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渝怀铁路梅江至怀化段增建第二线松桃站站房和湘桂铁路永州地区扩能工程建管甲供物资(电梯、空调)招标公告

来自:采招网(www.bidcenter.com.cn) 空调 电梯 甲供物资

所属地区 广东省-汕尾市-城区 发布时间 2019/9/5 关键词空调电梯甲供物资   近期更新42500项目点击关注“空调,电梯,甲供物资”实时招标项目
招标业主中国铁路广州局集团有限公司怀化工程建设指挥部  (查看该业主所有招标公告)
招标代理中国铁路物资股份有限公司  (查看该招标机构所有招标公告)

项目招标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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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招标条件

本次招标项目已由可研报告批复的单位批准建设,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业主、招标人等信息(见附件1)。项目涉及物资(见附件2)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详见附件1。

2.2 招标内容:详见附件2。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投标人资格要求详见附件2。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99日至201991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分至1100分,下午1400分至160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持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人授权书、购买人身份证(及复印件)、汇款凭证复印件以及《投标登记申请表》(申请表每个标段一式两份)原件购买招标文件,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前应先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企业信息登记,办理详情参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gzggzy.cn)服务指南栏目。

4.2招标文件每个包件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投标人须在购买招标文件前将招标文件款电汇、网汇(不接受个人汇款)至下述指定账号,同时须在汇款单据上注明招标编号及购买包件号。

开户名称:中铁物总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帐 号:*******查看详情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北京西单支行

4.3本次招标的招标文件将不采用邮购方式发售。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为:2019 10 10900分至1000分,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 10 101000分,递交地点为广州公

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

5.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铁路广州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采购商务平台上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铁路广州局集团有限公司怀化工程建设指挥部

地 址:湖南省怀化市鹤城区怀北路447号

邮 编:418000

联系人:谭鹏飞

电 话:****-*******查看详情

传 真:****-*******查看详情

电子邮件:gtlzzhb@163.com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怀化分行营业部

户 名:中国铁路广州局集团有限公司怀化工程建设指挥部(梅江至怀化项目)

账号:188*****040010886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铁路物资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17号国海广场C座7层

邮 编:100036

联 系 人:刘工(售卖标书)、区工、温工

项目经理:朱文穗(招标师证书编号:********查看详情********查看详情4)

电 话:136*****989181*****070

传 真:***-********查看详情

电子邮件:crmscgz01@163.com

201995


附件1招标公告附表

序号

招标人

招标项目

可研批准单位

可研批文及文号

工程概况

1

中国铁路广州局集团有限公司怀化工程建设指挥部

渝怀铁路梅江至怀化段增建第二线松桃站站房工程

中国铁路总公司和贵州省人民政府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渝怀铁路梅江至怀化段增建第二线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发改基础〔2015〕2193号)

松桃站位于贵州省松桃县。站房西接铁路股道,东临县城城区,站房与城市及道路存在较大高差,是渝怀二线上一座中间客运站。站房采用线侧下式,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地上2层,局部地下1层,建筑面积2982.22m2。工程内容包括站房主体、旅客地道、站台及附属设施、站台雨篷等。建设资金来自中国铁路总公司和贵州省人民政府项目资本金、国内银行贷款,项目出资比例为资本金占50%,银行贷款占50%,投资概算总额7008万元。2019年7月30日开工,建设总工期16个月。

2

中国铁路广州局集团有限公司怀化工程建设指挥部

湘桂铁路永州地区扩能工程

中国铁路总公司和湖南省人民政府

《中国铁路总公司 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湘桂铁路永州地区扩能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铁总计统函〔2017〕620号)

(一)新建湘桂第三线、永州北站及货场工程,易家桥站(含)至永州站(含)新建湘桂第三线贯通正线长28.618km,还建益湛线8.587km(湘桂线DK124+900~DK328+701.63,还建益湛线YDK318+000~YDK326+587.25)。工程内容包含易家桥站至永州北站至永州站新建湘桂第三线,新建王家排站、永州北站、永州北机务折返段和永州北货场,永州站改造,既有益湛线部分改线。
(二)建设资金来自中国铁路总公司和湖南省人民政府项目资本金、国内银行贷款,项目出资比例为铁路资金占38%,地方资金占62%,投资概算总额196400万元 。
(三)2017年12月30日开工,建设总工期36个月

