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9年9月6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江山市政府采购中心受江山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委托,现就江山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测速仪二期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招标项目编号:JSS2019D021Q
二、采购组织类型:公开招标
三、招标项目概况:
标项 序号 | 标项名称 | 数量 | 单位 | 预算金额 | 简要规格描述或标项基本概况介绍 | 备注 |
1 | 江山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测速仪二期项目 | 1 | 项 | 200万元 | 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采购内容及要求 |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网络运营商除外),能提供本项目采购货物及服务的供应商。
3.本项目谢绝联合体参与投标。
4.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供应商。
五、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地址、售价:
1.发售时间:2019年9月6日至2019年9月17日(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8点30分;下午:14时00分。
2.发售地址:浙江政府采购网(www.zjzfcg.gov.cn)或江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www.jsztb.org)免费下载。
六、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9月27日9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七、投标地址:江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号开标厅,江山市景星西路万商城5号楼B一楼(“最多跑一次”招牌下)。
八、开标时间:2019年9月27日9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九、开标地址:江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号开标厅,江山市景星西路万商城5号楼B一楼(“最多跑一次”招牌下)。
十、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
十一、其他事项: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发布后的第6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投标人购买标书时应提交的资料:本项目无需报名,招标文件由供应商在浙江政府采购网(www.zjzfcg.gov.cn)或江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www.jsztb.org)免费下载。
3、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文件)的规定,现对小型和微型企业制造的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产品的,视同中型企业。满足《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文件)要求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同样享受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中标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当随中标结果同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
所有核心产品属于小微企业产品的,可视同全部产品为小微企业生产。
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不重复享受政策。供应商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4、其他事项
未注册加入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供应商一旦被确定为中标供应商的,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前的三个工作日内按《关于印发浙江省政府供应商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通知》[浙财采监字〔2009〕28号]文件的规定进行注册申请,否则,采购人将拒绝向其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可以重新组织招标。
十二、招标文件公告期限:本项目公告期限为自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十三、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江山市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人:徐先生
联系电话:****-*******查看详情
联系邮箱:********查看详情3@qq.com(需电话确认)
地址:江山市景星西路万商城5号楼B一楼
2、采购人名称:江山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联系人:严警官
联系电话:****-*******查看详情
地址:江山市江滨南路1号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江山市财政局
联系人:周科长
监督投诉电话:****-*******查看详情
地址:江山市鹿溪中路240号5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