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位置:采招网 > 招标频道 > 招标日历 > 招标公告 >  吴店镇环卫服务市场化 招标公告

吴店镇环卫服务市场化 招标公告

来自:采招网(www.bidcenter.com.cn) 环卫服务

所属地区 湖北省-随州市-广水市 发布时间 2019/9/23 关键词环卫服务   近期更新166项目点击关注“环卫服务”实时招标项目
招标业主广水市吴店镇人民政府  (查看该业主所有招标公告)
招标代理浙江新联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广水分公司  (查看该招标机构所有招标公告)

项目招标进展

注册即可查看免费招标信息  立即免费注册   立即登录     服务热线:400-810-9688

如果您已经是会员请先登录

广水市政府采购

招 标 文 件

项目编号:ZJXL-2019-008

项目名称:吴店镇环卫服务市场化项目




采购人:广水市吴店镇人民政府

采购代理机构:浙江新联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广水分公司




二0一九年五月

目 录


文件备案表 3

第一章 投标邀请书 4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7

第三章项目技术、服务及商务要求 20

第四章资格审查方法及标准 39

第五章评标方法、程序及标准 42

第六章合同书格式(参考) 48

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参考) 51
















文 件 备 案 表

采购人广水市吴店镇人民政府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联系人:赖宏电话:****-*******查看详情采购人意见





盖章:经办人:


年月日政府采购管理机构备案意见







盖章:

年月日备注

第一章投标邀请书

根据广水市政府采购办公室计划函要求,浙江新联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广水分公司受广水市吴店镇人民政府的委托,对其吴店镇环卫服务市场化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项目编号:ZJXL-2019-008

二、项目名称:吴店镇环卫服务市场化项目

三、采购内容及需求:

1、招标项目服务规模:集镇规划区(约17万平方米,其中包含集镇公厕4座);14个村和1个社区(有泉口和浆溪店两个小集市;社区主要在集镇规划区范围内;包含14个村级公厕);1个垃圾中转站的日常运营;垃圾场封场前的覆土、碾压和周边卫生清理等工作。合计 130万元/年,三年总价共计390万元。

2、招标服务范围及要求:湾前屋后、道路、沟渠、河道、塘堰及其它闲散土地的垃圾清扫、收集、转运。

设备要求:采购人已有2台勾臂车、垃圾箱约130个提供给乙方使用,乙方负责保养、维修;不足设备由乙方负责购买配齐,达到垃圾容器配备全覆盖要求,并按政策要求做好垃圾分类。

人员配置要求:配齐必要的人员设备以达到考核质量要求。

垃圾收集清运要求:各村垃圾收集清运到指定地点。

3、服务期:3年

4、资金来源:上级拨款及政府自筹。

5、服务质量要求:按照《吴店镇环卫服务市场化作业质量考核办法》规定执行。

四、预算金额(最高限价):人民币叁佰玖拾万元整(¥390万元)

五、供应商资格条件:

1、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条件: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如供应商是自然人的提供身份证明材料;

(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国家对生产和销售相关产品或提供相关服务有专门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则必须提供取得国家有关主管部门行政许可的证明材料);

2、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服务中失信被执行人查询、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并提供查询网页截图以证明;

3、具有国家有关部门核发的《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许可证》;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报名时间及报名须知:

1、合格的供应商请于2019年 8 月 27 日至2019年 9 月 2 日止(上午8:00至11:30,下午15:00至17:30)工作日时间内到广水市公共资源中心五楼招标代理办公室(广水市永阳大道40号)报名。

2、报名时需携带:

报名时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持身份证亲自到场(委托代理人须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劳动合同、社保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提供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已办理三证合一的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供应商资格条件第1条中所有材料、许可证、信用记录网页截图等所有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以上所有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并与原件相符)。

七、招标文件获取:同报名时间(文件售价:300元/份,售后不退)。

八、投标信息:

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19年9月23日09时00分00秒(当日08时30分开始接收投标文件)。

投标文件提交地点:广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开标2室(广水市应山办事处永阳大道40号)。

九、开标信息:

开标时间:2019年9月23日09时00分。

开标地点:广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2室。

十、质疑:

相关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浙江新联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广水分公司提出询问和质疑。提出质疑时请提交书面质疑函一份(法人代表签字、单位公章),并附相关证据材料。

十一、

十二、联系方式:

采 购 人:广水市吴店镇人民政府

联 系 人:赖宏

电话:****-*******查看详情

采购机构:浙江新联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广水分公司

联 系 人:喻世源

联系电话:134*****511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盖章):



2019年8月26日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投标须知前附表

序号名 称内容1 项目编号ZJXL-2019-0082 项目名称吴店镇环卫服务市场化项目3 项目属性服务4 采购人广水市吴店镇人民政府5 投标文件份数正本一份,副本两份6 投标有效期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60日历日7 最高限价三年服务期最高限价人民币叁佰玖拾万元整(¥390万元)8 资格预审不进行9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详见第一章“投标邀请书”要求10 开标时间、地点详见第一章“投标邀请书”要求11 备选方案不允许

详见第三章“项目技术、服务及商务要求”要求12 实物样品不提交

详见第三章“项目技术、服务及商务要求”要求13 现场考察不组织

详见第三章“项目技术、服务及商务要求”要求14 中标后分包不允许

详见第三章“项目技术、服务及商务要求”要求15 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详见第五章“评标方法、程序及标准”要求16 质疑及提交详见第一章“投标邀请书”要求

一、 说 明

1. 适用范围

招标文件仅适用于第一章“投标邀请书”中所述项目的货物、工程及服务的采购。

2. 当事人定义

2.1 “采购人”是指:详见第一章“投标邀请书”。

2.2 “监管部门”是指:广水市政府采购办公室。

2.3 “分散采购机构”是指:浙江新联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广水分公司。

2.4 “投标人”是指: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2.5 “合格的投标人”是指: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人。

2.6 “中标人”是指:经评标委员会评审,授予合同的投标人。

3. 项目属性及定义

3.1 “货物”是指: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燃料、设备、产品等。

3.1.1招标文件中没有提及招标货物来源地的,根据《政府采购法》及相关规定均应是本国货物,另有规定的除外。

3.1.2投标的货物应是合法生产的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要求的货物,并能够按照合同规定的品牌、产地、质量、价格和有效期等履约。

3.2 “工程”是指:与建筑物和构筑物的新建、改建、扩建及其相关的装修、拆除、修缮无关的工程。

3.3 “服务”是指:除货物和工程(含本章3.2条所述工程及《招标投标法》所定义工程)以外的其他政府采购对象,包括政府自身需要的服务和政府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公共服务。

3.4 采购人应当按照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确定采购项目属性。按照《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无法确定的,按照有利于采购项目实施的原则确定。

4. 投标费用

4.1 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分散采购机构和采购人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4.2 根据《政府采购法》和有关规定,分散采购机构不向中标人收取中标服务费。

二、 招标文件

5. 招标文件的构成

第一章 投标邀请书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第三章 项目技术、服务及商务要求

第四章 资格审查方法及标准

第五章 评标方法、程序及标准

第六章 合同书格式(参考)

第七章 投标文件格式(参考)

其 他 在招标过程中由分散采购机构发出的修正和补充文件等

6. 招标文件疑问的提交

6.1 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可以向分散采购机构提出询问,或在6.2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的形式向分散采购机构提交疑问函。

6.2 潜在投标人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采购文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但应当在获取采购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7个工作日内未对招标文件提出疑问的,分散采购机构将视其认同招标文件,在规定的时间后就招标文件内容提出的疑问将不予受理。

6.3 分散采购机构将组织采购人对潜在投标人所提交疑问以书面(或网上公告)的形式予以答复。必要时,分散采购机构将组织相关专家召开答疑会,并将会议内容以书面的形式发给每个领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答复中不包括问题的来源)。

7. 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

7.1 分散采购机构和采购人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但不得改变采购标的和资格条件。澄清或者修改将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澄清公告。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分散采购机构和采购人将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

7.2 为使潜在投标人有充足时间对招标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进行研究和响应,分散采购机构和采购人可适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并以书面(或网上公告)的形式通知所有领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

7.3 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对潜在投标人具有约束力。潜在投标人在收到上述通知后,应立即以书面(或邮件)形式向分散采购机构确认收悉。

8. 现场考察

8.1 采购人可以在招标文件提供期限截止后,组织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现场考察。采购人组织现场考察的,潜在投标人可对项目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踏勘,以便获取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涉及现场的资料。

8.2 采购人向潜在投标人提供有关现场的数据和资料。是采购人现有的能被潜在投标人利用的客观资料,采购人对潜在投标人依此作出的任何推论、理解和结论均不负责任。

8.3 经采购人允许,潜在投标人可进入项目现场进行考察,但潜在投标人不得因此使采购人承担有关责任和蒙受损失。潜在投标人应自行承担现场考察的全部费用、责任和风险。

三、 投标文件

9. 投标的语言

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分散采购机构或采购人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投标人提交的相关证明文件、资料或文献可以用另一种语言,但相应内容应附有中文翻译本,在解释投标文件的相关内容时以中文翻译本为准。

10. 投标文件的构成

投标人编制的投标文件应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第一部分 资格证明文件(详见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中资格证明文件组成)

第二部分 商务文件(详见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中商务文件组成)

第三部分 技术、服务文件(详见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中技术、服务文件组成)

11. 投标文件编制

11.1 如招标文件有分包要求,投标人对招标文件中多个包进行投标的,其投标文件的编制应按每包要求分别装订和封装,并注明对应包号。

11.2 投标人应当对投标文件进行装订,供应商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响应招标文件内容的投标文件且装订成册(投标文件正本须用不能擦去的墨水书写或打印,投标文件副本可以复印,其正、副本都应装订成册,并在封面上正确标明“正本”、“副本”字样。每页页码要按先后顺序打印或用不能擦去的墨水书写,不得采用活页夹等可随时拆换的方式装订,不允许出现活页、漏页、错页和夹页,不允许将多包合编或合订在一起,否则作为不合格投标文件处理),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从而使其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的响应,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由此产生的后果及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1.3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提供的《投标书》、《开标一览表》、《投标报价明细表》、《法定代表人授权书》等格式、要求、规定来编制投标文件。

11.4 投标人应对投标文件中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投标人应自觉接受分散采购机构对其中任何资料进一步核实的要求。

11.5 因投标人投标文件填报的内容不详,或没有提供招标文件中所要求的全部资料及数据等,由此产生的后果及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1.6 投标文件用纸应统一为A4规格(图纸除外)。

11.7 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第一部分资格证明文件、第二部分商务文件、第三部分技术、服务文件分册编制装订,分别逐页连续标注页码,建立目录索引。各部分文件及内容详见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要求。

12. 投标报价

12.1 投标人所提供的货物(工程或服务)均以人民币计价。

12.2 投标人应按照“第三章 项目技术、服务及商务要求”规定的货物(工程或服务)内容、责任范围以及合同条款进行报价。并按照《开标一览表》和《投标报价明细表》的格式报出分项价格和投标总价。报价上的优惠应体现在各分项报价中,投标总价应为优惠后的最终报价。投标总价中不得包含招标文件要求以外的内容,否则,在评标时不予核减。

12.3 《投标报价明细表》填写时应响应下列要求:

12.3.1应包括所有根据合同或其他原因由投标人支付的款项、费用;

12.3.2应包含货物运至最终目的地的运输、保险和伴随货物(工程或服务)的有关费用;

12.3.3应详细提供《投标报价明细表》和《投标货物、服务清单》等内容,否则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12.4 每一种规格的货物(工程或服务)只允许有一个报价,否则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12.5 投标人的投标总报价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故投标人的投标总报价应包含本招标内容全部工作所需的一切费用,即投标总报价为“交钥匙”价。对在合同实施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其它费用(如:增加耗材、材料涨价、人工、运输成本增加等因素),采购人不予支付。

12.6 对于招标文件未列明,而投标人认为必需的费用也需列入其投标总价。在合同实施时,采购人将不予支付投标人没有列入的项目费用,并认为此项目的费用已包括在其投标总价中。

12.7 投标人应对项目招标范围内的全部内容进行报价,不得缺、漏项或只投其中的部分内容的,否则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13. 备选方案

只允许投标人提供一个投标方案(招标文件中要求提供备选方案的除外),否则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14. 中标后分包

招标文件规定项目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中标后可以分包的,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载明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承担主体,分包承担主体不得再次分包。

15. 联合体投标

15.1 两个及以上供应商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参与投标。

15.2 采取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联合体的主体应完全满足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

15.3 联合体各方之间应签订联合投标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主体及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其投标文件中应提供联合投标协议。

15.4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15.5 采取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其投标文件应由联合体所有成员或其各自正式书面授权的代表签署(盖章),以便对所有成员作为整体及作为个体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15.6 采取联合体形式投标的,项目评审时只对联合体主体进行评议。

15.7 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主体单位负主要责任。

15.8 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

15.9 招标文件第一章“投标人资格要求”中未载明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视同接受。

15.10 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其价格扣除相关规定详见第五章“评标方法、程序及标准”。

16. 资格证明文件

16.1 投标人应按本节及第四章“资格审查方法及标准”的要求,提供足以证明其符合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且中标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6.2 资格证明文件应真实、合法,并就此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16.3 资格证明文件正本应为清晰复印件且加盖单位公章及法人章,否则按照无效投标处理。副本可为正本的复印件,但应在副本封面加盖单位公章及法人章。

16.4 资格证明文件内容详见第四章“资格审查方法及标准”中资格审查内容。

17. 投标有效期

17.1 投标有效期详见本章“投标须知前附表”中规定。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应当不少于招标文件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投标有效期不足的,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17.2 特殊情况下,在原投标有效期截止之前,分散采购机构或采购人可要求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提交。投标人可拒绝分散采购机构或采购人的这种要求,但其投标在原投标有效期期满后将不再有效。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不会被要求和允许修正其投标内容。

18. 投标文件的数量和签署

18.1 投标人应按本章“投标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份数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的副本可为正本的复印件,但应在副本封面加盖单位公章及法人章。每套投标文件应清楚地标明“正本”、“副本”。副本与正本不一致的,以正本为准。

18.2 投标文件的正本应打印或用不褪色墨水书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正式授权的代表签字或盖章。由被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的,应以书面形式出具授权证明,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应附在投标文件中。

18.3 投标文件中任何涂改和增删,应由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正式授权的代表在旁边签字后方为有效。

18.4 招标文件中要求加盖公章及签字(盖法人章)之处,投标文件正本中应按要求提供加盖公章及签字(签章)的原件,否则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19.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9.1 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第一部分资格证明文件、第二部分商务文件、第三部分技术、服务文件分册装订,分册封装。

19.2 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各部分正本和各部分副本分开或合装在密封袋内,副本与正本不一致的,以正本为准。

19.3 如果未按要求加写密封、标记或存在错误,分散采购机构对其误投或提前启封概不负责。

19.4 为方便开标时唱标,投标人应将《开标一览表》原件一份装入信封,单独密封提交,并在信封上标明“开标一览表”字样。未单独提交或单独提交的上述资料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填写完整并签字、盖章的分散采购机构拒绝其投标。

20. “开标一览表”信封和投标文件的封包上应注明采购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投标内容和有“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开标日期和时间)之前不得启封”的字样,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公章及法人章。

21. 投标文件递交

20.1 投标人应在不迟于投标邀请书中规定的投标截止日期和时间将投标文件密封递交至分散采购机构规定的投标地点。

20.2 分散采购机构拒收逾期送达或者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

20.3 分散采购机构收到投标文件后,应当如实记载投标文件的送达时间和密封情况,签收保存。

22. 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21.1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分散采购机构。补充、修改的内容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密封后,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1.2 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无论中标与否不予退还。

四、 开标与评标

23. 开标

22.1 分散采购机构在第一章“投标邀请书”中约定的日期、时间和地点组织公开开标。开标时采购人和投标人代表(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参加,参加开标的代表应签到以证明其出席。

22.2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应携带有效身份证明参加项目开标会,投标人未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截止投标文件递交时间,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进行开标。

22.3 开标时,由投标人相互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经确认无误后由分散采购机构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布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和招标文件规定的需要宣布的其他内容。

22.4 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分散采购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采购人、分散采购机构将及时处理投标人代表提出的询问或者回避申请。

24. 资格审查

23.1 公开招标采购项目开标结束后,采购人与分散采购机构依据法律、法规及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人资格是否合格。合格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进行评标。

23.2 资格审查详见第四章“资格审查方法及标准”。

25. 评标方法

24.1 最低评标价法。最低评标价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

24.2 综合评分法。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

24.3 评标方法详见第五章“评标方法、程序及标准”。

26. 评标委员会的组成

25.1 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成员人数应当为5人及以上单数,其中评审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采购预算金额在1000万元及以上、技术复杂或社会影响较大的项目,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应当为7人及以上单数。

25.2 评标委员会成员依法从政府采购专家库中随机抽取。对技术复杂、专业性强的采购项目,通过随机方式难以确定合适评审专家的,经主管预算单位同意,采购人可以自行选定相应专业领域的评审专家。

27. 评标程序

26.1 评标委员会负责具体评标事务,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

26.1.1审查、评价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商务、技术等实质性要求;

26.1.2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或者说明;

26.1.3对投标文件进行综合比较和评价;

26.1.4确定中标候选人名单或中标人;

26.1.5向采购人、分散采购机构或者有关部门报告评标中发现的违法行为。

26.2 评标程序详见第五章“评标方法、程序及标准”。

五、 投标人信用信息及查询

28. 信用信息查询渠道及使用规则

27.1.1按照《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要求,参与政府采购的投标人,信用记录的查询渠道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27.1.2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分散采购机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27.1.3两个及以上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应当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信息。

27.1.4投标人的信用记录,最终以评标时的“信用中国”网站发布的信息为准。

27.1.5在资格审查与评标工作未同日进行的特殊情形下,分散采购机构工作人员在评标时对投标人的信用信息进行复核,发现评标当日存在不良信用信息的,由评标委员会按照符合性审查不合格作无效投标处理。

六、 中标与合同

29. 确定中标人

28.1 采购人收到评标报告5个工作日内,按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顺序确定中标人。

28.2 中标候选人并列的:

28.2.1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评标结果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投标报价相同 的并列,由采购人确定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以投票方式确定中标人。

28.2.2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由采购人确定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以投票方式确定中标人。

28.3 中标人的数量有其他规定的,按招标文件相关规定执行。

28.4 中标人确定后,分散采购机构在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发布中标公告,中标人在中标结果公示后2个工作日内到分散采购机构领取《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是政府采购合同的组成部分,对中标人和采购人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8.5 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不得违法改变中标结果,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得放弃中标。

28.6 中标人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

30. 合同授予

除本章“确定中标人”规定及其他法律规定的情形外,采购人把合同授予被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且排名第一的中标人。

31. 合同签订

30.1 采购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和中标人投标文件的承诺,与中标人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

30.2 采购人不得向中标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

30.3 政府采购合同应当包括采购人与中标人的名称和住所、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及地点和方式、验收要求、违约责任、解决争议的方法等内容。

30.4 采购人与中标人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30.5 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

30.6 采购人应当加强对中标人的履约管理,并按照采购合同约定,及时向中标人支付采购资金。对于中标人违反采购合同约定的行为,采购人应当及时处理,依法追究其违约责任。

七、 采购信息公告

32. 公告的媒体及规定

31.1 分散采购机构在招标活动中的公告、补充、更正、结果等采购信息均依法在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指定媒体上(中国湖北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hubei.gov.cn/)、(中国广水网http://www.zggsw.gov.cn/)发布。

31.2 分散采购机构在自中标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指定媒体上公告中标结果,中标公告的公示期为1个工作日。

31.3 资格审查未通过的投标人可在结果公告质疑有效期内按公告中的联系方式获知本单位的资格审查情况。

31.4 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审的项目,未中标人可在结果公告质疑有效期内按公告中的联系方式获知本单位的评审得分与排序。

八、 质疑及提交

33. 质疑提交

相关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浙江新联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广水分公司提出询问和质疑。提出质疑时请提交书面质疑函一份(法人代表签字、单位公章),并附相关证据材料。

34. 投标人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

33.1 对可以质疑的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33.2 对招标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招标程序环节结束之日;

33.3 对中标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35. 质疑书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34.1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等;

34.2 被质疑人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等;

34.3 质疑项目名称及编号、质疑事项和明确的请求;

34.4 质疑事项的事实根据、法律依据及其他必要的证明材料;

34.5 提出质疑的日期;

34.6 质疑人的署名及签章(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公章);

34.7 法人授权委托书(质疑人或法人委托代理人办理质疑事务的,应当提供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代理的具体权限和事项)。

36. 不予受理的情形

投标人未按本章“质疑及提交”规定的时限、内容及方式进行质疑的,分散采购机构不予受理。

九、 相关条文解读

37. 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五项所称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38. 按照财政部《关于规范政府采购行政处罚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依法对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作出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等行政处罚决定在全国范围内生效。

39. 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40. 根据财政部《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释义中关于供应商资格条件的解释,对于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有行业特殊情况的,采购人和分散采购机构允许其分支机构参与投标。

十、 其他注意事项

41.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2. 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十一、 适用法律

43. 采购人、分散采购机构及投标人的一切招标投标活动均适用《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

44. 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合同法》。

十二、 招标文件的解释权

45. 招标文件的最终解释权为采购人、分散采购机构所有。

第三章项目技术、服务及商务要求

一、招标项目概况及招标服务范围

1、招标项目服务规模:集镇规划区(约17万平方米,其中包含路面5万平方米和集镇公厕4座);14个村和1个社区(有泉口和浆溪店两个小集市;社区主要在集镇规划区范围内;包含14个村级公厕);1个垃圾中转站的日常运营;垃圾场封场前的覆土、碾压和周边卫生清理等工作。合计 130万元/年,三年总价共计390万元。

2、招标服务范围及要求:湾前屋后、道路、沟渠、河道、塘堰及其它闲散土地。

设备要求:采购人已有2台勾臂车、垃圾箱约130个提供给乙方使用,乙方负责保养、维修;不足设备由乙方负责购买配齐,达到垃圾容器配备与覆盖要求,并积极按要求做好垃圾分类。

人员配置要求:配齐必要的人员设备以达到考核质量要求。

垃圾收集清运要求:各村垃圾收集清运到指定地点。

3、服务期:3年

4、资金来源:上级拨款及政府自筹。

5、服务质量要求:按照《吴店镇环卫服务市场化通用质量考核办法》规定执行。

6、本合同以人民币进行结算。

7、投标人在投标前要先仔细踏勘现场,报价时应考虑现场存在有影响的隐患因素,实际操作时遇到问题由投标人负责。

8、在合同执行的第三年起,根据本市物价上涨情况作适当调整,具体在实施合同中约定。

9、乙方中标后,在签订合同时向甲方交纳履约保证金40万元。服务期满无违约情况下全额向乙方退还履约保证金,乙方因其它因素违约,甲方将扣除该履约保证金。








吴店镇环卫服务市场化作业项目

等级划分及运行模式

为进一步提升集镇环境卫生管理水平,提高资源利用效率,节约运行成本,将全镇保洁区进行分级管理,按照位置和清扫保洁要求划分为集镇A、B、C级和村保洁区四个等级。以突出重点、管理便利、节约成本为原则,A级实行两扫两保,B级实行一扫一保,C级和村保洁区实行扫保结合。

级别划分运行模式镇区A级路面采取“两扫两保”的清扫保洁模式(9点前一次清扫完毕,9点至12点保洁,14点30分前二次清扫完毕,14点30分至18点保洁);机械化洒水作业不低于3次(7:40分前一次洒水完毕,14:30分前二次洒水完毕,19:00前第三次洒水完毕),实行洒水全覆盖。垃圾清运日产日清,不可有满溢滞留。镇区B级路面采取“一扫一保”的清扫保洁模式(9点前清扫完毕,9点至12点保洁,14点30分至17点第二次保洁);带*部分实行洒水作业,要求同A级路面清运采取循环清运,垃圾箱桶不出现满溢镇区C级路面采取“扫或保”的清扫保洁模式(9点前清扫, 9点至17点保洁)带*部分实行洒水作业,要求同A级路面垃圾清运采取循环模式,垃圾箱(桶)不出现满溢村保洁区采取“扫或保”的清扫保洁模式(7:30至11:30点,14:30至17:30循环进行)垃圾清运采取循环模式,垃圾箱(桶)不出现满溢







吴店镇环卫服务市场化作业

质量考核办法


根据吴店镇环境卫生服务市场化需要,经研究制定《吴店镇环卫服务市场化作业质量考核办法》,以明确考核要求和质量标准。《考核办法》根据作业性质分为九个部分(具体情况见附件),同为合同附件,合同签订视同同意此考核办法。


附件1

吴店镇环卫服务市场化通用质量考核办法


一、通用考核标准

(1)作业人员上班时间应统一着带防护标识的工作服上班,着装应干净整洁。

(2)作业人员雨天作业时,必须穿雨衣作业,严禁打雨伞作业。

(3)作业人员上班时间应带齐作业工具(扫帚、撮箕、火钳、锹或铲)及车辆(电瓶车、电动车、三轮车、手推车)。

(4)作业人员、路段管理人员上班时间禁止做与工作无关的事,如:闲聊、打牌、串岗、喝酒等违规行为;不能久坐(不超过10分钟);作业人员、路段管理人员不能脱岗,若有特殊情况应及时报批。

(5)作业人员、路段管理人员应遵守作息时间,不能迟到或早退。

(6)路面出现严重污染、撒漏,路段管理人员应及时上报和处理。

(7)发现乱焚烧、乱倾倒行为应及时制止并上报管理部门。

(8)迎检或重大活动期间严格按照管理部门要求作业,无条件听从安排。

(9)中标公司必须成立质量考核专班,建立台账,每周实行全覆盖检查,并将结果报镇城建口。镇抽调专人对作业质量进行现场考核,建立台账,定期检查,定期通报,考核成绩与保洁经费挂勾,每月兑现。

(10)作业人员及管理人员要求:使用符合国家劳动法要求的人员,并持有身体健康证明;必须进行岗前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二、通用考核细则

指标名称指标要求扣分标准通用考核


作业人员及管理人员年龄要求:使用符合国家劳动法要求的人员,且具有健康

证和本单位培训合格上岗证。不得随意减少或更换作业人员,有特殊情况应及时报批。如用工不符合要求,一周内整改,拒不整改的每人(次)扣1分。中标单位每月严格按照项目核定的人数上报人员名单(作业人员的姓名、年龄、身体状况、路段、职责、身份证复印件)。不按要求提供发现1次扣5分。作业人员上班时间需统一着带防护标识的工作服上班,着装应干净整洁不符合要求每人每次扣0.1分作业人员雨天应穿带防护标识的雨衣作业,禁止打伞作业。每人(次)扣0.1分作业人员上班时间应带齐作业工具(扫帚、撮箕、火钳、锹或铲)及车辆每少1件扣0.1分作业人员、路段管理人员上班时间做与工作无关的事如:闲聊、打牌、串岗、喝酒等违规行为每人(次)扣0.1分未按要求完成作业久坐的(超过10分钟)每人(次)扣0.1分作业人员、路段管理人员应按规定时间作息迟到或早退每人每次扣0.1分(超过30分钟将视为脱岗);脱岗每人(次)扣0.5分经核实因作业质量差、服务态度差等导致相关领导批评或市民投诉镇级领导每批评1次扣5分,居民投诉经查实扣1分,路面出现严重污染、撒漏,路段管理人员未及时处理每1次扣3分,处置不及时造成恶劣影响扣5分发现乱焚烧、乱倾倒行为不及时制止,并不整改的每次扣2分作业质量不达标被媒体曝光,被上级通报批评的媒体曝光扣10分,上级通报批评扣20分迎检或重大活动期间严格按照管理部门要求作业,无条件听从安排拒绝服从安排的每次扣10分;造成恶劣影响的每次扣15分








附件2

吴店镇环卫服务市场化机械作业项目考核办法

一、机械作业标准

(1)机扫作业喷水压尘和刷盘应放置到位,机动车道无缝洗扫,车速不能超过10公里/小时,车辆应保持干净整洁。

(2)洒水作业喷水要均匀到位,路面全覆盖,车速控制在20公里-25公里/小时,车辆应保持干净整洁。

(3)道路清扫车、洒水车辆需安装(开通)GPS系统(带动态轨迹),系统数据保留时间不低于3个月,不能私自关闭GPS系统,出现问题应及时上报和维修。

(4)清扫车、洒水车驾驶员要持证上岗、文明驾驶,不能出现酒驾、醉驾等违规行为,避免发生事故。

(5)要确保作业安全,机械化作业时,车辆应开启警示灯或发送警示信号,避免发生事故。

(6)路面不能出现积尘、灰带等线状问题,不能有积水、油渍污染等块状问题。

(7)迎检或重大活动期间严格按照管理部门要求作业,无条件听从安排。

(8)车辆必须购买保险。

(9)司机要求持证上岗。












二、机械作业考核细则

指标名称指标要求扣分细则道路机械化作业清扫车、洒水车未安装(开通)GPS系统(带动态轨迹)每车次扣除1分GPS系统数据保留未达到3个月每车次扣2分GPS系统出现问题未及时上报和维修每车次扣1分机械化作业时,车辆开启警示灯或发送警示信号未开启警示灯或发送警示信号发现1次扣1分镇区A、B级路面每月进行一次全面清洗未按要求完成每次扣2分洒水车喷水不均或压尘不到位每处扣1分车辆必须清洗,出现车容车貌不洁每车次扣0.1分出现积尘、灰带等线状问题每处扣0.1分路面积水、油渍污染等块状问题每处扣0.2分机动车道未按规定时间和要求完成洗扫或洒水的每路段扣3分清扫车、洒水车驾驶员有不文明驾驶或无证驾驶、酒驾等违规、违法行为的每车次扣除5分加强安全管理,严防安全事故发生如发生事故由承包方承担并负责一切善后处理工作(产生事故的原因,以政府有关部门的鉴定结论为准)

出现普通(无伤亡)事故每次扣2分,出现伤亡事故每次扣10分


附件3

吴店镇环卫服务市场化镇区人工清扫保洁项目

考核办法

一、人工清扫保洁考核标准

(1)七无:无暴露垃圾、无果皮纸屑、无砖瓦浮土、无污泥秽水、无泼撒食物、无人畜粪便、无杂草树枝。

(2)三净:道路净、漏眼净、边沟净,道路路面见本色。

(3)车行道、人行道不能漏扫、带痕,不能漏撮清扫的垃圾;路面、边沟不能有积尘或浮沙。

(4)漏眼四周不能有积存泥沙或垃圾残渣。

(5)路面、人行道不能有烟头砖头、杂草、陈旧粪便、果皮纸屑、成片细小残渣等。

(6)护栏脚、隔离带边缘不能有明显积存的泥沙灰尘、残渣;人行道不能有卫生死角和背角。

(7)车行道、人行道等作业地段应按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完成清扫。

(8)8:00—晚上20:00路面出现大块(成片、成线)漏洒、明显轮胎泥印、建筑渣土等情况的要在1小时内及时处理和恢复。

(9)大风落叶期间,路面落叶要及时清扫,保洁应以捡白色漂浮物为主。清扫落叶时用大扫帚扫一堆撮一堆,不得有暴露垃圾。

(10)禁止人为向绿化带、漏眼、河流、渠道等处倾倒垃圾。

(11)油圬、液体污染物滴漏路面应及时清洗处理。

(12)严禁在城区范围内露天焚烧落叶、枯草等垃圾废物。

(13)迎检或重大活动期间严格按照管理部门要求作业,无条件听从安排。

二、考核评分

1、考核评分依据《吴店镇环卫服务市场化镇区人工清扫保洁项目考核办法》内容进行评定;

2、采取百分制,评分基数为每月总分一百分,分减分和加分两项;减分依据考核细则执行。受到上级领导表彰或新闻媒体正面宣传关于环境卫生管理工作的,由吴店镇研究后给予加分;

3、每月考核情况由广水市吴店镇人民政府处予以通报。

三、奖励措施

(一)奖励

1、每月考评得分90分(含90分)以上为优秀,广水市吴店镇人民政府按年承包经费的5%奖励给中标人;全年12个月平均分在90分(含90分)以上, 吴店镇按年承包经费的3%奖励给中标人;

2、受到省(或省以上)、市、 表彰(凭证书或文件),年终在总分中加10分、8分、6分。

(二)处罚

1、每月考核得分在90分(含90分)以上的不扣承包经费,每月考核得分90分以下的,按原分值100分计算,每少0.1分扣中标人当月承包经费100元,以此叠加,连续三个月低于80分以下,取消中标合同;

2、被省、市各种媒体曝光,当月每条按考核细则标准的3倍扣分;

3、重大活动期间、法定节假日,因环境卫生问题被上级通报、领导点名批评或群众投诉经核属实,当月每条按考核细则标准的2倍扣分;

4、在省、市专项检查中被检查出问题的,省级检查当月每条按考核细则标准的5倍扣分,市级检查当月每条按考核细则标准的3倍扣分。

四、附则

1、安全责任事故按照国家标准和吴店镇相关规定处理。

2、承包公司负责人因事确需离开广水市吴店镇人民政府的,必须事前向广水市吴店镇人民政府请假,并安排好公司各项工作。

五、本考核细则自签订承包合同之日起正式实施。

六、本考核细则的相关条款由吴店镇负责解释。


二、人工清扫保洁考核细则

指标名称指标要求扣分细则道路人工清扫保洁车行道、人行道等作业地段未按规定时间完成清扫的每次扣2分车行道、人行道出现漏扫、带痕、漏撮清扫的垃圾;路面、边沟有积尘或浮沙每处扣0.2分漏眼四周有积存泥沙、垃圾残渣每处扣0.2分路面、人行道有烟头砖头、杂草、陈旧粪便、果皮纸屑、成片细小残渣等未及时清理每处扣0.1分护栏脚、隔离带边缘无明显积存的泥沙灰尘、残渣等如有每处扣0.2分人行道有卫生死角、背角每处扣0.2分8:00—晚上20:00前街道有大块(成片、成线)漏洒、明显轮胎泥印、建筑渣土的1小时内未处理、恢复每处扣0.2分

大风落叶期间清扫,未扫一堆撮一堆,保洁应以捡白色漂浮物为主,按要求执行每处扣0.2分人为向绿化带、漏眼、河流、渠道等处倾倒垃圾每次每处扣1分在镇区范围内露天焚烧落叶、枯草等垃圾废物发现1次扣2分作业人员出现掏垃圾、捡垃圾、收废品的发现1次扣0.1分




附件4

吴店镇环卫服务市场化垃圾清运项目考核办法

一、垃圾清运考核标准

(1)9:30前及20:00前机动车收运必须完成,垃圾收运完地面应清扫干净(春节期间可以延迟到24:00)。

(2)实行循环清运,确保路段无暴露垃圾。

(3)清运车辆应采取密闭措施,没有附着牵挂物,不能沿街漏撒垃圾。

(4)垃圾清运车辆不得随意加高或插板,车身周边不得有附着牵挂物。

(5)垃圾清运车辆应定期清洗,反光标识齐全。转运过程中须全程覆盖,车身应干净整洁。

(6)迎检或重大活动期间严格按照管理部门要求作业,无条件听从安排。

二、垃圾清运考核细则

指标名称指标要求扣分细则垃圾清运9:30前、21:30前完成垃圾清运未收运完的每处扣0.1分收运垃圾点车走地不净的每处扣0.5分清运车辆采取密闭措施,进入中转站或填埋场倾倒没有密闭的每车扣0.5分,未进入指定地点倾倒清运过程中造成垃圾沿街、路漏洒的每次扣2分垃圾清运车辆随意加高或插板,车身周边有附着牵挂物的每车次扣1分垃圾清运车辆未定期清洗或反光标识不齐全的每车扣0.1分











附件5

吴店镇环卫服务市场化垃圾容器管护项目

考核办法

一、垃圾容器管护考核标准

1、垃圾容器表面无乱涂写、乱刻画、乱张贴。

2、垃圾容器表面无污垢、纸屑等污染物。

3、垃圾容器表面干净整洁,无烧?及油漆不完整,无污水,无明显异味。

4、保持垃圾容器干净整洁、不被恶意损坏或盗窃。

5、镇区垃圾容器每月清洗一次,村垃圾容器定期清洗。

6、垃圾容器保洁人员作业时应着统一环卫反光标识服。

7、及时清理垃圾容器内的垃圾,保证不溢出。

8、垃圾容器及周边无燃烧冒烟现象。

二、垃圾容器管护考核细则

指标名称指标要求扣分细则垃圾容器管护垃圾容器表面乱涂写、乱刻画、乱张贴发现一处扣0.1分垃圾容器表面存有污垢、纸屑等垃圾物发现一处扣0.1分垃圾容器表面存有污水,有明显异味发现一处扣0.1分发现垃圾容器破裂、损坏、歪斜,在8小时内不及时修复的发现一处扣0.1分垃圾容器丢失24小时内不补齐发现一处扣1分垃圾容器未按规定实行保洁的发现一次扣0.5分容器内的垃圾放满溢出的发现一处扣0.2分垃圾容器不按规定位置摆放的发现一处扣0.2分垃圾容器表面油漆完整、无烧痕发现一处有扣0.5分 垃圾容器配备全覆盖发现有配备不到位一处扣1分垃圾容器及周边无燃烧冒烟现象发现一处扣2分



附件6 吴店镇环卫服务市场化公汽站台

管护项目考核细则

一、通用考核标准

(1)公汽站台设施上无乱涂写、乱刻画、乱张贴;

(2)做好公汽站台设施、地面清洗保洁工作,每月清洗1次以上;

(3)公汽站台设备、地面干净整洁,无蜘蛛网、无蚊蝇、无臭味;

(4)公汽站台内环卫设备和设施完好无损,公汽站台周边干净整洁无杂物、无白漂;

