后付至80%;最终结算后第3个月付至85%;最终结算满1年且整体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第三个月付至95%;剩余5%作为工程质量保修金,保修期整体工程竣工后伍年,保修期满后壹个月内全部无息支付,以上付款以业主向招标人支付相应比例付款为前提,若招标人因特殊原因不能支付的,中标人应保证项目正常施工和队伍稳定。若在保修期内因中标人施工原因造成整体工程未达到本招标文件约定的质量标准,则保修金不予退还,并承担因此给招标人造成的一切损失。中标人必须在合同签订前按照合同价款的5%缴纳履约保证金,若在合同签订前中标人未缴纳齐全履约保证金,视为中标人违约,招标人有权按照合同价款的7%从工程进度款里扣除履约保证金。

九、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中建三局总承包公司中南分公司

地 址:湖南省长沙市长沙县开元东路与东六路交汇处华润置地广场写字楼26楼

联系人:周润电 话:181*****7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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