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政府采购合同
编制说明
1、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甲方:厦门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乙方:厦门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根据招标编号为[350200]GT[CS]*******查看详情的同安四林暂扣物品场地(A1地块)建设工程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1、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合同条款;
1.2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
1.3其他文件或材料:中标通知书;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2、合同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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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号 | 品目号 | 品目编号 | 品目名称 | 商品名称 | 数量 | 计量 单位 | 产地 类型 | 单价 | 金额 | 品牌 | 型号技术 指标等 | 产品属性 | ||||
1 | 1-1 | B99 | 其他建筑工程 | 其他建筑工程 | 1 | 项 | 国内 | *******查看详情 | *******查看详情 | / | / | 无 | ||||
合计: | *******查看详情.0000 |
3、合同总金额
3.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叁佰壹拾伍万贰仟元整(¥*******查看详情.0000)。
4、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4.1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 80个日历日;
4.2交付地点:福建省厦门市同安区采购人指定地址;
4.3交付条件:验收合格交付使用。
5、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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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服务标准:乙方提供的工程技术规格、安装标准及技术规范等必须符合国家和行业规定标准、规范要求,技术参数与配置要求不得低于本采购项目提供的技术参数与配置要求。5.2质量标准:必须达到国家现行的建筑工程验收标准的合格等级。。
6、验收
6.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验收期次1: 验收依据:磋商文件、响应文件、技术标准说明及国家有关的质量标准规定,均为验收依据。验收期次2: 设备材料进场验收:材料运抵施工现场后,由甲、乙双方对照清单及技术要求进行验收。验收期次3: 竣工验收:乙方做到工完场清后,向甲提出竣工报告。甲方接到乙方提出的竣工报告后组织进行初验。乙方按初验时提出的修改意见进行修改后,即可向甲方提出交工验收申请,甲方接到申请后组织相关人员进行交工验收,在过程中如仍发现问题,仍由乙方负责返工并承担其费用,直至交工验收合格。验收期次4:验收过程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
不邀请。
7、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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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期次 | 支付比例(%) | 支付期次说明 |
1 | 10 | 合同签订后支付合同价款的10%作为预付款。 |
2 | 87 | 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办理完结算手续后支付至结算款的97% |
3 | 3 | 余留结算款的3%作为质保金。质保金于质保期满后无息退还 |
8、履约保证金
有,具体如下:本项目的履约保证金为合同金额的10%,提交方式:银行保函或者专业担保公司保函;提交时间:合同签订前;退还方式:验收合格后。。
9、合同有效期
至合同约定的合同义务履行完毕或依本合同约定合同解除或终止。。
10、违约责任
10.1乙方符合验收条件的拾伍个工作日后无正当理由不验收或不及时验收的,乙方有权按国家政府采购有关规定提请福建省政府采购办依法处理,并根据处理结果依法由甲方赔偿乙方损失。10.2乙方所提供服务不符合本合同要求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进行整改,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整改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同时乙方应向甲方赔偿该合同款5%的违约金。10.3因乙方原因造成不能按时交付服务的,按照签约合同价格为基数,日万分之二计算逾期竣工违约金,逾期竣工违约金累计计算,最高不超过签约合同价格的5%。10.4乙方未经甲方同意单方面终止合同的,乙方除了应向甲方赔偿因合同终止导致的损失外,还应向甲方偿付该合同款5%的违约金。10.5因乙方违约对甲方造成损失的赔偿金及合同约定的违约金均可由甲方从未支付的合同款或保证金中扣除。。
11、知识产权
11.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1.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并按本合同约定追究其违约责任。。
12、解决争议的方法
12.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2.2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
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具体如下:向厦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如下: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
13、不可抗力
13.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3.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
14、合同条款
根据实际情况填写。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14.1采购项目需求14.1.1本项目为整体采购项目交钥匙工程,乙方应对所有内容完全响应,否则将导致磋商无效。14.1.2磋商报价为总包报价,成交后若乙方未在28天内提出程量清单错误的核对申请,除甲方提出的变更外,不再调整总价,乙方必须按其报价完成磋商文件规定范围内及设计施工图纸规定的所有工程项目。14.1.3甲方要求变更的项目按实际施工量进行计算,甲方有权增加或减少施工内容及数量,造价按磋商报价的相应单价做相应调整。14.2承包方式14.2.1包工包料,不得转包,未经甲方允许不得分包。14.3工程质量标准14.3.1本工程质量标准,必须达到国家现行的建筑工程验收标准的合格等级。14.3.2因乙方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规定的质量等级,乙方必须按合同约定,承担违约金和承担甲方由此产生的其他损失,并在甲方要求的时间内无条件返修,质量验收合格后,方交付使用。14.3.3本工程所有设备、材料进场前,须先提供样品经甲方确认后方可采用,乙方应考虑必要的供货期提前供样以确保施工进度。14.3.4隐蔽工程必须做好中间验收工作,验收时必须有甲方代表的签字确认,验收不合格的隐蔽项目不能进行隐蔽工程施工和继续下一道工序施工。未经过甲方代表签字确认的,甲方有权责令其返工或停工,由此造成损失的由乙方自负。14.3.5乙方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由于乙方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14.3.6乙方应提供良好的服务,在施工的各个阶段,应事先安排好各项具体工作及甲方需要配合的工作。14.3.7乙方必须认真进行施工组织设计,并提交保证工程进度、计划措施、施工技术措施、保证安全施工的措施、保证工程质量的技术措施、保证环保的措施。14.3.8乙方必须保证不弄虚作假和以次充好,保证施工材料的质量。14.3.9保修期:本项目整体保修一年。苗木养护期:6个月。其他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14.4工期要求14.4.1工期要求为合同签订后80个日历天交付。具体进场时间,以甲方的书面通知为准。14.4.2如果乙方由于自身原因,造成不能如期竣工时,应赔偿由于延期交付给甲方带来的损失,并按相关违约责任进行处罚。14.4.3实际施工中,城市供电、供水部门的正常停电、停水(24小时之内)影响工期时,甲方不作现场签证,乙方在自报工期时已考虑该因素。但对以下原因造成竣工日期推迟的延误,经甲方现场代表确认后,工期相应顺延,即如果由于:一周内非乙方原因造成停工累计48小时、不可抗力、合同中约定或甲方现场确认同意顺延的。
15、其他约定
15.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
15.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15.4本合同纸质文件一式肆份。合同电子文本通过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自动备案。合同纸质文本需与备案电子文本一致,以备案电子文本为准,具有同等效力。
15.5其他:无。
甲方: | 厦门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 乙方: | 厦门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
住所: | 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湖明路86号 | 住所: | 厦门市思明区美湖路25号 |
单位负责人: | 单位负责人: | 陈有雄 | |
委托代理人: | 委托代理人: | ||
联系方法: | ****-*******查看详情 | 联系方法: | 187*****606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厦门市建行营业部 | |
账号: | 账号: | ********查看详情********查看详情7944 |
签订地点:
签订日期:2019年0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