(5)迎检或重大活动期间严格按照管理部门要求作业,无条件听从安排。

二、通用考核细则

指标名称指标要求扣分细则公汽站台管护公汽站台厨窗和设施上发现乱涂写、乱刻画、乱张贴等未及时清理的每处扣0.1分公汽站台内外发现杂物未及时清理每处扣0.1分公汽站台垃圾桶周围有散落垃圾未及时清理每处扣0.1分地面不干净、厨窗上有蜘蛛网每处扣0.1分公汽站台24小时内环卫设施损坏未及时处理补齐每次扣1分未做保洁工作每次扣0.2分迎检或重大活动期间严格按照管理部门要求作业,无条件听从安排拒绝服从安排的每次扣5分













附件7

吴店镇环卫服务市场化“野广告”清理处置

项目考核办法

一、质量要求:

(1)保证对镇区主次干道、小街小巷及牛程、陡分沿线的野广告做到及时清理。

(2)发现乱涂乱画违法行为后,要及时制止并清理。

(3)镇区范围内的两侧街道立面出现的“牛皮癣”,要在1至2天内清理干净,出现大面积的“牛皮癣”状况要及时上报并立即清理。

(4)迎检或重大活动期间严格按照管理部门要求作业,无条件听从安排。

二、野广告清理处置考核细则

指标名称指标要求扣分细则野广告清理主要路街正立面有野广告,经告知于1天内未完成清除的每条扣0.1分与主要路街相接的路口20米内有野广告,经告知于1天内未完成清除的每条扣0.1分次要路街正立面有野广告,经告知于2天内未完全清除的每条扣0.1分与次要路街相接的路口10米内有野广告,经告知于当日未完成清除的每条扣0.1分出现规模性野广告,经告知于2天内未完成清除的每次扣2分出现大面积“牛皮癣”状况,未上报并及时处理、严重影响城市市容市貌,造成不良后果的每次扣3分迎检或重大活动期间严格按照管理部门要求作业,无条件听从安排拒绝服从安排的每次扣5分








附件8 吴店镇环卫服务市场化各村

环境卫生考核办法

一、质量要求

(1)湾子干净整洁,房前屋后无成片和零散垃圾。

(2)垃圾箱(桶)周边无散落垃圾,无燃烧冒烟现象。

(3)境内主干道及通村湾道路较为干净,道路及周边无白色垃圾、无畜禽粪便。

(4)路边及湾前塘堰无白色漂浮垃圾、杂物。

(5)河沟内无白色垃圾及杂物、畜禽粪便。

(6)无村民或干部投诉。

二、考核细则

指标名称指标名称扣分细则各村环境卫生考核湾子房前屋后无成片和零散垃圾成片每处扣0.5分,零散每处扣0.2分垃圾箱(桶)周边无散落垃圾,无燃烧冒烟现象。有散落垃圾每处扣0.2分,有燃烧冒烟每处扣2分境内主干道、村湾道路及周边无白色垃圾、畜禽粪便。每处扣0.2分路边及湾前塘堰无白色漂浮垃圾、粪便、杂物每处扣0.2分河沟内无白色垃圾、畜禽粪便、杂物每处扣0.5分垃圾容器配备全覆盖有不到位每处扣1分迎检或重大活动期间严格按照管理部门要求作业,无条件听从安排拒绝服从安排的每次扣5分无村民或干部投诉有属实每次扣1分










附件9 吴店镇环卫服务市场化公厕

卫生考核办法

一、质量要求

(1)公厕干净整洁,无污水及污物外流。

(2)公厕清扫保洁工具配备齐全,摆放整齐。

(3)公厕配备字纸篓或桶,并清理及时。

(4)大小便冲洗及时,便坑内外无堆积。

(5)水管及龙头可以正常使用,无浪费自来水现象。

(6)村级公厕每天至少进行二次清扫保洁; 镇级公厕安排专人管护,循环保洁,保证干净卫生。

二、考核细则

指标名称指标要求扣分细则公厕卫生考核办法公厕干净整洁,无污水及污物外流有污水或污物每处扣0.5分,不干净每处扣0.1分公厕清扫保洁工具配备齐全,摆放整齐无清扫保洁设备,每处扣1分公厕配备字纸篓或桶,并清理及时无字纸篓或桶扣0.5分,清理不及时扣0.5分大小便冲洗及时,无便坑内外堆积。便坑内外有污物每处扣0.5分自来水管及龙头可以正常使用,无浪费水现象。水龙头无法出水每处扣0.5分,自来水白流每发现一起扣2分










附件10 环卫情况一览表

清扫保洁面积汇总表序号起止点长度m路面宽路间/人行道等级清扫面积备注左右1小赵家湾扶贫房南→北17374.53C2508.5路面12112吴家湾出口→小赵家湾扶贫房南184.873.44*C2661.12路面12943双汇一期进口→吴家湾出口334.975.816*C9645.12路面23444双汇二期南→双汇一期北865.821.67.97*A31601.7路面187015加油站→双汇二期南713.321.344*A20899.69路面151936加油站→东门楼671.510.411.28.7*A20346.45路面69847东门楼→杨汉东门口363.87.38.69.4C9204.14路面26558东门楼→中学路口6189.38.75.5*A145239中学路口→双汇一期入口2969.38.75.5*A695610顺昌路351.110.8*A3791.8811卫生院→牛程线204.713A2661.112牛程线→小学门口85.613A1112.813牛程线→中学门口142.9445.5C1929.1514古井巷1628.7C1409.415新街1065C53016顺昌路口→付友能门口87.57.8C682.517古井巷→何子述故居373C11118东门楼→矮沟5105C255019堤河→南门堰7004.5C315020粮站、南门堰→吴明华屋2974C118821刘爱林屋→顺昌路5105C255022广场6282C508423老街4317C301724九组→八角楼2845C142025邮局→小学后门16010C160026冯爱国屋→中心村1组广场4494C179627上头河2454C98028土管后东西巷1667C116229双汇大道→冯家畈1238C98430矮沟易地搬迁点405*2C40031头河大摆易地搬迁点6817C115632菜园易地搬迁点1704C68033冯家畈易地搬迁点1654C66034东门楼易地搬迁点2524C100835冯家河易地搬迁点3493.5C1221.536小赵家湾974C********查看详情********查看详情696********查看详情双汇一二期后及过道865.83.5C303040泉口街7727.27.27.6A16980路面555841浆溪店街8675.577A16906路面********查看详情********查看详情81.*为要求洒水作业路面。




此数据仅供参考,具体请自行现场踏勘。
















第四章资格审查方法及标准

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确定以下资格审查方法及标准。

一、 资格审查方法

公开招标采购项目开标结束后,采购人与分散采购机构成立资格审查小组,依据法律、法规及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人资格是否合格。

二、 资格审查标准

(一) 资格证明文件审查

所递交的资格证明文件出现不符合下列情形之一或不足以证明其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应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并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1.1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投标人根据自身情况提供对应的证明材料):

1.1.1法人

(1)企业法人(包括合伙企业):提供工商部门注册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

(2)事业单位法人: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1.1.2其他组织

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提供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

1.1.3自然人: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中国公民)

1.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投标人根据自身情况提供对应的证明材料):

1.2.1财务状况报告

(1)法人:提供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完整的财务报告,包括“四表一注”,即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2)部分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没有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的,可以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投标人没有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和资信证明时,也可以提供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1.2.2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1)法人

a.税务登记证(国税、地税或多证合一);

b.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一段时间内缴纳增值税、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的凭据;

c.社会保险登记证(或多证合一);

d.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一段时间内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

(2)其他组织和自然人

a.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一段时间内缴纳税收的凭据;

b.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一段时间内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

(3)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资金的投标人

提供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资金的相关证明文件。

1.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1.3.1提供具备足够数量的设施设备的证明材料;

1.3.2提供具备足够数量的技术人员的证明材料。

1.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1.4.1应严格按照附件格式提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

1.4.2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五项所称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1.4.3按照财政部《关于规范政府采购行政处罚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依法对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作出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等行政处罚决定在全国范围内生效。

1.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1.5.1国家对生产和销售相关产品或提供相关服务有专门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则必须提供取得国家有关主管部门行政许可的证明材料。

1.2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服务栏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并提供网页截图以证明;

1.3招标文件第一章“投标人资格要求”中有特殊要求的,投标人应提供其符合特殊要求的证明材料或者情况说明;

1.4不符合联合体投标相关规定和要求的;

1.5投标人认为需提供的其它相关资格证明材料;

1.6资格证明文件正本应为清晰彩色影印件且加盖单位公章。

(二) 确定资格审查合格投标人

1.资格审查小组按照本章“资格审查方法及标准”,对各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进行审查。资格审查小组依据对各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的审查结果,确定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并形成书面的资格审查报告。

2.资格审查合格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进行评标。

3.资格审查未通过的投标人可在结果公告质疑有效期内按公告中的联系方式获知本单位的资格审查情况。

采购人已进行资格预审的,不再进行资格审查。未通过资格预审的投标人分散采购机构拒绝其投标。

第五章 评标方法、程序及标准

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确定以下评标办法、程序及标准。

一、 评标方法

本项目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

二、 评标程序及标准

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工作程序进行评标:符合性审查、澄清有关问题、综合比较和评价、确定中标候选人名单。

(一)符合性审查

评标委员会应当对符合资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符合性审查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1.投标总报价超过项目(分包)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的;

2.《投标书》、《开标一览表》、《投标报价明细表》未提供或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

3.工期(服务期限)、质保期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

4.出现两个或两个以上不同报价的;

5.出现两个或两个以上投标方案的(招标文件中要求提供备选方案的除外);

6.投标报价存在缺项、漏项的;

7.投标有效期不足的;

8.投标文件未按要求提供加盖公章及签章的;

9.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中40条中规定情形,以分公司形式参与投标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未由总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公章的;

10.未按要求提供招标文件第二章“十其他注意事项”中规定的书面声明的;

11.未提供所投货物(工程或服务)的具体参数值或功能表述,或原文复制招标文件的技术规格相关部分内容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的;

12.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13.不满足招标文件第三章“项目技术、服务和商务要求”中带“★”号条款要求的。

14.未按要求提供《符合性审查对照表》、《商务要求响应、偏离说明表》、《商务要求“★”号条款响应、偏离说明表》、《商务评议对照表》和《技术、服务要求响应、偏离说明表》、《技术、服务要求“★”号条款响应、偏离说明表》、《技术、服务评议对照表》的;

15.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投标情形。

(二)澄清有关问题

1.评标期间,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

2.投标人应按照评标委员会要求的澄清内容在规定时间内做出澄清。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本节第3条规定进行修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3.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

3.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

3.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3.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3.5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

3.6修正后的报价按照本节第4条规定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4.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是其投标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

(三)综合比较与评价

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本章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服务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

1.商务评议

评标委员会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评议,并依据本章“评审因素及评分标准”中的商务评议进行综合比较和评分。

2.技术、服务评议

评标委员会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评议,并依据本章“评审因素及评分标准”中的技术、服务评议进行综合比较和评分。

3.价格评议

评标委员会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价格评议(执行国家统一定价标准和采用固定价格采购的项目,其价格不列为评审因素),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调整的,以调整后的价格计算)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计算详见本章“评审因素及评分标准”中的具体计算公式。

3.1报价合理性说明: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4.相同品牌处理原则

4.1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确定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以投票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

4.2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采购人应当根据采购项目技术构成、产品价格比重等合理确定一个核心产品(采购清单中作“相同〈或同一〉品牌”实质性要求的产品,视为一个核心产品),并以“核心产品”在招标文件中标注。

5.计分办法

5.1分散采购机构对各评委的总分进行复核。各项统计结果均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5.2各投标人的最终得分为评委所评定分数的算术平均值。

5.3评标委员会根据各投标人投标的最终评分,按高低次序确定投标人最终的排列名次,并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推荐不超过三名有排序的合格的中标候选人。如果投标人的最终评分相同,则投标报价低的投标人排名优先。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由采购人确定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以投票方式确定中标人。

(四)定标办法

1.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放弃中标的,招标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因前款规定的同样原因不能签订合同的。招标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三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采用以下方式确定中标人:

1)、招标人按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当场确定最终中标人。

2)、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

本次招标活动由招标人按照评标报告上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顺序确定最终中标人。对未中标的候选人,招标人有权不作任何解释。

2.评标委员会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对自己的评审意见承担法律责任。对评标报告有异议的,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标报告。



























三、 评审因素及评分标准

条款名称编列内容商务部分评分

30分


评分因素评分标准1、投标文件的制作(2分)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装订投标文件,有目录并编制页码,内容架构清晰、易于查阅、审核优得2分,良得1分,否则不得分。(2分)2、保洁项目业绩(6分)投标人2015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签订合同为准)的市政道路或城中村等类似清扫保洁服务业绩,有已完成或正在实施类似项目得3分,每增加一项类似项目加1分,最多得6分。(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复印件,原件备查)3、全国市场化作业经验(4分)2015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从事过或正在从事1个地、市、县级(镇办)的清运环卫作业项目得2分,在此基础上,每增加1个 环卫项目得1分,最高得4分。

评审依据:投标文件中提供的中标通知书和业绩合同扫描件,评标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和业绩合同原件。4、企业荣誉(5分)投标人2010至今被省部级环卫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表彰的得2分,地、市级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表彰的得1分;投标人服务地区有创建省级以上卫生城市、文明城市并成功的每项1分。该项最多得5分,不重复计分,(提供环卫主管部门文件或颁奖证书并提供证明材料、查询电话号码)(4分)5、设备配置(5分)投标人书面承诺配齐清扫保洁转运必要设备,并列出配备清单。(5分)7、安全生产(5分)投标人能提供近三年(2016年至2018年)来县级以上(含县级)安全主管部门出具的未出现安全质量事故证明的,有得5分,无不得分。(提供证明原件)(5分)8、投标人净资产状况(3分)投标人2018年度净资产不低于1500万(含)的得2分,1000至1500万的得1分,低于1000万的不得分;资产负债率低于60%得1分,60%至75%(含)得0.5分,高于75%不得分。 技术部分评分50分1、保洁整体服务方案(10分)制订清扫保洁、垃圾清运服务方案:

1、进场接管和合同终止交接工作方案及承诺;

2、项目管理机构、岗位设置、人员编制方案;

3、保洁作业计划及方案(含人工保洁、果皮箱,环卫工具房及其它市政公用设施清洁、道路垃圾收运等);

4、道路垃圾收集转运方案;

5、垃圾转运服务、中转站、维护方案;

6、岗前、岗位、安全、职业道德、行为规范等培训方案;

7、安全生产、风险防控的工作方案;

8、监督考核措施;

9、稳定员工队伍、防止群起劳资纠纷、保障员工合法权益方案;

10、服务标准及质量保证承诺书。

由专家横向对比打分,优得10分,良得8分,没有提供不得分。2、应急保障措施(10分)①针对本项目运营、应急管理书面承诺有足够的固定办公场所的得1分,有足够的垃圾容器摆放场所的得2分,有足够的车辆停放场所的得2分,无承诺不得分;(5分)

②应急措施安排方案优的得5分,良得3分,其他不得分。(5分)3、日常清扫、保洁工作措施(10分)1. 日常清扫、保洁工作任务安排,要求列出标段内容重点路段,重要节点(位置),根据标段每条道路的实际情况,列出车辆详细运行路线、时间,人工清扫保洁要求每个人的范围落实到每条道路起止路段、工作时间、人员数量)优得满分10分,良得8分,其他该项不得分。(10分)4、质量安全保证措施(8分)2. 质量、安全保证措施齐全、实施方案优得8分,良得6分,其他不得分。(8分)5、人员安排措施(7分)3. 作业人员安排合理得满分7分,少于核定人数95%的得4分,少于核定人数90%的得2分,少于80%的不得分。(7分)6、社会服务承诺

(2分)4. 社会服务承诺措施和重大活动、节假日的清扫、保洁工作安全具体可行优得2分,良得1分,其他该项不得分。(2分)7、服务工作人员福利保证(3分)给保洁工作人员购买商业保险的得3分,不承诺不得分(3分)。报价评分20分投标报价得分(20分)评标委员会只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价格评议,报价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20



第六章、合同书格式(参考)

(根据《政府采购法》和《合同法》相关规定,采购人和中标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应当按照平等、自愿的原则以合同方式约定。此合同书仅作为签订正式合同时的参考,正式合同书应包括本参考格式之内容。)


广水市吴店镇环卫服务市场化

合 同


发包单位:广水市吴店镇人民政府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单位: (以下简称乙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招标文件、中标通知书等相关资料要求,经双方协商,签订本合同,双方须共同遵守。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广水市吴店镇环卫服务市场化

2、项目地点:广水市吴店镇

二、承包方式及合同价款

1、承包方式:总价包干

2、合同价款:

三、期限

本项目承包期为三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四、工作内容

广水市吴店镇环卫服务市场化项目包括吴店镇集镇规划区(面积约17万平方米,其中含道路5万平方米)和15个村(社区)的垃圾清扫、保洁、清运,以及公厕、公交站亭、“野广告”的保洁清理等,范围详见《吴店镇环卫服务市场化方案》及相关附件。

作业质量必须符合《吴店镇环卫服务市场化作业项目道路等级及运行模式》和《吴店镇环卫服务市场化作业质量考核办法》的要求(见附件,此附件是合同的组成部分,乙方签订合同后视为认可)。

五、人员及机械配备要求

乙方须配足清扫、保洁、清运、管理人员等,以满足清扫清运质量要求。

乙方必须如实将保洁、转运及管理人员名册和工资发放表报甲方备案。

乙方须配置设备:按中标人承诺的机械设备到位,于年 月 日前配齐。

六、履约保证金

签定合同前,乙方必须向甲方指定的公立账户缴纳履约保证金40万元,甲方出具收据。乙方按本合同第五条要求落实到位后,经甲方核实验收达标后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退还乙方20万元的履约保证金,剩余20万元作为乙方使用甲方设备押金和履约保证金。如因乙方原因导致本合同被解除,乙方除承担相关责任外,无权要求退回履约保证金。

七、双方责任

(一) 甲方责任与义务

1、制定日常考核办法及相关考核细则,甲方设立考核专班对乙方的管理实施监督考核,考核情况定期通报,每月汇总兑现。考核实行扣分制,其中:集镇保洁区每分分值200元,各村保洁每分值100元。

2、负责对乙方承包范围内清扫、保洁、清运、机械设备、人员到位等情况进行督查考核。

3、协助乙方做好环境卫生管理的宣传教育工作。

4、按月根据考核结果支付清扫保洁清运费用。

5、法规政策规定甲方应承担的其他责任。

6、在合同执行期满一年后,如遇物价上涨超过10%,报请政府同意后协商调价问题,具体调整根据实际情况商定后签订补充协议。

(二) 乙方责任与义务

1、乙方须制定符合甲方管理要求的各项管理办法、规章制度和作业计划。

2、乙方须为聘请职工购买社保、医疗、工伤保险,为生产作业车辆购买保险。

3、乙方应按合同要求书面承诺配置机械和人员,合理分配任务,科学组织作业。

4、乙方应加强沿街门店的生活垃圾收运管理,协助管理部门搞好“门前四包”管理。

5、乙方应无条件服从甲方领导,自觉接受甲方管理、监督和考核,保证政令畅通。遇突击任务,以甲方通知为准,无条件认真完成任务。

6、乙方应加强对清扫保洁路段内街道立面“野广告”、“牛皮癣”的监管,及时清除。

7、乙方必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措施,作业期间必须穿戴安全服装,加强对人员作业规范及安全教育培训,合同期内所发生的一切安全责任事故由乙方自行负责。

8、乙方必须满足以下几点:①进驻40天内,在项目所在地注册分公司,②在项目区域内有固定的办公场所,③40天后,甲方只与乙方新注册的分公司发生往来账款(履约保证金退还到原帐户),④往来账款要有财务发票。

9、未经甲方委托,乙方不得收取垃圾清运处置费。若出现私自收费情况,一经查实按收费款的5倍对乙方进行处罚。

10、乙方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不得从事影响作业任务完成和降低工作质量的行为。

11、乙方管理人员必须按照劳动法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并按照国家规定购买保险。

12、乙方所有用人要尽可能使用符合国家劳动法规定的人员,且具有健康证和中标单位培训合格上岗证。

13、乙方必须接纳公益性岗位人员,并做好日常管理工作,由人社部门直接发放的贫困户工资计入承包款;乙方须优先使用现有集镇保洁员。

14、乙方收到中标通知书后须在法律规定的时间内与甲方签订合同。

八、考核办法

甲方按照《吴店镇环卫服务市场化作业质量考核办法》进行考核。考核实行扣分制。考核结果直接与承包费用挂钩,乙方没有按作业质量标准进行作业的,甲方按甲乙双方确认的考核标准进行扣款。

九、付款方式

甲方每月根据考核结果计算出当月应付服务费,于次月10号前支付给乙方,节假日顺延;乙方必须出具正式票据结算。

十、违约责任

1、若因甲方原因导致本合同不能履行,乙方有权要求甲方限期整改、终止合同、赔偿经济损失的权利。

2、乙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形,甲方有要求乙方限期整改、终止合同、扣除乙方剩余履约保证金、赔偿损失的权利。

①乙方在合同履约过程中没有经甲方同意随意调走大型车辆的;

②乙方在合同履约过程中没有经甲方同意随意减少人员超过5人的;

③乙方未经甲方同意,擅自将本合同项目转包的;

④镇区考核扣分一个月达到100分,各村考核扣分一个月达到200分的,或合计考核扣分一个月达到300分的;

⑤乙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因乙方原因出现上访造成重大不稳定因素给甲方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

⑥乙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因乙方原因导致群众投诉、媒体曝光,在社会造成恶劣影响,致使甲方社会荣誉受损的。

3.如乙方因上述第十条单项或多项原因导致甲方解除合同,乙方必须无条件服从,并从收到解除合同书面通知后,2个月内进行协商,协商期间,乙方须继续进行清扫保洁,服务价格下降10%,否则,甲方扣除乙方履约保证金,并自行承担其一切经济及社会损失。

十一、纠纷处理

1、双方相互协商;

2、如协商未果,提请人民法院依法判决。

十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解决。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持1份、乙持1份、项目所在地新注册的分公司1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广水市吴店镇人民政府 乙方:

(签章)(签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经 办 人: 经 办 人:

年月日 年月日

第七章 投标文件格式(参考)

广水市政府采购

投 标 文 件

第一部分 资格证明文件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招标内容: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二0一九年 月

格式(参考)说明:

资格证明文件组成

由各投标人根据参考格式要求自行编写。目录清晰、内容详尽、易于理解和审查。具体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资格证明文件目录(目录应涵盖下述所有资料,页码清晰以便查阅);

2.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2.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投标人根据自身情况提供对应的证明材料):

2.1.1法人

(1)企业法人(包括合伙企业):提供工商部门注册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

(2)事业单位法人: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1.2其他组织

(1)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提供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

(2)个体工商户:提供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

2.1.3自然人: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中国公民)

2.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投标人根据自身情况提供对应的证明材料);

2.2.1财务状况报告

(1)法人:提供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完整的财务报告,包括“四表一注”,即资产负值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2)部分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没有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的,可以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投标人没有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和资信证明时,也可以提供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2.2.2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1)法人

e.税务登记证(国税、地税或多证合一);

f.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一段时间内缴纳增值税、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的凭据;

g.社会保险登记证(或多证合一);

h.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一段时间内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

(2)其他组织和自然人

a.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一段时间内缴纳税收的凭据;

b.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一段时间内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

(3)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资金的投标人

提供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资金的相关证明文件。

2.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2.3.1提供具备足够数量的设施设备的证明材料;

2.3.2提供具备足够数量的技术人员的证明材料。

2.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4.1应严格按照附件格式提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

2.4.2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五项所称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2.4.3按照财政部《关于规范政府采购行政处罚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依法对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作出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等行政处罚决定在全国范围内生效。

2.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2.5.1国家对生产和销售相关产品或提供相关服务有专门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则必须提供取得国家有关主管部门行政许可的证明材料。

3.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服务栏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并提供网页截图以证明;

4.招标文件第一章“投标人资格要求”中有特殊要求的,投标人应提供其符合特殊要求的证明材料或者情况说明;

5.不符合联合体投标相关规定和要求的(适用于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项目);

6.投标人认为需提供的其它相关资格证明材料。


说明:1、以上材料提供不实的,按照《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规定给予处罚;

2、资格证明文件正本应为清晰彩色影印件且加盖单位公章,否则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附: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格式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


广水市政府采购中心:

(投标人全称) 参加贵中心组织的(项目名称)项目(项目编号:)的政府采购活动,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相关资格证明文件。本单位郑重声明如下:

1、 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本单位未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根据各地方、各部门明确的听证范围确定较大数额罚款的额度)等行政处罚;

2、 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本单位未受到过全国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依法作出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等行政处罚决定;

3、 如上述声明内容不实,本单位自愿接受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按照《政府采购法》关于提供虚假材料的规定给予处罚。



投标人 (公章):

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

日 期:



广水市政府采购

投 标 文 件

第二部分 商务文件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招标内容: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二0一九年 月

格式(参考)说明:

商务文件组成

由各投标人根据参考格式要求自行编写。目录清晰、内容详尽、易于理解和评审并富有建设性的商务方案在评标时具有优势。具体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商务文件目录(目录应涵盖下述所有资料,页码清晰以便查阅);

2.投标书、湖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书

3.(附件一);

4.开标一览表(附件二);

5.投标报价明细表(附件三);

6.投标货物、服务清单(附件四);

7.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件六);

8.关于不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十 其他注意事项”中规定禁止情形的书面声明;

9.投标人的资格声明(附件七);

10.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简历表(附件八);

11.项目班子成员情况表(附件九);

12.投标人类似项目业绩表(附件十);

13.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或投标人认为需提供的其它资料;

14.符合性审查对照表(附件十一);

15.商务要求响应、偏离说明表(附件十二);

16.商务要求“★”号条款响应、偏离说明表(附件十三)

17.商务评议对照表(附件十四)。


广水市政府采购

投 标 文 件

第三部分 技术、服务文件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招标内容: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二0一九年 月

格式(参考)说明:

技术、服务文件组成

由各投标人根据参考格式要求自行编写。目录清晰、内容详尽、易于理解和评审并富有建设性的技术、服务方案在评标时具有优势。具体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技术、服务文件目录(目录应涵盖下述所有资料,页码清晰以便查阅);

2.投标货物(工程或服务)介绍,项目建设(服务)方案;

3.技术、服务要求响应、偏离说明表(附件十五);

4.技术、服务要求“★”号条款响应、偏离说明表(附件十六);

5.技术、服务评议对照表(附件十七);

6.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或投标人认为需提供的其它资料。


说明:投标文件技术、服务文件的编制原则,一是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应说明、资料、表格以证明所投货物(工程或服务)是否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二是对应评分标准,充分体现所投货物(工程或服务)对于评分标准的响应程度和优势。

附件一、 投标书

投标书

广水市政府采购中心:

依据贵方___ _项目(项目编号:_____)招标的投标邀请,我方代表(姓名、职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投标人(投标人全称 )提交“开标一览表”信封和下述文件正本份,副本份。

1.资格证明文件;

2.商务文件;

3.技术、服务文件。

在此,我方宣布同意如下:

1.《开标一览表》中规定的应提交和交付的 (包号) 货物(工程或服务)投标总价为(注明币种,并用大写和小写表述投标总价);

2.按招标文件的约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

3.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包括(修正或补充文件)(如果有的话),对此无异议;

4.投标有效期为自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共个日历日;

5.接受招标文件关于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约定;

6.提供按照贵方可能要求的与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

7.与投标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信函请寄:。


投标人:

地 址:

电话/传真:

电子邮件:

投标人(公章):

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开户银行:

帐号/行号:

湖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书

市场主体名称:

证件类型: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证件号码:

行政区划代码:

主管部门:

承诺内容:

为维护公开、公平、公正的政府采购市场秩序,树立诚实守信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形象,本单位自愿做出以下承诺:

一、承诺本单位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全面履行应尽的责任和义务,全面做到履约守信,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二、承诺本单位提供给注册登记部门、行业管理部门、司法部门、行业组织以及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提交的所有资料均合法、真实、有效,无任何伪造、修改、虚假成份,并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三、承诺本单位严格依法开展生产经营活动,主动接受行业监管,自愿接受依法开展的日常检查;违法失信经营后将自愿接受约束和惩戒,并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四、承诺本单位自觉接受行政管理部门、行业组织、社会公众、新闻舆论的监督;

五、承诺本单位将按照《湖北省社会信用信息管理条例》要求,向社会公示信用信息;

六、承诺本单位自我约束、自我管理,重合同、守信用,不制假售假、商标侵权、虚假宣传、违约毁约、恶意逃债、偷税漏税、价格欺诈、垄断和不正当竞争,维护经营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七、承诺本单位在信用中国(湖北)网站中无违法违规、较重或严重失信记录;

八、承诺本单位提出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坚持依法依规、诚实信用原则,在全国范围12个月内没有三次以上查无实据的政府采购投诉;

九、根据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需要作出的其他承诺

十、承诺本单位若违背承诺约定,经查实,愿意接受行业主管部门和信用管理部门相应的规定处罚,承担违约责任,并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自愿按照《湖北省社会信用信息管理条例》规定,违背承诺约定行为作为失信信息,记录到省社会信用信息服务平台,并予公开。

十一、承诺本单位同意将以上承诺事项上网公示。

承诺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承诺日期:

注: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主体名称发生变更的应当重新做出承诺。














附件1-诚信报价承诺书

为维护广水市政府采购市场秩序,本单位在参加本次采购活动中郑重作出如下承诺:

一、严格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二、本响应文件中所提供的全部材料都是真实、有效和合法的。

三、不采取不正当的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不恶意压低或抬高报价。

四、不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报价,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的合法权益。不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或者成交后放弃成交资格。我单位无条件接受磋商文件关于“视为供应商相互恶意串通”的有关规定。

五、不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及评审委员会成员行贿或以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方式牟取中标或成交资格。

六、不以伪造、变造响应文件资质材料或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成交资格。

七、不进行虚假、恶意投诉或以其他方式扰乱政府采购市场秩序。

八、我单位首次(总)报价包含本次采购需求的服务,服务分项报价表中如有漏项或缺项,缺漏项的相关服务作为对采购人的优惠(免费提供),包含在总报价中。采购人无需为该项服务另行支付费用。我单位承诺保证有足够的人力、物力等资源保证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委托的服务业务,提供优质服务,并对服务成果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九、我单位承诺:如果我单位成为本项目的成交供应商,签订合同时不向采购人提出任何附加条件,并将按照磋商文件22.1、22.4的时间要求办理成交通知书及签订合同事宜,否则视为放弃成交、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我单位承诺将严格按照要求履行合同义务。

十、积极配合广水市相关监管部门调查处理投诉事项,如实反映情况,提供真实材料。

本单位若违反上述承诺,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并接受广水市监督管理部门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二条、《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一条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作出的处罚。


供应商名称(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2-书面声明函

致:

我们,(供应商名称)已认真阅读《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以及[(项目名称),政府采购项目编号:]竞争性磋商文件相关内容,知悉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此次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交的供应商资格审查、评审所需证明材料,已经认真核对和检查,全部内容真实、合法、准确和完整,我们对此负责,并愿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

一、我方在此声明:

(一)我方承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二)我方与参加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不存在控股、管理、关联关系,或者与其他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为同一人。

(三)我方以及任何附属机构(单位)没有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

(四)我方经营及资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财务被接管、破产或其他关、停、并、转状态,具有足够的流动资金承担本项目。

(五)我方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布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本项目磋商会议当天正在公示的名单为准)

(六)到本项目磋商会议当天,我方未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七)到本项目磋商会议当天,我方未被列入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的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二、我方声明参加此次政府采购活动前4年内(以本项目磋商会议日期往前计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下列重大违法记录:

(一)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二)财政部门等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认定的其他重大违法记录。

三、我方以上声明都是真实、有效的。否则将承担《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的法律责任。


供应商名称(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二、 开标一览表

投 标 人: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所投包号:

序号名称品牌、型号数量单价(元)分项合计(元)投标总报价小写:万元整

大写:万仟佰元整项目工期

(服务期限)(单位:日历天)质保期(单位:年)备注说明:1.所有价格均用人民币表示,单位为万元。

2.价格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中第12条的要求进行报价。

3.为方便开标时唱标,投标人应将《开标一览表》原件一份装入信封,单独密封提交,并在信封上标明“开标一览表”字样。未单独提交或单独提交的上述资料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填写完整并签字、盖章的分散采购机构拒绝其投标。

4. 本表应按要求由投标人法人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否则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投标,将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投标人(公章):

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

投标时间:

附件三、 投标报价明细表

投 标 人: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所投包号:

序号名称品牌型号规格数量制造商名称单价分项合计1 货物1(工程或服务)2 货物2(工程或服务)3 货物3(工程或服务)4 货物4(工程或服务)5 货物5(工程或服务)6 货物6(工程或服务)…合计说明:1.所有价格均用人民币表示,单位为元。

2.报价明细表合计应与《开标一览表》中的投标总报价一致。

3.未提供详细的货物(工程或服务)报价明细,导致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投标人(公章):

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

投标时间:

附件四、 投标货物(工程或服务)清单

投 标 人:

项目编号:所投包号:

序号货物(工程或服务)名称主要规格、技术参数数量制造厂家/产地及国家123456…说明:1.此表为货物(工程或服务)清单,投标人应提供所投货物(工程或服务)详细的供货(工程或服务)范围,包括主要配件及生产厂家、备品备件等。

2.各项货物(工程或服务)详细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性能,应另页描述。





投标人(公章):

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

投标时间:

附件五、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申请人名称:

单位性质:

成立时间:年月日

经营期限:

姓名:性别:年龄:职务:

系:(申请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正面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反面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广水市政府采购中心:

兹授权同志为我公司参加贵单位组织的(项目名 称)采购活动的投标代表人,全权代表我公司处理在该项目采购活动中的一切事宜。代理期限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授权单位(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及盖章):

签发日期:年月日


附:代理人工作单位:

职务: 性别:

身份证号码:


粘贴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粘贴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备注:1、此授权委托书需另备一份单独递交!

2、若是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则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一份与投标文件一起单独递交!

