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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公安分局禁毒装备建设采购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来自:采招网(www.bidcenter.com.cn) 禁毒装备 公安

所属地区 上海市-上海市-虹口区 发布时间 2019/9/9 关键词禁毒装备公安   近期更新2531项目点击关注“禁毒装备,公安”实时招标项目
招标业主上海市公安局杨浦分局  (查看该业主所有招标公告)
招标代理上海枫将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查看该招标机构所有招标公告)

项目招标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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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上海枫将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委托,对公安分局禁毒装备建设采购项目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投标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合格的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3、其他资格要求:

a.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法人地位、具备相应的经营范围企业单位;b.上海市有固定的经营、维护人员,具备完整的技术服务团队且能提供良好的技术支持,需提供本市办公或售后服务地点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证明(需提供合同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c.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d.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 d.本项目不能转包、不能分包;e.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公安分局禁毒装备建设采购项目

2、招标编号:SHXM-00-********-****查看详情(代理机构内部编号:FJ********查看详情4)

3、预算编号:11-19-02413

4、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详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项目要求

5、交付地址:采购单位指定地点

6、交付日期:合同签订后30个工作日

7、采购预算金额:*******查看详情.00元(国库资金:*******查看详情.00元;自筹资金:0.00元)

8、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本采购项目执行政府采购有关鼓励支持节能产品、环境认证产品以及支持中小企业、福利企业等的政策规定。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合格的供应商可于2019-09-09 09:30:00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9-09-17 16:30:00截止,登录“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在网上招标系统中上传如下材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或彩色扫描件,原件备查)2、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彩色扫描件加盖公章);3、被委托人身份证(有效期内原件彩色扫描件加盖公章);4、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各网站截图彩色扫描件加盖公章)

2、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供应商可在2019-09-09 09:30:00至2019-09-17 16:30:00的时间内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参加投标。

3、获取招标文件其他说明:

供应商须在要求的报名时间内在上海政府采购招投标系统平台上上传上述报名资料,审核通过后委派授权代表到下述代理单位进行报名材料核查(原件核查,复印件留存;复印件须加盖公章)及购买文件。招标文件售价6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核查截止时间:2019年9月17日下午16:30前,至虹口区西江湾路500号附楼205-209室 (未按要求进行现场核查、投标不予接受)购买招标文件后,在上海政府采购电子招投标系统平台上下载招标文件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参加投标。合格供应商应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按规定获取文件,逾期不再办理;未按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将被拒绝。

注:投标人须保证报名及获得招标文件需提交的资料和所填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投标人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投标人承担。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1、投标截止时间:2019-09-29 09:30:00,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2、开标时间:2019-09-29 09:30:00。

五、投标地点和开标地点

1、投标地点:www.zfcg.sh.gov.cn

2、开标地点:虹口西江湾路500号附楼205-209室。届时请投标人代表持投标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开标。

3、开标所需携带其他材料:

(1)提供招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三份(纸质文件)并密封,须与上传的电子招标文件内容一致。(2)具有移动上网功能(3G/4G)的笔记本电脑。(3)网上投标确认回执原件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以上信息若有变更我们会通过“上海政府采购网”、“/”通知,请供应商关注。

七、其他事项

1、如果潜在供应商认为本采购项目招标资格或者招标文件内容中存在倾向性或排斥性的内容,可以在领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或者招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以书面形式(原件)向上海枫将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提出,并附相关证明资料。2、供应商在上海政府采购网报名成功后请及时联系招标代理机构人员。3、根据上海市财政局《关于上海市政府采购信息管理平台招投标系统正式运行的通知》(沪财采[2014]27号)的规定,本项目招投标相关活动在上海市政府采购信息管理平台(简称:电子采购平台)(网址:www.zfcg.sh.gov.cn)电子招投标系统进行。电子采购平台是由市财政局建设和维护。供应商应根据《上海市电子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和要求执行。供应商在电子采购平台的有关操作方法可以参照电子采购平台中的“培训平台”和“联系我们”等专栏的有关内容和操作要求办理。

八、联系方式

中 国采招网(bidcenter.com.cn!)
采购人:上海市公安局杨浦分局采购代理机构:上海枫将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杭州路903号 地址:虹口区西江湾路500号附楼205-209室
邮编:200090邮编:200833
联系人:王磊联系人:唐兴
电话:********查看详情电话:139*****442
传真:********查看详情传真:***-********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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