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潮镇平南幼儿园教学楼及附属用房对外招租公告
一、招租内容
招租房屋地点位于平潮镇平南幼儿园。现整体面向社会公开招租。平南幼儿园教学楼及附属用房详细情况请各潜在竞租人自行踏勘。
二、招租要求
最低限价:6万元/年,三年一租。经营项目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禁止兴办非法幼儿园、托儿所、影响环保、涉及化工、危险品等存在较大安全隐患的项目,不得私自转租。违反上述要求,业主有权收回租赁权,并没收租赁保证金。
三、竞租人应具备的条件
1、竞租人必须具备一定经营规模和资格能力,具有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等资料的法人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具有良好的配套服务能力和信誉,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4、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责任事故等问题,没有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中国采招网(bid center.com.cn)
四、招租过程
1、报名时间及需递交的材料
本次竞租报名时间2019年9月11日14时00分,接受社会公众报名。报名受理单位:南通市通州区平潮镇人民政府。报名所需材料:①以单位报名需准备:营业执照及税务登记证,(提供新版“三证合一”营业执照的除外)原件的复印件(须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人委托书原件(如有),法定代表人、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竞租保证金;②以自然人报名需准备: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竞租保证金。报名地点:平潮镇新便民服务中心三楼(国土所北侧,平潮法庭南侧)。
2、竞租保证金及部分履约保证金:1万元整,报名时,以现金形式递交。报名费用:100元整,开标现场交给代理公司(一经缴纳,概不退还)。中标者的竞租保证金及部分履约保证金自动转为租赁保证金,待租赁期满后无息退还。
3、竞租时间、地点及规则
(1)本次竞租签到时间为2019年9月11日14时00分前,截止竞租时间未签到单位或个人将视为自动放弃处理。竞租开始时间为2019年9月11日14时00分。地点为平潮镇新便民服务中心三楼(国土所北侧,平潮法庭南侧)。注:签到时需提供身份证原件。
(2)承租人自行踏勘现场,一旦成交,不得提出任何异议及额外要求,招租人不统一组织踏勘。
(3)本次竞价采用现场公开循环竞价方式确定承租者,每轮加价幅度为壹仟元的倍数,出价最高者取得承租权。如最后一轮为两人以上出价相同,则通过现场抽签方式确定承租人。
(4)中标人需在竞标结束且公示满三天后5日内与招标人签订租赁合同,租赁期三年,承租人在签订租赁合同后,一次性缴纳叁年租金。水电费按实结算由中标人给付。未能如期缴纳租金,视同放弃承租权,所签合同无效,并且竞租保证金不予退还。三年期满,退还保证金。租金及保证金收取单位:南通市通州区平潮镇财政所。
五、有关事项
1、本次招租由南通市通州区平潮镇人民政府牵头,由纪检、财政等相关部门共同参与,现场竞价规则详见附件四。
2、本次招租面向社会公众,全面公平、公正、公开。整个过程受平潮镇纪检部门全面监督。
3、竞租户自行负责所经营项目的相关经营手续的办理,未能取得相关经营权,责任自负,平潮镇人民政府有权收回承租权。
4、竞租户取得承租权后,广告牌制作必须得到平潮镇城管部门审批,统一标准,方可制作。
5、竞租户取得承租权后,自己装潢,装潢时不得破坏主体结构。在租赁期间内,发生的水、电、物业管理等一切费用由承租户承担。
6、本次招租完成后,日常管理由中标人负责。
7、公告时间:2019年9月5日至2019年9月11日14时00分止。
8、联系人:夏先生 ****-********查看详情
南通市通州区平潮镇人民政府
2019年9月6日
附件1
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投 标 人:
单位性质:
地 址:
成立时间:年月日
经营期限:
姓 名:性 别:
年 龄:职 务:
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投标人:(盖单位章)
年月日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附件2
二、授权委托书
本人(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项目名称)施工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投标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身份证号码:(附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年月日
附件3
现场竞价规则
第一条 本规则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凡参加本场竞价会的竞买人应当遵守本规则的规定,并对自已参与竞价活动的行为负责。
第二条 招投标中心是本次竞价会的执行机构,在组织竞价活时,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标的按现状转让,招投标中心不构成对转让标的的任何担保。
第三条 竞买人是指符合竞买人资格要求,参加竞标的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竞买人必须遵守本规则。
第四条 本次现场竞价采取增幅竞价的方式,每个标的每次的加价幅度为1000元或其整倍数。竞价总时长1小时。
第五条 竞买人参与现场竞买时,必须先举牌,并以不低于宣布的加价幅度竞价,否则竞价无效。
第六条 竞买人一经应价,不得撤回,否则预付保证金不退,并承担给委托人造成的经济损失。当其他竞买人有更高应价时,其应价即丧失约束力。
第七条 竞买人必须遵守会场秩序,不得阻扰其他竞买人叫价,不得干扰竞价会进行,更不能有操纵、恶意串通等违法行为,一经发现,取消竞买资格,没收保证金,并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八条 竞买人的现场应价经主持人连续三次确认报价后仍无人应价的,即表示成交,竞价就此结束,该竞买人成为买受人,买受人应当场签字确认成交。
第九条 竞价成交后,买受人不得以不了解或不完全了解竞价标的为由,提出取消该项交易,否则,由此产生的纠纷及带来的损失由买受人承担。
第十条 竞价结束后,凡没有成交的竞买人,凭竞买前所交保证金收据领回保证金,成交者保证金转为定金。
第十一条 竞价成功后,买受人15日内交清全部成交价款,否则按违约处理,买受人预付的保证金不退。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十二条 买受人在付清全部成交价款后,向委托人领取有关证件,办理标的物交接及权利交更手续,招投标中心对权利变更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十三条 本规则解释权归江苏海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平潮镇平南幼儿园教学楼及附属用房对外招租公告(上网)2019.9.6.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