附件六、 投标人的资格声明

1.名称及基本情况:

(1)投标人:

(2)地址:邮编:

电话:传真:

(3)成立或注册日期:

(4)单位性质:

(5)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

(6)员工人数:

(7)注册资本:

(8)实收资本:

(9)上年末资产负债表:

1)固定资产

原 值:净 值:

2)流动资金:

3)长期负债:

4)短期负债:

2.与投标货物的生产、销售和服务有关的情况:

(1)关于制造投标货物的设施及其它情况:

生产基地地址生产的项目年生产能力员工人数(2)投标人生产此投标货物的经验(包括年限、项目业主、额定能力、商业运营的起始日期等):

(3)销售、服务网点分布(可另行附表):

销售服务网点名称和地址主要服务范围服务人员数内部等级3.投标人认为需要声明的其它情况:

兹证明上述声明是真实的、正确,并提供了全部能提供的资料和数据,同意按照分散采购机构要求出示有关证明文件。

投标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及盖章):

电话:

传真:

日期:年月 日

附件七、 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简历表

投标人:

项目编号:所投包号:

姓名性别年龄职务职称学历参加工作

时间从事本行业工作年限个人专业资质及证书个人简介类似项目经验项目单位项目名称项目内容项目金额项目时间说明:投标文件正本应附完整的相关证明材料清晰影印件,未按照要求详细完整填写此表,导致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投标人(公章):

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

投标时间:


附件八、 项目班子成员情况表

投标人:

项目编号:所投包号:

序号姓 名专 业年 龄从事本行业工作年限在本项目中承担的工作个人专业资质及证书123456…说明:投标文件正本应附完整的相关证明材料清晰影印件,未按照要求详细完整填写此表,导致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投标人(公章):

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

投标时间:

附件九、 投标人类似项目业绩表

投标人:

项目编号:所投包号:

项目单位名称项目名称项目单位联系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项目金额项目负责人姓名项目时间项目内容说明:1.每个合同应单独附表,并附上相关证明材料,未按照要求详细完整填写此表,导致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项目内容请详细说明所承担的具体工作内容等。



投标人(公章):

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

投标时间:

附件十、 符合性审查对照表

投标人:

项目编号:所投包号:

序号招标文件符合性审查条款投标响应内容对应简述偏离说明投标文件对应的页码123456…说明:1.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第五章“评标方法、程序及标准”中“符合性审查”的条款逐项说明是否满足要求,如有偏离,投标人应详细说明。未按照要求详细完整填写此表或仅注明“符合”、“满足”的,导致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投标人提供的相关证明文件对应的页码填写到上表“投标文件对应的页码”中。如未提供页码或内容页码完全不一致的,导致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投标人(公章):

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

投标时间:

附件十一、 商务要求响应、偏离说明表

投标人:

项目编号:所投包号:

序号招标文件商务要求条款投标响应内容对应简述偏离说明投标文件对应的页码123456…说明:1.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第三章“项目技术、服务及商务要求”中“商务要求”条款逐项说明是否满足要求,如有偏离,投标人应详细说明。未按照要求填写此表或仅注明“符合”、“满足”的,导致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投标人提供的相关证明文件对应的页码填写到上表“投标文件对应的页码”中。如未提供页码或内容页码完全不一致的,导致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投标人(公章):

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

投标时间:

附件十二、 商务要求“★”号条款响应、偏离说明表

投标人:

项目编号:所投包号:

序号招标文件商务要求“★”号条款投标响应内容对应简述偏离说明投标文件对应的页码123456…说明:1.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第三章“项目技术、服务及商务要求”中商务要求“★”号条款进行逐项说明是否满足要求,如有偏离,投标人应详细说明。未按照要求填写此表或仅注明“符合”、“满足”的,导致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投标人提供的相关证明文件对应的页码填写到上表“投标文件对应的页码”中。如未提供页码或内容页码完全不一致的,导致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投标人(公章):

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

投标时间:

附件十三、 商务评议对照表

投标人:

项目编号:所投包号:

序号招标文件商务评分标准投标响应内容对应简述偏离说明投标文件对应的页码1.1 1.2 1.3 1.4 1.5 1.6 …说明:1.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第五章“评标方法、程序及标准”中“商务评议”的评分标准逐项说明是否满足要求,如有偏离,投标人应详细说明。未按照要求填写此表或仅注明“符合”、“满足”的,导致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投标人提供的相关证明文件对应的页码填写到上表“投标文件对应的页码”中。如未提供页码或内容页码完全不一致的,导致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投标人(公章):

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

投标时间:

附件十四、 技术、服务要求响应、偏离说明表

投标人:

项目编号:所投包号:

序号招标文件技术、服务要求条款投标响应内容对应简述偏离说明投标文件对应的页码123456…说明:1.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第三章“项目技术、服务及商务要求”中“技术、服务要求”条款逐项说明是否满足要求,如有偏离,投标人应详细说明。未按照要求填写此表或仅注明“符合”、“满足”的,导致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投标人提供的相关证明文件对应的页码填写到上表“投标文件对应的页码”中。如未提供页码或内容页码完全不一致的,导致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投标人(公章):

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

投标时间:

附件十五、 技术、服务要求“★”号条款响应、偏离说明表

投标人:

项目编号:所投包号:

序号招标文件技术、服务要求“★”号条款投标响应内容对应简述偏离说明投标文件对应的页码123456…说明:1.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第三章“项目技术、服务及商务要求”中技术、服务要求“★”号条款进行逐项说明是否满足要求,如有偏离,投标人应详细说明。未按照要求填写此表或仅注明“符合”、“满足”的,导致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投标人提供的相关证明文件对应的页码填写到上表“投标文件对应的页码”中。如未提供页码或内容页码完全不一致的,导致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投标人(公章):

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

投标时间:

附件十六、 技术、服务评议对照表

投标人:

项目编号:所投包号:

序号招标文件技术、服务评分标准投标响应内容对应简述偏离说明投标文件对应的页码2.1 2.2 2.3 2.4 2.5 2.6 …说明:1.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第五章“评标方法、程序及标准”中“技术、服务评议”的评分标准逐项说明是否满足要求,如有偏离,投标人应详细说明。未按照要求填写此表或仅注明“符合”、“满足”的,导致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投标人提供的相关证明文件对应的页码填写到上表“投标文件对应的页码”中。如未提供页码或内容页码完全不一致的,导致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投标人(公章):

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

投标时间:



广水市政府采购

招 标 文 件

项目编号:ZJXL-2019-008

项目名称:吴店镇环卫服务市场化项目




采购人:广水市吴店镇人民政府

采购代理机构:浙江新联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广水分公司




二0一九年五月

目 录


文件备案表 3

第一章 投标邀请书 4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7

第三章项目技术、服务及商务要求 20

第四章资格审查方法及标准 39

第五章评标方法、程序及标准 42

第六章合同书格式(参考) 48

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参考) 51
















文 件 备 案 表

采购人广水市吴店镇人民政府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联系人:赖宏电话:****-*******查看详情采购人意见





盖章:经办人:


年月日政府采购管理机构备案意见







盖章:

年月日备注

第一章投标邀请书

根据广水市政府采购办公室计划函要求,浙江新联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广水分公司受广水市吴店镇人民政府的委托,对其吴店镇环卫服务市场化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项目编号:ZJXL-2019-008

二、项目名称:吴店镇环卫服务市场化项目

三、采购内容及需求:

1、招标项目服务规模:集镇规划区(约17万平方米,其中包含集镇公厕4座);14个村和1个社区(有泉口和浆溪店两个小集市;社区主要在集镇规划区范围内;包含14个村级公厕);1个垃圾中转站的日常运营;垃圾场封场前的覆土、碾压和周边卫生清理等工作。合计 130万元/年,三年总价共计390万元。

2、招标服务范围及要求:湾前屋后、道路、沟渠、河道、塘堰及其它闲散土地的垃圾清扫、收集、转运。

设备要求:采购人已有2台勾臂车、垃圾箱约130个提供给乙方使用,乙方负责保养、维修;不足设备由乙方负责购买配齐,达到垃圾容器配备全覆盖要求,并按政策要求做好垃圾分类。

人员配置要求:配齐必要的人员设备以达到考核质量要求。

垃圾收集清运要求:各村垃圾收集清运到指定地点。

3、服务期:3年

4、资金来源:上级拨款及政府自筹。

5、服务质量要求:按照《吴店镇环卫服务市场化作业质量考核办法》规定执行。

四、预算金额(最高限价):人民币叁佰玖拾万元整(¥390万元)

五、供应商资格条件:

1、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条件: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如供应商是自然人的提供身份证明材料;

(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国家对生产和销售相关产品或提供相关服务有专门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则必须提供取得国家有关主管部门行政许可的证明材料);

2、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服务中失信被执行人查询、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并提供查询网页截图以证明;

3、具有国家有关部门核发的《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许可证》;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报名时间及报名须知:

1、合格的供应商请于2019年 8 月 27 日至2019年 9 月 2 日止(上午8:00至11:30,下午15:00至17:30)工作日时间内到广水市公共资源中心五楼招标代理办公室(广水市永阳大道40号)报名。

2、报名时需携带:

报名时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持身份证亲自到场(委托代理人须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劳动合同、社保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提供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已办理三证合一的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供应商资格条件第1条中所有材料、许可证、信用记录网页截图等所有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以上所有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并与原件相符)。

七、招标文件获取:同报名时间(文件售价:300元/份,售后不退)。

八、投标信息:

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19年9月23日09时00分00秒(当日08时30分开始接收投标文件)。

投标文件提交地点:广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开标2室(广水市应山办事处永阳大道40号)。

九、开标信息:

开标时间:2019年9月23日09时00分。

开标地点:广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2室。

十、质疑:

相关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浙江新联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广水分公司提出询问和质疑。提出质疑时请提交书面质疑函一份(法人代表签字、单位公章),并附相关证据材料。

十一、发布公告的媒体:

中国湖北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hubei.gov.cn

中国广水网:http://www.zggsw.gov.cn/

十二、联系方式:

[中国采招网(bidc enter.com.cn)

采 购 人:广水市吴店镇人民政府

联 系 人:赖宏

电话:****-*******查看详情

采购机构:浙江新联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广水分公司

联 系 人:喻世源

联系电话:134*****511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盖章):



2019年8月26日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投标须知前附表

序号名 称内容1 项目编号ZJXL-2019-0082 项目名称吴店镇环卫服务市场化项目3 项目属性服务4 采购人广水市吴店镇人民政府5 投标文件份数正本一份,副本两份6 投标有效期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60日历日7 最高限价三年服务期最高限价人民币叁佰玖拾万元整(¥390万元)8 资格预审不进行9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详见第一章“投标邀请书”要求10 开标时间、地点详见第一章“投标邀请书”要求11 备选方案不允许

详见第三章“项目技术、服务及商务要求”要求12 实物样品不提交

详见第三章“项目技术、服务及商务要求”要求13 现场考察不组织

详见第三章“项目技术、服务及商务要求”要求14 中标后分包不允许

详见第三章“项目技术、服务及商务要求”要求15 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详见第五章“评标方法、程序及标准”要求16 质疑及提交详见第一章“投标邀请书”要求

一、 说 明

1. 适用范围

招标文件仅适用于第一章“投标邀请书”中所述项目的货物、工程及服务的采购。

2. 当事人定义

2.1 “采购人”是指:详见第一章“投标邀请书”。

2.2 “监管部门”是指:广水市政府采购办公室。

2.3 “分散采购机构”是指:浙江新联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广水分公司。

2.4 “投标人”是指: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2.5 “合格的投标人”是指: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人。

2.6 “中标人”是指:经评标委员会评审,授予合同的投标人。

3. 项目属性及定义

3.1 “货物”是指: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燃料、设备、产品等。

3.1.1招标文件中没有提及招标货物来源地的,根据《政府采购法》及相关规定均应是本国货物,另有规定的除外。

3.1.2投标的货物应是合法生产的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要求的货物,并能够按照合同规定的品牌、产地、质量、价格和有效期等履约。

3.2 “工程”是指:与建筑物和构筑物的新建、改建、扩建及其相关的装修、拆除、修缮无关的工程。

3.3 “服务”是指:除货物和工程(含本章3.2条所述工程及《招标投标法》所定义工程)以外的其他政府采购对象,包括政府自身需要的服务和政府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公共服务。

3.4 采购人应当按照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确定采购项目属性。按照《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无法确定的,按照有利于采购项目实施的原则确定。

4. 投标费用

4.1 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分散采购机构和采购人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4.2 根据《政府采购法》和有关规定,分散采购机构不向中标人收取中标服务费。

二、 招标文件

5. 招标文件的构成

第一章 投标邀请书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第三章 项目技术、服务及商务要求

第四章 资格审查方法及标准

第五章 评标方法、程序及标准

第六章 合同书格式(参考)

第七章 投标文件格式(参考)

其 他 在招标过程中由分散采购机构发出的修正和补充文件等

6. 招标文件疑问的提交

6.1 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可以向分散采购机构提出询问,或在6.2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的形式向分散采购机构提交疑问函。

6.2 潜在投标人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采购文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但应当在获取采购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7个工作日内未对招标文件提出疑问的,分散采购机构将视其认同招标文件,在规定的时间后就招标文件内容提出的疑问将不予受理。

6.3 分散采购机构将组织采购人对潜在投标人所提交疑问以书面(或网上公告)的形式予以答复。必要时,分散采购机构将组织相关专家召开答疑会,并将会议内容以书面的形式发给每个领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答复中不包括问题的来源)。

7. 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

7.1 分散采购机构和采购人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但不得改变采购标的和资格条件。澄清或者修改将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澄清公告。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分散采购机构和采购人将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

7.2 为使潜在投标人有充足时间对招标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进行研究和响应,分散采购机构和采购人可适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并以书面(或网上公告)的形式通知所有领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

7.3 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对潜在投标人具有约束力。潜在投标人在收到上述通知后,应立即以书面(或邮件)形式向分散采购机构确认收悉。

8. 现场考察

8.1 采购人可以在招标文件提供期限截止后,组织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现场考察。采购人组织现场考察的,潜在投标人可对项目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踏勘,以便获取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涉及现场的资料。

8.2 采购人向潜在投标人提供有关现场的数据和资料。是采购人现有的能被潜在投标人利用的客观资料,采购人对潜在投标人依此作出的任何推论、理解和结论均不负责任。

8.3 经采购人允许,潜在投标人可进入项目现场进行考察,但潜在投标人不得因此使采购人承担有关责任和蒙受损失。潜在投标人应自行承担现场考察的全部费用、责任和风险。

三、 投标文件

9. 投标的语言

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分散采购机构或采购人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投标人提交的相关证明文件、资料或文献可以用另一种语言,但相应内容应附有中文翻译本,在解释投标文件的相关内容时以中文翻译本为准。

10. 投标文件的构成

投标人编制的投标文件应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第一部分 资格证明文件(详见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中资格证明文件组成)

第二部分 商务文件(详见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中商务文件组成)

第三部分 技术、服务文件(详见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中技术、服务文件组成)

11. 投标文件编制

11.1 如招标文件有分包要求,投标人对招标文件中多个包进行投标的,其投标文件的编制应按每包要求分别装订和封装,并注明对应包号。

11.2 投标人应当对投标文件进行装订,供应商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响应招标文件内容的投标文件且装订成册(投标文件正本须用不能擦去的墨水书写或打印,投标文件副本可以复印,其正、副本都应装订成册,并在封面上正确标明“正本”、“副本”字样。每页页码要按先后顺序打印或用不能擦去的墨水书写,不得采用活页夹等可随时拆换的方式装订,不允许出现活页、漏页、错页和夹页,不允许将多包合编或合订在一起,否则作为不合格投标文件处理),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从而使其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的响应,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由此产生的后果及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1.3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提供的《投标书》、《开标一览表》、《投标报价明细表》、《法定代表人授权书》等格式、要求、规定来编制投标文件。

11.4 投标人应对投标文件中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投标人应自觉接受分散采购机构对其中任何资料进一步核实的要求。

11.5 因投标人投标文件填报的内容不详,或没有提供招标文件中所要求的全部资料及数据等,由此产生的后果及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1.6 投标文件用纸应统一为A4规格(图纸除外)。

11.7 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第一部分资格证明文件、第二部分商务文件、第三部分技术、服务文件分册编制装订,分别逐页连续标注页码,建立目录索引。各部分文件及内容详见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要求。

12. 投标报价

12.1 投标人所提供的货物(工程或服务)均以人民币计价。

12.2 投标人应按照“第三章 项目技术、服务及商务要求”规定的货物(工程或服务)内容、责任范围以及合同条款进行报价。并按照《开标一览表》和《投标报价明细表》的格式报出分项价格和投标总价。报价上的优惠应体现在各分项报价中,投标总价应为优惠后的最终报价。投标总价中不得包含招标文件要求以外的内容,否则,在评标时不予核减。

12.3 《投标报价明细表》填写时应响应下列要求:

12.3.1应包括所有根据合同或其他原因由投标人支付的款项、费用;

12.3.2应包含货物运至最终目的地的运输、保险和伴随货物(工程或服务)的有关费用;

12.3.3应详细提供《投标报价明细表》和《投标货物、服务清单》等内容,否则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12.4 每一种规格的货物(工程或服务)只允许有一个报价,否则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12.5 投标人的投标总报价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故投标人的投标总报价应包含本招标内容全部工作所需的一切费用,即投标总报价为“交钥匙”价。对在合同实施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其它费用(如:增加耗材、材料涨价、人工、运输成本增加等因素),采购人不予支付。

12.6 对于招标文件未列明,而投标人认为必需的费用也需列入其投标总价。在合同实施时,采购人将不予支付投标人没有列入的项目费用,并认为此项目的费用已包括在其投标总价中。

12.7 投标人应对项目招标范围内的全部内容进行报价,不得缺、漏项或只投其中的部分内容的,否则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13. 备选方案

只允许投标人提供一个投标方案(招标文件中要求提供备选方案的除外),否则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14. 中标后分包

招标文件规定项目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中标后可以分包的,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载明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承担主体,分包承担主体不得再次分包。

15. 联合体投标

15.1 两个及以上供应商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参与投标。

15.2 采取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联合体的主体应完全满足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

15.3 联合体各方之间应签订联合投标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主体及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其投标文件中应提供联合投标协议。

15.4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15.5 采取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其投标文件应由联合体所有成员或其各自正式书面授权的代表签署(盖章),以便对所有成员作为整体及作为个体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15.6 采取联合体形式投标的,项目评审时只对联合体主体进行评议。

15.7 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主体单位负主要责任。

15.8 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

15.9 招标文件第一章“投标人资格要求”中未载明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视同接受。

15.10 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其价格扣除相关规定详见第五章“评标方法、程序及标准”。

16. 资格证明文件

16.1 投标人应按本节及第四章“资格审查方法及标准”的要求,提供足以证明其符合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且中标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6.2 资格证明文件应真实、合法,并就此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16.3 资格证明文件正本应为清晰复印件且加盖单位公章及法人章,否则按照无效投标处理。副本可为正本的复印件,但应在副本封面加盖单位公章及法人章。

16.4 资格证明文件内容详见第四章“资格审查方法及标准”中资格审查内容。

17. 投标有效期

17.1 投标有效期详见本章“投标须知前附表”中规定。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应当不少于招标文件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投标有效期不足的,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17.2 特殊情况下,在原投标有效期截止之前,分散采购机构或采购人可要求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提交。投标人可拒绝分散采购机构或采购人的这种要求,但其投标在原投标有效期期满后将不再有效。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不会被要求和允许修正其投标内容。

18. 投标文件的数量和签署

18.1 投标人应按本章“投标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份数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的副本可为正本的复印件,但应在副本封面加盖单位公章及法人章。每套投标文件应清楚地标明“正本”、“副本”。副本与正本不一致的,以正本为准。

18.2 投标文件的正本应打印或用不褪色墨水书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正式授权的代表签字或盖章。由被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的,应以书面形式出具授权证明,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应附在投标文件中。

18.3 投标文件中任何涂改和增删,应由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正式授权的代表在旁边签字后方为有效。

18.4 招标文件中要求加盖公章及签字(盖法人章)之处,投标文件正本中应按要求提供加盖公章及签字(签章)的原件,否则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19.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9.1 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第一部分资格证明文件、第二部分商务文件、第三部分技术、服务文件分册装订,分册封装。

19.2 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各部分正本和各部分副本分开或合装在密封袋内,副本与正本不一致的,以正本为准。

19.3 如果未按要求加写密封、标记或存在错误,分散采购机构对其误投或提前启封概不负责。

19.4 为方便开标时唱标,投标人应将《开标一览表》原件一份装入信封,单独密封提交,并在信封上标明“开标一览表”字样。未单独提交或单独提交的上述资料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填写完整并签字、盖章的分散采购机构拒绝其投标。

20. “开标一览表”信封和投标文件的封包上应注明采购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投标内容和有“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开标日期和时间)之前不得启封”的字样,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公章及法人章。

21. 投标文件递交

20.1 投标人应在不迟于投标邀请书中规定的投标截止日期和时间将投标文件密封递交至分散采购机构规定的投标地点。

20.2 分散采购机构拒收逾期送达或者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

20.3 分散采购机构收到投标文件后,应当如实记载投标文件的送达时间和密封情况,签收保存。

22. 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21.1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分散采购机构。补充、修改的内容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密封后,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1.2 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无论中标与否不予退还。

四、 开标与评标

23. 开标

22.1 分散采购机构在第一章“投标邀请书”中约定的日期、时间和地点组织公开开标。开标时采购人和投标人代表(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参加,参加开标的代表应签到以证明其出席。

22.2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应携带有效身份证明参加项目开标会,投标人未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截止投标文件递交时间,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进行开标。

22.3 开标时,由投标人相互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经确认无误后由分散采购机构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布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和招标文件规定的需要宣布的其他内容。

22.4 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分散采购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采购人、分散采购机构将及时处理投标人代表提出的询问或者回避申请。

24. 资格审查

23.1 公开招标采购项目开标结束后,采购人与分散采购机构依据法律、法规及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人资格是否合格。合格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进行评标。

23.2 资格审查详见第四章“资格审查方法及标准”。

25. 评标方法

24.1 最低评标价法。最低评标价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

24.2 综合评分法。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

24.3 评标方法详见第五章“评标方法、程序及标准”。

26. 评标委员会的组成

25.1 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成员人数应当为5人及以上单数,其中评审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采购预算金额在1000万元及以上、技术复杂或社会影响较大的项目,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应当为7人及以上单数。

25.2 评标委员会成员依法从政府采购专家库中随机抽取。对技术复杂、专业性强的采购项目,通过随机方式难以确定合适评审专家的,经主管预算单位同意,采购人可以自行选定相应专业领域的评审专家。

27. 评标程序

26.1 评标委员会负责具体评标事务,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

26.1.1审查、评价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商务、技术等实质性要求;

26.1.2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或者说明;

26.1.3对投标文件进行综合比较和评价;

26.1.4确定中标候选人名单或中标人;

26.1.5向采购人、分散采购机构或者有关部门报告评标中发现的违法行为。

26.2 评标程序详见第五章“评标方法、程序及标准”。

五、 投标人信用信息及查询

28. 信用信息查询渠道及使用规则

27.1.1按照《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要求,参与政府采购的投标人,信用记录的查询渠道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27.1.2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分散采购机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27.1.3两个及以上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应当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信息。

27.1.4投标人的信用记录,最终以评标时的“信用中国”网站发布的信息为准。

27.1.5在资格审查与评标工作未同日进行的特殊情形下,分散采购机构工作人员在评标时对投标人的信用信息进行复核,发现评标当日存在不良信用信息的,由评标委员会按照符合性审查不合格作无效投标处理。

六、 中标与合同

29. 确定中标人

28.1 采购人收到评标报告5个工作日内,按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顺序确定中标人。

28.2 中标候选人并列的:

28.2.1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评标结果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投标报价相同 的并列,由采购人确定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以投票方式确定中标人。

28.2.2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由采购人确定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以投票方式确定中标人。

28.3 中标人的数量有其他规定的,按招标文件相关规定执行。

28.4 中标人确定后,分散采购机构在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发布中标公告,中标人在中标结果公示后2个工作日内到分散采购机构领取《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是政府采购合同的组成部分,对中标人和采购人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8.5 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不得违法改变中标结果,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得放弃中标。

28.6 中标人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

30. 合同授予

除本章“确定中标人”规定及其他法律规定的情形外,采购人把合同授予被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且排名第一的中标人。

31. 合同签订

30.1 采购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和中标人投标文件的承诺,与中标人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

30.2 采购人不得向中标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

30.3 政府采购合同应当包括采购人与中标人的名称和住所、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及地点和方式、验收要求、违约责任、解决争议的方法等内容。

30.4 采购人与中标人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30.5 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

30.6 采购人应当加强对中标人的履约管理,并按照采购合同约定,及时向中标人支付采购资金。对于中标人违反采购合同约定的行为,采购人应当及时处理,依法追究其违约责任。

七、 采购信息公告

32. 公告的媒体及规定

31.1 分散采购机构在招标活动中的公告、补充、更正、结果等采购信息均依法在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指定媒体上(中国湖北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hubei.gov.cn/)、(中国广水网http://www.zggsw.gov.cn/)发布。

31.2 分散采购机构在自中标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指定媒体上公告中标结果,中标公告的公示期为1个工作日。

31.3 资格审查未通过的投标人可在结果公告质疑有效期内按公告中的联系方式获知本单位的资格审查情况。

31.4 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审的项目,未中标人可在结果公告质疑有效期内按公告中的联系方式获知本单位的评审得分与排序。

八、 质疑及提交

33. 质疑提交

相关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浙江新联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广水分公司提出询问和质疑。提出质疑时请提交书面质疑函一份(法人代表签字、单位公章),并附相关证据材料。

34. 投标人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

33.1 对可以质疑的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33.2 对招标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招标程序环节结束之日;

33.3 对中标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35. 质疑书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34.1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等;

34.2 被质疑人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等;

34.3 质疑项目名称及编号、质疑事项和明确的请求;

34.4 质疑事项的事实根据、法律依据及其他必要的证明材料;

34.5 提出质疑的日期;

34.6 质疑人的署名及签章(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公章);

34.7 法人授权委托书(质疑人或法人委托代理人办理质疑事务的,应当提供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代理的具体权限和事项)。

36. 不予受理的情形

投标人未按本章“质疑及提交”规定的时限、内容及方式进行质疑的,分散采购机构不予受理。

九、 相关条文解读

37. 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五项所称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38. 按照财政部《关于规范政府采购行政处罚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依法对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作出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等行政处罚决定在全国范围内生效。

39. 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40. 根据财政部《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释义中关于供应商资格条件的解释,对于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有行业特殊情况的,采购人和分散采购机构允许其分支机构参与投标。

十、 其他注意事项

41.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2. 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十一、 适用法律

43. 采购人、分散采购机构及投标人的一切招标投标活动均适用《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

44. 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合同法》。

十二、 招标文件的解释权

45. 招标文件的最终解释权为采购人、分散采购机构所有。

第三章项目技术、服务及商务要求

一、招标项目概况及招标服务范围

1、招标项目服务规模:集镇规划区(约17万平方米,其中包含路面5万平方米和集镇公厕4座);14个村和1个社区(有泉口和浆溪店两个小集市;社区主要在集镇规划区范围内;包含14个村级公厕);1个垃圾中转站的日常运营;垃圾场封场前的覆土、碾压和周边卫生清理等工作。合计 130万元/年,三年总价共计390万元。

2、招标服务范围及要求:湾前屋后、道路、沟渠、河道、塘堰及其它闲散土地。

设备要求:采购人已有2台勾臂车、垃圾箱约130个提供给乙方使用,乙方负责保养、维修;不足设备由乙方负责购买配齐,达到垃圾容器配备与覆盖要求,并积极按要求做好垃圾分类。

人员配置要求:配齐必要的人员设备以达到考核质量要求。

垃圾收集清运要求:各村垃圾收集清运到指定地点。

3、服务期:3年

4、资金来源:上级拨款及政府自筹。

5、服务质量要求:按照《吴店镇环卫服务市场化通用质量考核办法》规定执行。

6、本合同以人民币进行结算。

7、投标人在投标前要先仔细踏勘现场,报价时应考虑现场存在有影响的隐患因素,实际操作时遇到问题由投标人负责。

8、在合同执行的第三年起,根据本市物价上涨情况作适当调整,具体在实施合同中约定。

9、乙方中标后,在签订合同时向甲方交纳履约保证金40万元。服务期满无违约情况下全额向乙方退还履约保证金,乙方因其它因素违约,甲方将扣除该履约保证金。








吴店镇环卫服务市场化作业项目

等级划分及运行模式

为进一步提升集镇环境卫生管理水平,提高资源利用效率,节约运行成本,将全镇保洁区进行分级管理,按照位置和清扫保洁要求划分为集镇A、B、C级和村保洁区四个等级。以突出重点、管理便利、节约成本为原则,A级实行两扫两保,B级实行一扫一保,C级和村保洁区实行扫保结合。

级别划分运行模式镇区A级路面采取“两扫两保”的清扫保洁模式(9点前一次清扫完毕,9点至12点保洁,14点30分前二次清扫完毕,14点30分至18点保洁);机械化洒水作业不低于3次(7:40分前一次洒水完毕,14:30分前二次洒水完毕,19:00前第三次洒水完毕),实行洒水全覆盖。垃圾清运日产日清,不可有满溢滞留。镇区B级路面采取“一扫一保”的清扫保洁模式(9点前清扫完毕,9点至12点保洁,14点30分至17点第二次保洁);带*部分实行洒水作业,要求同A级路面清运采取循环清运,垃圾箱桶不出现满溢镇区C级路面采取“扫或保”的清扫保洁模式(9点前清扫, 9点至17点保洁)带*部分实行洒水作业,要求同A级路面垃圾清运采取循环模式,垃圾箱(桶)不出现满溢村保洁区采取“扫或保”的清扫保洁模式(7:30至11:30点,14:30至17:30循环进行)垃圾清运采取循环模式,垃圾箱(桶)不出现满溢







吴店镇环卫服务市场化作业

质量考核办法


根据吴店镇环境卫生服务市场化需要,经研究制定《吴店镇环卫服务市场化作业质量考核办法》,以明确考核要求和质量标准。《考核办法》根据作业性质分为九个部分(具体情况见附件),同为合同附件,合同签订视同同意此考核办法。


附件1

吴店镇环卫服务市场化通用质量考核办法


一、通用考核标准

(1)作业人员上班时间应统一着带防护标识的工作服上班,着装应干净整洁。

(2)作业人员雨天作业时,必须穿雨衣作业,严禁打雨伞作业。

(3)作业人员上班时间应带齐作业工具(扫帚、撮箕、火钳、锹或铲)及车辆(电瓶车、电动车、三轮车、手推车)。

(4)作业人员、路段管理人员上班时间禁止做与工作无关的事,如:闲聊、打牌、串岗、喝酒等违规行为;不能久坐(不超过10分钟);作业人员、路段管理人员不能脱岗,若有特殊情况应及时报批。

(5)作业人员、路段管理人员应遵守作息时间,不能迟到或早退。

(6)路面出现严重污染、撒漏,路段管理人员应及时上报和处理。

(7)发现乱焚烧、乱倾倒行为应及时制止并上报管理部门。

(8)迎检或重大活动期间严格按照管理部门要求作业,无条件听从安排。

(9)中标公司必须成立质量考核专班,建立台账,每周实行全覆盖检查,并将结果报镇城建口。镇抽调专人对作业质量进行现场考核,建立台账,定期检查,定期通报,考核成绩与保洁经费挂勾,每月兑现。

(10)作业人员及管理人员要求:使用符合国家劳动法要求的人员,并持有身体健康证明;必须进行岗前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二、通用考核细则

指标名称指标要求扣分标准通用考核


作业人员及管理人员年龄要求:使用符合国家劳动法要求的人员,且具有健康

证和本单位培训合格上岗证。不得随意减少或更换作业人员,有特殊情况应及时报批。如用工不符合要求,一周内整改,拒不整改的每人(次)扣1分。中标单位每月严格按照项目核定的人数上报人员名单(作业人员的姓名、年龄、身体状况、路段、职责、身份证复印件)。不按要求提供发现1次扣5分。作业人员上班时间需统一着带防护标识的工作服上班,着装应干净整洁不符合要求每人每次扣0.1分作业人员雨天应穿带防护标识的雨衣作业,禁止打伞作业。每人(次)扣0.1分作业人员上班时间应带齐作业工具(扫帚、撮箕、火钳、锹或铲)及车辆每少1件扣0.1分作业人员、路段管理人员上班时间做与工作无关的事如:闲聊、打牌、串岗、喝酒等违规行为每人(次)扣0.1分未按要求完成作业久坐的(超过10分钟)每人(次)扣0.1分作业人员、路段管理人员应按规定时间作息迟到或早退每人每次扣0.1分(超过30分钟将视为脱岗);脱岗每人(次)扣0.5分经核实因作业质量差、服务态度差等导致相关领导批评或市民投诉镇级领导每批评1次扣5分,居民投诉经查实扣1分,路面出现严重污染、撒漏,路段管理人员未及时处理每1次扣3分,处置不及时造成恶劣影响扣5分发现乱焚烧、乱倾倒行为不及时制止,并不整改的每次扣2分作业质量不达标被媒体曝光,被上级通报批评的媒体曝光扣10分,上级通报批评扣20分迎检或重大活动期间严格按照管理部门要求作业,无条件听从安排拒绝服从安排的每次扣10分;造成恶劣影响的每次扣15分








附件2

吴店镇环卫服务市场化机械作业项目考核办法

一、机械作业标准

(1)机扫作业喷水压尘和刷盘应放置到位,机动车道无缝洗扫,车速不能超过10公里/小时,车辆应保持干净整洁。

(2)洒水作业喷水要均匀到位,路面全覆盖,车速控制在20公里-25公里/小时,车辆应保持干净整洁。

(3)道路清扫车、洒水车辆需安装(开通)GPS系统(带动态轨迹),系统数据保留时间不低于3个月,不能私自关闭GPS系统,出现问题应及时上报和维修。

(4)清扫车、洒水车驾驶员要持证上岗、文明驾驶,不能出现酒驾、醉驾等违规行为,避免发生事故。

(5)要确保作业安全,机械化作业时,车辆应开启警示灯或发送警示信号,避免发生事故。

(6)路面不能出现积尘、灰带等线状问题,不能有积水、油渍污染等块状问题。

(7)迎检或重大活动期间严格按照管理部门要求作业,无条件听从安排。

(8)车辆必须购买保险。

(9)司机要求持证上岗。












二、机械作业考核细则

指标名称指标要求扣分细则道路机械化作业清扫车、洒水车未安装(开通)GPS系统(带动态轨迹)每车次扣除1分GPS系统数据保留未达到3个月每车次扣2分GPS系统出现问题未及时上报和维修每车次扣1分机械化作业时,车辆开启警示灯或发送警示信号未开启警示灯或发送警示信号发现1次扣1分镇区A、B级路面每月进行一次全面清洗未按要求完成每次扣2分洒水车喷水不均或压尘不到位每处扣1分车辆必须清洗,出现车容车貌不洁每车次扣0.1分出现积尘、灰带等线状问题每处扣0.1分路面积水、油渍污染等块状问题每处扣0.2分机动车道未按规定时间和要求完成洗扫或洒水的每路段扣3分清扫车、洒水车驾驶员有不文明驾驶或无证驾驶、酒驾等违规、违法行为的每车次扣除5分加强安全管理,严防安全事故发生如发生事故由承包方承担并负责一切善后处理工作(产生事故的原因,以政府有关部门的鉴定结论为准)

出现普通(无伤亡)事故每次扣2分,出现伤亡事故每次扣10分


附件3

吴店镇环卫服务市场化镇区人工清扫保洁项目

考核办法

一、人工清扫保洁考核标准

(1)七无:无暴露垃圾、无果皮纸屑、无砖瓦浮土、无污泥秽水、无泼撒食物、无人畜粪便、无杂草树枝。

(2)三净:道路净、漏眼净、边沟净,道路路面见本色。

(3)车行道、人行道不能漏扫、带痕,不能漏撮清扫的垃圾;路面、边沟不能有积尘或浮沙。

(4)漏眼四周不能有积存泥沙或垃圾残渣。

(5)路面、人行道不能有烟头砖头、杂草、陈旧粪便、果皮纸屑、成片细小残渣等。

(6)护栏脚、隔离带边缘不能有明显积存的泥沙灰尘、残渣;人行道不能有卫生死角和背角。

(7)车行道、人行道等作业地段应按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完成清扫。

(8)8:00—晚上20:00路面出现大块(成片、成线)漏洒、明显轮胎泥印、建筑渣土等情况的要在1小时内及时处理和恢复。

(9)大风落叶期间,路面落叶要及时清扫,保洁应以捡白色漂浮物为主。清扫落叶时用大扫帚扫一堆撮一堆,不得有暴露垃圾。

(10)禁止人为向绿化带、漏眼、河流、渠道等处倾倒垃圾。

(11)油圬、液体污染物滴漏路面应及时清洗处理。

(12)严禁在城区范围内露天焚烧落叶、枯草等垃圾废物。

(13)迎检或重大活动期间严格按照管理部门要求作业,无条件听从安排。

二、考核评分

1、考核评分依据《吴店镇环卫服务市场化镇区人工清扫保洁项目考核办法》内容进行评定;

2、采取百分制,评分基数为每月总分一百分,分减分和加分两项;减分依据考核细则执行。受到上级领导表彰或新闻媒体正面宣传关于环境卫生管理工作的,由吴店镇研究后给予加分;

3、每月考核情况由广水市吴店镇人民政府处予以通报。

三、奖励措施

(一)奖励

1、每月考评得分90分(含90分)以上为优秀,广水市吴店镇人民政府按年承包经费的5%奖励给中标人;全年12个月平均分在90分(含90分)以上, 吴店镇按年承包经费的3%奖励给中标人;

2、受到省(或省以上)、市、 表彰(凭证书或文件),年终在总分中加10分、8分、6分。

(二)处罚

1、每月考核得分在90分(含90分)以上的不扣承包经费,每月考核得分90分以下的,按原分值100分计算,每少0.1分扣中标人当月承包经费100元,以此叠加,连续三个月低于80分以下,取消中标合同;

2、被省、市各种媒体曝光,当月每条按考核细则标准的3倍扣分;

3、重大活动期间、法定节假日,因环境卫生问题被上级通报、领导点名批评或群众投诉经核属实,当月每条按考核细则标准的2倍扣分;

4、在省、市专项检查中被检查出问题的,省级检查当月每条按考核细则标准的5倍扣分,市级检查当月每条按考核细则标准的3倍扣分。

四、附则

1、安全责任事故按照国家标准和吴店镇相关规定处理。

2、承包公司负责人因事确需离开广水市吴店镇人民政府的,必须事前向广水市吴店镇人民政府请假,并安排好公司各项工作。

五、本考核细则自签订承包合同之日起正式实施。

六、本考核细则的相关条款由吴店镇负责解释。


二、人工清扫保洁考核细则

指标名称指标要求扣分细则道路人工清扫保洁车行道、人行道等作业地段未按规定时间完成清扫的每次扣2分车行道、人行道出现漏扫、带痕、漏撮清扫的垃圾;路面、边沟有积尘或浮沙每处扣0.2分漏眼四周有积存泥沙、垃圾残渣每处扣0.2分路面、人行道有烟头砖头、杂草、陈旧粪便、果皮纸屑、成片细小残渣等未及时清理每处扣0.1分护栏脚、隔离带边缘无明显积存的泥沙灰尘、残渣等如有每处扣0.2分人行道有卫生死角、背角每处扣0.2分8:00—晚上20:00前街道有大块(成片、成线)漏洒、明显轮胎泥印、建筑渣土的1小时内未处理、恢复每处扣0.2分

大风落叶期间清扫,未扫一堆撮一堆,保洁应以捡白色漂浮物为主,按要求执行每处扣0.2分人为向绿化带、漏眼、河流、渠道等处倾倒垃圾每次每处扣1分在镇区范围内露天焚烧落叶、枯草等垃圾废物发现1次扣2分作业人员出现掏垃圾、捡垃圾、收废品的发现1次扣0.1分




附件4

吴店镇环卫服务市场化垃圾清运项目考核办法

一、垃圾清运考核标准

(1)9:30前及20:00前机动车收运必须完成,垃圾收运完地面应清扫干净(春节期间可以延迟到24:00)。

(2)实行循环清运,确保路段无暴露垃圾。

(3)清运车辆应采取密闭措施,没有附着牵挂物,不能沿街漏撒垃圾。

(4)垃圾清运车辆不得随意加高或插板,车身周边不得有附着牵挂物。

(5)垃圾清运车辆应定期清洗,反光标识齐全。转运过程中须全程覆盖,车身应干净整洁。

(6)迎检或重大活动期间严格按照管理部门要求作业,无条件听从安排。

二、垃圾清运考核细则

指标名称指标要求扣分细则垃圾清运9:30前、21:30前完成垃圾清运未收运完的每处扣0.1分收运垃圾点车走地不净的每处扣0.5分清运车辆采取密闭措施,进入中转站或填埋场倾倒没有密闭的每车扣0.5分,未进入指定地点倾倒清运过程中造成垃圾沿街、路漏洒的每次扣2分垃圾清运车辆随意加高或插板,车身周边有附着牵挂物的每车次扣1分垃圾清运车辆未定期清洗或反光标识不齐全的每车扣0.1分