(具体规格、交货地点、需求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附件2

序号

物资名称及规格型号

包件号

计量单位

包件数量

招标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招标人名称

投标人资格条件

备注

2

空调

YH12

9

WZ-2019-42

渝怀铁路梅江至怀化段增建第二线松桃站站房工程

中国铁路广州局集团有限公司怀化工程建设指挥部

1.营业范围: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空调制造商或代理商,投标项目符合其经营范围。
2.许可和认证:投标人许可和认证范围须涵盖本次招标所需物资。屋顶式冷热风空调机组须满足国家一级能效要求,提供国家节能产品认证证书(证书涵盖投标物资规格)、同系列产品CRAA认证证书或ARI认证证书。机房专用空调须提供同系列产品国家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同系列产品CRAA认证证书或ARI认证证书、制冷量小于24.36KW 的机组必须提供3C认证证书。
3.生产能力:机房专用空调制造商须具有10年及以上同类产品的制造经验(附营业执照或认证许可或供应合同等),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4.财务能力:投标人须出具近三年(2016年至2018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制造商注册资金1亿元人民币(或以招标公告发布当日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人民币汇率中间价计算的等值外币)及以上,代理商注册资金10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
5.质量保证能力:制造商须具有完善有效的ISO9000系列体系认证、ISO14000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及OHSAS18000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提供相关证书);投标同类物资须具有通过CAL或CNAS认证的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质量检测报告;投标人提供设备开通运行1年以上的使用单位开具的运行状况良好证明文件(铁路站房、地铁、机场等大型公共交通项目业绩)。
6.供货业绩:投标人须提供同类投标产品近三年内在铁路站房或地铁或机场等大型公共交通项目业绩,提供相应的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提供招标人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7.履约信用:投标人近两年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约记录、无因自身履约问题而引起的法律诉讼、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投标期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国家铁路行业主管部门或铁路总公司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投标人在评标阶段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8.其他要求: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以及OEM代加工产品。

9.屋顶式冷热风空调机组允许外购,外供方须满足2至8条的要求。

松桃站

38

WZ-2019-42

湘桂铁路永州地区扩能工程

永州站

1

电梯

YH13

中国采招网(bi dcenter.com.cn?)

3

WZ-2019-42

渝怀铁路梅江至怀化段增建第二线松桃站站房工程

中国铁路广州局集团有限公司怀化工程建设指挥部

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符合招标设备经营范围,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生产制造商或代理商,代理商须取得生产制造商的唯一授权。
2.许可和认证要求:生产制造商必须通过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14000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及OHSAS18000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提供相关证书);生产制造商须具有有效的由原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自动扶梯生产制造B级许可证和乘客电梯生产制造A级许可证。
3.生产能力要求:生产制造商须具有10年及以上同类产品的电梯制造经验(附营业执照或认证许可或供应合同等),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满足招标人施工进度的要求。
4.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须出具近三年(2016年至2018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生产制造商注册资金不少于2亿元(或等值外币),代理商注册资金不少于1000万元(或等值外币);生产制造商在2016-2018年连续三年每年的营业总额不低于50亿元(或等值外币)。
5.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人须提供投标同类设备近五年由省部级及以上专业检测、检验机构出具的有效的招标电梯的产品质量型式试验报告,且须提供近五年内至少一份最终用户单位出具的投标同类设备安全运行证明(需加盖最终用户单位公章并有最终用户单位联系人和联系电话等有效联系方式)。
6.供货业绩要求:生产商须具有近3年已完成的大中型铁路站房、地铁和机场等公共交通项目其中一项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200万以上电梯供货业绩,须提供相应的中标通知书和销售合同彩色复印件。代理商须其所代理的生产商符合上述条件。
7.履约信用要求:投标人近两年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约记录、无因自身履约问题而引起的法律诉讼、没有相关违法犯罪行为,投标期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国家铁路行业主管部门或铁路总公司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投标人近三年没有发生同类产品造成人员伤亡的质量责任事故。投标人有良好的履约记录,信用良好,服务质量得到服务单位认可,未发生因设备质量、服务质量等造成的旅客投诉、单位投诉、媒体负面报道等不良影响,或发生设备故障、安全事故等。投标人在评标阶段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8.其它要求: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以及OEM代加工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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