费县妇幼保健院新院区标识系统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标包 | 货物服务名称 | 数量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本包预算金额(最高限价,单位:万元) |
A | 费县妇幼保健院新院区标识系统项目,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 1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2、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经营范围的营业执照(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且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本次采购内容)、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单位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3、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履行合同的能力;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纪、违规、违约记录;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6、投标供应商不得存在控股关系、母子公司关系或供应商单位法人、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法人、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人事兼职管理关系;7、磋商文件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内容。 | 72.000000 |
详见招标文件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鼓励节能政策、环保政策、中小企业政策、监狱企业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政策。
********查看详情180319_********查看详情03.xls" target="_blank">http://www.ccgp-shandong.gov.cn/sdgp2017/upload/attach/********查看详情180319_********查看详情03.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