附件5

吴店镇环卫服务市场化垃圾容器管护项目

考核办法

一、垃圾容器管护考核标准

1、垃圾容器表面无乱涂写、乱刻画、乱张贴。

2、垃圾容器表面无污垢、纸屑等污染物。

3、垃圾容器表面干净整洁,无烧?及油漆不完整,无污水,无明显异味。

4、保持垃圾容器干净整洁、不被恶意损坏或盗窃。

5、镇区垃圾容器每月清洗一次,村垃圾容器定期清洗。

6、垃圾容器保洁人员作业时应着统一环卫反光标识服。

7、及时清理垃圾容器内的垃圾,保证不溢出。

8、垃圾容器及周边无燃烧冒烟现象。

二、垃圾容器管护考核细则

指标名称指标要求扣分细则垃圾容器管护垃圾容器表面乱涂写、乱刻画、乱张贴发现一处扣0.1分垃圾容器表面存有污垢、纸屑等垃圾物发现一处扣0.1分垃圾容器表面存有污水,有明显异味发现一处扣0.1分发现垃圾容器破裂、损坏、歪斜,在8小时内不及时修复的发现一处扣0.1分垃圾容器丢失24小时内不补齐发现一处扣1分垃圾容器未按规定实行保洁的发现一次扣0.5分容器内的垃圾放满溢出的发现一处扣0.2分垃圾容器不按规定位置摆放的发现一处扣0.2分垃圾容器表面油漆完整、无烧痕发现一处有扣0.5分 垃圾容器配备全覆盖发现有配备不到位一处扣1分垃圾容器及周边无燃烧冒烟现象发现一处扣2分



附件6 吴店镇环卫服务市场化公汽站台

管护项目考核细则

一、通用考核标准

(1)公汽站台设施上无乱涂写、乱刻画、乱张贴;

(2)做好公汽站台设施、地面清洗保洁工作,每月清洗1次以上;

(3)公汽站台设备、地面干净整洁,无蜘蛛网、无蚊蝇、无臭味;

(4)公汽站台内环卫设备和设施完好无损,公汽站台周边干净整洁无杂物、无白漂;

(5)迎检或重大活动期间严格按照管理部门要求作业,无条件听从安排。

二、通用考核细则

指标名称指标要求扣分细则公汽站台管护公汽站台厨窗和设施上发现乱涂写、乱刻画、乱张贴等未及时清理的每处扣0.1分公汽站台内外发现杂物未及时清理每处扣0.1分公汽站台垃圾桶周围有散落垃圾未及时清理每处扣0.1分地面不干净、厨窗上有蜘蛛网每处扣0.1分公汽站台24小时内环卫设施损坏未及时处理补齐每次扣1分未做保洁工作每次扣0.2分迎检或重大活动期间严格按照管理部门要求作业,无条件听从安排拒绝服从安排的每次扣5分













附件7

吴店镇环卫服务市场化“野广告”清理处置

项目考核办法

一、质量要求:

(1)保证对镇区主次干道、小街小巷及牛程、陡分沿线的野广告做到及时清理。

(2)发现乱涂乱画违法行为后,要及时制止并清理。

(3)镇区范围内的两侧街道立面出现的“牛皮癣”,要在1至2天内清理干净,出现大面积的“牛皮癣”状况要及时上报并立即清理。

(4)迎检或重大活动期间严格按照管理部门要求作业,无条件听从安排。

二、野广告清理处置考核细则

指标名称指标要求扣分细则野广告清理主要路街正立面有野广告,经告知于1天内未完成清除的每条扣0.1分与主要路街相接的路口20米内有野广告,经告知于1天内未完成清除的每条扣0.1分次要路街正立面有野广告,经告知于2天内未完全清除的每条扣0.1分与次要路街相接的路口10米内有野广告,经告知于当日未完成清除的每条扣0.1分出现规模性野广告,经告知于2天内未完成清除的每次扣2分出现大面积“牛皮癣”状况,未上报并及时处理、严重影响城市市容市貌,造成不良后果的每次扣3分迎检或重大活动期间严格按照管理部门要求作业,无条件听从安排拒绝服从安排的每次扣5分








附件8 吴店镇环卫服务市场化各村

环境卫生考核办法

一、质量要求

(1)湾子干净整洁,房前屋后无成片和零散垃圾。

(2)垃圾箱(桶)周边无散落垃圾,无燃烧冒烟现象。

(3)境内主干道及通村湾道路较为干净,道路及周边无白色垃圾、无畜禽粪便。

(4)路边及湾前塘堰无白色漂浮垃圾、杂物。

(5)河沟内无白色垃圾及杂物、畜禽粪便。

(6)无村民或干部投诉。

二、考核细则

指标名称指标名称扣分细则各村环境卫生考核湾子房前屋后无成片和零散垃圾成片每处扣0.5分,零散每处扣0.2分垃圾箱(桶)周边无散落垃圾,无燃烧冒烟现象。有散落垃圾每处扣0.2分,有燃烧冒烟每处扣2分境内主干道、村湾道路及周边无白色垃圾、畜禽粪便。每处扣0.2分路边及湾前塘堰无白色漂浮垃圾、粪便、杂物每处扣0.2分河沟内无白色垃圾、畜禽粪便、杂物每处扣0.5分垃圾容器配备全覆盖有不到位每处扣1分迎检或重大活动期间严格按照管理部门要求作业,无条件听从安排拒绝服从安排的每次扣5分无村民或干部投诉有属实每次扣1分










附件9 吴店镇环卫服务市场化公厕

卫生考核办法

一、质量要求

(1)公厕干净整洁,无污水及污物外流。

(2)公厕清扫保洁工具配备齐全,摆放整齐。

(3)公厕配备字纸篓或桶,并清理及时。

(4)大小便冲洗及时,便坑内外无堆积。

(5)水管及龙头可以正常使用,无浪费自来水现象。

(6)村级公厕每天至少进行二次清扫保洁; 镇级公厕安排专人管护,循环保洁,保证干净卫生。

二、考核细则

指标名称指标要求扣分细则公厕卫生考核办法公厕干净整洁,无污水及污物外流有污水或污物每处扣0.5分,不干净每处扣0.1分公厕清扫保洁工具配备齐全,摆放整齐无清扫保洁设备,每处扣1分公厕配备字纸篓或桶,并清理及时无字纸篓或桶扣0.5分,清理不及时扣0.5分大小便冲洗及时,无便坑内外堆积。便坑内外有污物每处扣0.5分自来水管及龙头可以正常使用,无浪费水现象。水龙头无法出水每处扣0.5分,自来水白流每发现一起扣2分










附件10 环卫情况一览表

清扫保洁面积汇总表序号起止点长度m路面宽路间/人行道等级清扫面积备注左右1小赵家湾扶贫房南→北17374.53C2508.5路面12112吴家湾出口→小赵家湾扶贫房南184.873.44*C2661.12路面12943双汇一期进口→吴家湾出口334.975.816*C9645.12路面23444双汇二期南→双汇一期北865.821.67.97*A31601.7路面187015加油站→双汇二期南713.321.344*A20899.69路面151936加油站→东门楼671.510.411.28.7*A20346.45路面69847东门楼→杨汉东门口363.87.38.69.4C9204.14路面26558东门楼→中学路口6189.38.75.5*A145239中学路口→双汇一期入口2969.38.75.5*A695610顺昌路351.110.8*A3791.8811卫生院→牛程线204.713A2661.112牛程线→小学门口85.613A1112.813牛程线→中学门口142.9445.5C1929.1514古井巷1628.7C1409.415新街1065C53016顺昌路口→付友能门口87.57.8C682.517古井巷→何子述故居373C11118东门楼→矮沟5105C255019堤河→南门堰7004.5C315020粮站、南门堰→吴明华屋2974C118821刘爱林屋→顺昌路5105C255022广场6282C508423老街4317C301724九组→八角楼2845C142025邮局→小学后门16010C160026冯爱国屋→中心村1组广场4494C179627上头河2454C98028土管后东西巷1667C116229双汇大道→冯家畈1238C98430矮沟易地搬迁点405*2C40031头河大摆易地搬迁点6817C115632菜园易地搬迁点1704C68033冯家畈易地搬迁点1654C66034东门楼易地搬迁点2524C100835冯家河易地搬迁点3493.5C1221.536小赵家湾974C********查看详情********查看详情696********查看详情双汇一二期后及过道865.83.5C303040泉口街7727.27.27.6A16980路面555841浆溪店街8675.577A16906路面********查看详情********查看详情81.*为要求洒水作业路面。




此数据仅供参考,具体请自行现场踏勘。
















第四章资格审查方法及标准

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确定以下资格审查方法及标准。

一、 资格审查方法

公开招标采购项目开标结束后,采购人与分散采购机构成立资格审查小组,依据法律、法规及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人资格是否合格。

二、 资格审查标准

(一) 资格证明文件审查

所递交的资格证明文件出现不符合下列情形之一或不足以证明其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应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并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1.1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投标人根据自身情况提供对应的证明材料):

1.1.1法人

(1)企业法人(包括合伙企业):提供工商部门注册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

(2)事业单位法人: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1.1.2其他组织

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提供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

1.1.3自然人: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中国公民)

1.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投标人根据自身情况提供对应的证明材料):

1.2.1财务状况报告

(1)法人:提供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完整的财务报告,包括“四表一注”,即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2)部分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没有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的,可以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投标人没有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和资信证明时,也可以提供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1.2.2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1)法人

a.税务登记证(国税、地税或多证合一);

b.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一段时间内缴纳增值税、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的凭据;

c.社会保险登记证(或多证合一);

d.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一段时间内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

(2)其他组织和自然人

a.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一段时间内缴纳税收的凭据;

b.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一段时间内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

(3)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资金的投标人

提供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资金的相关证明文件。

1.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1.3.1提供具备足够数量的设施设备的证明材料;

1.3.2提供具备足够数量的技术人员的证明材料。

1.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1.4.1应严格按照附件格式提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

1.4.2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五项所称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1.4.3按照财政部《关于规范政府采购行政处罚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依法对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作出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等行政处罚决定在全国范围内生效。

1.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1.5.1国家对生产和销售相关产品或提供相关服务有专门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则必须提供取得国家有关主管部门行政许可的证明材料。

1.2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服务栏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并提供网页截图以证明;

1.3招标文件第一章“投标人资格要求”中有特殊要求的,投标人应提供其符合特殊要求的证明材料或者情况说明;

1.4不符合联合体投标相关规定和要求的;

1.5投标人认为需提供的其它相关资格证明材料;

1.6资格证明文件正本应为清晰彩色影印件且加盖单位公章。

(二) 确定资格审查合格投标人

1.资格审查小组按照本章“资格审查方法及标准”,对各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进行审查。资格审查小组依据对各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的审查结果,确定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并形成书面的资格审查报告。

2.资格审查合格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进行评标。

3.资格审查未通过的投标人可在结果公告质疑有效期内按公告中的联系方式获知本单位的资格审查情况。

采购人已进行资格预审的,不再进行资格审查。未通过资格预审的投标人分散采购机构拒绝其投标。


第五章 评标方法、程序及标准

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确定以下评标办法、程序及标准。

一、 评标方法

本项目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

二、 评标程序及标准

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工作程序进行评标:符合性审查、澄清有关问题、综合比较和评价、确定中标候选人名单。

(一)符合性审查

评标委员会应当对符合资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符合性审查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1.投标总报价超过项目(分包)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的;

2.《投标书》、《开标一览表》、《投标报价明细表》未提供或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

3.工期(服务期限)、质保期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

4.出现两个或两个以上不同报价的;

5.出现两个或两个以上投标方案的(招标文件中要求提供备选方案的除外);

6.投标报价存在缺项、漏项的;

7.投标有效期不足的;

8.投标文件未按要求提供加盖公章及签章的;

9.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中40条中规定情形,以分公司形式参与投标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未由总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公章的;

10.未按要求提供招标文件第二章“十其他注意事项”中规定的书面声明的;

11.未提供所投货物(工程或服务)的具体参数值或功能表述,或原文复制招标文件的技术规格相关部分内容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的;

12.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13.不满足招标文件第三章“项目技术、服务和商务要求”中带“★”号条款要求的。

14.未按要求提供《符合性审查对照表》、《商务要求响应、偏离说明表》、《商务要求“★”号条款响应、偏离说明表》、《商务评议对照表》和《技术、服务要求响应、偏离说明表》、《技术、服务要求“★”号条款响应、偏离说明表》、《技术、服务评议对照表》的;

15.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投标情形。

(二)澄清有关问题

1.评标期间,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

2.投标人应按照评标委员会要求的澄清内容在规定时间内做出澄清。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本节第3条规定进行修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3.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

3.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

3.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3.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3.5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

3.6修正后的报价按照本节第4条规定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4.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是其投标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

(三)综合比较与评价

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本章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服务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

1.商务评议

评标委员会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评议,并依据本章“评审因素及评分标准”中的商务评议进行综合比较和评分。

2.技术、服务评议

评标委员会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评议,并依据本章“评审因素及评分标准”中的技术、服务评议进行综合比较和评分。

3.价格评议

评标委员会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价格评议(执行国家统一定价标准和采用固定价格采购的项目,其价格不列为评审因素),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调整的,以调整后的价格计算)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计算详见本章“评审因素及评分标准”中的具体计算公式。

3.1报价合理性说明: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4.相同品牌处理原则

4.1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确定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以投票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

4.2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采购人应当根据采购项目技术构成、产品价格比重等合理确定一个核心产品(采购清单中作“相同〈或同一〉品牌”实质性要求的产品,视为一个核心产品),并以“核心产品”在招标文件中标注。

5.计分办法

5.1分散采购机构对各评委的总分进行复核。各项统计结果均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5.2各投标人的最终得分为评委所评定分数的算术平均值。

5.3评标委员会根据各投标人投标的最终评分,按高低次序确定投标人最终的排列名次,并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推荐不超过三名有排序的合格的中标候选人。如果投标人的最终评分相同,则投标报价低的投标人排名优先。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由采购人确定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以投票方式确定中标人。

(四)定标办法

1.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放弃中标的,招标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因前款规定的同样原因不能签订合同的。招标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三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采用以下方式确定中标人:

1)、招标人按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当场确定最终中标人。

2)、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

本次招标活动由招标人按照评标报告上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顺序确定最终中标人。对未中标的候选人,招标人有权不作任何解释。

2.评标委员会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对自己的评审意见承担法律责任。对评标报告有异议的,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标报告。



























三、 评审因素及评分标准

条款名称编列内容商务部分评分

30分


评分因素评分标准1、投标文件的制作(2分)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装订投标文件,有目录并编制页码,内容架构清晰、易于查阅、审核优得2分,良得1分,否则不得分。(2分)2、保洁项目业绩(6分)投标人2015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签订合同为准)的市政道路或城中村等类似清扫保洁服务业绩,有已完成或正在实施类似项目得3分,每增加一项类似项目加1分,最多得6分。(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复印件,原件备查)3、全国市场化作业经验(4分)2015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从事过或正在从事1个地、市、县级(镇办)的清运环卫作业项目得2分,在此基础上,每增加1个 环卫项目得1分,最高得4分。

评审依据:投标文件中提供的中标通知书和业绩合同扫描件,评标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和业绩合同原件。4、企业荣誉(5分)投标人2010至今被省部级环卫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表彰的得2分,地、市级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表彰的得1分;投标人服务地区有创建省级以上卫生城市、文明城市并成功的每项1分。该项最多得5分,不重复计分,(提供环卫主管部门文件或颁奖证书并提供证明材料、查询电话号码)(4分)5、设备配置(5分)投标人书面承诺配齐清扫保洁转运必要设备,并列出配备清单。(5分)7、安全生产(5分)投标人能提供近三年(2016年至2018年)来县级以上(含县级)安全主管部门出具的未出现安全质量事故证明的,有得5分,无不得分。(提供证明原件)(5分)8、投标人净资产状况(3分)投标人2018年度净资产不低于1500万(含)的得2分,1000至1500万的得1分,低于1000万的不得分;资产负债率低于60%得1分,60%至75%(含)得0.5分,高于75%不得分。 技术部分评分50分1、保洁整体服务方案(10分)制订清扫保洁、垃圾清运服务方案:

1、进场接管和合同终止交接工作方案及承诺;

2、项目管理机构、岗位设置、人员编制方案;

3、保洁作业计划及方案(含人工保洁、果皮箱,环卫工具房及其它市政公用设施清洁、道路垃圾收运等);

4、道路垃圾收集转运方案;

5、垃圾转运服务、中转站、维护方案;

6、岗前、岗位、安全、职业道德、行为规范等培训方案;

7、安全生产、风险防控的工作方案;

8、监督考核措施;

9、稳定员工队伍、防止群起劳资纠纷、保障员工合法权益方案;

10、服务标准及质量保证承诺书。

由专家横向对比打分,优得10分,良得8分,没有提供不得分。2、应急保障措施(10分)①针对本项目运营、应急管理书面承诺有足够的固定办公场所的得1分,有足够的垃圾容器摆放场所的得2分,有足够的车辆停放场所的得2分,无承诺不得分;(5分)

②应急措施安排方案优的得5分,良得3分,其他不得分。(5分)3、日常清扫、保洁工作措施(10分)1. 日常清扫、保洁工作任务安排,要求列出标段内容重点路段,重要节点(位置),根据标段每条道路的实际情况,列出车辆详细运行路线、时间,人工清扫保洁要求每个人的范围落实到每条道路起止路段、工作时间、人员数量)优得满分10分,良得8分,其他该项不得分。(10分)4、质量安全保证措施(8分)2. 质量、安全保证措施齐全、实施方案优得8分,良得6分,其他不得分。(8分)5、人员安排措施(7分)3. 作业人员安排合理得满分7分,少于核定人数95%的得4分,少于核定人数90%的得2分,少于80%的不得分。(7分)6、社会服务承诺

(2分)4. 社会服务承诺措施和重大活动、节假日的清扫、保洁工作安全具体可行优得2分,良得1分,其他该项不得分。(2分)7、服务工作人员福利保证(3分)给保洁工作人员购买商业保险的得3分,不承诺不得分(3分)。报价评分20分投标报价得分(20分)评标委员会只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价格评议,报价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20



第六章、合同书格式(参考)

(根据《政府采购法》和《合同法》相关规定,采购人和中标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应当按照平等、自愿的原则以合同方式约定。此合同书仅作为签订正式合同时的参考,正式合同书应包括本参考格式之内容。)


广水市吴店镇环卫服务市场化

合 同


发包单位:广水市吴店镇人民政府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单位: (以下简称乙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招标文件、中标通知书等相关资料要求,经双方协商,签订本合同,双方须共同遵守。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广水市吴店镇环卫服务市场化

2、项目地点:广水市吴店镇

二、承包方式及合同价款

1、承包方式:总价包干

2、合同价款:

三、期限

本项目承包期为三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四、工作内容

广水市吴店镇环卫服务市场化项目包括吴店镇集镇规划区(面积约17万平方米,其中含道路5万平方米)和15个村(社区)的垃圾清扫、保洁、清运,以及公厕、公交站亭、“野广告”的保洁清理等,范围详见《吴店镇环卫服务市场化方案》及相关附件。

作业质量必须符合《吴店镇环卫服务市场化作业项目道路等级及运行模式》和《吴店镇环卫服务市场化作业质量考核办法》的要求(见附件,此附件是合同的组成部分,乙方签订合同后视为认可)。

五、人员及机械配备要求

乙方须配足清扫、保洁、清运、管理人员等,以满足清扫清运质量要求。

乙方必须如实将保洁、转运及管理人员名册和工资发放表报甲方备案。

乙方须配置设备:按中标人承诺的机械设备到位,于年 月 日前配齐。

六、履约保证金

签定合同前,乙方必须向甲方指定的公立账户缴纳履约保证金40万元,甲方出具收据。乙方按本合同第五条要求落实到位后,经甲方核实验收达标后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退还乙方20万元的履约保证金,剩余20万元作为乙方使用甲方设备押金和履约保证金。如因乙方原因导致本合同被解除,乙方除承担相关责任外,无权要求退回履约保证金。

七、双方责任

(一) 甲方责任与义务

1、制定日常考核办法及相关考核细则,甲方设立考核专班对乙方的管理实施监督考核,考核情况定期通报,每月汇总兑现。考核实行扣分制,其中:集镇保洁区每分分值200元,各村保洁每分值100元。

2、负责对乙方承包范围内清扫、保洁、清运、机械设备、人员到位等情况进行督查考核。

3、协助乙方做好环境卫生管理的宣传教育工作。

4、按月根据考核结果支付清扫保洁清运费用。

5、法规政策规定甲方应承担的其他责任。

6、在合同执行期满一年后,如遇物价上涨超过10%,报请政府同意后协商调价问题,具体调整根据实际情况商定后签订补充协议。

(二) 乙方责任与义务

1、乙方须制定符合甲方管理要求的各项管理办法、规章制度和作业计划。

2、乙方须为聘请职工购买社保、医疗、工伤保险,为生产作业车辆购买保险。

3、乙方应按合同要求书面承诺配置机械和人员,合理分配任务,科学组织作业。

4、乙方应加强沿街门店的生活垃圾收运管理,协助管理部门搞好“门前四包”管理。

5、乙方应无条件服从甲方领导,自觉接受甲方管理、监督和考核,保证政令畅通。遇突击任务,以甲方通知为准,无条件认真完成任务。

6、乙方应加强对清扫保洁路段内街道立面“野广告”、“牛皮癣”的监管,及时清除。

7、乙方必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措施,作业期间必须穿戴安全服装,加强对人员作业规范及安全教育培训,合同期内所发生的一切安全责任事故由乙方自行负责。

8、乙方必须满足以下几点:①进驻40天内,在项目所在地注册分公司,②在项目区域内有固定的办公场所,③40天后,甲方只与乙方新注册的分公司发生往来账款(履约保证金退还到原帐户),④往来账款要有财务发票。

9、未经甲方委托,乙方不得收取垃圾清运处置费。若出现私自收费情况,一经查实按收费款的5倍对乙方进行处罚。

10、乙方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不得从事影响作业任务完成和降低工作质量的行为。

11、乙方管理人员必须按照劳动法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并按照国家规定购买保险。

12、乙方所有用人要尽可能使用符合国家劳动法规定的人员,且具有健康证和中标单位培训合格上岗证。

13、乙方必须接纳公益性岗位人员,并做好日常管理工作,由人社部门直接发放的贫困户工资计入承包款;乙方须优先使用现有集镇保洁员。

14、乙方收到中标通知书后须在法律规定的时间内与甲方签订合同。

八、考核办法

甲方按照《吴店镇环卫服务市场化作业质量考核办法》进行考核。考核实行扣分制。考核结果直接与承包费用挂钩,乙方没有按作业质量标准进行作业的,甲方按甲乙双方确认的考核标准进行扣款。

九、付款方式

甲方每月根据考核结果计算出当月应付服务费,于次月10号前支付给乙方,节假日顺延;乙方必须出具正式票据结算。

十、违约责任

1、若因甲方原因导致本合同不能履行,乙方有权要求甲方限期整改、终止合同、赔偿经济损失的权利。

2、乙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形,甲方有要求乙方限期整改、终止合同、扣除乙方剩余履约保证金、赔偿损失的权利。

①乙方在合同履约过程中没有经甲方同意随意调走大型车辆的;

②乙方在合同履约过程中没有经甲方同意随意减少人员超过5人的;

③乙方未经甲方同意,擅自将本合同项目转包的;

④镇区考核扣分一个月达到100分,各村考核扣分一个月达到200分的,或合计考核扣分一个月达到300分的;

⑤乙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因乙方原因出现上访造成重大不稳定因素给甲方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

⑥乙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因乙方原因导致群众投诉、媒体曝光,在社会造成恶劣影响,致使甲方社会荣誉受损的。

3.如乙方因上述第十条单项或多项原因导致甲方解除合同,乙方必须无条件服从,并从收到解除合同书面通知后,2个月内进行协商,协商期间,乙方须继续进行清扫保洁,服务价格下降10%,否则,甲方扣除乙方履约保证金,并自行承担其一切经济及社会损失。

十一、纠纷处理

1、双方相互协商;

2、如协商未果,提请人民法院依法判决。

十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解决。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持1份、乙持1份、项目所在地新注册的分公司1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广水市吴店镇人民政府 乙方:

(签章)(签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经 办 人: 经 办 人:

年月日 年月日


第七章 投标文件格式(参考)

广水市政府采购

投 标 文 件

第一部分 资格证明文件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招标内容: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二0一九年 月


格式(参考)说明:

资格证明文件组成

由各投标人根据参考格式要求自行编写。目录清晰、内容详尽、易于理解和审查。具体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资格证明文件目录(目录应涵盖下述所有资料,页码清晰以便查阅);

2.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2.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投标人根据自身情况提供对应的证明材料):

2.1.1法人

(1)企业法人(包括合伙企业):提供工商部门注册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

(2)事业单位法人: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1.2其他组织

(1)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提供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

(2)个体工商户:提供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

2.1.3自然人: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中国公民)

2.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投标人根据自身情况提供对应的证明材料);

2.2.1财务状况报告

(1)法人:提供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完整的财务报告,包括“四表一注”,即资产负值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2)部分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没有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的,可以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投标人没有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和资信证明时,也可以提供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2.2.2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1)法人

e.税务登记证(国税、地税或多证合一);

f.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一段时间内缴纳增值税、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的凭据;

g.社会保险登记证(或多证合一);

h.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一段时间内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

(2)其他组织和自然人

a.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一段时间内缴纳税收的凭据;

b.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一段时间内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

(3)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资金的投标人

提供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资金的相关证明文件。

2.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2.3.1提供具备足够数量的设施设备的证明材料;

2.3.2提供具备足够数量的技术人员的证明材料。

2.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4.1应严格按照附件格式提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

2.4.2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五项所称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2.4.3按照财政部《关于规范政府采购行政处罚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依法对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作出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等行政处罚决定在全国范围内生效。

2.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2.5.1国家对生产和销售相关产品或提供相关服务有专门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则必须提供取得国家有关主管部门行政许可的证明材料。

3.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服务栏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并提供网页截图以证明;

4.招标文件第一章“投标人资格要求”中有特殊要求的,投标人应提供其符合特殊要求的证明材料或者情况说明;

5.不符合联合体投标相关规定和要求的(适用于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项目);

6.投标人认为需提供的其它相关资格证明材料。


说明:1、以上材料提供不实的,按照《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规定给予处罚;

2、资格证明文件正本应为清晰彩色影印件且加盖单位公章,否则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附: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格式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


广水市政府采购中心:

(投标人全称) 参加贵中心组织的(项目名称)项目(项目编号:)的政府采购活动,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相关资格证明文件。本单位郑重声明如下:

1、 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本单位未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根据各地方、各部门明确的听证范围确定较大数额罚款的额度)等行政处罚;

2、 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本单位未受到过全国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依法作出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等行政处罚决定;

3、 如上述声明内容不实,本单位自愿接受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按照《政府采购法》关于提供虚假材料的规定给予处罚。



投标人 (公章):

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

日 期:




广水市政府采购

投 标 文 件

第二部分 商务文件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招标内容: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二0一九年 月


格式(参考)说明:

商务文件组成

由各投标人根据参考格式要求自行编写。目录清晰、内容详尽、易于理解和评审并富有建设性的商务方案在评标时具有优势。具体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商务文件目录(目录应涵盖下述所有资料,页码清晰以便查阅);

2.投标书、湖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书

3.(附件一);

4.开标一览表(附件二);

5.投标报价明细表(附件三);

6.投标货物、服务清单(附件四);

7.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件六);

8.关于不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十 其他注意事项”中规定禁止情形的书面声明;

9.投标人的资格声明(附件七);

10.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简历表(附件八);

11.项目班子成员情况表(附件九);

12.投标人类似项目业绩表(附件十);

13.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或投标人认为需提供的其它资料;

14.符合性审查对照表(附件十一);

15.商务要求响应、偏离说明表(附件十二);

16.商务要求“★”号条款响应、偏离说明表(附件十三)

17.商务评议对照表(附件十四)。



广水市政府采购

投 标 文 件

第三部分 技术、服务文件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招标内容: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二0一九年 月


格式(参考)说明:

技术、服务文件组成

由各投标人根据参考格式要求自行编写。目录清晰、内容详尽、易于理解和评审并富有建设性的技术、服务方案在评标时具有优势。具体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技术、服务文件目录(目录应涵盖下述所有资料,页码清晰以便查阅);

2.投标货物(工程或服务)介绍,项目建设(服务)方案;

3.技术、服务要求响应、偏离说明表(附件十五);

4.技术、服务要求“★”号条款响应、偏离说明表(附件十六);

5.技术、服务评议对照表(附件十七);

6.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或投标人认为需提供的其它资料。


说明:投标文件技术、服务文件的编制原则,一是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应说明、资料、表格以证明所投货物(工程或服务)是否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二是对应评分标准,充分体现所投货物(工程或服务)对于评分标准的响应程度和优势。


附件一、 投标书

投标书

广水市政府采购中心:

依据贵方___ _项目(项目编号:_____)招标的投标邀请,我方代表(姓名、职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投标人(投标人全称 )提交“开标一览表”信封和下述文件正本份,副本份。

1.资格证明文件;

2.商务文件;

3.技术、服务文件。

在此,我方宣布同意如下:

1.《开标一览表》中规定的应提交和交付的 (包号) 货物(工程或服务)投标总价为(注明币种,并用大写和小写表述投标总价);

2.按招标文件的约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

3.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包括(修正或补充文件)(如果有的话),对此无异议;

4.投标有效期为自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共个日历日;

5.接受招标文件关于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约定;

6.提供按照贵方可能要求的与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

7.与投标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信函请寄:。


投标人:

地 址:

电话/传真:

电子邮件:

投标人(公章):

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开户银行:

帐号/行号:

湖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书

市场主体名称:

证件类型: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证件号码:

行政区划代码:

主管部门:

承诺内容:

为维护公开、公平、公正的政府采购市场秩序,树立诚实守信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形象,本单位自愿做出以下承诺:

一、承诺本单位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全面履行应尽的责任和义务,全面做到履约守信,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二、承诺本单位提供给注册登记部门、行业管理部门、司法部门、行业组织以及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提交的所有资料均合法、真实、有效,无任何伪造、修改、虚假成份,并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三、承诺本单位严格依法开展生产经营活动,主动接受行业监管,自愿接受依法开展的日常检查;违法失信经营后将自愿接受约束和惩戒,并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四、承诺本单位自觉接受行政管理部门、行业组织、社会公众、新闻舆论的监督;

五、承诺本单位将按照《湖北省社会信用信息管理条例》要求,向社会公示信用信息;

六、承诺本单位自我约束、自我管理,重合同、守信用,不制假售假、商标侵权、虚假宣传、违约毁约、恶意逃债、偷税漏税、价格欺诈、垄断和不正当竞争,维护经营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七、承诺本单位在信用中国(湖北)网站中无违法违规、较重或严重失信记录;

八、承诺本单位提出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坚持依法依规、诚实信用原则,在全国范围12个月内没有三次以上查无实据的政府采购投诉;

九、根据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需要作出的其他承诺

十、承诺本单位若违背承诺约定,经查实,愿意接受行业主管部门和信用管理部门相应的规定处罚,承担违约责任,并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自愿按照《湖北省社会信用信息管理条例》规定,违背承诺约定行为作为失信信息,记录到省社会信用信息服务平台,并予公开。

十一、承诺本单位同意将以上承诺事项上网公示。

承诺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承诺日期:

注: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主体名称发生变更的应当重新做出承诺。














附件1-诚信报价承诺书

为维护广水市政府采购市场秩序,本单位在参加本次采购活动中郑重作出如下承诺:

一、严格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二、本响应文件中所提供的全部材料都是真实、有效和合法的。

三、不采取不正当的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不恶意压低或抬高报价。

四、不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报价,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的合法权益。不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或者成交后放弃成交资格。我单位无条件接受磋商文件关于“视为供应商相互恶意串通”的有关规定。

五、不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及评审委员会成员行贿或以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方式牟取中标或成交资格。

六、不以伪造、变造响应文件资质材料或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成交资格。

七、不进行虚假、恶意投诉或以其他方式扰乱政府采购市场秩序。

八、我单位首次(总)报价包含本次采购需求的服务,服务分项报价表中如有漏项或缺项,缺漏项的相关服务作为对采购人的优惠(免费提供),包含在总报价中。采购人无需为该项服务另行支付费用。我单位承诺保证有足够的人力、物力等资源保证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委托的服务业务,提供优质服务,并对服务成果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九、我单位承诺:如果我单位成为本项目的成交供应商,签订合同时不向采购人提出任何附加条件,并将按照磋商文件22.1、22.4的时间要求办理成交通知书及签订合同事宜,否则视为放弃成交、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我单位承诺将严格按照要求履行合同义务。

十、积极配合广水市相关监管部门调查处理投诉事项,如实反映情况,提供真实材料。

本单位若违反上述承诺,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并接受广水市监督管理部门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二条、《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一条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作出的处罚。


供应商名称(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2-书面声明函

致:

我们,(供应商名称)已认真阅读《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以及[(项目名称),政府采购项目编号:]竞争性磋商文件相关内容,知悉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此次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交的供应商资格审查、评审所需证明材料,已经认真核对和检查,全部内容真实、合法、准确和完整,我们对此负责,并愿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

一、我方在此声明:

(一)我方承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二)我方与参加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不存在控股、管理、关联关系,或者与其他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为同一人。

(三)我方以及任何附属机构(单位)没有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

(四)我方经营及资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财务被接管、破产或其他关、停、并、转状态,具有足够的流动资金承担本项目。

(五)我方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布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本项目磋商会议当天正在公示的名单为准)

(六)到本项目磋商会议当天,我方未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七)到本项目磋商会议当天,我方未被列入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的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二、我方声明参加此次政府采购活动前4年内(以本项目磋商会议日期往前计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下列重大违法记录:

(一)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二)财政部门等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认定的其他重大违法记录。

三、我方以上声明都是真实、有效的。否则将承担《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的法律责任。


供应商名称(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二、 开标一览表

投 标 人: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所投包号:

序号名称品牌、型号数量单价(元)分项合计(元)投标总报价小写:万元整

大写:万仟佰元整项目工期

(服务期限)(单位:日历天)质保期(单位:年)备注说明:1.所有价格均用人民币表示,单位为万元。

2.价格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中第12条的要求进行报价。

3.为方便开标时唱标,投标人应将《开标一览表》原件一份装入信封,单独密封提交,并在信封上标明“开标一览表”字样。未单独提交或单独提交的上述资料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填写完整并签字、盖章的分散采购机构拒绝其投标。

4. 本表应按要求由投标人法人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否则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投标,将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投标人(公章):

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

投标时间:


附件三、 投标报价明细表

投 标 人: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所投包号:

序号名称品牌型号规格数量制造商名称单价分项合计1 货物1(工程或服务)2 货物2(工程或服务)3 货物3(工程或服务)4 货物4(工程或服务)5 货物5(工程或服务)6 货物6(工程或服务)…合计说明:1.所有价格均用人民币表示,单位为元。

2.报价明细表合计应与《开标一览表》中的投标总报价一致。

3.未提供详细的货物(工程或服务)报价明细,导致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投标人(公章):

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

投标时间:


附件四、 投标货物(工程或服务)清单

投 标 人:

项目编号:所投包号:

序号货物(工程或服务)名称主要规格、技术参数数量制造厂家/产地及国家123456…说明:1.此表为货物(工程或服务)清单,投标人应提供所投货物(工程或服务)详细的供货(工程或服务)范围,包括主要配件及生产厂家、备品备件等。

2.各项货物(工程或服务)详细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性能,应另页描述。





投标人(公章):

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

投标时间:


附件五、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申请人名称:

单位性质:

成立时间:年月日

经营期限:

姓名:性别:年龄:职务:

系:(申请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正面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反面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广水市政府采购中心:

兹授权同志为我公司参加贵单位组织的(项目名 称)采购活动的投标代表人,全权代表我公司处理在该项目采购活动中的一切事宜。代理期限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授权单位(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及盖章):

签发日期:年月日


附:代理人工作单位:

职务: 性别:

身份证号码:


粘贴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粘贴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备注:1、此授权委托书需另备一份单独递交!

2、若是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则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一份与投标文件一起单独递交!

