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钢钒兰炭增碳剂招标公告
鞍钢招标有限公司对攀钢集团物资贸易有限公司专用材料部采购的攀钢钒兰炭增碳剂项目进行公开招标,诚邀符合资质条件的潜在投标人投标。
1、项目名称:攀钢钒兰炭增碳剂
2、招标编号:AB********查看详情0308
3、项目内容及要求
3.1本次招标采购明细、采购要求及准入条件详见招标文件《货物需求一览表》、《投标方准入条件》、《投标要求》。
3.2招标采购情况
3.2.1本次招标采购周期拟定为********查看详情至********查看详情;
3.2.2本次招标付款条件为实行先货后款,以货币/承兑汇票方式支付。
4.投标人资质及证明
4.1投标人资质要求
1、投标人具有合法的生产经营资质,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 2、投标人应财务状况良好,具备较强的履约能力。 3、投标人注册资金要求:生产型供应商≥200万元,流通型供应商≥100万元。 4、具有良好的企业信誉,近三年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违纪记录。进入攀钢及相关单位灰名单的企业及其实际控制人或代理人开办或管理的企业(含独资、控股、参股等)禁止投标。 5、物贸公司退出的供应商,退出时间未满一年的不允许投标。 6、因出现质量事故在攀钢终止供货的供应商,未经使用单位技术验证不得参与同产品投标。质量异议没有处理完的的生产厂及其代理商不准参与该类物资投标,其投标无效。 7、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标的物招标中同时投标。 8、招标文件要求的其他书证。 9、新进供应商不接受流通商。
5.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确定投标人。
6.招标文件购买
6.1投标人代表于2019-09-03 17:00:00至2019-09-10 14:00:00,登录鞍钢集团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网址http://bid.ansteel.cn),在线购买招标文件。
6.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6.3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19年09月10日14时00分。投标人网上提交报价、商务及技术标同时,必须按本项目招标文件要求,将需要提报的资质证明文件的照片或扫描件(原件或盖红章复印件)电子版,传送到鞍钢集团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对应标段。首次参标方须要先在鞍钢集团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注册。
6.4逾期、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7.联系方式
采购方: | 攀钢集团物资贸易有限公司专用材料部 |
地 址: | |
联系人: | 高延彦 |
电 话: | ****-*******查看详情 |
传 真: | |
招标机构: | 鞍钢招标有限公司成都分公司 |
地 址: | 攀枝花 |
邮 编: | 617000 |
联系人: | 栗朝波 |
电 话: | ****-*******查看详情 |
传真: | |
网 址: | http://bid.ansteel.cn |
开户银行: | 中国农业银行成都金牛支行(行号********查看详情1010) |
账 号: | 2281 0101 0400 3593 9 |
附表:标的需求一览表
序号 | 物料名称 | 规格型号 | 材质 | 质量标准 | 数量 | 单位 |
1 | 兰炭增碳剂 | 1000 | 吨 |
投标要求:1、该产品为直付料,根据使用单位要求需每天送货,在攀枝花须有仓储配送能力。2、卖方严格按买方执行单发货,不得超合同数量。发货前卖方需到买方处开具“直付料运输收料单”,并按执行单要求发货;经买方现场验收确认后方可卸货,否则买方有权拒收或不予结算;卖方按不大于60吨一批出具质量证明书随货同行。2、运输票据、质量证明书等标识不全、填写不清楚或错误造成买方验收困难的,买方有权拒收,期间发生的费用和所造成的损失由卖方承担。 3、卖方承运车辆须遵守买方有关验收管理制度,配合买方完成验收及异议处理,不得影响或干扰买方的验收工作,否则买方有权拒收或对该车采取处罚措施(如拒绝验收该车承运的物料)。 4、卖方装运货物时须满足买方取样条件,如因此造成买方人身安全事故,设备损坏及影响买方生产造成的损失,由卖方负责赔偿。5、直付料取样失败及认定处理:由卖方(或司机)原因造成买方质量验收部门取样失败的,第一车减价5%×单价.元/吨,第二车减价10%×单价.元/吨,第三车减价15%×单价.元/吨,均比照当批次质量确认计算后在减价。第四车以后按零值结算。
附件:
*******查看详情">合同主要条款.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