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油物资郑州有限公司关于上古天然气处理总厂用防爆扩音系统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ZY19-ZZ01-WZ020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国石油物资郑州有限公司关于上古天然气处理总厂用防爆扩音系统采购招标人为中国石油物资郑州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现对防爆扩音系统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本招标项目为防爆扩音系统采购,项目划分为一个标包/段,需1个中标人。
具体招标货物明细详见货物需求一览表(详见招标公告)。
2.2 技术标准及要求:按照国家、行业相关标准执行,详见货物需求一览表及第五章 供货要求。
2.3 交货地点:陕西省榆林市榆阳区芹河乡马家峁西红墩村上古天然气处理总厂。
2.4 交货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30天内到货并进行免费安装调试。
2.5 质保期:1年。
2.6 结果有效期:自中标通知书发布之日起至合同履行结束为止。
2.7 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投标人具有2016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完成的防爆扩音系统设备供货项目业绩(以发票开具时间为准,提供合同及对应发票的清晰彩色扫描件)。
3.3投标人须提供2018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及相关会计报表),财务状况良好,无资不抵债情况,企业没有处于被接管、破产或关、停、并、转状态。
3.4本次投标所投的扩音对讲系统产品,必须是中石油入围的甲级制造商品牌产品。投标人必须为生产商或其对本招标项目的授权代理商,且投标人必须为中石油库内供应商,供应商状态为“正常”。
3.5投标人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不得参加此次投标(附网站截图及查询网址)。
3.6近三年经营活动中投标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提供无行贿犯罪承诺函(格式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如果承诺不属实,否决投标或取消其中标资格。
3.7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9月7日至2019年9月11日,每日上午09时至11时00分,下午14时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河南省郑州市农业路东33号英特大厦16层招标办公室,持法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发售招标文件登记表、开票信息(公告一、二、三)、身份证原件、标书费汇款凭证领取招标文件。
现场办理流程:携带上述材料到财务开具标书费发票 招标办公室领取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价4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只接受电汇,不受理现金、刷卡业务。错汇、重复汇款不予退回。
电汇账户名称:中国石油物资郑州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行郑州中苑支行
账 号:********查看详情7696
行 号:********查看详情5068
投标人电汇,须填写汇款附言:“公司名称+WZ020-标书费”。
4.3 请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自带存储U盘拷取招标文件电子文档;
4.4 招标文件不接受邮购。
4.5 请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确认自身资格条件是否满足要求,应自负其责。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9年9月27日9时00分;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地点:河南省郑州市农业路东33号英特大厦16层会议室(详见现场指示牌),递交方式为现场送达;
5.3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5.4 未购买招标文件,其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5.5投标保证金:潜在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提交4万元(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
①投标保证金形式:电汇(不接受其他形式),收款单位等信息与本公告中4.2条相同;
②投标保证金电汇必须由投标人基本帐户单独汇出,且在开标前24小时到达指定帐户;
③投标人电汇,必须填写汇款附言:“WZ020投标保证金”,否则影响退还。
6. 开标
6.1 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6.2 开标地点:河南省郑州市农业路东33号英特大厦16层会议室(详见现场指示牌)。
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的有关规定派代表出席。
7.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石油物资郑州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亚超
联系电话:****-********查看详情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农业路东33号英特大厦16层
联系人:程工
电话:****-********查看详情
电子邮件:zzchj@cnpc.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