附件六、 投标人的资格声明

1.名称及基本情况:

(1)投标人:

(2)地址:邮编:

电话:传真:

(3)成立或注册日期:

(4)单位性质:

(5)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

(6)员工人数:

(7)注册资本:

(8)实收资本:

(9)上年末资产负债表:

1)固定资产

原 值:净 值:

2)流动资金:

3)长期负债:

4)短期负债:

2.与投标货物的生产、销售和服务有关的情况:

(1)关于制造投标货物的设施及其它情况:

生产基地地址生产的项目年生产能力员工人数(2)投标人生产此投标货物的经验(包括年限、项目业主、额定能力、商业运营的起始日期等):

(3)销售、服务网点分布(可另行附表):

销售服务网点名称和地址主要服务范围服务人员数内部等级3.投标人认为需要声明的其它情况:

兹证明上述声明是真实的、正确,并提供了全部能提供的资料和数据,同意按照分散采购机构要求出示有关证明文件。

投标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及盖章):

电话:

传真:

日期:年月 日

附件七、 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简历表

投标人:

项目编号:所投包号:

姓名性别年龄职务职称学历参加工作

时间从事本行业工作年限个人专业资质及证书个人简介类似项目经验项目单位项目名称项目内容项目金额项目时间说明:投标文件正本应附完整的相关证明材料清晰影印件,未按照要求详细完整填写此表,导致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投标人(公章):

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

投标时间:


附件八、 项目班子成员情况表

投标人:

项目编号:所投包号:

序号姓 名专 业年 龄从事本行业工作年限在本项目中承担的工作个人专业资质及证书123456…说明:投标文件正本应附完整的相关证明材料清晰影印件,未按照要求详细完整填写此表,导致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投标人(公章):

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

投标时间:


附件九、 投标人类似项目业绩表

投标人:

项目编号:所投包号:

项目单位名称项目名称项目单位联系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项目金额项目负责人姓名项目时间项目内容说明:1.每个合同应单独附表,并附上相关证明材料,未按照要求详细完整填写此表,导致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项目内容请详细说明所承担的具体工作内容等。



投标人(公章):

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

投标时间:


附件十、 符合性审查对照表

投标人:

项目编号:所投包号:

序号招标文件符合性审查条款投标响应内容对应简述偏离说明投标文件对应的页码123456…说明:1.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第五章“评标方法、程序及标准”中“符合性审查”的条款逐项说明是否满足要求,如有偏离,投标人应详细说明。未按照要求详细完整填写此表或仅注明“符合”、“满足”的,导致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投标人提供的相关证明文件对应的页码填写到上表“投标文件对应的页码”中。如未提供页码或内容页码完全不一致的,导致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投标人(公章):

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

投标时间:


附件十一、 商务要求响应、偏离说明表

投标人:

项目编号:所投包号:

序号招标文件商务要求条款投标响应内容对应简述偏离说明投标文件对应的页码123456…说明:1.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第三章“项目技术、服务及商务要求”中“商务要求”条款逐项说明是否满足要求,如有偏离,投标人应详细说明。未按照要求填写此表或仅注明“符合”、“满足”的,导致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投标人提供的相关证明文件对应的页码填写到上表“投标文件对应的页码”中。如未提供页码或内容页码完全不一致的,导致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投标人(公章):

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

投标时间:


附件十二、 商务要求“★”号条款响应、偏离说明表

投标人:

项目编号:所投包号:

序号招标文件商务要求“★”号条款投标响应内容对应简述偏离说明投标文件对应的页码123456…说明:1.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第三章“项目技术、服务及商务要求”中商务要求“★”号条款进行逐项说明是否满足要求,如有偏离,投标人应详细说明。未按照要求填写此表或仅注明“符合”、“满足”的,导致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投标人提供的相关证明文件对应的页码填写到上表“投标文件对应的页码”中。如未提供页码或内容页码完全不一致的,导致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投标人(公章):

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

投标时间:


附件十三、 商务评议对照表

投标人:

项目编号:所投包号:

序号招标文件商务评分标准投标响应内容对应简述偏离说明投标文件对应的页码1.1 1.2 1.3 1.4 1.5 1.6 …说明:1.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第五章“评标方法、程序及标准”中“商务评议”的评分标准逐项说明是否满足要求,如有偏离,投标人应详细说明。未按照要求填写此表或仅注明“符合”、“满足”的,导致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投标人提供的相关证明文件对应的页码填写到上表“投标文件对应的页码”中。如未提供页码或内容页码完全不一致的,导致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投标人(公章):

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

投标时间:


附件十四、 技术、服务要求响应、偏离说明表

投标人:

项目编号:所投包号:

序号招标文件技术、服务要求条款投标响应内容对应简述偏离说明投标文件对应的页码123456…说明:1.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第三章“项目技术、服务及商务要求”中“技术、服务要求”条款逐项说明是否满足要求,如有偏离,投标人应详细说明。未按照要求填写此表或仅注明“符合”、“满足”的,导致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投标人提供的相关证明文件对应的页码填写到上表“投标文件对应的页码”中。如未提供页码或内容页码完全不一致的,导致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投标人(公章):

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

投标时间:


附件十五、 技术、服务要求“★”号条款响应、偏离说明表

投标人:

项目编号:所投包号:

序号招标文件技术、服务要求“★”号条款投标响应内容对应简述偏离说明投标文件对应的页码123456…说明:1.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第三章“项目技术、服务及商务要求”中技术、服务要求“★”号条款进行逐项说明是否满足要求,如有偏离,投标人应详细说明。未按照要求填写此表或仅注明“符合”、“满足”的,导致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投标人提供的相关证明文件对应的页码填写到上表“投标文件对应的页码”中。如未提供页码或内容页码完全不一致的,导致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投标人(公章):

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

投标时间:


附件十六、 技术、服务评议对照表

投标人:

项目编号:所投包号:

序号招标文件技术、服务评分标准投标响应内容对应简述偏离说明投标文件对应的页码2.1 2.2 2.3 2.4 2.5 2.6 …说明:1.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第五章“评标方法、程序及标准”中“技术、服务评议”的评分标准逐项说明是否满足要求,如有偏离,投标人应详细说明。未按照要求填写此表或仅注明“符合”、“满足”的,导致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投标人提供的相关证明文件对应的页码填写到上表“投标文件对应的页码”中。如未提供页码或内容页码完全不一致的,导致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投标人(公章):

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

投标时间:



广水市政府采购

招 标 文 件

项目编号:ZJXL-2019-008

项目名称:吴店镇环卫服务市场化项目




采购人:广水市吴店镇人民政府

采购代理机构:浙江新联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广水分公司




二0一九年五月

目 录


文件备案表 3

第一章 投标邀请书 4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7

第三章项目技术、服务及商务要求 20

第四章资格审查方法及标准 39

第五章评标方法、程序及标准 42

第六章合同书格式(参考) 48

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参考) 51
















文 件 备 案 表

采购人广水市吴店镇人民政府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联系人:赖宏电话:****-*******查看详情采购人意见





盖章:经办人:


年月日政府采购管理机构备案意见







盖章:

年月日备注

第一章投标邀请书

根据广水市政府采购办公室计划函要求,浙江新联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广水分公司受广水市吴店镇人民政府的委托,对其吴店镇环卫服务市场化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项目编号:ZJXL-2019-008

二、项目名称:吴店镇环卫服务市场化项目

三、采购内容及需求:

1、招标项目服务规模:集镇规划区(约17万平方米,其中包含集镇公厕4座);14个村和1个社区(有泉口和浆溪店两个小集市;社区主要在集镇规划区范围内;包含14个村级公厕);1个垃圾中转站的日常运营;垃圾场封场前的覆土、碾压和周边卫生清理等工作。合计 130万元/年,三年总价共计390万元。

2、招标服务范围及要求:湾前屋后、道路、沟渠、河道、塘堰及其它闲散土地的垃圾清扫、收集、转运。

设备要求:采购人已有2台勾臂车、垃圾箱约130个提供给乙方使用,乙方负责保养、维修;不足设备由乙方负责购买配齐,达到垃圾容器配备全覆盖要求,并按政策要求做好垃圾分类。

人员配置要求:配齐必要的人员设备以达到考核质量要求。

垃圾收集清运要求:各村垃圾收集清运到指定地点。

3、服务期:3年

4、资金来源:上级拨款及政府自筹。

5、服务质量要求:按照《吴店镇环卫服务市场化作业质量考核办法》规定执行。

四、预算金额(最高限价):人民币叁佰玖拾万元整(¥390万元)

五、供应商资格条件:

1、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条件: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如供应商是自然人的提供身份证明材料;

(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国家对生产和销售相关产品或提供相关服务有专门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则必须提供取得国家有关主管部门行政许可的证明材料);

2、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服务中失信被执行人查询、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并提供查询网页截图以证明;

3、具有国家有关部门核发的《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许可证》;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报名时间及报名须知:

1、合格的供应商请于2019年 8 月 27 日至2019年 9 月 2 日止(上午8:00至11:30,下午15:00至17:30)工作日时间内到广水市公共资源中心五楼招标代理办公室(广水市永阳大道40号)报名。

2、报名时需携带:

报名时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持身份证亲自到场(委托代理人须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劳动合同、社保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提供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已办理三证合一的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供应商资格条件第1条中所有材料、许可证、信用记录网页截图等所有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以上所有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并与原件相符)。

七、招标文件获取:同报名时间(文件售价:300元/份,售后不退)。

八、投标信息:

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19年9月23日09时00分00秒(当日08时30分开始接收投标文件)。

投标文件提交地点:广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开标2室(广水市应山办事处永阳大道40号)。

九、开标信息:

开标时间:2019年9月23日09时00分。

开标地点:广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2室。

十、质疑:

相关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浙江新联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广水分公司提出询问和质疑。提出质疑时请提交书面质疑函一份(法人代表签字、单位公章),并附相关证据材料。

十一、发布公告的媒体:

中国湖北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hubei.gov.cn

中国广水网:http://www.zggsw.gov.cn/

十二、联系方式:

采 购 人:广水市吴店镇人民政府

联 系 人:赖宏

电话:****-*******查看详情

采购机构:浙江新联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广水分公司

联 系 人:喻世源

联系电话:134*****511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盖章):



2019年8月26日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投标须知前附表

序号名 称内容1 项目编号ZJXL-2019-0082 项目名称吴店镇环卫服务市场化项目3 项目属性服务4 采购人广水市吴店镇人民政府5 投标文件份数正本一份,副本两份6 投标有效期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60日历日7 最高限价三年服务期最高限价人民币叁佰玖拾万元整(¥390万元)8 资格预审不进行9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详见第一章“投标邀请书”要求10 开标时间、地点详见第一章“投标邀请书”要求11 备选方案不允许

详见第三章“项目技术、服务及商务要求”要求12 实物样品不提交

详见第三章“项目技术、服务及商务要求”要求13 现场考察不组织

详见第三章“项目技术、服务及商务要求”要求14 中标后分包不允许

详见第三章“项目技术、服务及商务要求”要求15 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详见第五章“评标方法、程序及标准”要求16 质疑及提交详见第一章“投标邀请书”要求

一、 说 明

1. 适用范围

招标文件仅适用于第一章“投标邀请书”中所述项目的货物、工程及服务的采购。

2. 当事人定义

2.1 “采购人”是指:详见第一章“投标邀请书”。

2.2 “监管部门”是指:广水市政府采购办公室。

2.3 “分散采购机构”是指:浙江新联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广水分公司。

2.4 “投标人”是指: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2.5 “合格的投标人”是指: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人。

2.6 “中标人”是指:经评标委员会评审,授予合同的投标人。

3. 项目属性及定义

3.1 “货物”是指: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燃料、设备、产品等。

3.1.1招标文件中没有提及招标货物来源地的,根据《政府采购法》及相关规定均应是本国货物,另有规定的除外。

3.1.2投标的货物应是合法生产的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要求的货物,并能够按照合同规定的品牌、产地、质量、价格和有效期等履约。

3.2 “工程”是指:与建筑物和构筑物的新建、改建、扩建及其相关的装修、拆除、修缮无关的工程。

3.3 “服务”是指:除货物和工程(含本章3.2条所述工程及《招标投标法》所定义工程)以外的其他政府采购对象,包括政府自身需要的服务和政府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公共服务。

3.4 采购人应当按照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确定采购项目属性。按照《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无法确定的,按照有利于采购项目实施的原则确定。

4. 投标费用

4.1 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分散采购机构和采购人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4.2 根据《政府采购法》和有关规定,分散采购机构不向中标人收取中标服务费。

二、 招标文件

5. 招标文件的构成

第一章 投标邀请书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第三章 项目技术、服务及商务要求

第四章 资格审查方法及标准

第五章 评标方法、程序及标准

第六章 合同书格式(参考)

第七章 投标文件格式(参考)

其 他 在招标过程中由分散采购机构发出的修正和补充文件等

6. 招标文件疑问的提交

6.1 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可以向分散采购机构提出询问,或在6.2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的形式向分散采购机构提交疑问函。

6.2 潜在投标人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采购文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但应当在获取采购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7个工作日内未对招标文件提出疑问的,分散采购机构将视其认同招标文件,在规定的时间后就招标文件内容提出的疑问将不予受理。

6.3 分散采购机构将组织采购人对潜在投标人所提交疑问以书面(或网上公告)的形式予以答复。必要时,分散采购机构将组织相关专家召开答疑会,并将会议内容以书面的形式发给每个领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答复中不包括问题的来源)。

7. 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

7.1 分散采购机构和采购人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但不得改变采购标的和资格条件。澄清或者修改将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澄清公告。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分散采购机构和采购人将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

7.2 为使潜在投标人有充足时间对招标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进行研究和响应,分散采购机构和采购人可适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并以书面(或网上公告)的形式通知所有领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

7.3 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对潜在投标人具有约束力。潜在投标人在收到上述通知后,应立即以书面(或邮件)形式向分散采购机构确认收悉。

8. 现场考察

8.1 采购人可以在招标文件提供期限截止后,组织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现场考察。采购人组织现场考察的,潜在投标人可对项目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踏勘,以便获取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涉及现场的资料。

8.2 采购人向潜在投标人提供有关现场的数据和资料。是采购人现有的能被潜在投标人利用的客观资料,采购人对潜在投标人依此作出的任何推论、理解和结论均不负责任。

8.3 经采购人允许,潜在投标人可进入项目现场进行考察,但潜在投标人不得因此使采购人承担有关责任和蒙受损失。潜在投标人应自行承担现场考察的全部费用、责任和风险。

三、 投标文件

9. 投标的语言

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分散采购机构或采购人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投标人提交的相关证明文件、资料或文献可以用另一种语言,但相应内容应附有中文翻译本,在解释投标文件的相关内容时以中文翻译本为准。

10. 投标文件的构成

投标人编制的投标文件应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第一部分 资格证明文件(详见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中资格证明文件组成)

第二部分 商务文件(详见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中商务文件组成)

第三部分 技术、服务文件(详见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中技术、服务文件组成)

11. 投标文件编制

11.1 如招标文件有分包要求,投标人对招标文件中多个包进行投标的,其投标文件的编制应按每包要求分别装订和封装,并注明对应包号。

11.2 投标人应当对投标文件进行装订,供应商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响应招标文件内容的投标文件且装订成册(投标文件正本须用不能擦去的墨水书写或打印,投标文件副本可以复印,其正、副本都应装订成册,并在封面上正确标明“正本”、“副本”字样。每页页码要按先后顺序打印或用不能擦去的墨水书写,不得采用活页夹等可随时拆换的方式装订,不允许出现活页、漏页、错页和夹页,不允许将多包合编或合订在一起,否则作为不合格投标文件处理),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从而使其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的响应,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由此产生的后果及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1.3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提供的《投标书》、《开标一览表》、《投标报价明细表》、《法定代表人授权书》等格式、要求、规定来编制投标文件。

11.4 投标人应对投标文件中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投标人应自觉接受分散采购机构对其中任何资料进一步核实的要求。

11.5 因投标人投标文件填报的内容不详,或没有提供招标文件中所要求的全部资料及数据等,由此产生的后果及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1.6 投标文件用纸应统一为A4规格(图纸除外)。

11.7 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第一部分资格证明文件、第二部分商务文件、第三部分技术、服务文件分册编制装订,分别逐页连续标注页码,建立目录索引。各部分文件及内容详见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要求。

12. 投标报价

12.1 投标人所提供的货物(工程或服务)均以人民币计价。

12.2 投标人应按照“第三章 项目技术、服务及商务要求”规定的货物(工程或服务)内容、责任范围以及合同条款进行报价。并按照《开标一览表》和《投标报价明细表》的格式报出分项价格和投标总价。报价上的优惠应体现在各分项报价中,投标总价应为优惠后的最终报价。投标总价中不得包含招标文件要求以外的内容,否则,在评标时不予核减。

12.3 《投标报价明细表》填写时应响应下列要求:

12.3.1应包括所有根据合同或其他原因由投标人支付的款项、费用;

12.3.2应包含货物运至最终目的地的运输、保险和伴随货物(工程或服务)的有关费用;

12.3.3应详细提供《投标报价明细表》和《投标货物、服务清单》等内容,否则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12.4 每一种规格的货物(工程或服务)只允许有一个报价,否则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12.5 投标人的投标总报价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故投标人的投标总报价应包含本招标内容全部工作所需的一切费用,即投标总报价为“交钥匙”价。对在合同实施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其它费用(如:增加耗材、材料涨价、人工、运输成本增加等因素),采购人不予支付。

12.6 对于招标文件未列明,而投标人认为必需的费用也需列入其投标总价。在合同实施时,采购人将不予支付投标人没有列入的项目费用,并认为此项目的费用已包括在其投标总价中。

12.7 投标人应对项目招标范围内的全部内容进行报价,不得缺、漏项或只投其中的部分内容的,否则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13. 备选方案

只允许投标人提供一个投标方案(招标文件中要求提供备选方案的除外),否则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14. 中标后分包

招标文件规定项目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中标后可以分包的,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载明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承担主体,分包承担主体不得再次分包。

15. 联合体投标

15.1 两个及以上供应商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参与投标。

15.2 采取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联合体的主体应完全满足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

15.3 联合体各方之间应签订联合投标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主体及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其投标文件中应提供联合投标协议。

15.4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15.5 采取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其投标文件应由联合体所有成员或其各自正式书面授权的代表签署(盖章),以便对所有成员作为整体及作为个体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15.6 采取联合体形式投标的,项目评审时只对联合体主体进行评议。

15.7 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主体单位负主要责任。

15.8 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

15.9 招标文件第一章“投标人资格要求”中未载明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视同接受。

15.10 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其价格扣除相关规定详见第五章“评标方法、程序及标准”。

16. 资格证明文件

16.1 投标人应按本节及第四章“资格审查方法及标准”的要求,提供足以证明其符合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且中标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6.2 资格证明文件应真实、合法,并就此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16.3 资格证明文件正本应为清晰复印件且加盖单位公章及法人章,否则按照无效投标处理。副本可为正本的复印件,但应在副本封面加盖单位公章及法人章。

16.4 资格证明文件内容详见第四章“资格审查方法及标准”中资格审查内容。

17. 投标有效期

17.1 投标有效期详见本章“投标须知前附表”中规定。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应当不少于招标文件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投标有效期不足的,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17.2 特殊情况下,在原投标有效期截止之前,分散采购机构或采购人可要求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提交。投标人可拒绝分散采购机构或采购人的这种要求,但其投标在原投标有效期期满后将不再有效。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不会被要求和允许修正其投标内容。

18. 投标文件的数量和签署

18.1 投标人应按本章“投标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份数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的副本可为正本的复印件,但应在副本封面加盖单位公章及法人章。每套投标文件应清楚地标明“正本”、“副本”。副本与正本不一致的,以正本为准。

18.2 投标文件的正本应打印或用不褪色墨水书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正式授权的代表签字或盖章。由被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的,应以书面形式出具授权证明,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应附在投标文件中。

18.3 投标文件中任何涂改和增删,应由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正式授权的代表在旁边签字后方为有效。

18.4 招标文件中要求加盖公章及签字(盖法人章)之处,投标文件正本中应按要求提供加盖公章及签字(签章)的原件,否则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19.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9.1 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第一部分资格证明文件、第二部分商务文件、第三部分技术、服务文件分册装订,分册封装。

19.2 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各部分正本和各部分副本分开或合装在密封袋内,副本与正本不一致的,以正本为准。

19.3 如果未按要求加写密封、标记或存在错误,分散采购机构对其误投或提前启封概不负责。

19.4 为方便开标时唱标,投标人应将《开标一览表》原件一份装入信封,单独密封提交,并在信封上标明“开标一览表”字样。未单独提交或单独提交的上述资料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填写完整并签字、盖章的分散采购机构拒绝其投标。

20. “开标一览表”信封和投标文件的封包上应注明采购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投标内容和有“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开标日期和时间)之前不得启封”的字样,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公章及法人章。

21. 投标文件递交

20.1 投标人应在不迟于投标邀请书中规定的投标截止日期和时间将投标文件密封递交至分散采购机构规定的投标地点。

20.2 分散采购机构拒收逾期送达或者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

20.3 分散采购机构收到投标文件后,应当如实记载投标文件的送达时间和密封情况,签收保存。

22. 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21.1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分散采购机构。补充、修改的内容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密封后,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1.2 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无论中标与否不予退还。

四、 开标与评标

23. 开标

22.1 分散采购机构在第一章“投标邀请书”中约定的日期、时间和地点组织公开开标。开标时采购人和投标人代表(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参加,参加开标的代表应签到以证明其出席。

22.2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应携带有效身份证明参加项目开标会,投标人未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截止投标文件递交时间,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进行开标。

22.3 开标时,由投标人相互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经确认无误后由分散采购机构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布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和招标文件规定的需要宣布的其他内容。

22.4 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分散采购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采购人、分散采购机构将及时处理投标人代表提出的询问或者回避申请。

24. 资格审查

23.1 公开招标采购项目开标结束后,采购人与分散采购机构依据法律、法规及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人资格是否合格。合格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进行评标。

23.2 资格审查详见第四章“资格审查方法及标准”。

25. 评标方法

24.1 最低评标价法。最低评标价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

24.2 综合评分法。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

24.3 评标方法详见第五章“评标方法、程序及标准”。

26. 评标委员会的组成

25.1 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成员人数应当为5人及以上单数,其中评审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采购预算金额在1000万元及以上、技术复杂或社会影响较大的项目,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应当为7人及以上单数。

25.2 评标委员会成员依法从政府采购专家库中随机抽取。对技术复杂、专业性强的采购项目,通过随机方式难以确定合适评审专家的,经主管预算单位同意,采购人可以自行选定相应专业领域的评审专家。

27. 评标程序

26.1 评标委员会负责具体评标事务,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

26.1.1审查、评价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商务、技术等实质性要求;

26.1.2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或者说明;

26.1.3对投标文件进行综合比较和评价;

26.1.4确定中标候选人名单或中标人;

26.1.5向采购人、分散采购机构或者有关部门报告评标中发现的违法行为。

26.2 评标程序详见第五章“评标方法、程序及标准”。

五、 投标人信用信息及查询

28. 信用信息查询渠道及使用规则

27.1.1按照《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要求,参与政府采购的投标人,信用记录的查询渠道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27.1.2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分散采购机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27.1.3两个及以上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应当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信息。

27.1.4投标人的信用记录,最终以评标时的“信用中国”网站发布的信息为准。

27.1.5在资格审查与评标工作未同日进行的特殊情形下,分散采购机构工作人员在评标时对投标人的信用信息进行复核,发现评标当日存在不良信用信息的,由评标委员会按照符合性审查不合格作无效投标处理。

六、 中标与合同

29. 确定中标人

28.1 采购人收到评标报告5个工作日内,按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顺序确定中标人。

28.2 中标候选人并列的:

28.2.1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评标结果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投标报价相同 的并列,由采购人确定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以投票方式确定中标人。

28.2.2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由采购人确定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以投票方式确定中标人。

28.3 中标人的数量有其他规定的,按招标文件相关规定执行。

28.4 中标人确定后,分散采购机构在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发布中标公告,中标人在中标结果公示后2个工作日内到分散采购机构领取《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是政府采购合同的组成部分,对中标人和采购人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8.5 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不得违法改变中标结果,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得放弃中标。

28.6 中标人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

30. 合同授予

除本章“确定中标人”规定及其他法律规定的情形外,采购人把合同授予被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且排名第一的中标人。

31. 合同签订

30.1 采购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和中标人投标文件的承诺,与中标人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

30.2 采购人不得向中标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

30.3 政府采购合同应当包括采购人与中标人的名称和住所、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及地点和方式、验收要求、违约责任、解决争议的方法等内容。

30.4 采购人与中标人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30.5 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

30.6 采购人应当加强对中标人的履约管理,并按照采购合同约定,及时向中标人支付采购资金。对于中标人违反采购合同约定的行为,采购人应当及时处理,依法追究其违约责任。

七、 采购信息公告

32. 公告的媒体及规定

31.1 分散采购机构在招标活动中的公告、补充、更正、结果等采购信息均依法在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指定媒体上(中国湖北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hubei.gov.cn/)、(中国广水网http://www.zggsw.gov.cn/)发布。

31.2 分散采购机构在自中标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指定媒体上公告中标结果,中标公告的公示期为1个工作日。

31.3 资格审查未通过的投标人可在结果公告质疑有效期内按公告中的联系方式获知本单位的资格审查情况。

31.4 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审的项目,未中标人可在结果公告质疑有效期内按公告中的联系方式获知本单位的评审得分与排序。

八、 质疑及提交

33. 质疑提交

相关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浙江新联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广水分公司提出询问和质疑。提出质疑时请提交书面质疑函一份(法人代表签字、单位公章),并附相关证据材料。

34. 投标人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

33.1 对可以质疑的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33.2 对招标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招标程序环节结束之日;

33.3 对中标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35. 质疑书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34.1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等;

34.2 被质疑人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等;

34.3 质疑项目名称及编号、质疑事项和明确的请求;

34.4 质疑事项的事实根据、法律依据及其他必要的证明材料;

34.5 提出质疑的日期;

34.6 质疑人的署名及签章(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公章);

34.7 法人授权委托书(质疑人或法人委托代理人办理质疑事务的,应当提供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代理的具体权限和事项)。

36. 不予受理的情形

投标人未按本章“质疑及提交”规定的时限、内容及方式进行质疑的,分散采购机构不予受理。

九、 相关条文解读

37. 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五项所称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38. 按照财政部《关于规范政府采购行政处罚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依法对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作出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等行政处罚决定在全国范围内生效。

39. 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40. 根据财政部《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释义中关于供应商资格条件的解释,对于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有行业特殊情况的,采购人和分散采购机构允许其分支机构参与投标。

十、 其他注意事项

41.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2. 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十一、 适用法律

43. 采购人、分散采购机构及投标人的一切招标投标活动均适用《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

44. 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合同法》。

十二、 招标文件的解释权

45. 招标文件的最终解释权为采购人、分散采购机构所有。

第三章项目技术、服务及商务要求

一、招标项目概况及招标服务范围

1、招标项目服务规模:集镇规划区(约17万平方米,其中包含路面5万平方米和集镇公厕4座);14个村和1个社区(有泉口和浆溪店两个小集市;社区主要在集镇规划区范围内;包含14个村级公厕);1个垃圾中转站的日常运营;垃圾场封场前的覆土、碾压和周边卫生清理等工作。合计 130万元/年,三年总价共计390万元。

2、招标服务范围及要求:湾前屋后、道路、沟渠、河道、塘堰及其它闲散土地。

设备要求:采购人已有2台勾臂车、垃圾箱约130个提供给乙方使用,乙方负责保养、维修;不足设备由乙方负责购买配齐,达到垃圾容器配备与覆盖要求,并积极按要求做好垃圾分类。

人员配置要求:配齐必要的人员设备以达到考核质量要求。

垃圾收集清运要求:各村垃圾收集清运到指定地点。

3、服务期:3年

4、资金来源:上级拨款及政府自筹。

5、服务质量要求:按照《吴店镇环卫服务市场化通用质量考核办法》规定执行。

6、本合同以人民币进行结算。

7、投标人在投标前要先仔细踏勘现场,报价时应考虑现场存在有影响的隐患因素,实际操作时遇到问题由投标人负责。

8、在合同执行的第三年起,根据本市物价上涨情况作适当调整,具体在实施合同中约定。

9、乙方中标后,在签订合同时向甲方交纳履约保证金40万元。服务期满无违约情况下全额向乙方退还履约保证金,乙方因其它因素违约,甲方将扣除该履约保证金。








吴店镇环卫服务市场化作业项目

等级划分及运行模式

为进一步提升集镇环境卫生管理水平,提高资源利用效率,节约运行成本,将全镇保洁区进行分级管理,按照位置和清扫保洁要求划分为集镇A、B、C级和村保洁区四个等级。以突出重点、管理便利、节约成本为原则,A级实行两扫两保,B级实行一扫一保,C级和村保洁区实行扫保结合。

级别划分运行模式镇区A级路面采取“两扫两保”的清扫保洁模式(9点前一次清扫完毕,9点至12点保洁,14点30分前二次清扫完毕,14点30分至18点保洁);机械化洒水作业不低于3次(7:40分前一次洒水完毕,14:30分前二次洒水完毕,19:00前第三次洒水完毕),实行洒水全覆盖。垃圾清运日产日清,不可有满溢滞留。镇区B级路面采取“一扫一保”的清扫保洁模式(9点前清扫完毕,9点至12点保洁,14点30分至17点第二次保洁);带*部分实行洒水作业,要求同A级路面清运采取循环清运,垃圾箱桶不出现满溢镇区C级路面采取“扫或保”的清扫保洁模式(9点前清扫, 9点至17点保洁)带*部分实行洒水作业,要求同A级路面垃圾清运采取循环模式,垃圾箱(桶)不出现满溢村保洁区采取“扫或保”的清扫保洁模式(7:30至11:30点,14:30至17:30循环进行)垃圾清运采取循环模式,垃圾箱(桶)不出现满溢







吴店镇环卫服务市场化作业

质量考核办法


根据吴店镇环境卫生服务市场化需要,经研究制定《吴店镇环卫服务市场化作业质量考核办法》,以明确考核要求和质量标准。《考核办法》根据作业性质分为九个部分(具体情况见附件),同为合同附件,合同签订视同同意此考核办法。


附件1

吴店镇环卫服务市场化通用质量考核办法


一、通用考核标准

(1)作业人员上班时间应统一着带防护标识的工作服上班,着装应干净整洁。

(2)作业人员雨天作业时,必须穿雨衣作业,严禁打雨伞作业。

(3)作业人员上班时间应带齐作业工具(扫帚、撮箕、火钳、锹或铲)及车辆(电瓶车、电动车、三轮车、手推车)。

(4)作业人员、路段管理人员上班时间禁止做与工作无关的事,如:闲聊、打牌、串岗、喝酒等违规行为;不能久坐(不超过10分钟);作业人员、路段管理人员不能脱岗,若有特殊情况应及时报批。

(5)作业人员、路段管理人员应遵守作息时间,不能迟到或早退。

(6)路面出现严重污染、撒漏,路段管理人员应及时上报和处理。

(7)发现乱焚烧、乱倾倒行为应及时制止并上报管理部门。

(8)迎检或重大活动期间严格按照管理部门要求作业,无条件听从安排。

(9)中标公司必须成立质量考核专班,建立台账,每周实行全覆盖检查,并将结果报镇城建口。镇抽调专人对作业质量进行现场考核,建立台账,定期检查,定期通报,考核成绩与保洁经费挂勾,每月兑现。

(10)作业人员及管理人员要求:使用符合国家劳动法要求的人员,并持有身体健康证明;必须进行岗前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二、通用考核细则

指标名称指标要求扣分标准通用考核


作业人员及管理人员年龄要求:使用符合国家劳动法要求的人员,且具有健康

证和本单位培训合格上岗证。不得随意减少或更换作业人员,有特殊情况应及时报批。如用工不符合要求,一周内整改,拒不整改的每人(次)扣1分。中标单位每月严格按照项目核定的人数上报人员名单(作业人员的姓名、年龄、身体状况、路段、职责、身份证复印件)。不按要求提供发现1次扣5分。作业人员上班时间需统一着带防护标识的工作服上班,着装应干净整洁不符合要求每人每次扣0.1分作业人员雨天应穿带防护标识的雨衣作业,禁止打伞作业。每人(次)扣0.1分作业人员上班时间应带齐作业工具(扫帚、撮箕、火钳、锹或铲)及车辆每少1件扣0.1分作业人员、路段管理人员上班时间做与工作无关的事如:闲聊、打牌、串岗、喝酒等违规行为每人(次)扣0.1分未按要求完成作业久坐的(超过10分钟)每人(次)扣0.1分作业人员、路段管理人员应按规定时间作息迟到或早退每人每次扣0.1分(超过30分钟将视为脱岗);脱岗每人(次)扣0.5分经核实因作业质量差、服务态度差等导致相关领导批评或市民投诉镇级领导每批评1次扣5分,居民投诉经查实扣1分,路面出现严重污染、撒漏,路段管理人员未及时处理每1次扣3分,处置不及时造成恶劣影响扣5分发现乱焚烧、乱倾倒行为不及时制止,并不整改的每次扣2分作业质量不达标被媒体曝光,被上级通报批评的媒体曝光扣10分,上级通报批评扣20分迎检或重大活动期间严格按照管理部门要求作业,无条件听从安排拒绝服从安排的每次扣10分;造成恶劣影响的每次扣15分








附件2

吴店镇环卫服务市场化机械作业项目考核办法

一、机械作业标准

(1)机扫作业喷水压尘和刷盘应放置到位,机动车道无缝洗扫,车速不能超过10公里/小时,车辆应保持干净整洁。

(2)洒水作业喷水要均匀到位,路面全覆盖,车速控制在20公里-25公里/小时,车辆应保持干净整洁。

(3)道路清扫车、洒水车辆需安装(开通)GPS系统(带动态轨迹),系统数据保留时间不低于3个月,不能私自关闭GPS系统,出现问题应及时上报和维修。

(4)清扫车、洒水车驾驶员要持证上岗、文明驾驶,不能出现酒驾、醉驾等违规行为,避免发生事故。

(5)要确保作业安全,机械化作业时,车辆应开启警示灯或发送警示信号,避免发生事故。

(6)路面不能出现积尘、灰带等线状问题,不能有积水、油渍污染等块状问题。

(7)迎检或重大活动期间严格按照管理部门要求作业,无条件听从安排。

(8)车辆必须购买保险。

(9)司机要求持证上岗。












二、机械作业考核细则

指标名称指标要求扣分细则道路机械化作业清扫车、洒水车未安装(开通)GPS系统(带动态轨迹)每车次扣除1分GPS系统数据保留未达到3个月每车次扣2分GPS系统出现问题未及时上报和维修每车次扣1分机械化作业时,车辆开启警示灯或发送警示信号未开启警示灯或发送警示信号发现1次扣1分镇区A、B级路面每月进行一次全面清洗未按要求完成每次扣2分洒水车喷水不均或压尘不到位每处扣1分车辆必须清洗,出现车容车貌不洁每车次扣0.1分出现积尘、灰带等线状问题每处扣0.1分路面积水、油渍污染等块状问题每处扣0.2分机动车道未按规定时间和要求完成洗扫或洒水的每路段扣3分清扫车、洒水车驾驶员有不文明驾驶或无证驾驶、酒驾等违规、违法行为的每车次扣除5分加强安全管理,严防安全事故发生如发生事故由承包方承担并负责一切善后处理工作(产生事故的原因,以政府有关部门的鉴定结论为准)

出现普通(无伤亡)事故每次扣2分,出现伤亡事故每次扣10分


附件3

吴店镇环卫服务市场化镇区人工清扫保洁项目

考核办法

一、人工清扫保洁考核标准

(1)七无:无暴露垃圾、无果皮纸屑、无砖瓦浮土、无污泥秽水、无泼撒食物、无人畜粪便、无杂草树枝。

(2)三净:道路净、漏眼净、边沟净,道路路面见本色。

(3)车行道、人行道不能漏扫、带痕,不能漏撮清扫的垃圾;路面、边沟不能有积尘或浮沙。

(4)漏眼四周不能有积存泥沙或垃圾残渣。

(5)路面、人行道不能有烟头砖头、杂草、陈旧粪便、果皮纸屑、成片细小残渣等。

(6)护栏脚、隔离带边缘不能有明显积存的泥沙灰尘、残渣;人行道不能有卫生死角和背角。

(7)车行道、人行道等作业地段应按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完成清扫。

(8)8:00—晚上20:00路面出现大块(成片、成线)漏洒、明显轮胎泥印、建筑渣土等情况的要在1小时内及时处理和恢复。

(9)大风落叶期间,路面落叶要及时清扫,保洁应以捡白色漂浮物为主。清扫落叶时用大扫帚扫一堆撮一堆,不得有暴露垃圾。

(10)禁止人为向绿化带、漏眼、河流、渠道等处倾倒垃圾。

(11)油圬、液体污染物滴漏路面应及时清洗处理。

(12)严禁在城区范围内露天焚烧落叶、枯草等垃圾废物。

(13)迎检或重大活动期间严格按照管理部门要求作业,无条件听从安排。

二、考核评分

1、考核评分依据《吴店镇环卫服务市场化镇区人工清扫保洁项目考核办法》内容进行评定;

2、采取百分制,评分基数为每月总分一百分,分减分和加分两项;减分依据考核细则执行。受到上级领导表彰或新闻媒体正面宣传关于环境卫生管理工作的,由吴店镇研究后给予加分;

3、每月考核情况由广水市吴店镇人民政府处予以通报。

三、奖励措施

(一)奖励

1、每月考评得分90分(含90分)以上为优秀,广水市吴店镇人民政府按年承包经费的5%奖励给中标人;全年12个月平均分在90分(含90分)以上, 吴店镇按年承包经费的3%奖励给中标人;

2、受到省(或省以上)、市、 表彰(凭证书或文件),年终在总分中加10分、8分、6分。

(二)处罚

1、每月考核得分在90分(含90分)以上的不扣承包经费,每月考核得分90分以下的,按原分值100分计算,每少0.1分扣中标人当月承包经费100元,以此叠加,连续三个月低于80分以下,取消中标合同;

2、被省、市各种媒体曝光,当月每条按考核细则标准的3倍扣分;

3、重大活动期间、法定节假日,因环境卫生问题被上级通报、领导点名批评或群众投诉经核属实,当月每条按考核细则标准的2倍扣分;

4、在省、市专项检查中被检查出问题的,省级检查当月每条按考核细则标准的5倍扣分,市级检查当月每条按考核细则标准的3倍扣分。

四、附则

1、安全责任事故按照国家标准和吴店镇相关规定处理。

2、承包公司负责人因事确需离开广水市吴店镇人民政府的,必须事前向广水市吴店镇人民政府请假,并安排好公司各项工作。

五、本考核细则自签订承包合同之日起正式实施。

六、本考核细则的相关条款由吴店镇负责解释。


二、人工清扫保洁考核细则

指标名称指标要求扣分细则道路人工清扫保洁车行道、人行道等作业地段未按规定时间完成清扫的每次扣2分车行道、人行道出现漏扫、带痕、漏撮清扫的垃圾;路面、边沟有积尘或浮沙每处扣0.2分漏眼四周有积存泥沙、垃圾残渣每处扣0.2分路面、人行道有烟头砖头、杂草、陈旧粪便、果皮纸屑、成片细小残渣等未及时清理每处扣0.1分护栏脚、隔离带边缘无明显积存的泥沙灰尘、残渣等如有每处扣0.2分人行道有卫生死角、背角每处扣0.2分8:00—晚上20:00前街道有大块(成片、成线)漏洒、明显轮胎泥印、建筑渣土的1小时内未处理、恢复每处扣0.2分

大风落叶期间清扫,未扫一堆撮一堆,保洁应以捡白色漂浮物为主,按要求执行每处扣0.2分人为向绿化带、漏眼、河流、渠道等处倾倒垃圾每次每处扣1分在镇区范围内露天焚烧落叶、枯草等垃圾废物发现1次扣2分作业人员出现掏垃圾、捡垃圾、收废品的发现1次扣0.1分




附件4

吴店镇环卫服务市场化垃圾清运项目考核办法

一、垃圾清运考核标准

(1)9:30前及20:00前机动车收运必须完成,垃圾收运完地面应清扫干净(春节期间可以延迟到24:00)。

(2)实行循环清运,确保路段无暴露垃圾。

(3)清运车辆应采取密闭措施,没有附着牵挂物,不能沿街漏撒垃圾。

(4)垃圾清运车辆不得随意加高或插板,车身周边不得有附着牵挂物。

(5)垃圾清运车辆应定期清洗,反光标识齐全。转运过程中须全程覆盖,车身应干净整洁。

(6)迎检或重大活动期间严格按照管理部门要求作业,无条件听从安排。

二、垃圾清运考核细则

指标名称指标要求扣分细则垃圾清运9:30前、21:30前完成垃圾清运未收运完的每处扣0.1分收运垃圾点车走地不净的每处扣0.5分清运车辆采取密闭措施,进入中转站或填埋场倾倒没有密闭的每车扣0.5分,未进入指定地点倾倒清运过程中造成垃圾沿街、路漏洒的每次扣2分垃圾清运车辆随意加高或插板,车身周边有附着牵挂物的每车次扣1分垃圾清运车辆未定期清洗或反光标识不齐全的每车扣0.1分











附件5

吴店镇环卫服务市场化垃圾容器管护项目

考核办法

一、垃圾容器管护考核标准

1、垃圾容器表面无乱涂写、乱刻画、乱张贴。

2、垃圾容器表面无污垢、纸屑等污染物。

3、垃圾容器表面干净整洁,无烧?及油漆不完整,无污水,无明显异味。

4、保持垃圾容器干净整洁、不被恶意损坏或盗窃。

5、镇区垃圾容器每月清洗一次,村垃圾容器定期清洗。

6、垃圾容器保洁人员作业时应着统一环卫反光标识服。

7、及时清理垃圾容器内的垃圾,保证不溢出。

8、垃圾容器及周边无燃烧冒烟现象。

二、垃圾容器管护考核细则

指标名称指标要求扣分细则垃圾容器管护垃圾容器表面乱涂写、乱刻画、乱张贴发现一处扣0.1分垃圾容器表面存有污垢、纸屑等垃圾物发现一处扣0.1分垃圾容器表面存有污水,有明显异味发现一处扣0.1分发现垃圾容器破裂、损坏、歪斜,在8小时内不及时修复的发现一处扣0.1分垃圾容器丢失24小时内不补齐发现一处扣1分垃圾容器未按规定实行保洁的发现一次扣0.5分容器内的垃圾放满溢出的发现一处扣0.2分垃圾容器不按规定位置摆放的发现一处扣0.2分垃圾容器表面油漆完整、无烧痕发现一处有扣0.5分 垃圾容器配备全覆盖发现有配备不到位一处扣1分垃圾容器及周边无燃烧冒烟现象发现一处扣2分



附件6 吴店镇环卫服务市场化公汽站台

管护项目考核细则

一、通用考核标准

(1)公汽站台设施上无乱涂写、乱刻画、乱张贴;

(2)做好公汽站台设施、地面清洗保洁工作,每月清洗1次以上;

(3)公汽站台设备、地面干净整洁,无蜘蛛网、无蚊蝇、无臭味;

(4)公汽站台内环卫设备和设施完好无损,公汽站台周边干净整洁无杂物、无白漂;

(5)迎检或重大活动期间严格按照管理部门要求作业,无条件听从安排。

二、通用考核细则

指标名称指标要求扣分细则公汽站台管护公汽站台厨窗和设施上发现乱涂写、乱刻画、乱张贴等未及时清理的每处扣0.1分公汽站台内外发现杂物未及时清理每处扣0.1分公汽站台垃圾桶周围有散落垃圾未及时清理每处扣0.1分地面不干净、厨窗上有蜘蛛网每处扣0.1分公汽站台24小时内环卫设施损坏未及时处理补齐每次扣1分未做保洁工作每次扣0.2分迎检或重大活动期间严格按照管理部门要求作业,无条件听从安排拒绝服从安排的每次扣5分













附件7

吴店镇环卫服务市场化“野广告”清理处置

项目考核办法

一、质量要求:

(1)保证对镇区主次干道、小街小巷及牛程、陡分沿线的野广告做到及时清理。

(2)发现乱涂乱画违法行为后,要及时制止并清理。

(3)镇区范围内的两侧街道立面出现的“牛皮癣”,要在1至2天内清理干净,出现大面积的“牛皮癣”状况要及时上报并立即清理。

(4)迎检或重大活动期间严格按照管理部门要求作业,无条件听从安排。

二、野广告清理处置考核细则

指标名称指标要求扣分细则野广告清理主要路街正立面有野广告,经告知于1天内未完成清除的每条扣0.1分与主要路街相接的路口20米内有野广告,经告知于1天内未完成清除的每条扣0.1分次要路街正立面有野广告,经告知于2天内未完全清除的每条扣0.1分与次要路街相接的路口10米内有野广告,经告知于当日未完成清除的每条扣0.1分出现规模性野广告,经告知于2天内未完成清除的每次扣2分出现大面积“牛皮癣”状况,未上报并及时处理、严重影响城市市容市貌,造成不良后果的每次扣3分迎检或重大活动期间严格按照管理部门要求作业,无条件听从安排拒绝服从安排的每次扣5分








附件8 吴店镇环卫服务市场化各村

环境卫生考核办法

一、质量要求

(1)湾子干净整洁,房前屋后无成片和零散垃圾。

(2)垃圾箱(桶)周边无散落垃圾,无燃烧冒烟现象。

(3)境内主干道及通村湾道路较为干净,道路及周边无白色垃圾、无畜禽粪便。

(4)路边及湾前塘堰无白色漂浮垃圾、杂物。

(5)河沟内无白色垃圾及杂物、畜禽粪便。

(6)无村民或干部投诉。

二、考核细则

指标名称指标名称扣分细则各村环境卫生考核湾子房前屋后无成片和零散垃圾成片每处扣0.5分,零散每处扣0.2分垃圾箱(桶)周边无散落垃圾,无燃烧冒烟现象。有散落垃圾每处扣0.2分,有燃烧冒烟每处扣2分境内主干道、村湾道路及周边无白色垃圾、畜禽粪便。每处扣0.2分路边及湾前塘堰无白色漂浮垃圾、粪便、杂物每处扣0.2分河沟内无白色垃圾、畜禽粪便、杂物每处扣0.5分垃圾容器配备全覆盖有不到位每处扣1分迎检或重大活动期间严格按照管理部门要求作业,无条件听从安排拒绝服从安排的每次扣5分无村民或干部投诉有属实每次扣1分










附件9 吴店镇环卫服务市场化公厕

卫生考核办法

一、质量要求

(1)公厕干净整洁,无污水及污物外流。

(2)公厕清扫保洁工具配备齐全,摆放整齐。

(3)公厕配备字纸篓或桶,并清理及时。

(4)大小便冲洗及时,便坑内外无堆积。

(5)水管及龙头可以正常使用,无浪费自来水现象。

(6)村级公厕每天至少进行二次清扫保洁; 镇级公厕安排专人管护,循环保洁,保证干净卫生。

二、考核细则

指标名称指标要求扣分细则公厕卫生考核办法公厕干净整洁,无污水及污物外流有污水或污物每处扣0.5分,不干净每处扣0.1分公厕清扫保洁工具配备齐全,摆放整齐无清扫保洁设备,每处扣1分公厕配备字纸篓或桶,并清理及时无字纸篓或桶扣0.5分,清理不及时扣0.5分大小便冲洗及时,无便坑内外堆积。便坑内外有污物每处扣0.5分自来水管及龙头可以正常使用,无浪费水现象。水龙头无法出水每处扣0.5分,自来水白流每发现一起扣2分










附件10 环卫情况一览表

清扫保洁面积汇总表序号起止点长度m路面宽路间/人行道等级清扫面积备注左右1小赵家湾扶贫房南→北17374.53C2508.5路面12112吴家湾出口→小赵家湾扶贫房南184.873.44*C2661.12路面12943双汇一期进口→吴家湾出口334.975.816*C9645.12路面23444双汇二期南→双汇一期北865.821.67.97*A31601.7路面187015加油站→双汇二期南713.321.344*A20899.69路面151936加油站→东门楼671.510.411.28.7*A20346.45路面69847东门楼→杨汉东门口363.87.38.69.4C9204.14路面26558东门楼→中学路口6189.38.75.5*A145239中学路口→双汇一期入口2969.38.75.5*A695610顺昌路351.110.8*A3791.8811卫生院→牛程线204.713A2661.112牛程线→小学门口85.613A1112.813牛程线→中学门口142.9445.5C1929.1514古井巷1628.7C1409.415新街1065C53016顺昌路口→付友能门口87.57.8C682.517古井巷→何子述故居373C11118东门楼→矮沟5105C255019堤河→南门堰7004.5C315020粮站、南门堰→吴明华屋2974C118821刘爱林屋→顺昌路5105C255022广场6282C508423老街4317C301724九组→八角楼2845C142025邮局→小学后门16010C160026冯爱国屋→中心村1组广场4494C179627上头河2454C98028土管后东西巷1667C116229双汇大道→冯家畈1238C98430矮沟易地搬迁点405*2C40031头河大摆易地搬迁点6817C115632菜园易地搬迁点1704C68033冯家畈易地搬迁点1654C66034东门楼易地搬迁点2524C100835冯家河易地搬迁点3493.5C1221.536小赵家湾974C********查看详情********查看详情696********查看详情双汇一二期后及过道865.83.5C303040泉口街7727.27.27.6A16980路面555841浆溪店街8675.577A16906路面********查看详情********查看详情81.*为要求洒水作业路面。




此数据仅供参考,具体请自行现场踏勘。
















第四章资格审查方法及标准

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确定以下资格审查方法及标准。

一、 资格审查方法

公开招标采购项目开标结束后,采购人与分散采购机构成立资格审查小组,依据法律、法规及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人资格是否合格。

二、 资格审查标准

(一) 资格证明文件审查

所递交的资格证明文件出现不符合下列情形之一或不足以证明其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应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并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1.1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投标人根据自身情况提供对应的证明材料):

1.1.1法人

(1)企业法人(包括合伙企业):提供工商部门注册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

(2)事业单位法人: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1.1.2其他组织

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提供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

1.1.3自然人: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中国公民)

1.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投标人根据自身情况提供对应的证明材料):

1.2.1财务状况报告

(1)法人:提供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完整的财务报告,包括“四表一注”,即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2)部分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没有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的,可以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投标人没有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和资信证明时,也可以提供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1.2.2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1)法人

a.税务登记证(国税、地税或多证合一);

b.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一段时间内缴纳增值税、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的凭据;

c.社会保险登记证(或多证合一);

d.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一段时间内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

(2)其他组织和自然人

a.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一段时间内缴纳税收的凭据;

b.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一段时间内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

(3)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资金的投标人

提供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资金的相关证明文件。

1.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1.3.1提供具备足够数量的设施设备的证明材料;

1.3.2提供具备足够数量的技术人员的证明材料。

1.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1.4.1应严格按照附件格式提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

1.4.2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五项所称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1.4.3按照财政部《关于规范政府采购行政处罚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依法对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作出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等行政处罚决定在全国范围内生效。

1.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1.5.1国家对生产和销售相关产品或提供相关服务有专门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则必须提供取得国家有关主管部门行政许可的证明材料。

1.2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服务栏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并提供网页截图以证明;

1.3招标文件第一章“投标人资格要求”中有特殊要求的,投标人应提供其符合特殊要求的证明材料或者情况说明;

1.4不符合联合体投标相关规定和要求的;

1.5投标人认为需提供的其它相关资格证明材料;

1.6资格证明文件正本应为清晰彩色影印件且加盖单位公章。

(二) 确定资格审查合格投标人

1.资格审查小组按照本章“资格审查方法及标准”,对各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进行审查。资格审查小组依据对各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的审查结果,确定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并形成书面的资格审查报告。

2.资格审查合格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进行评标。

3.资格审查未通过的投标人可在结果公告质疑有效期内按公告中的联系方式获知本单位的资格审查情况。

采购人已进行资格预审的,不再进行资格审查。未通过资格预审的投标人分散采购机构拒绝其投标。


第五章 评标方法、程序及标准

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确定以下评标办法、程序及标准。

一、 评标方法

本项目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

二、 评标程序及标准

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工作程序进行评标:符合性审查、澄清有关问题、综合比较和评价、确定中标候选人名单。

(一)符合性审查

评标委员会应当对符合资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符合性审查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1.投标总报价超过项目(分包)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的;

2.《投标书》、《开标一览表》、《投标报价明细表》未提供或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

3.工期(服务期限)、质保期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

4.出现两个或两个以上不同报价的;

5.出现两个或两个以上投标方案的(招标文件中要求提供备选方案的除外);

6.投标报价存在缺项、漏项的;

7.投标有效期不足的;

8.投标文件未按要求提供加盖公章及签章的;

9.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中40条中规定情形,以分公司形式参与投标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未由总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公章的;

10.未按要求提供招标文件第二章“十其他注意事项”中规定的书面声明的;

11.未提供所投货物(工程或服务)的具体参数值或功能表述,或原文复制招标文件的技术规格相关部分内容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的;

12.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13.不满足招标文件第三章“项目技术、服务和商务要求”中带“★”号条款要求的。

14.未按要求提供《符合性审查对照表》、《商务要求响应、偏离说明表》、《商务要求“★”号条款响应、偏离说明表》、《商务评议对照表》和《技术、服务要求响应、偏离说明表》、《技术、服务要求“★”号条款响应、偏离说明表》、《技术、服务评议对照表》的;

15.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投标情形。

(二)澄清有关问题

1.评标期间,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

2.投标人应按照评标委员会要求的澄清内容在规定时间内做出澄清。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本节第3条规定进行修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3.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

3.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

3.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3.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3.5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

3.6修正后的报价按照本节第4条规定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4.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是其投标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

(三)综合比较与评价

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本章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服务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

1.商务评议

评标委员会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评议,并依据本章“评审因素及评分标准”中的商务评议进行综合比较和评分。

2.技术、服务评议

评标委员会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评议,并依据本章“评审因素及评分标准”中的技术、服务评议进行综合比较和评分。

3.价格评议

评标委员会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价格评议(执行国家统一定价标准和采用固定价格采购的项目,其价格不列为评审因素),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调整的,以调整后的价格计算)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计算详见本章“评审因素及评分标准”中的具体计算公式。

3.1报价合理性说明: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4.相同品牌处理原则

4.1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确定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以投票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

4.2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采购人应当根据采购项目技术构成、产品价格比重等合理确定一个核心产品(采购清单中作“相同〈或同一〉品牌”实质性要求的产品,视为一个核心产品),并以“核心产品”在招标文件中标注。

5.计分办法

5.1分散采购机构对各评委的总分进行复核。各项统计结果均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5.2各投标人的最终得分为评委所评定分数的算术平均值。

5.3评标委员会根据各投标人投标的最终评分,按高低次序确定投标人最终的排列名次,并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推荐不超过三名有排序的合格的中标候选人。如果投标人的最终评分相同,则投标报价低的投标人排名优先。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由采购人确定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以投票方式确定中标人。

(四)定标办法

1.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放弃中标的,招标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因前款规定的同样原因不能签订合同的。招标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三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采用以下方式确定中标人:

1)、招标人按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当场确定最终中标人。

2)、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

本次招标活动由招标人按照评标报告上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顺序确定最终中标人。对未中标的候选人,招标人有权不作任何解释。

2.评标委员会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对自己的评审意见承担法律责任。对评标报告有异议的,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标报告。



























三、 评审因素及评分标准

条款名称编列内容商务部分评分

30分


评分因素评分标准1、投标文件的制作(2分)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装订投标文件,有目录并编制页码,内容架构清晰、易于查阅、审核优得2分,良得1分,否则不得分。(2分)2、保洁项目业绩(6分)投标人2015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签订合同为准)的市政道路或城中村等类似清扫保洁服务业绩,有已完成或正在实施类似项目得3分,每增加一项类似项目加1分,最多得6分。(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复印件,原件备查)3、全国市场化作业经验(4分)2015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从事过或正在从事1个地、市、县级(镇办)的清运环卫作业项目得2分,在此基础上,每增加1个 环卫项目得1分,最高得4分。

评审依据:投标文件中提供的中标通知书和业绩合同扫描件,评标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和业绩合同原件。4、企业荣誉(5分)投标人2010至今被省部级环卫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表彰的得2分,地、市级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表彰的得1分;投标人服务地区有创建省级以上卫生城市、文明城市并成功的每项1分。该项最多得5分,不重复计分,(提供环卫主管部门文件或颁奖证书并提供证明材料、查询电话号码)(4分)5、设备配置(5分)投标人书面承诺配齐清扫保洁转运必要设备,并列出配备清单。(5分)7、安全生产(5分)投标人能提供近三年(2016年至2018年)来县级以上(含县级)安全主管部门出具的未出现安全质量事故证明的,有得5分,无不得分。(提供证明原件)(5分)8、投标人净资产状况(3分)投标人2018年度净资产不低于1500万(含)的得2分,1000至1500万的得1分,低于1000万的不得分;资产负债率低于60%得1分,60%至75%(含)得0.5分,高于75%不得分。 技术部分评分50分1、保洁整体服务方案(10分)制订清扫保洁、垃圾清运服务方案:

1、进场接管和合同终止交接工作方案及承诺;

2、项目管理机构、岗位设置、人员编制方案;

3、保洁作业计划及方案(含人工保洁、果皮箱,环卫工具房及其它市政公用设施清洁、道路垃圾收运等);

4、道路垃圾收集转运方案;

5、垃圾转运服务、中转站、维护方案;

6、岗前、岗位、安全、职业道德、行为规范等培训方案;

7、安全生产、风险防控的工作方案;

8、监督考核措施;

9、稳定员工队伍、防止群起劳资纠纷、保障员工合法权益方案;

10、服务标准及质量保证承诺书。

由专家横向对比打分,优得10分,良得8分,没有提供不得分。2、应急保障措施(10分)①针对本项目运营、应急管理书面承诺有足够的固定办公场所的得1分,有足够的垃圾容器摆放场所的得2分,有足够的车辆停放场所的得2分,无承诺不得分;(5分)

②应急措施安排方案优的得5分,良得3分,其他不得分。(5分)3、日常清扫、保洁工作措施(10分)1. 日常清扫、保洁工作任务安排,要求列出标段内容重点路段,重要节点(位置),根据标段每条道路的实际情况,列出车辆详细运行路线、时间,人工清扫保洁要求每个人的范围落实到每条道路起止路段、工作时间、人员数量)优得满分10分,良得8分,其他该项不得分。(10分)4、质量安全保证措施(8分)2. 质量、安全保证措施齐全、实施方案优得8分,良得6分,其他不得分。(8分)5、人员安排措施(7分)3. 作业人员安排合理得满分7分,少于核定人数95%的得4分,少于核定人数90%的得2分,少于80%的不得分。(7分)6、社会服务承诺

(2分)4. 社会服务承诺措施和重大活动、节假日的清扫、保洁工作安全具体可行优得2分,良得1分,其他该项不得分。(2分)7、服务工作人员福利保证(3分)给保洁工作人员购买商业保险的得3分,不承诺不得分(3分)。报价评分20分投标报价得分(20分)评标委员会只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价格评议,报价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20



第六章、合同书格式(参考)

(根据《政府采购法》和《合同法》相关规定,采购人和中标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应当按照平等、自愿的原则以合同方式约定。此合同书仅作为签订正式合同时的参考,正式合同书应包括本参考格式之内容。)


广水市吴店镇环卫服务市场化

合 同


发包单位:广水市吴店镇人民政府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单位: (以下简称乙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招标文件、中标通知书等相关资料要求,经双方协商,签订本合同,双方须共同遵守。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广水市吴店镇环卫服务市场化

2、项目地点:广水市吴店镇

二、承包方式及合同价款

1、承包方式:总价包干

2、合同价款:

三、期限

本项目承包期为三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四、工作内容

广水市吴店镇环卫服务市场化项目包括吴店镇集镇规划区(面积约17万平方米,其中含道路5万平方米)和15个村(社区)的垃圾清扫、保洁、清运,以及公厕、公交站亭、“野广告”的保洁清理等,范围详见《吴店镇环卫服务市场化方案》及相关附件。

作业质量必须符合《吴店镇环卫服务市场化作业项目道路等级及运行模式》和《吴店镇环卫服务市场化作业质量考核办法》的要求(见附件,此附件是合同的组成部分,乙方签订合同后视为认可)。

五、人员及机械配备要求

乙方须配足清扫、保洁、清运、管理人员等,以满足清扫清运质量要求。

乙方必须如实将保洁、转运及管理人员名册和工资发放表报甲方备案。

乙方须配置设备:按中标人承诺的机械设备到位,于年 月 日前配齐。

六、履约保证金

签定合同前,乙方必须向甲方指定的公立账户缴纳履约保证金40万元,甲方出具收据。乙方按本合同第五条要求落实到位后,经甲方核实验收达标后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退还乙方20万元的履约保证金,剩余20万元作为乙方使用甲方设备押金和履约保证金。如因乙方原因导致本合同被解除,乙方除承担相关责任外,无权要求退回履约保证金。

七、双方责任

(一) 甲方责任与义务

1、制定日常考核办法及相关考核细则,甲方设立考核专班对乙方的管理实施监督考核,考核情况定期通报,每月汇总兑现。考核实行扣分制,其中:集镇保洁区每分分值200元,各村保洁每分值100元。

2、负责对乙方承包范围内清扫、保洁、清运、机械设备、人员到位等情况进行督查考核。

3、协助乙方做好环境卫生管理的宣传教育工作。

4、按月根据考核结果支付清扫保洁清运费用。

5、法规政策规定甲方应承担的其他责任。

6、在合同执行期满一年后,如遇物价上涨超过10%,报请政府同意后协商调价问题,具体调整根据实际情况商定后签订补充协议。

(二) 乙方责任与义务

1、乙方须制定符合甲方管理要求的各项管理办法、规章制度和作业计划。

2、乙方须为聘请职工购买社保、医疗、工伤保险,为生产作业车辆购买保险。

3、乙方应按合同要求书面承诺配置机械和人员,合理分配任务,科学组织作业。

4、乙方应加强沿街门店的生活垃圾收运管理,协助管理部门搞好“门前四包”管理。

5、乙方应无条件服从甲方领导,自觉接受甲方管理、监督和考核,保证政令畅通。遇突击任务,以甲方通知为准,无条件认真完成任务。

6、乙方应加强对清扫保洁路段内街道立面“野广告”、“牛皮癣”的监管,及时清除。

7、乙方必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措施,作业期间必须穿戴安全服装,加强对人员作业规范及安全教育培训,合同期内所发生的一切安全责任事故由乙方自行负责。

8、乙方必须满足以下几点:①进驻40天内,在项目所在地注册分公司,②在项目区域内有固定的办公场所,③40天后,甲方只与乙方新注册的分公司发生往来账款(履约保证金退还到原帐户),④往来账款要有财务发票。

9、未经甲方委托,乙方不得收取垃圾清运处置费。若出现私自收费情况,一经查实按收费款的5倍对乙方进行处罚。

10、乙方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不得从事影响作业任务完成和降低工作质量的行为。

11、乙方管理人员必须按照劳动法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并按照国家规定购买保险。

12、乙方所有用人要尽可能使用符合国家劳动法规定的人员,且具有健康证和中标单位培训合格上岗证。

13、乙方必须接纳公益性岗位人员,并做好日常管理工作,由人社部门直接发放的贫困户工资计入承包款;乙方须优先使用现有集镇保洁员。

14、乙方收到中标通知书后须在法律规定的时间内与甲方签订合同。

八、考核办法

甲方按照《吴店镇环卫服务市场化作业质量考核办法》进行考核。考核实行扣分制。考核结果直接与承包费用挂钩,乙方没有按作业质量标准进行作业的,甲方按甲乙双方确认的考核标准进行扣款。

九、付款方式

甲方每月根据考核结果计算出当月应付服务费,于次月10号前支付给乙方,节假日顺延;乙方必须出具正式票据结算。

十、违约责任

1、若因甲方原因导致本合同不能履行,乙方有权要求甲方限期整改、终止合同、赔偿经济损失的权利。

2、乙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形,甲方有要求乙方限期整改、终止合同、扣除乙方剩余履约保证金、赔偿损失的权利。

①乙方在合同履约过程中没有经甲方同意随意调走大型车辆的;

②乙方在合同履约过程中没有经甲方同意随意减少人员超过5人的;

③乙方未经甲方同意,擅自将本合同项目转包的;

④镇区考核扣分一个月达到100分,各村考核扣分一个月达到200分的,或合计考核扣分一个月达到300分的;

⑤乙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因乙方原因出现上访造成重大不稳定因素给甲方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

⑥乙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因乙方原因导致群众投诉、媒体曝光,在社会造成恶劣影响,致使甲方社会荣誉受损的。

3.如乙方因上述第十条单项或多项原因导致甲方解除合同,乙方必须无条件服从,并从收到解除合同书面通知后,2个月内进行协商,协商期间,乙方须继续进行清扫保洁,服务价格下降10%,否则,甲方扣除乙方履约保证金,并自行承担其一切经济及社会损失。

十一、纠纷处理

1、双方相互协商;

2、如协商未果,提请人民法院依法判决。

十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解决。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持1份、乙持1份、项目所在地新注册的分公司1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广水市吴店镇人民政府 乙方:

(签章)(签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经 办 人: 经 办 人:

年月日 年月日


第七章 投标文件格式(参考)

广水市政府采购

投 标 文 件

第一部分 资格证明文件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招标内容: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二0一九年 月


格式(参考)说明:

资格证明文件组成

由各投标人根据参考格式要求自行编写。目录清晰、内容详尽、易于理解和审查。具体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资格证明文件目录(目录应涵盖下述所有资料,页码清晰以便查阅);

2.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2.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投标人根据自身情况提供对应的证明材料):

2.1.1法人

(1)企业法人(包括合伙企业):提供工商部门注册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

(2)事业单位法人: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1.2其他组织

(1)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提供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

(2)个体工商户:提供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

2.1.3自然人: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中国公民)

2.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投标人根据自身情况提供对应的证明材料);

2.2.1财务状况报告

(1)法人:提供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完整的财务报告,包括“四表一注”,即资产负值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2)部分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没有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的,可以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投标人没有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和资信证明时,也可以提供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2.2.2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1)法人

e.税务登记证(国税、地税或多证合一);

f.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一段时间内缴纳增值税、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的凭据;

g.社会保险登记证(或多证合一);

h.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一段时间内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

(2)其他组织和自然人

a.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一段时间内缴纳税收的凭据;

b.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一段时间内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

(3)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资金的投标人

提供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资金的相关证明文件。

2.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2.3.1提供具备足够数量的设施设备的证明材料;

2.3.2提供具备足够数量的技术人员的证明材料。

2.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4.1应严格按照附件格式提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

2.4.2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五项所称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2.4.3按照财政部《关于规范政府采购行政处罚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依法对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作出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等行政处罚决定在全国范围内生效。

2.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2.5.1国家对生产和销售相关产品或提供相关服务有专门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则必须提供取得国家有关主管部门行政许可的证明材料。

3.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服务栏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并提供网页截图以证明;

4.招标文件第一章“投标人资格要求”中有特殊要求的,投标人应提供其符合特殊要求的证明材料或者情况说明;

5.不符合联合体投标相关规定和要求的(适用于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项目);

6.投标人认为需提供的其它相关资格证明材料。


说明:1、以上材料提供不实的,按照《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规定给予处罚;

2、资格证明文件正本应为清晰彩色影印件且加盖单位公章,否则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附: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格式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


广水市政府采购中心:

(投标人全称) 参加贵中心组织的(项目名称)项目(项目编号:)的政府采购活动,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相关资格证明文件。本单位郑重声明如下:

1、 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本单位未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根据各地方、各部门明确的听证范围确定较大数额罚款的额度)等行政处罚;

2、 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本单位未受到过全国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依法作出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等行政处罚决定;

3、 如上述声明内容不实,本单位自愿接受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按照《政府采购法》关于提供虚假材料的规定给予处罚。



投标人 (公章):

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

日 期:




广水市政府采购

投 标 文 件

第二部分 商务文件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招标内容: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二0一九年 月


格式(参考)说明:

商务文件组成

由各投标人根据参考格式要求自行编写。目录清晰、内容详尽、易于理解和评审并富有建设性的商务方案在评标时具有优势。具体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商务文件目录(目录应涵盖下述所有资料,页码清晰以便查阅);

2.投标书、湖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书

3.(附件一);

4.开标一览表(附件二);

5.投标报价明细表(附件三);

6.投标货物、服务清单(附件四);

7.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件六);

8.关于不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十 其他注意事项”中规定禁止情形的书面声明;

9.投标人的资格声明(附件七);

10.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简历表(附件八);

11.项目班子成员情况表(附件九);

12.投标人类似项目业绩表(附件十);

13.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或投标人认为需提供的其它资料;

14.符合性审查对照表(附件十一);

15.商务要求响应、偏离说明表(附件十二);

16.商务要求“★”号条款响应、偏离说明表(附件十三)

17.商务评议对照表(附件十四)。



广水市政府采购

投 标 文 件

第三部分 技术、服务文件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招标内容: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二0一九年 月


格式(参考)说明:

技术、服务文件组成

由各投标人根据参考格式要求自行编写。目录清晰、内容详尽、易于理解和评审并富有建设性的技术、服务方案在评标时具有优势。具体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技术、服务文件目录(目录应涵盖下述所有资料,页码清晰以便查阅);

2.投标货物(工程或服务)介绍,项目建设(服务)方案;

3.技术、服务要求响应、偏离说明表(附件十五);

4.技术、服务要求“★”号条款响应、偏离说明表(附件十六);

5.技术、服务评议对照表(附件十七);

6.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或投标人认为需提供的其它资料。


说明:投标文件技术、服务文件的编制原则,一是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应说明、资料、表格以证明所投货物(工程或服务)是否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二是对应评分标准,充分体现所投货物(工程或服务)对于评分标准的响应程度和优势。


附件一、 投标书

投标书

广水市政府采购中心:

依据贵方___ _项目(项目编号:_____)招标的投标邀请,我方代表(姓名、职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投标人(投标人全称 )提交“开标一览表”信封和下述文件正本份,副本份。

1.资格证明文件;

2.商务文件;

3.技术、服务文件。

在此,我方宣布同意如下:

1.《开标一览表》中规定的应提交和交付的 (包号) 货物(工程或服务)投标总价为(注明币种,并用大写和小写表述投标总价);

2.按招标文件的约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

3.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包括(修正或补充文件)(如果有的话),对此无异议;

4.投标有效期为自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共个日历日;

5.接受招标文件关于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约定;

6.提供按照贵方可能要求的与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

7.与投标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信函请寄:。


投标人:

地 址:

电话/传真:

电子邮件:

投标人(公章):

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开户银行:

帐号/行号:

湖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书

市场主体名称:

证件类型: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证件号码:

行政区划代码:

主管部门:

承诺内容:

为维护公开、公平、公正的政府采购市场秩序,树立诚实守信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形象,本单位自愿做出以下承诺:

一、承诺本单位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全面履行应尽的责任和义务,全面做到履约守信,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二、承诺本单位提供给注册登记部门、行业管理部门、司法部门、行业组织以及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提交的所有资料均合法、真实、有效,无任何伪造、修改、虚假成份,并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三、承诺本单位严格依法开展生产经营活动,主动接受行业监管,自愿接受依法开展的日常检查;违法失信经营后将自愿接受约束和惩戒,并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四、承诺本单位自觉接受行政管理部门、行业组织、社会公众、新闻舆论的监督;

五、承诺本单位将按照《湖北省社会信用信息管理条例》要求,向社会公示信用信息;

六、承诺本单位自我约束、自我管理,重合同、守信用,不制假售假、商标侵权、虚假宣传、违约毁约、恶意逃债、偷税漏税、价格欺诈、垄断和不正当竞争,维护经营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七、承诺本单位在信用中国(湖北)网站中无违法违规、较重或严重失信记录;

八、承诺本单位提出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坚持依法依规、诚实信用原则,在全国范围12个月内没有三次以上查无实据的政府采购投诉;

九、根据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需要作出的其他承诺

十、承诺本单位若违背承诺约定,经查实,愿意接受行业主管部门和信用管理部门相应的规定处罚,承担违约责任,并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自愿按照《湖北省社会信用信息管理条例》规定,违背承诺约定行为作为失信信息,记录到省社会信用信息服务平台,并予公开。

十一、承诺本单位同意将以上承诺事项上网公示。

承诺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承诺日期:

注: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主体名称发生变更的应当重新做出承诺。














附件1-诚信报价承诺书

为维护广水市政府采购市场秩序,本单位在参加本次采购活动中郑重作出如下承诺:

一、严格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二、本响应文件中所提供的全部材料都是真实、有效和合法的。

三、不采取不正当的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不恶意压低或抬高报价。

四、不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报价,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的合法权益。不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或者成交后放弃成交资格。我单位无条件接受磋商文件关于“视为供应商相互恶意串通”的有关规定。

五、不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及评审委员会成员行贿或以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方式牟取中标或成交资格。

六、不以伪造、变造响应文件资质材料或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成交资格。

七、不进行虚假、恶意投诉或以其他方式扰乱政府采购市场秩序。

八、我单位首次(总)报价包含本次采购需求的服务,服务分项报价表中如有漏项或缺项,缺漏项的相关服务作为对采购人的优惠(免费提供),包含在总报价中。采购人无需为该项服务另行支付费用。我单位承诺保证有足够的人力、物力等资源保证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委托的服务业务,提供优质服务,并对服务成果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九、我单位承诺:如果我单位成为本项目的成交供应商,签订合同时不向采购人提出任何附加条件,并将按照磋商文件22.1、22.4的时间要求办理成交通知书及签订合同事宜,否则视为放弃成交、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我单位承诺将严格按照要求履行合同义务。

十、积极配合广水市相关监管部门调查处理投诉事项,如实反映情况,提供真实材料。

本单位若违反上述承诺,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并接受广水市监督管理部门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二条、《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一条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作出的处罚。


供应商名称(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2-书面声明函

致:

我们,(供应商名称)已认真阅读《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以及[(项目名称),政府采购项目编号:]竞争性磋商文件相关内容,知悉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此次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交的供应商资格审查、评审所需证明材料,已经认真核对和检查,全部内容真实、合法、准确和完整,我们对此负责,并愿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

一、我方在此声明:

(一)我方承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二)我方与参加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不存在控股、管理、关联关系,或者与其他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为同一人。

(三)我方以及任何附属机构(单位)没有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

(四)我方经营及资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财务被接管、破产或其他关、停、并、转状态,具有足够的流动资金承担本项目。

(五)我方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布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本项目磋商会议当天正在公示的名单为准)

(六)到本项目磋商会议当天,我方未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七)到本项目磋商会议当天,我方未被列入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的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二、我方声明参加此次政府采购活动前4年内(以本项目磋商会议日期往前计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下列重大违法记录:

(一)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二)财政部门等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认定的其他重大违法记录。

三、我方以上声明都是真实、有效的。否则将承担《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的法律责任。


供应商名称(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二、 开标一览表

投 标 人: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所投包号:

序号名称品牌、型号数量单价(元)分项合计(元)投标总报价小写:万元整

大写:万仟佰元整项目工期

(服务期限)(单位:日历天)质保期(单位:年)备注说明:1.所有价格均用人民币表示,单位为万元。

2.价格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中第12条的要求进行报价。

3.为方便开标时唱标,投标人应将《开标一览表》原件一份装入信封,单独密封提交,并在信封上标明“开标一览表”字样。未单独提交或单独提交的上述资料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填写完整并签字、盖章的分散采购机构拒绝其投标。

4. 本表应按要求由投标人法人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否则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投标,将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投标人(公章):

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

投标时间:


附件三、 投标报价明细表

投 标 人: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所投包号:

序号名称品牌型号规格数量制造商名称单价分项合计1 货物1(工程或服务)2 货物2(工程或服务)3 货物3(工程或服务)4 货物4(工程或服务)5 货物5(工程或服务)6 货物6(工程或服务)…合计说明:1.所有价格均用人民币表示,单位为元。

2.报价明细表合计应与《开标一览表》中的投标总报价一致。

3.未提供详细的货物(工程或服务)报价明细,导致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投标人(公章):

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

投标时间:


附件四、 投标货物(工程或服务)清单

投 标 人:

项目编号:所投包号:

序号货物(工程或服务)名称主要规格、技术参数数量制造厂家/产地及国家123456…说明:1.此表为货物(工程或服务)清单,投标人应提供所投货物(工程或服务)详细的供货(工程或服务)范围,包括主要配件及生产厂家、备品备件等。

2.各项货物(工程或服务)详细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性能,应另页描述。





投标人(公章):

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

投标时间:


附件五、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申请人名称:

单位性质:

成立时间:年月日

经营期限:

姓名:性别:年龄:职务:

系:(申请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正面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反面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广水市政府采购中心:

兹授权同志为我公司参加贵单位组织的(项目名 称)采购活动的投标代表人,全权代表我公司处理在该项目采购活动中的一切事宜。代理期限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授权单位(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及盖章):

签发日期:年月日


附:代理人工作单位:

职务: 性别:

身份证号码:


粘贴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粘贴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备注:1、此授权委托书需另备一份单独递交!

2、若是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则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一份与投标文件一起单独递交!

附件六、 投标人的资格声明

1.名称及基本情况:

(1)投标人:

(2)地址:邮编:

电话:传真:

(3)成立或注册日期:

(4)单位性质:

(5)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

(6)员工人数:

(7)注册资本:

(8)实收资本:

(9)上年末资产负债表:

1)固定资产

原 值:净 值:

2)流动资金:

3)长期负债:

4)短期负债:

2.与投标货物的生产、销售和服务有关的情况:

(1)关于制造投标货物的设施及其它情况:

生产基地地址生产的项目年生产能力员工人数(2)投标人生产此投标货物的经验(包括年限、项目业主、额定能力、商业运营的起始日期等):

(3)销售、服务网点分布(可另行附表):

销售服务网点名称和地址主要服务范围服务人员数内部等级3.投标人认为需要声明的其它情况:

兹证明上述声明是真实的、正确,并提供了全部能提供的资料和数据,同意按照分散采购机构要求出示有关证明文件。

投标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及盖章):

电话:

传真:

日期:年月 日

附件七、 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简历表

投标人:

项目编号:所投包号:

姓名性别年龄职务职称学历参加工作

时间从事本行业工作年限个人专业资质及证书个人简介类似项目经验项目单位项目名称项目内容项目金额项目时间说明:投标文件正本应附完整的相关证明材料清晰影印件,未按照要求详细完整填写此表,导致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投标人(公章):

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

投标时间:


附件八、 项目班子成员情况表

投标人:

项目编号:所投包号:

序号姓 名专 业年 龄从事本行业工作年限在本项目中承担的工作个人专业资质及证书123456…说明:投标文件正本应附完整的相关证明材料清晰影印件,未按照要求详细完整填写此表,导致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投标人(公章):

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

投标时间:


附件九、 投标人类似项目业绩表

投标人:

项目编号:所投包号:

项目单位名称项目名称项目单位联系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项目金额项目负责人姓名项目时间项目内容说明:1.每个合同应单独附表,并附上相关证明材料,未按照要求详细完整填写此表,导致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项目内容请详细说明所承担的具体工作内容等。



投标人(公章):

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

投标时间:


附件十、 符合性审查对照表

投标人:

项目编号:所投包号:

序号招标文件符合性审查条款投标响应内容对应简述偏离说明投标文件对应的页码123456…说明:1.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第五章“评标方法、程序及标准”中“符合性审查”的条款逐项说明是否满足要求,如有偏离,投标人应详细说明。未按照要求详细完整填写此表或仅注明“符合”、“满足”的,导致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投标人提供的相关证明文件对应的页码填写到上表“投标文件对应的页码”中。如未提供页码或内容页码完全不一致的,导致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投标人(公章):

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

投标时间:


附件十一、 商务要求响应、偏离说明表

投标人:

项目编号:所投包号:

序号招标文件商务要求条款投标响应内容对应简述偏离说明投标文件对应的页码123456…说明:1.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第三章“项目技术、服务及商务要求”中“商务要求”条款逐项说明是否满足要求,如有偏离,投标人应详细说明。未按照要求填写此表或仅注明“符合”、“满足”的,导致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投标人提供的相关证明文件对应的页码填写到上表“投标文件对应的页码”中。如未提供页码或内容页码完全不一致的,导致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投标人(公章):

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

投标时间:


附件十二、 商务要求“★”号条款响应、偏离说明表

投标人:

项目编号:所投包号:

序号招标文件商务要求“★”号条款投标响应内容对应简述偏离说明投标文件对应的页码123456…说明:1.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第三章“项目技术、服务及商务要求”中商务要求“★”号条款进行逐项说明是否满足要求,如有偏离,投标人应详细说明。未按照要求填写此表或仅注明“符合”、“满足”的,导致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投标人提供的相关证明文件对应的页码填写到上表“投标文件对应的页码”中。如未提供页码或内容页码完全不一致的,导致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投标人(公章):

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

投标时间:


附件十三、 商务评议对照表

投标人:

项目编号:所投包号:

序号招标文件商务评分标准投标响应内容对应简述偏离说明投标文件对应的页码1.1 1.2 1.3 1.4 1.5 1.6 …说明:1.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第五章“评标方法、程序及标准”中“商务评议”的评分标准逐项说明是否满足要求,如有偏离,投标人应详细说明。未按照要求填写此表或仅注明“符合”、“满足”的,导致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投标人提供的相关证明文件对应的页码填写到上表“投标文件对应的页码”中。如未提供页码或内容页码完全不一致的,导致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投标人(公章):

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

投标时间:


附件十四、 技术、服务要求响应、偏离说明表

投标人:

项目编号:所投包号:

序号招标文件技术、服务要求条款投标响应内容对应简述偏离说明投标文件对应的页码123456…说明:1.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第三章“项目技术、服务及商务要求”中“技术、服务要求”条款逐项说明是否满足要求,如有偏离,投标人应详细说明。未按照要求填写此表或仅注明“符合”、“满足”的,导致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投标人提供的相关证明文件对应的页码填写到上表“投标文件对应的页码”中。如未提供页码或内容页码完全不一致的,导致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投标人(公章):

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

投标时间:


附件十五、 技术、服务要求“★”号条款响应、偏离说明表

投标人:

项目编号:所投包号:

序号招标文件技术、服务要求“★”号条款投标响应内容对应简述偏离说明投标文件对应的页码123456…说明:1.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第三章“项目技术、服务及商务要求”中技术、服务要求“★”号条款进行逐项说明是否满足要求,如有偏离,投标人应详细说明。未按照要求填写此表或仅注明“符合”、“满足”的,导致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投标人提供的相关证明文件对应的页码填写到上表“投标文件对应的页码”中。如未提供页码或内容页码完全不一致的,导致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投标人(公章):

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

投标时间:


附件十六、 技术、服务评议对照表

投标人:

项目编号:所投包号:

序号招标文件技术、服务评分标准投标响应内容对应简述偏离说明投标文件对应的页码2.1 2.2 2.3 2.4 2.5 2.6 …说明:1.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第五章“评标方法、程序及标准”中“技术、服务评议”的评分标准逐项说明是否满足要求,如有偏离,投标人应详细说明。未按照要求填写此表或仅注明“符合”、“满足”的,导致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投标人提供的相关证明文件对应的页码填写到上表“投标文件对应的页码”中。如未提供页码或内容页码完全不一致的,导致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投标人(公章):

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

投标时间:



广水市政府采购

招 标 文 件

项目编号:ZJXL-2019-008

项目名称:吴店镇环卫服务市场化项目




采购人:广水市吴店镇人民政府

采购代理机构:浙江新联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广水分公司




二0一九年五月

目 录


文件备案表 3

第一章 投标邀请书 4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7

第三章项目技术、服务及商务要求 20

第四章资格审查方法及标准 39

第五章评标方法、程序及标准 42

第六章合同书格式(参考) 48

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参考) 51
















文 件 备 案 表

采购人广水市吴店镇人民政府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联系人:赖宏电话:****-*******查看详情采购人意见





盖章:经办人:


年月日政府采购管理机构备案意见







盖章:

年月日备注

第一章投标邀请书

根据广水市政府采购办公室计划函要求,浙江新联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广水分公司受广水市吴店镇人民政府的委托,对其吴店镇环卫服务市场化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项目编号:ZJXL-2019-008

二、项目名称:吴店镇环卫服务市场化项目

三、采购内容及需求:

1、招标项目服务规模:集镇规划区(约17万平方米,其中包含集镇公厕4座);14个村和1个社区(有泉口和浆溪店两个小集市;社区主要在集镇规划区范围内;包含14个村级公厕);1个垃圾中转站的日常运营;垃圾场封场前的覆土、碾压和周边卫生清理等工作。合计 130万元/年,三年总价共计390万元。

2、招标服务范围及要求:湾前屋后、道路、沟渠、河道、塘堰及其它闲散土地的垃圾清扫、收集、转运。

设备要求:采购人已有2台勾臂车、垃圾箱约130个提供给乙方使用,乙方负责保养、维修;不足设备由乙方负责购买配齐,达到垃圾容器配备全覆盖要求,并按政策要求做好垃圾分类。

人员配置要求:配齐必要的人员设备以达到考核质量要求。

垃圾收集清运要求:各村垃圾收集清运到指定地点。

3、服务期:3年

4、资金来源:上级拨款及政府自筹。

5、服务质量要求:按照《吴店镇环卫服务市场化作业质量考核办法》规定执行。

四、预算金额(最高限价):人民币叁佰玖拾万元整(¥390万元)

五、供应商资格条件:

1、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条件: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如供应商是自然人的提供身份证明材料;

(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国家对生产和销售相关产品或提供相关服务有专门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则必须提供取得国家有关主管部门行政许可的证明材料);

2、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服务中失信被执行人查询、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并提供查询网页截图以证明;

3、具有国家有关部门核发的《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许可证》;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报名时间及报名须知:

1、合格的供应商请于2019年 8 月 27 日至2019年 9 月 2 日止(上午8:00至11:30,下午15:00至17:30)工作日时间内到广水市公共资源中心五楼招标代理办公室(广水市永阳大道40号)报名。

2、报名时需携带:

报名时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持身份证亲自到场(委托代理人须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劳动合同、社保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提供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已办理三证合一的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供应商资格条件第1条中所有材料、许可证、信用记录网页截图等所有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以上所有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并与原件相符)。

七、招标文件获取:同报名时间(文件售价:300元/份,售后不退)。

八、投标信息:

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19年9月23日09时00分00秒(当日08时30分开始接收投标文件)。

投标文件提交地点:广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开标2室(广水市应山办事处永阳大道40号)。

九、开标信息:

开标时间:2019年9月23日09时00分。

开标地点:广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2室。

十、质疑:

相关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浙江新联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广水分公司提出询问和质疑。提出质疑时请提交书面质疑函一份(法人代表签字、单位公章),并附相关证据材料。

十一、发布公告的媒体:

中国湖北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hubei.gov.cn

中国广水网:http://www.zggsw.gov.cn/

十二、联系方式:

采 购 人:广水市吴店镇人民政府

联 系 人:赖宏

电话:****-*******查看详情

采购机构:浙江新联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广水分公司

联 系 人:喻世源

联系电话:134*****511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盖章):



2019年8月26日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投标须知前附表

序号名 称内容1 项目编号ZJXL-2019-0082 项目名称吴店镇环卫服务市场化项目3 项目属性服务4 采购人广水市吴店镇人民政府5 投标文件份数正本一份,副本两份6 投标有效期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60日历日7 最高限价三年服务期最高限价人民币叁佰玖拾万元整(¥390万元)8 资格预审不进行9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详见第一章“投标邀请书”要求10 开标时间、地点详见第一章“投标邀请书”要求11 备选方案不允许

详见第三章“项目技术、服务及商务要求”要求12 实物样品不提交

详见第三章“项目技术、服务及商务要求”要求13 现场考察不组织

详见第三章“项目技术、服务及商务要求”要求14 中标后分包不允许

详见第三章“项目技术、服务及商务要求”要求15 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详见第五章“评标方法、程序及标准”要求16 质疑及提交详见第一章“投标邀请书”要求

一、 说 明

1. 适用范围

招标文件仅适用于第一章“投标邀请书”中所述项目的货物、工程及服务的采购。

2. 当事人定义

2.1 “采购人”是指:详见第一章“投标邀请书”。

2.2 “监管部门”是指:广水市政府采购办公室。

2.3 “分散采购机构”是指:浙江新联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广水分公司。

2.4 “投标人”是指: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2.5 “合格的投标人”是指: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人。

2.6 “中标人”是指:经评标委员会评审,授予合同的投标人。

3. 项目属性及定义

3.1 “货物”是指: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燃料、设备、产品等。

3.1.1招标文件中没有提及招标货物来源地的,根据《政府采购法》及相关规定均应是本国货物,另有规定的除外。

3.1.2投标的货物应是合法生产的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要求的货物,并能够按照合同规定的品牌、产地、质量、价格和有效期等履约。

3.2 “工程”是指:与建筑物和构筑物的新建、改建、扩建及其相关的装修、拆除、修缮无关的工程。

3.3 “服务”是指:除货物和工程(含本章3.2条所述工程及《招标投标法》所定义工程)以外的其他政府采购对象,包括政府自身需要的服务和政府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公共服务。

3.4 采购人应当按照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确定采购项目属性。按照《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无法确定的,按照有利于采购项目实施的原则确定。

4. 投标费用

4.1 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分散采购机构和采购人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4.2 根据《政府采购法》和有关规定,分散采购机构不向中标人收取中标服务费。

二、 招标文件

5. 招标文件的构成

第一章 投标邀请书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第三章 项目技术、服务及商务要求

第四章 资格审查方法及标准

第五章 评标方法、程序及标准

第六章 合同书格式(参考)

第七章 投标文件格式(参考)

其 他 在招标过程中由分散采购机构发出的修正和补充文件等

6. 招标文件疑问的提交

6.1 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可以向分散采购机构提出询问,或在6.2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的形式向分散采购机构提交疑问函。

6.2 潜在投标人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采购文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但应当在获取采购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7个工作日内未对招标文件提出疑问的,分散采购机构将视其认同招标文件,在规定的时间后就招标文件内容提出的疑问将不予受理。

6.3 分散采购机构将组织采购人对潜在投标人所提交疑问以书面(或网上公告)的形式予以答复。必要时,分散采购机构将组织相关专家召开答疑会,并将会议内容以书面的形式发给每个领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答复中不包括问题的来源)。

7. 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

7.1 分散采购机构和采购人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但不得改变采购标的和资格条件。澄清或者修改将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澄清公告。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分散采购机构和采购人将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

7.2 为使潜在投标人有充足时间对招标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进行研究和响应,分散采购机构和采购人可适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并以书面(或网上公告)的形式通知所有领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

7.3 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对潜在投标人具有约束力。潜在投标人在收到上述通知后,应立即以书面(或邮件)形式向分散采购机构确认收悉。

8. 现场考察

8.1 采购人可以在招标文件提供期限截止后,组织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现场考察。采购人组织现场考察的,潜在投标人可对项目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踏勘,以便获取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涉及现场的资料。

8.2 采购人向潜在投标人提供有关现场的数据和资料。是采购人现有的能被潜在投标人利用的客观资料,采购人对潜在投标人依此作出的任何推论、理解和结论均不负责任。

8.3 经采购人允许,潜在投标人可进入项目现场进行考察,但潜在投标人不得因此使采购人承担有关责任和蒙受损失。潜在投标人应自行承担现场考察的全部费用、责任和风险。

三、 投标文件

9. 投标的语言

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分散采购机构或采购人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投标人提交的相关证明文件、资料或文献可以用另一种语言,但相应内容应附有中文翻译本,在解释投标文件的相关内容时以中文翻译本为准。

10. 投标文件的构成

投标人编制的投标文件应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第一部分 资格证明文件(详见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中资格证明文件组成)

第二部分 商务文件(详见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中商务文件组成)

第三部分 技术、服务文件(详见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中技术、服务文件组成)

11. 投标文件编制

11.1 如招标文件有分包要求,投标人对招标文件中多个包进行投标的,其投标文件的编制应按每包要求分别装订和封装,并注明对应包号。

11.2 投标人应当对投标文件进行装订,供应商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响应招标文件内容的投标文件且装订成册(投标文件正本须用不能擦去的墨水书写或打印,投标文件副本可以复印,其正、副本都应装订成册,并在封面上正确标明“正本”、“副本”字样。每页页码要按先后顺序打印或用不能擦去的墨水书写,不得采用活页夹等可随时拆换的方式装订,不允许出现活页、漏页、错页和夹页,不允许将多包合编或合订在一起,否则作为不合格投标文件处理),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从而使其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的响应,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由此产生的后果及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1.3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提供的《投标书》、《开标一览表》、《投标报价明细表》、《法定代表人授权书》等格式、要求、规定来编制投标文件。

11.4 投标人应对投标文件中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投标人应自觉接受分散采购机构对其中任何资料进一步核实的要求。

11.5 因投标人投标文件填报的内容不详,或没有提供招标文件中所要求的全部资料及数据等,由此产生的后果及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1.6 投标文件用纸应统一为A4规格(图纸除外)。

11.7 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第一部分资格证明文件、第二部分商务文件、第三部分技术、服务文件分册编制装订,分别逐页连续标注页码,建立目录索引。各部分文件及内容详见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要求。

12. 投标报价

12.1 投标人所提供的货物(工程或服务)均以人民币计价。

12.2 投标人应按照“第三章 项目技术、服务及商务要求”规定的货物(工程或服务)内容、责任范围以及合同条款进行报价。并按照《开标一览表》和《投标报价明细表》的格式报出分项价格和投标总价。报价上的优惠应体现在各分项报价中,投标总价应为优惠后的最终报价。投标总价中不得包含招标文件要求以外的内容,否则,在评标时不予核减。

12.3 《投标报价明细表》填写时应响应下列要求:

12.3.1应包括所有根据合同或其他原因由投标人支付的款项、费用;

12.3.2应包含货物运至最终目的地的运输、保险和伴随货物(工程或服务)的有关费用;

12.3.3应详细提供《投标报价明细表》和《投标货物、服务清单》等内容,否则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12.4 每一种规格的货物(工程或服务)只允许有一个报价,否则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12.5 投标人的投标总报价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故投标人的投标总报价应包含本招标内容全部工作所需的一切费用,即投标总报价为“交钥匙”价。对在合同实施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其它费用(如:增加耗材、材料涨价、人工、运输成本增加等因素),采购人不予支付。

12.6 对于招标文件未列明,而投标人认为必需的费用也需列入其投标总价。在合同实施时,采购人将不予支付投标人没有列入的项目费用,并认为此项目的费用已包括在其投标总价中。

12.7 投标人应对项目招标范围内的全部内容进行报价,不得缺、漏项或只投其中的部分内容的,否则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13. 备选方案

只允许投标人提供一个投标方案(招标文件中要求提供备选方案的除外),否则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14. 中标后分包

招标文件规定项目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中标后可以分包的,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载明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承担主体,分包承担主体不得再次分包。

15. 联合体投标

15.1 两个及以上供应商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参与投标。

15.2 采取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联合体的主体应完全满足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

15.3 联合体各方之间应签订联合投标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主体及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其投标文件中应提供联合投标协议。

15.4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15.5 采取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其投标文件应由联合体所有成员或其各自正式书面授权的代表签署(盖章),以便对所有成员作为整体及作为个体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15.6 采取联合体形式投标的,项目评审时只对联合体主体进行评议。

15.7 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主体单位负主要责任。

15.8 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

15.9 招标文件第一章“投标人资格要求”中未载明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视同接受。

15.10 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其价格扣除相关规定详见第五章“评标方法、程序及标准”。

16. 资格证明文件

16.1 投标人应按本节及第四章“资格审查方法及标准”的要求,提供足以证明其符合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且中标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6.2 资格证明文件应真实、合法,并就此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16.3 资格证明文件正本应为清晰复印件且加盖单位公章及法人章,否则按照无效投标处理。副本可为正本的复印件,但应在副本封面加盖单位公章及法人章。

16.4 资格证明文件内容详见第四章“资格审查方法及标准”中资格审查内容。

17. 投标有效期

17.1 投标有效期详见本章“投标须知前附表”中规定。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应当不少于招标文件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投标有效期不足的,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17.2 特殊情况下,在原投标有效期截止之前,分散采购机构或采购人可要求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提交。投标人可拒绝分散采购机构或采购人的这种要求,但其投标在原投标有效期期满后将不再有效。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不会被要求和允许修正其投标内容。

18. 投标文件的数量和签署

18.1 投标人应按本章“投标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份数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的副本可为正本的复印件,但应在副本封面加盖单位公章及法人章。每套投标文件应清楚地标明“正本”、“副本”。副本与正本不一致的,以正本为准。

18.2 投标文件的正本应打印或用不褪色墨水书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正式授权的代表签字或盖章。由被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的,应以书面形式出具授权证明,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应附在投标文件中。

18.3 投标文件中任何涂改和增删,应由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正式授权的代表在旁边签字后方为有效。

18.4 招标文件中要求加盖公章及签字(盖法人章)之处,投标文件正本中应按要求提供加盖公章及签字(签章)的原件,否则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19.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9.1 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第一部分资格证明文件、第二部分商务文件、第三部分技术、服务文件分册装订,分册封装。

19.2 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各部分正本和各部分副本分开或合装在密封袋内,副本与正本不一致的,以正本为准。

19.3 如果未按要求加写密封、标记或存在错误,分散采购机构对其误投或提前启封概不负责。

19.4 为方便开标时唱标,投标人应将《开标一览表》原件一份装入信封,单独密封提交,并在信封上标明“开标一览表”字样。未单独提交或单独提交的上述资料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填写完整并签字、盖章的分散采购机构拒绝其投标。

20. “开标一览表”信封和投标文件的封包上应注明采购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投标内容和有“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开标日期和时间)之前不得启封”的字样,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公章及法人章。

21. 投标文件递交

20.1 投标人应在不迟于投标邀请书中规定的投标截止日期和时间将投标文件密封递交至分散采购机构规定的投标地点。

20.2 分散采购机构拒收逾期送达或者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

20.3 分散采购机构收到投标文件后,应当如实记载投标文件的送达时间和密封情况,签收保存。

22. 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21.1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分散采购机构。补充、修改的内容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密封后,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1.2 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无论中标与否不予退还。

四、 开标与评标

23. 开标

22.1 分散采购机构在第一章“投标邀请书”中约定的日期、时间和地点组织公开开标。开标时采购人和投标人代表(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参加,参加开标的代表应签到以证明其出席。

22.2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应携带有效身份证明参加项目开标会,投标人未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截止投标文件递交时间,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进行开标。

22.3 开标时,由投标人相互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经确认无误后由分散采购机构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布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和招标文件规定的需要宣布的其他内容。

22.4 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分散采购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采购人、分散采购机构将及时处理投标人代表提出的询问或者回避申请。

24. 资格审查

23.1 公开招标采购项目开标结束后,采购人与分散采购机构依据法律、法规及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人资格是否合格。合格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进行评标。

23.2 资格审查详见第四章“资格审查方法及标准”。

25. 评标方法

24.1 最低评标价法。最低评标价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

24.2 综合评分法。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

24.3 评标方法详见第五章“评标方法、程序及标准”。

26. 评标委员会的组成

25.1 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成员人数应当为5人及以上单数,其中评审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采购预算金额在1000万元及以上、技术复杂或社会影响较大的项目,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应当为7人及以上单数。

25.2 评标委员会成员依法从政府采购专家库中随机抽取。对技术复杂、专业性强的采购项目,通过随机方式难以确定合适评审专家的,经主管预算单位同意,采购人可以自行选定相应专业领域的评审专家。

27. 评标程序

26.1 评标委员会负责具体评标事务,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

26.1.1审查、评价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商务、技术等实质性要求;

26.1.2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或者说明;

26.1.3对投标文件进行综合比较和评价;

26.1.4确定中标候选人名单或中标人;

26.1.5向采购人、分散采购机构或者有关部门报告评标中发现的违法行为。

26.2 评标程序详见第五章“评标方法、程序及标准”。

五、 投标人信用信息及查询

28. 信用信息查询渠道及使用规则

27.1.1按照《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要求,参与政府采购的投标人,信用记录的查询渠道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27.1.2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分散采购机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27.1.3两个及以上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应当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信息。

27.1.4投标人的信用记录,最终以评标时的“信用中国”网站发布的信息为准。

27.1.5在资格审查与评标工作未同日进行的特殊情形下,分散采购机构工作人员在评标时对投标人的信用信息进行复核,发现评标当日存在不良信用信息的,由评标委员会按照符合性审查不合格作无效投标处理。

六、 中标与合同

29. 确定中标人

28.1 采购人收到评标报告5个工作日内,按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顺序确定中标人。

28.2 中标候选人并列的:

28.2.1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评标结果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投标报价相同 的并列,由采购人确定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以投票方式确定中标人。

28.2.2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由采购人确定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以投票方式确定中标人。

28.3 中标人的数量有其他规定的,按招标文件相关规定执行。

28.4 中标人确定后,分散采购机构在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发布中标公告,中标人在中标结果公示后2个工作日内到分散采购机构领取《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是政府采购合同的组成部分,对中标人和采购人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8.5 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不得违法改变中标结果,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得放弃中标。

28.6 中标人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

30. 合同授予

除本章“确定中标人”规定及其他法律规定的情形外,采购人把合同授予被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且排名第一的中标人。

31. 合同签订

30.1 采购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和中标人投标文件的承诺,与中标人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

30.2 采购人不得向中标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

30.3 政府采购合同应当包括采购人与中标人的名称和住所、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及地点和方式、验收要求、违约责任、解决争议的方法等内容。

30.4 采购人与中标人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30.5 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

30.6 采购人应当加强对中标人的履约管理,并按照采购合同约定,及时向中标人支付采购资金。对于中标人违反采购合同约定的行为,采购人应当及时处理,依法追究其违约责任。

七、 采购信息公告

32. 公告的媒体及规定

31.1 分散采购机构在招标活动中的公告、补充、更正、结果等采购信息均依法在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指定媒体上(中国湖北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hubei.gov.cn/)、(中国广水网http://www.zggsw.gov.cn/)发布。

31.2 分散采购机构在自中标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指定媒体上公告中标结果,中标公告的公示期为1个工作日。

31.3 资格审查未通过的投标人可在结果公告质疑有效期内按公告中的联系方式获知本单位的资格审查情况。

31.4 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审的项目,未中标人可在结果公告质疑有效期内按公告中的联系方式获知本单位的评审得分与排序。

八、 质疑及提交

33. 质疑提交

相关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浙江新联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广水分公司提出询问和质疑。提出质疑时请提交书面质疑函一份(法人代表签字、单位公章),并附相关证据材料。

34. 投标人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

33.1 对可以质疑的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33.2 对招标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招标程序环节结束之日;

33.3 对中标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35. 质疑书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34.1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等;

34.2 被质疑人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等;

34.3 质疑项目名称及编号、质疑事项和明确的请求;

34.4 质疑事项的事实根据、法律依据及其他必要的证明材料;

34.5 提出质疑的日期;

34.6 质疑人的署名及签章(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公章);

34.7 法人授权委托书(质疑人或法人委托代理人办理质疑事务的,应当提供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代理的具体权限和事项)。

36. 不予受理的情形

投标人未按本章“质疑及提交”规定的时限、内容及方式进行质疑的,分散采购机构不予受理。

九、 相关条文解读

37. 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五项所称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38. 按照财政部《关于规范政府采购行政处罚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依法对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作出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等行政处罚决定在全国范围内生效。

39. 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40. 根据财政部《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释义中关于供应商资格条件的解释,对于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有行业特殊情况的,采购人和分散采购机构允许其分支机构参与投标。

十、 其他注意事项

41.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2. 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十一、 适用法律

43. 采购人、分散采购机构及投标人的一切招标投标活动均适用《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

44. 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合同法》。

十二、 招标文件的解释权

45. 招标文件的最终解释权为采购人、分散采购机构所有。

第三章项目技术、服务及商务要求

一、招标项目概况及招标服务范围

1、招标项目服务规模:集镇规划区(约17万平方米,其中包含路面5万平方米和集镇公厕4座);14个村和1个社区(有泉口和浆溪店两个小集市;社区主要在集镇规划区范围内;包含14个村级公厕);1个垃圾中转站的日常运营;垃圾场封场前的覆土、碾压和周边卫生清理等工作。合计 130万元/年,三年总价共计390万元。

2、招标服务范围及要求:湾前屋后、道路、沟渠、河道、塘堰及其它闲散土地。

设备要求:采购人已有2台勾臂车、垃圾箱约130个提供给乙方使用,乙方负责保养、维修;不足设备由乙方负责购买配齐,达到垃圾容器配备与覆盖要求,并积极按要求做好垃圾分类。

人员配置要求:配齐必要的人员设备以达到考核质量要求。

垃圾收集清运要求:各村垃圾收集清运到指定地点。

3、服务期:3年

4、资金来源:上级拨款及政府自筹。

5、服务质量要求:按照《吴店镇环卫服务市场化通用质量考核办法》规定执行。

6、本合同以人民币进行结算。

7、投标人在投标前要先仔细踏勘现场,报价时应考虑现场存在有影响的隐患因素,实际操作时遇到问题由投标人负责。

8、在合同执行的第三年起,根据本市物价上涨情况作适当调整,具体在实施合同中约定。

9、乙方中标后,在签订合同时向甲方交纳履约保证金40万元。服务期满无违约情况下全额向乙方退还履约保证金,乙方因其它因素违约,甲方将扣除该履约保证金。








吴店镇环卫服务市场化作业项目

等级划分及运行模式

为进一步提升集镇环境卫生管理水平,提高资源利用效率,节约运行成本,将全镇保洁区进行分级管理,按照位置和清扫保洁要求划分为集镇A、B、C级和村保洁区四个等级。以突出重点、管理便利、节约成本为原则,A级实行两扫两保,B级实行一扫一保,C级和村保洁区实行扫保结合。

级别划分运行模式镇区A级路面采取“两扫两保”的清扫保洁模式(9点前一次清扫完毕,9点至12点保洁,14点30分前二次清扫完毕,14点30分至18点保洁);机械化洒水作业不低于3次(7:40分前一次洒水完毕,14:30分前二次洒水完毕,19:00前第三次洒水完毕),实行洒水全覆盖。垃圾清运日产日清,不可有满溢滞留。镇区B级路面采取“一扫一保”的清扫保洁模式(9点前清扫完毕,9点至12点保洁,14点30分至17点第二次保洁);带*部分实行洒水作业,要求同A级路面清运采取循环清运,垃圾箱桶不出现满溢镇区C级路面采取“扫或保”的清扫保洁模式(9点前清扫, 9点至17点保洁)带*部分实行洒水作业,要求同A级路面垃圾清运采取循环模式,垃圾箱(桶)不出现满溢村保洁区采取“扫或保”的清扫保洁模式(7:30至11:30点,14:30至17:30循环进行)垃圾清运采取循环模式,垃圾箱(桶)不出现满溢







吴店镇环卫服务市场化作业

质量考核办法


根据吴店镇环境卫生服务市场化需要,经研究制定《吴店镇环卫服务市场化作业质量考核办法》,以明确考核要求和质量标准。《考核办法》根据作业性质分为九个部分(具体情况见附件),同为合同附件,合同签订视同同意此考核办法。


附件1

吴店镇环卫服务市场化通用质量考核办法


一、通用考核标准

(1)作业人员上班时间应统一着带防护标识的工作服上班,着装应干净整洁。

(2)作业人员雨天作业时,必须穿雨衣作业,严禁打雨伞作业。

(3)作业人员上班时间应带齐作业工具(扫帚、撮箕、火钳、锹或铲)及车辆(电瓶车、电动车、三轮车、手推车)。

(4)作业人员、路段管理人员上班时间禁止做与工作无关的事,如:闲聊、打牌、串岗、喝酒等违规行为;不能久坐(不超过10分钟);作业人员、路段管理人员不能脱岗,若有特殊情况应及时报批。

(5)作业人员、路段管理人员应遵守作息时间,不能迟到或早退。

(6)路面出现严重污染、撒漏,路段管理人员应及时上报和处理。

(7)发现乱焚烧、乱倾倒行为应及时制止并上报管理部门。

(8)迎检或重大活动期间严格按照管理部门要求作业,无条件听从安排。

(9)中标公司必须成立质量考核专班,建立台账,每周实行全覆盖检查,并将结果报镇城建口。镇抽调专人对作业质量进行现场考核,建立台账,定期检查,定期通报,考核成绩与保洁经费挂勾,每月兑现。

(10)作业人员及管理人员要求:使用符合国家劳动法要求的人员,并持有身体健康证明;必须进行岗前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二、通用考核细则

指标名称指标要求扣分标准通用考核


作业人员及管理人员年龄要求:使用符合国家劳动法要求的人员,且具有健康

证和本单位培训合格上岗证。不得随意减少或更换作业人员,有特殊情况应及时报批。如用工不符合要求,一周内整改,拒不整改的每人(次)扣1分。中标单位每月严格按照项目核定的人数上报人员名单(作业人员的姓名、年龄、身体状况、路段、职责、身份证复印件)。不按要求提供发现1次扣5分。作业人员上班时间需统一着带防护标识的工作服上班,着装应干净整洁不符合要求每人每次扣0.1分作业人员雨天应穿带防护标识的雨衣作业,禁止打伞作业。每人(次)扣0.1分作业人员上班时间应带齐作业工具(扫帚、撮箕、火钳、锹或铲)及车辆每少1件扣0.1分作业人员、路段管理人员上班时间做与工作无关的事如:闲聊、打牌、串岗、喝酒等违规行为每人(次)扣0.1分未按要求完成作业久坐的(超过10分钟)每人(次)扣0.1分作业人员、路段管理人员应按规定时间作息迟到或早退每人每次扣0.1分(超过30分钟将视为脱岗);脱岗每人(次)扣0.5分经核实因作业质量差、服务态度差等导致相关领导批评或市民投诉镇级领导每批评1次扣5分,居民投诉经查实扣1分,路面出现严重污染、撒漏,路段管理人员未及时处理每1次扣3分,处置不及时造成恶劣影响扣5分发现乱焚烧、乱倾倒行为不及时制止,并不整改的每次扣2分作业质量不达标被媒体曝光,被上级通报批评的媒体曝光扣10分,上级通报批评扣20分迎检或重大活动期间严格按照管理部门要求作业,无条件听从安排拒绝服从安排的每次扣10分;造成恶劣影响的每次扣15分








附件2

吴店镇环卫服务市场化机械作业项目考核办法

一、机械作业标准

(1)机扫作业喷水压尘和刷盘应放置到位,机动车道无缝洗扫,车速不能超过10公里/小时,车辆应保持干净整洁。

(2)洒水作业喷水要均匀到位,路面全覆盖,车速控制在20公里-25公里/小时,车辆应保持干净整洁。

(3)道路清扫车、洒水车辆需安装(开通)GPS系统(带动态轨迹),系统数据保留时间不低于3个月,不能私自关闭GPS系统,出现问题应及时上报和维修。

(4)清扫车、洒水车驾驶员要持证上岗、文明驾驶,不能出现酒驾、醉驾等违规行为,避免发生事故。

(5)要确保作业安全,机械化作业时,车辆应开启警示灯或发送警示信号,避免发生事故。

(6)路面不能出现积尘、灰带等线状问题,不能有积水、油渍污染等块状问题。

(7)迎检或重大活动期间严格按照管理部门要求作业,无条件听从安排。

(8)车辆必须购买保险。

(9)司机要求持证上岗。












二、机械作业考核细则

指标名称指标要求扣分细则道路机械化作业清扫车、洒水车未安装(开通)GPS系统(带动态轨迹)每车次扣除1分GPS系统数据保留未达到3个月每车次扣2分GPS系统出现问题未及时上报和维修每车次扣1分机械化作业时,车辆开启警示灯或发送警示信号未开启警示灯或发送警示信号发现1次扣1分镇区A、B级路面每月进行一次全面清洗未按要求完成每次扣2分洒水车喷水不均或压尘不到位每处扣1分车辆必须清洗,出现车容车貌不洁每车次扣0.1分出现积尘、灰带等线状问题每处扣0.1分路面积水、油渍污染等块状问题每处扣0.2分机动车道未按规定时间和要求完成洗扫或洒水的每路段扣3分清扫车、洒水车驾驶员有不文明驾驶或无证驾驶、酒驾等违规、违法行为的每车次扣除5分加强安全管理,严防安全事故发生如发生事故由承包方承担并负责一切善后处理工作(产生事故的原因,以政府有关部门的鉴定结论为准)

出现普通(无伤亡)事故每次扣2分,出现伤亡事故每次扣10分


附件3

吴店镇环卫服务市场化镇区人工清扫保洁项目

考核办法

一、人工清扫保洁考核标准

(1)七无:无暴露垃圾、无果皮纸屑、无砖瓦浮土、无污泥秽水、无泼撒食物、无人畜粪便、无杂草树枝。

(2)三净:道路净、漏眼净、边沟净,道路路面见本色。

(3)车行道、人行道不能漏扫、带痕,不能漏撮清扫的垃圾;路面、边沟不能有积尘或浮沙。

(4)漏眼四周不能有积存泥沙或垃圾残渣。

(5)路面、人行道不能有烟头砖头、杂草、陈旧粪便、果皮纸屑、成片细小残渣等。

(6)护栏脚、隔离带边缘不能有明显积存的泥沙灰尘、残渣;人行道不能有卫生死角和背角。

(7)车行道、人行道等作业地段应按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完成清扫。

(8)8:00—晚上20:00路面出现大块(成片、成线)漏洒、明显轮胎泥印、建筑渣土等情况的要在1小时内及时处理和恢复。

(9)大风落叶期间,路面落叶要及时清扫,保洁应以捡白色漂浮物为主。清扫落叶时用大扫帚扫一堆撮一堆,不得有暴露垃圾。

(10)禁止人为向绿化带、漏眼、河流、渠道等处倾倒垃圾。

(11)油圬、液体污染物滴漏路面应及时清洗处理。

(12)严禁在城区范围内露天焚烧落叶、枯草等垃圾废物。

(13)迎检或重大活动期间严格按照管理部门要求作业,无条件听从安排。

二、考核评分

1、考核评分依据《吴店镇环卫服务市场化镇区人工清扫保洁项目考核办法》内容进行评定;

2、采取百分制,评分基数为每月总分一百分,分减分和加分两项;减分依据考核细则执行。受到上级领导表彰或新闻媒体正面宣传关于环境卫生管理工作的,由吴店镇研究后给予加分;

3、每月考核情况由广水市吴店镇人民政府处予以通报。

三、奖励措施

(一)奖励

1、每月考评得分90分(含90分)以上为优秀,广水市吴店镇人民政府按年承包经费的5%奖励给中标人;全年12个月平均分在90分(含90分)以上, 吴店镇按年承包经费的3%奖励给中标人;

2、受到省(或省以上)、市、 表彰(凭证书或文件),年终在总分中加10分、8分、6分。

(二)处罚

1、每月考核得分在90分(含90分)以上的不扣承包经费,每月考核得分90分以下的,按原分值100分计算,每少0.1分扣中标人当月承包经费100元,以此叠加,连续三个月低于80分以下,取消中标合同;

2、被省、市各种媒体曝光,当月每条按考核细则标准的3倍扣分;

3、重大活动期间、法定节假日,因环境卫生问题被上级通报、领导点名批评或群众投诉经核属实,当月每条按考核细则标准的2倍扣分;

4、在省、市专项检查中被检查出问题的,省级检查当月每条按考核细则标准的5倍扣分,市级检查当月每条按考核细则标准的3倍扣分。

四、附则

1、安全责任事故按照国家标准和吴店镇相关规定处理。

2、承包公司负责人因事确需离开广水市吴店镇人民政府的,必须事前向广水市吴店镇人民政府请假,并安排好公司各项工作。

五、本考核细则自签订承包合同之日起正式实施。

六、本考核细则的相关条款由吴店镇负责解释。


二、人工清扫保洁考核细则

指标名称指标要求扣分细则道路人工清扫保洁车行道、人行道等作业地段未按规定时间完成清扫的每次扣2分车行道、人行道出现漏扫、带痕、漏撮清扫的垃圾;路面、边沟有积尘或浮沙每处扣0.2分漏眼四周有积存泥沙、垃圾残渣每处扣0.2分路面、人行道有烟头砖头、杂草、陈旧粪便、果皮纸屑、成片细小残渣等未及时清理每处扣0.1分护栏脚、隔离带边缘无明显积存的泥沙灰尘、残渣等如有每处扣0.2分人行道有卫生死角、背角每处扣0.2分8:00—晚上20:00前街道有大块(成片、成线)漏洒、明显轮胎泥印、建筑渣土的1小时内未处理、恢复每处扣0.2分

大风落叶期间清扫,未扫一堆撮一堆,保洁应以捡白色漂浮物为主,按要求执行每处扣0.2分人为向绿化带、漏眼、河流、渠道等处倾倒垃圾每次每处扣1分在镇区范围内露天焚烧落叶、枯草等垃圾废物发现1次扣2分作业人员出现掏垃圾、捡垃圾、收废品的发现1次扣0.1分




附件4

吴店镇环卫服务市场化垃圾清运项目考核办法

一、垃圾清运考核标准

(1)9:30前及20:00前机动车收运必须完成,垃圾收运完地面应清扫干净(春节期间可以延迟到24:00)。

(2)实行循环清运,确保路段无暴露垃圾。

(3)清运车辆应采取密闭措施,没有附着牵挂物,不能沿街漏撒垃圾。

(4)垃圾清运车辆不得随意加高或插板,车身周边不得有附着牵挂物。

(5)垃圾清运车辆应定期清洗,反光标识齐全。转运过程中须全程覆盖,车身应干净整洁。

(6)迎检或重大活动期间严格按照管理部门要求作业,无条件听从安排。

二、垃圾清运考核细则

指标名称指标要求扣分细则垃圾清运9:30前、21:30前完成垃圾清运未收运完的每处扣0.1分收运垃圾点车走地不净的每处扣0.5分清运车辆采取密闭措施,进入中转站或填埋场倾倒没有密闭的每车扣0.5分,未进入指定地点倾倒清运过程中造成垃圾沿街、路漏洒的每次扣2分垃圾清运车辆随意加高或插板,车身周边有附着牵挂物的每车次扣1分垃圾清运车辆未定期清洗或反光标识不齐全的每车扣0.1分











附件5

吴店镇环卫服务市场化垃圾容器管护项目

考核办法

一、垃圾容器管护考核标准

1、垃圾容器表面无乱涂写、乱刻画、乱张贴。

2、垃圾容器表面无污垢、纸屑等污染物。

3、垃圾容器表面干净整洁,无烧?及油漆不完整,无污水,无明显异味。

4、保持垃圾容器干净整洁、不被恶意损坏或盗窃。

5、镇区垃圾容器每月清洗一次,村垃圾容器定期清洗。

6、垃圾容器保洁人员作业时应着统一环卫反光标识服。

7、及时清理垃圾容器内的垃圾,保证不溢出。

8、垃圾容器及周边无燃烧冒烟现象。

二、垃圾容器管护考核细则

指标名称指标要求扣分细则垃圾容器管护垃圾容器表面乱涂写、乱刻画、乱张贴发现一处扣0.1分垃圾容器表面存有污垢、纸屑等垃圾物发现一处扣0.1分垃圾容器表面存有污水,有明显异味发现一处扣0.1分发现垃圾容器破裂、损坏、歪斜,在8小时内不及时修复的发现一处扣0.1分垃圾容器丢失24小时内不补齐发现一处扣1分垃圾容器未按规定实行保洁的发现一次扣0.5分容器内的垃圾放满溢出的发现一处扣0.2分垃圾容器不按规定位置摆放的发现一处扣0.2分垃圾容器表面油漆完整、无烧痕发现一处有扣0.5分 垃圾容器配备全覆盖发现有配备不到位一处扣1分垃圾容器及周边无燃烧冒烟现象发现一处扣2分



附件6 吴店镇环卫服务市场化公汽站台

管护项目考核细则

一、通用考核标准

(1)公汽站台设施上无乱涂写、乱刻画、乱张贴;

(2)做好公汽站台设施、地面清洗保洁工作,每月清洗1次以上;

(3)公汽站台设备、地面干净整洁,无蜘蛛网、无蚊蝇、无臭味;

(4)公汽站台内环卫设备和设施完好无损,公汽站台周边干净整洁无杂物、无白漂;

(5)迎检或重大活动期间严格按照管理部门要求作业,无条件听从安排。

二、通用考核细则

指标名称指标要求扣分细则公汽站台管护公汽站台厨窗和设施上发现乱涂写、乱刻画、乱张贴等未及时清理的每处扣0.1分公汽站台内外发现杂物未及时清理每处扣0.1分公汽站台垃圾桶周围有散落垃圾未及时清理每处扣0.1分地面不干净、厨窗上有蜘蛛网每处扣0.1分公汽站台24小时内环卫设施损坏未及时处理补齐每次扣1分未做保洁工作每次扣0.2分迎检或重大活动期间严格按照管理部门要求作业,无条件听从安排拒绝服从安排的每次扣5分













附件7

吴店镇环卫服务市场化“野广告”清理处置

项目考核办法

一、质量要求:

(1)保证对镇区主次干道、小街小巷及牛程、陡分沿线的野广告做到及时清理。

(2)发现乱涂乱画违法行为后,要及时制止并清理。

(3)镇区范围内的两侧街道立面出现的“牛皮癣”,要在1至2天内清理干净,出现大面积的“牛皮癣”状况要及时上报并立即清理。

(4)迎检或重大活动期间严格按照管理部门要求作业,无条件听从安排。

二、野广告清理处置考核细则

指标名称指标要求扣分细则野广告清理主要路街正立面有野广告,经告知于1天内未完成清除的每条扣0.1分与主要路街相接的路口20米内有野广告,经告知于1天内未完成清除的每条扣0.1分次要路街正立面有野广告,经告知于2天内未完全清除的每条扣0.1分与次要路街相接的路口10米内有野广告,经告知于当日未完成清除的每条扣0.1分出现规模性野广告,经告知于2天内未完成清除的每次扣2分出现大面积“牛皮癣”状况,未上报并及时处理、严重影响城市市容市貌,造成不良后果的每次扣3分迎检或重大活动期间严格按照管理部门要求作业,无条件听从安排拒绝服从安排的每次扣5分








附件8 吴店镇环卫服务市场化各村

环境卫生考核办法

一、质量要求

(1)湾子干净整洁,房前屋后无成片和零散垃圾。

(2)垃圾箱(桶)周边无散落垃圾,无燃烧冒烟现象。

(3)境内主干道及通村湾道路较为干净,道路及周边无白色垃圾、无畜禽粪便。

(4)路边及湾前塘堰无白色漂浮垃圾、杂物。

(5)河沟内无白色垃圾及杂物、畜禽粪便。

(6)无村民或干部投诉。

二、考核细则

指标名称指标名称扣分细则各村环境卫生考核湾子房前屋后无成片和零散垃圾成片每处扣0.5分,零散每处扣0.2分垃圾箱(桶)周边无散落垃圾,无燃烧冒烟现象。有散落垃圾每处扣0.2分,有燃烧冒烟每处扣2分境内主干道、村湾道路及周边无白色垃圾、畜禽粪便。每处扣0.2分路边及湾前塘堰无白色漂浮垃圾、粪便、杂物每处扣0.2分河沟内无白色垃圾、畜禽粪便、杂物每处扣0.5分垃圾容器配备全覆盖有不到位每处扣1分迎检或重大活动期间严格按照管理部门要求作业,无条件听从安排拒绝服从安排的每次扣5分无村民或干部投诉有属实每次扣1分










附件9 吴店镇环卫服务市场化公厕

卫生考核办法

一、质量要求

(1)公厕干净整洁,无污水及污物外流。

(2)公厕清扫保洁工具配备齐全,摆放整齐。

(3)公厕配备字纸篓或桶,并清理及时。

(4)大小便冲洗及时,便坑内外无堆积。

(5)水管及龙头可以正常使用,无浪费自来水现象。

(6)村级公厕每天至少进行二次清扫保洁; 镇级公厕安排专人管护,循环保洁,保证干净卫生。

二、考核细则

指标名称指标要求扣分细则公厕卫生考核办法公厕干净整洁,无污水及污物外流有污水或污物每处扣0.5分,不干净每处扣0.1分公厕清扫保洁工具配备齐全,摆放整齐无清扫保洁设备,每处扣1分公厕配备字纸篓或桶,并清理及时无字纸篓或桶扣0.5分,清理不及时扣0.5分大小便冲洗及时,无便坑内外堆积。便坑内外有污物每处扣0.5分自来水管及龙头可以正常使用,无浪费水现象。水龙头无法出水每处扣0.5分,自来水白流每发现一起扣2分










附件10 环卫情况一览表

清扫保洁面积汇总表序号起止点长度m路面宽路间/人行道等级清扫面积备注左右1小赵家湾扶贫房南→北17374.53C2508.5路面12112吴家湾出口→小赵家湾扶贫房南184.873.44*C2661.12路面12943双汇一期进口→吴家湾出口334.975.816*C9645.12路面23444双汇二期南→双汇一期北865.821.67.97*A31601.7路面187015加油站→双汇二期南713.321.344*A20899.69路面151936加油站→东门楼671.510.411.28.7*A20346.45路面69847东门楼→杨汉东门口363.87.38.69.4C9204.14路面26558东门楼→中学路口6189.38.75.5*A145239中学路口→双汇一期入口2969.38.75.5*A695610顺昌路351.110.8*A3791.8811卫生院→牛程线204.713A2661.112牛程线→小学门口85.613A1112.813牛程线→中学门口142.9445.5C1929.1514古井巷1628.7C1409.415新街1065C53016顺昌路口→付友能门口87.57.8C682.517古井巷→何子述故居373C11118东门楼→矮沟5105C255019堤河→南门堰7004.5C315020粮站、南门堰→吴明华屋2974C118821刘爱林屋→顺昌路5105C255022广场6282C508423老街4317C301724九组→八角楼2845C142025邮局→小学后门16010C160026冯爱国屋→中心村1组广场4494C179627上头河2454C98028土管后东西巷1667C116229双汇大道→冯家畈1238C98430矮沟易地搬迁点405*2C40031头河大摆易地搬迁点6817C115632菜园易地搬迁点1704C68033冯家畈易地搬迁点1654C66034东门楼易地搬迁点2524C100835冯家河易地搬迁点3493.5C1221.536小赵家湾974C********查看详情********查看详情696********查看详情双汇一二期后及过道865.83.5C303040泉口街7727.27.27.6A16980路面555841浆溪店街8675.577A16906路面********查看详情********查看详情81.*为要求洒水作业路面。




此数据仅供参考,具体请自行现场踏勘。
















第四章资格审查方法及标准

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确定以下资格审查方法及标准。

一、 资格审查方法

公开招标采购项目开标结束后,采购人与分散采购机构成立资格审查小组,依据法律、法规及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人资格是否合格。

二、 资格审查标准

(一) 资格证明文件审查

所递交的资格证明文件出现不符合下列情形之一或不足以证明其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应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并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1.1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投标人根据自身情况提供对应的证明材料):

1.1.1法人

(1)企业法人(包括合伙企业):提供工商部门注册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

(2)事业单位法人: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1.1.2其他组织

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提供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

1.1.3自然人: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中国公民)

1.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投标人根据自身情况提供对应的证明材料):

1.2.1财务状况报告

(1)法人:提供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完整的财务报告,包括“四表一注”,即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2)部分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没有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的,可以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投标人没有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和资信证明时,也可以提供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1.2.2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1)法人

a.税务登记证(国税、地税或多证合一);

b.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一段时间内缴纳增值税、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的凭据;

c.社会保险登记证(或多证合一);

d.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一段时间内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

(2)其他组织和自然人

a.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一段时间内缴纳税收的凭据;

b.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一段时间内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

(3)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资金的投标人

提供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资金的相关证明文件。

1.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1.3.1提供具备足够数量的设施设备的证明材料;

1.3.2提供具备足够数量的技术人员的证明材料。

1.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1.4.1应严格按照附件格式提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

1.4.2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五项所称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1.4.3按照财政部《关于规范政府采购行政处罚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依法对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作出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等行政处罚决定在全国范围内生效。

1.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1.5.1国家对生产和销售相关产品或提供相关服务有专门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则必须提供取得国家有关主管部门行政许可的证明材料。

1.2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服务栏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并提供网页截图以证明;

1.3招标文件第一章“投标人资格要求”中有特殊要求的,投标人应提供其符合特殊要求的证明材料或者情况说明;

1.4不符合联合体投标相关规定和要求的;

1.5投标人认为需提供的其它相关资格证明材料;

1.6资格证明文件正本应为清晰彩色影印件且加盖单位公章。

(二) 确定资格审查合格投标人

1.资格审查小组按照本章“资格审查方法及标准”,对各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进行审查。资格审查小组依据对各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的审查结果,确定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并形成书面的资格审查报告。

2.资格审查合格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进行评标。

3.资格审查未通过的投标人可在结果公告质疑有效期内按公告中的联系方式获知本单位的资格审查情况。

采购人已进行资格预审的,不再进行资格审查。未通过资格预审的投标人分散采购机构拒绝其投标。


第五章 评标方法、程序及标准

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确定以下评标办法、程序及标准。

一、 评标方法

本项目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

二、 评标程序及标准

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工作程序进行评标:符合性审查、澄清有关问题、综合比较和评价、确定中标候选人名单。

(一)符合性审查

评标委员会应当对符合资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符合性审查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1.投标总报价超过项目(分包)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的;

2.《投标书》、《开标一览表》、《投标报价明细表》未提供或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

3.工期(服务期限)、质保期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

4.出现两个或两个以上不同报价的;

5.出现两个或两个以上投标方案的(招标文件中要求提供备选方案的除外);

6.投标报价存在缺项、漏项的;

7.投标有效期不足的;

8.投标文件未按要求提供加盖公章及签章的;

9.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中40条中规定情形,以分公司形式参与投标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未由总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公章的;

10.未按要求提供招标文件第二章“十其他注意事项”中规定的书面声明的;

11.未提供所投货物(工程或服务)的具体参数值或功能表述,或原文复制招标文件的技术规格相关部分内容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的;

12.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13.不满足招标文件第三章“项目技术、服务和商务要求”中带“★”号条款要求的。

14.未按要求提供《符合性审查对照表》、《商务要求响应、偏离说明表》、《商务要求“★”号条款响应、偏离说明表》、《商务评议对照表》和《技术、服务要求响应、偏离说明表》、《技术、服务要求“★”号条款响应、偏离说明表》、《技术、服务评议对照表》的;

15.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投标情形。

(二)澄清有关问题

1.评标期间,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

2.投标人应按照评标委员会要求的澄清内容在规定时间内做出澄清。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本节第3条规定进行修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3.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

3.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

3.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3.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3.5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

3.6修正后的报价按照本节第4条规定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4.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是其投标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

(三)综合比较与评价

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本章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服务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

1.商务评议

评标委员会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评议,并依据本章“评审因素及评分标准”中的商务评议进行综合比较和评分。

2.技术、服务评议

评标委员会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评议,并依据本章“评审因素及评分标准”中的技术、服务评议进行综合比较和评分。

3.价格评议

评标委员会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价格评议(执行国家统一定价标准和采用固定价格采购的项目,其价格不列为评审因素),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调整的,以调整后的价格计算)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计算详见本章“评审因素及评分标准”中的具体计算公式。

3.1报价合理性说明: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4.相同品牌处理原则

4.1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确定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以投票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

4.2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采购人应当根据采购项目技术构成、产品价格比重等合理确定一个核心产品(采购清单中作“相同〈或同一〉品牌”实质性要求的产品,视为一个核心产品),并以“核心产品”在招标文件中标注。

5.计分办法

5.1分散采购机构对各评委的总分进行复核。各项统计结果均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5.2各投标人的最终得分为评委所评定分数的算术平均值。

5.3评标委员会根据各投标人投标的最终评分,按高低次序确定投标人最终的排列名次,并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推荐不超过三名有排序的合格的中标候选人。如果投标人的最终评分相同,则投标报价低的投标人排名优先。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由采购人确定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以投票方式确定中标人。

(四)定标办法

1.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放弃中标的,招标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因前款规定的同样原因不能签订合同的。招标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三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采用以下方式确定中标人:

1)、招标人按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当场确定最终中标人。

2)、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

本次招标活动由招标人按照评标报告上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顺序确定最终中标人。对未中标的候选人,招标人有权不作任何解释。

2.评标委员会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对自己的评审意见承担法律责任。对评标报告有异议的,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标报告。



























三、 评审因素及评分标准

条款名称编列内容商务部分评分

30分


评分因素评分标准1、投标文件的制作(2分)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装订投标文件,有目录并编制页码,内容架构清晰、易于查阅、审核优得2分,良得1分,否则不得分。(2分)2、保洁项目业绩(6分)投标人2015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签订合同为准)的市政道路或城中村等类似清扫保洁服务业绩,有已完成或正在实施类似项目得3分,每增加一项类似项目加1分,最多得6分。(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复印件,原件备查)3、全国市场化作业经验(4分)2015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从事过或正在从事1个地、市、县级(镇办)的清运环卫作业项目得2分,在此基础上,每增加1个 环卫项目得1分,最高得4分。

评审依据:投标文件中提供的中标通知书和业绩合同扫描件,评标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和业绩合同原件。4、企业荣誉(5分)投标人2010至今被省部级环卫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表彰的得2分,地、市级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表彰的得1分;投标人服务地区有创建省级以上卫生城市、文明城市并成功的每项1分。该项最多得5分,不重复计分,(提供环卫主管部门文件或颁奖证书并提供证明材料、查询电话号码)(4分)5、设备配置(5分)投标人书面承诺配齐清扫保洁转运必要设备,并列出配备清单。(5分)7、安全生产(5分)投标人能提供近三年(2016年至2018年)来县级以上(含县级)安全主管部门出具的未出现安全质量事故证明的,有得5分,无不得分。(提供证明原件)(5分)8、投标人净资产状况(3分)投标人2018年度净资产不低于1500万(含)的得2分,1000至1500万的得1分,低于1000万的不得分;资产负债率低于60%得1分,60%至75%(含)得0.5分,高于75%不得分。 技术部分评分50分1、保洁整体服务方案(10分)制订清扫保洁、垃圾清运服务方案:

1、进场接管和合同终止交接工作方案及承诺;

2、项目管理机构、岗位设置、人员编制方案;

3、保洁作业计划及方案(含人工保洁、果皮箱,环卫工具房及其它市政公用设施清洁、道路垃圾收运等);

4、道路垃圾收集转运方案;

5、垃圾转运服务、中转站、维护方案;

6、岗前、岗位、安全、职业道德、行为规范等培训方案;

7、安全生产、风险防控的工作方案;

8、监督考核措施;

9、稳定员工队伍、防止群起劳资纠纷、保障员工合法权益方案;

10、服务标准及质量保证承诺书。

由专家横向对比打分,优得10分,良得8分,没有提供不得分。2、应急保障措施(10分)①针对本项目运营、应急管理书面承诺有足够的固定办公场所的得1分,有足够的垃圾容器摆放场所的得2分,有足够的车辆停放场所的得2分,无承诺不得分;(5分)

②应急措施安排方案优的得5分,良得3分,其他不得分。(5分)3、日常清扫、保洁工作措施(10分)1. 日常清扫、保洁工作任务安排,要求列出标段内容重点路段,重要节点(位置),根据标段每条道路的实际情况,列出车辆详细运行路线、时间,人工清扫保洁要求每个人的范围落实到每条道路起止路段、工作时间、人员数量)优得满分10分,良得8分,其他该项不得分。(10分)4、质量安全保证措施(8分)2. 质量、安全保证措施齐全、实施方案优得8分,良得6分,其他不得分。(8分)5、人员安排措施(7分)3. 作业人员安排合理得满分7分,少于核定人数95%的得4分,少于核定人数90%的得2分,少于80%的不得分。(7分)6、社会服务承诺

(2分)4. 社会服务承诺措施和重大活动、节假日的清扫、保洁工作安全具体可行优得2分,良得1分,其他该项不得分。(2分)7、服务工作人员福利保证(3分)给保洁工作人员购买商业保险的得3分,不承诺不得分(3分)。报价评分20分投标报价得分(20分)评标委员会只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价格评议,报价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20



第六章、合同书格式(参考)

(根据《政府采购法》和《合同法》相关规定,采购人和中标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应当按照平等、自愿的原则以合同方式约定。此合同书仅作为签订正式合同时的参考,正式合同书应包括本参考格式之内容。)


广水市吴店镇环卫服务市场化

合 同


发包单位:广水市吴店镇人民政府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单位: (以下简称乙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招标文件、中标通知书等相关资料要求,经双方协商,签订本合同,双方须共同遵守。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广水市吴店镇环卫服务市场化

2、项目地点:广水市吴店镇

二、承包方式及合同价款

1、承包方式:总价包干

2、合同价款:

三、期限

本项目承包期为三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四、工作内容

广水市吴店镇环卫服务市场化项目包括吴店镇集镇规划区(面积约17万平方米,其中含道路5万平方米)和15个村(社区)的垃圾清扫、保洁、清运,以及公厕、公交站亭、“野广告”的保洁清理等,范围详见《吴店镇环卫服务市场化方案》及相关附件。

作业质量必须符合《吴店镇环卫服务市场化作业项目道路等级及运行模式》和《吴店镇环卫服务市场化作业质量考核办法》的要求(见附件,此附件是合同的组成部分,乙方签订合同后视为认可)。

五、人员及机械配备要求

乙方须配足清扫、保洁、清运、管理人员等,以满足清扫清运质量要求。

乙方必须如实将保洁、转运及管理人员名册和工资发放表报甲方备案。

乙方须配置设备:按中标人承诺的机械设备到位,于年 月 日前配齐。

六、履约保证金

签定合同前,乙方必须向甲方指定的公立账户缴纳履约保证金40万元,甲方出具收据。乙方按本合同第五条要求落实到位后,经甲方核实验收达标后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退还乙方20万元的履约保证金,剩余20万元作为乙方使用甲方设备押金和履约保证金。如因乙方原因导致本合同被解除,乙方除承担相关责任外,无权要求退回履约保证金。

七、双方责任

(一) 甲方责任与义务

1、制定日常考核办法及相关考核细则,甲方设立考核专班对乙方的管理实施监督考核,考核情况定期通报,每月汇总兑现。考核实行扣分制,其中:集镇保洁区每分分值200元,各村保洁每分值100元。

2、负责对乙方承包范围内清扫、保洁、清运、机械设备、人员到位等情况进行督查考核。

3、协助乙方做好环境卫生管理的宣传教育工作。

4、按月根据考核结果支付清扫保洁清运费用。

5、法规政策规定甲方应承担的其他责任。

6、在合同执行期满一年后,如遇物价上涨超过10%,报请政府同意后协商调价问题,具体调整根据实际情况商定后签订补充协议。

(二) 乙方责任与义务

1、乙方须制定符合甲方管理要求的各项管理办法、规章制度和作业计划。

2、乙方须为聘请职工购买社保、医疗、工伤保险,为生产作业车辆购买保险。

3、乙方应按合同要求书面承诺配置机械和人员,合理分配任务,科学组织作业。

4、乙方应加强沿街门店的生活垃圾收运管理,协助管理部门搞好“门前四包”管理。

5、乙方应无条件服从甲方领导,自觉接受甲方管理、监督和考核,保证政令畅通。遇突击任务,以甲方通知为准,无条件认真完成任务。

6、乙方应加强对清扫保洁路段内街道立面“野广告”、“牛皮癣”的监管,及时清除。

7、乙方必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措施,作业期间必须穿戴安全服装,加强对人员作业规范及安全教育培训,合同期内所发生的一切安全责任事故由乙方自行负责。

8、乙方必须满足以下几点:①进驻40天内,在项目所在地注册分公司,②在项目区域内有固定的办公场所,③40天后,甲方只与乙方新注册的分公司发生往来账款(履约保证金退还到原帐户),④往来账款要有财务发票。

9、未经甲方委托,乙方不得收取垃圾清运处置费。若出现私自收费情况,一经查实按收费款的5倍对乙方进行处罚。

10、乙方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不得从事影响作业任务完成和降低工作质量的行为。

11、乙方管理人员必须按照劳动法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并按照国家规定购买保险。

12、乙方所有用人要尽可能使用符合国家劳动法规定的人员,且具有健康证和中标单位培训合格上岗证。

13、乙方必须接纳公益性岗位人员,并做好日常管理工作,由人社部门直接发放的贫困户工资计入承包款;乙方须优先使用现有集镇保洁员。

14、乙方收到中标通知书后须在法律规定的时间内与甲方签订合同。

八、考核办法

甲方按照《吴店镇环卫服务市场化作业质量考核办法》进行考核。考核实行扣分制。考核结果直接与承包费用挂钩,乙方没有按作业质量标准进行作业的,甲方按甲乙双方确认的考核标准进行扣款。

九、付款方式

甲方每月根据考核结果计算出当月应付服务费,于次月10号前支付给乙方,节假日顺延;乙方必须出具正式票据结算。

十、违约责任

1、若因甲方原因导致本合同不能履行,乙方有权要求甲方限期整改、终止合同、赔偿经济损失的权利。

2、乙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形,甲方有要求乙方限期整改、终止合同、扣除乙方剩余履约保证金、赔偿损失的权利。

①乙方在合同履约过程中没有经甲方同意随意调走大型车辆的;

②乙方在合同履约过程中没有经甲方同意随意减少人员超过5人的;

③乙方未经甲方同意,擅自将本合同项目转包的;

④镇区考核扣分一个月达到100分,各村考核扣分一个月达到200分的,或合计考核扣分一个月达到300分的;

⑤乙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因乙方原因出现上访造成重大不稳定因素给甲方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

⑥乙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因乙方原因导致群众投诉、媒体曝光,在社会造成恶劣影响,致使甲方社会荣誉受损的。

3.如乙方因上述第十条单项或多项原因导致甲方解除合同,乙方必须无条件服从,并从收到解除合同书面通知后,2个月内进行协商,协商期间,乙方须继续进行清扫保洁,服务价格下降10%,否则,甲方扣除乙方履约保证金,并自行承担其一切经济及社会损失。

十一、纠纷处理

1、双方相互协商;

2、如协商未果,提请人民法院依法判决。

十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解决。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持1份、乙持1份、项目所在地新注册的分公司1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广水市吴店镇人民政府 乙方:

(签章)(签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经 办 人: 经 办 人:

年月日 年月日


第七章 投标文件格式(参考)

广水市政府采购

投 标 文 件

第一部分 资格证明文件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招标内容: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二0一九年 月


格式(参考)说明:

资格证明文件组成

由各投标人根据参考格式要求自行编写。目录清晰、内容详尽、易于理解和审查。具体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资格证明文件目录(目录应涵盖下述所有资料,页码清晰以便查阅);

2.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2.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投标人根据自身情况提供对应的证明材料):

2.1.1法人

(1)企业法人(包括合伙企业):提供工商部门注册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

(2)事业单位法人: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1.2其他组织

(1)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提供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

(2)个体工商户:提供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

2.1.3自然人: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中国公民)

2.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投标人根据自身情况提供对应的证明材料);

2.2.1财务状况报告

(1)法人:提供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完整的财务报告,包括“四表一注”,即资产负值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2)部分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没有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的,可以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投标人没有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和资信证明时,也可以提供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2.2.2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1)法人

e.税务登记证(国税、地税或多证合一);

f.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一段时间内缴纳增值税、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的凭据;

g.社会保险登记证(或多证合一);

h.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一段时间内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

(2)其他组织和自然人

a.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一段时间内缴纳税收的凭据;

b.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一段时间内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

(3)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资金的投标人

提供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资金的相关证明文件。

2.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2.3.1提供具备足够数量的设施设备的证明材料;

2.3.2提供具备足够数量的技术人员的证明材料。

2.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4.1应严格按照附件格式提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

2.4.2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五项所称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2.4.3按照财政部《关于规范政府采购行政处罚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依法对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作出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等行政处罚决定在全国范围内生效。

2.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2.5.1国家对生产和销售相关产品或提供相关服务有专门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则必须提供取得国家有关主管部门行政许可的证明材料。

3.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服务栏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并提供网页截图以证明;

4.招标文件第一章“投标人资格要求”中有特殊要求的,投标人应提供其符合特殊要求的证明材料或者情况说明;

5.不符合联合体投标相关规定和要求的(适用于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项目);

6.投标人认为需提供的其它相关资格证明材料。


说明:1、以上材料提供不实的,按照《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规定给予处罚;

2、资格证明文件正本应为清晰彩色影印件且加盖单位公章,否则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附: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格式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


广水市政府采购中心:

(投标人全称) 参加贵中心组织的(项目名称)项目(项目编号:)的政府采购活动,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相关资格证明文件。本单位郑重声明如下:

1、 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本单位未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根据各地方、各部门明确的听证范围确定较大数额罚款的额度)等行政处罚;

2、 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本单位未受到过全国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依法作出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等行政处罚决定;

3、 如上述声明内容不实,本单位自愿接受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按照《政府采购法》关于提供虚假材料的规定给予处罚。



投标人 (公章):

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

日 期:




广水市政府采购

投 标 文 件

第二部分 商务文件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招标内容: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二0一九年 月


格式(参考)说明:

商务文件组成

由各投标人根据参考格式要求自行编写。目录清晰、内容详尽、易于理解和评审并富有建设性的商务方案在评标时具有优势。具体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商务文件目录(目录应涵盖下述所有资料,页码清晰以便查阅);

2.投标书、湖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书

3.(附件一);

4.开标一览表(附件二);

5.投标报价明细表(附件三);

6.投标货物、服务清单(附件四);

7.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件六);

8.关于不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十 其他注意事项”中规定禁止情形的书面声明;

9.投标人的资格声明(附件七);

10.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简历表(附件八);

11.项目班子成员情况表(附件九);

12.投标人类似项目业绩表(附件十);

13.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或投标人认为需提供的其它资料;

14.符合性审查对照表(附件十一);

15.商务要求响应、偏离说明表(附件十二);

16.商务要求“★”号条款响应、偏离说明表(附件十三)

17.商务评议对照表(附件十四)。



广水市政府采购

投 标 文 件

第三部分 技术、服务文件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招标内容: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二0一九年 月


格式(参考)说明:

技术、服务文件组成

由各投标人根据参考格式要求自行编写。目录清晰、内容详尽、易于理解和评审并富有建设性的技术、服务方案在评标时具有优势。具体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技术、服务文件目录(目录应涵盖下述所有资料,页码清晰以便查阅);

2.投标货物(工程或服务)介绍,项目建设(服务)方案;

3.技术、服务要求响应、偏离说明表(附件十五);

4.技术、服务要求“★”号条款响应、偏离说明表(附件十六);

5.技术、服务评议对照表(附件十七);

6.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或投标人认为需提供的其它资料。


说明:投标文件技术、服务文件的编制原则,一是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应说明、资料、表格以证明所投货物(工程或服务)是否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二是对应评分标准,充分体现所投货物(工程或服务)对于评分标准的响应程度和优势。


附件一、 投标书

投标书

广水市政府采购中心:

依据贵方___ _项目(项目编号:_____)招标的投标邀请,我方代表(姓名、职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投标人(投标人全称 )提交“开标一览表”信封和下述文件正本份,副本份。

1.资格证明文件;

2.商务文件;

3.技术、服务文件。

在此,我方宣布同意如下:

1.《开标一览表》中规定的应提交和交付的 (包号) 货物(工程或服务)投标总价为(注明币种,并用大写和小写表述投标总价);

2.按招标文件的约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

3.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包括(修正或补充文件)(如果有的话),对此无异议;

4.投标有效期为自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共个日历日;

5.接受招标文件关于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约定;

6.提供按照贵方可能要求的与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

7.与投标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信函请寄:。


投标人:

地 址:

电话/传真:

电子邮件:

投标人(公章):

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开户银行:

帐号/行号:

湖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书

市场主体名称:

证件类型: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证件号码:

行政区划代码:

主管部门:

承诺内容:

为维护公开、公平、公正的政府采购市场秩序,树立诚实守信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形象,本单位自愿做出以下承诺:

一、承诺本单位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全面履行应尽的责任和义务,全面做到履约守信,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二、承诺本单位提供给注册登记部门、行业管理部门、司法部门、行业组织以及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提交的所有资料均合法、真实、有效,无任何伪造、修改、虚假成份,并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三、承诺本单位严格依法开展生产经营活动,主动接受行业监管,自愿接受依法开展的日常检查;违法失信经营后将自愿接受约束和惩戒,并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四、承诺本单位自觉接受行政管理部门、行业组织、社会公众、新闻舆论的监督;

五、承诺本单位将按照《湖北省社会信用信息管理条例》要求,向社会公示信用信息;

六、承诺本单位自我约束、自我管理,重合同、守信用,不制假售假、商标侵权、虚假宣传、违约毁约、恶意逃债、偷税漏税、价格欺诈、垄断和不正当竞争,维护经营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七、承诺本单位在信用中国(湖北)网站中无违法违规、较重或严重失信记录;

八、承诺本单位提出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坚持依法依规、诚实信用原则,在全国范围12个月内没有三次以上查无实据的政府采购投诉;

九、根据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需要作出的其他承诺

十、承诺本单位若违背承诺约定,经查实,愿意接受行业主管部门和信用管理部门相应的规定处罚,承担违约责任,并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自愿按照《湖北省社会信用信息管理条例》规定,违背承诺约定行为作为失信信息,记录到省社会信用信息服务平台,并予公开。

十一、承诺本单位同意将以上承诺事项上网公示。

承诺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承诺日期:

注: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主体名称发生变更的应当重新做出承诺。














附件1-诚信报价承诺书

为维护广水市政府采购市场秩序,本单位在参加本次采购活动中郑重作出如下承诺:

一、严格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二、本响应文件中所提供的全部材料都是真实、有效和合法的。

三、不采取不正当的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不恶意压低或抬高报价。

四、不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报价,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的合法权益。不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或者成交后放弃成交资格。我单位无条件接受磋商文件关于“视为供应商相互恶意串通”的有关规定。

五、不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及评审委员会成员行贿或以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方式牟取中标或成交资格。

六、不以伪造、变造响应文件资质材料或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成交资格。

七、不进行虚假、恶意投诉或以其他方式扰乱政府采购市场秩序。

八、我单位首次(总)报价包含本次采购需求的服务,服务分项报价表中如有漏项或缺项,缺漏项的相关服务作为对采购人的优惠(免费提供),包含在总报价中。采购人无需为该项服务另行支付费用。我单位承诺保证有足够的人力、物力等资源保证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委托的服务业务,提供优质服务,并对服务成果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九、我单位承诺:如果我单位成为本项目的成交供应商,签订合同时不向采购人提出任何附加条件,并将按照磋商文件22.1、22.4的时间要求办理成交通知书及签订合同事宜,否则视为放弃成交、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我单位承诺将严格按照要求履行合同义务。

十、积极配合广水市相关监管部门调查处理投诉事项,如实反映情况,提供真实材料。

本单位若违反上述承诺,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并接受广水市监督管理部门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二条、《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一条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作出的处罚。


供应商名称(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2-书面声明函

致:

我们,(供应商名称)已认真阅读《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以及[(项目名称),政府采购项目编号:]竞争性磋商文件相关内容,知悉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此次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交的供应商资格审查、评审所需证明材料,已经认真核对和检查,全部内容真实、合法、准确和完整,我们对此负责,并愿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

一、我方在此声明:

(一)我方承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二)我方与参加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不存在控股、管理、关联关系,或者与其他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为同一人。

(三)我方以及任何附属机构(单位)没有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

(四)我方经营及资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财务被接管、破产或其他关、停、并、转状态,具有足够的流动资金承担本项目。

(五)我方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布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本项目磋商会议当天正在公示的名单为准)

(六)到本项目磋商会议当天,我方未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七)到本项目磋商会议当天,我方未被列入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的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二、我方声明参加此次政府采购活动前4年内(以本项目磋商会议日期往前计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下列重大违法记录:

(一)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二)财政部门等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认定的其他重大违法记录。

三、我方以上声明都是真实、有效的。否则将承担《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的法律责任。


供应商名称(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二、 开标一览表

投 标 人: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所投包号:

序号名称品牌、型号数量单价(元)分项合计(元)投标总报价小写:万元整

大写:万仟佰元整项目工期

(服务期限)(单位:日历天)质保期(单位:年)备注说明:1.所有价格均用人民币表示,单位为万元。

2.价格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中第12条的要求进行报价。

3.为方便开标时唱标,投标人应将《开标一览表》原件一份装入信封,单独密封提交,并在信封上标明“开标一览表”字样。未单独提交或单独提交的上述资料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填写完整并签字、盖章的分散采购机构拒绝其投标。

4. 本表应按要求由投标人法人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否则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投标,将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投标人(公章):

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

投标时间:


附件三、 投标报价明细表

投 标 人: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所投包号:

序号名称品牌型号规格数量制造商名称单价分项合计1 货物1(工程或服务)2 货物2(工程或服务)3 货物3(工程或服务)4 货物4(工程或服务)5 货物5(工程或服务)6 货物6(工程或服务)…合计说明:1.所有价格均用人民币表示,单位为元。

2.报价明细表合计应与《开标一览表》中的投标总报价一致。

3.未提供详细的货物(工程或服务)报价明细,导致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投标人(公章):

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

投标时间:


附件四、 投标货物(工程或服务)清单

投 标 人:

项目编号:所投包号:

序号货物(工程或服务)名称主要规格、技术参数数量制造厂家/产地及国家123456…说明:1.此表为货物(工程或服务)清单,投标人应提供所投货物(工程或服务)详细的供货(工程或服务)范围,包括主要配件及生产厂家、备品备件等。

2.各项货物(工程或服务)详细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性能,应另页描述。





投标人(公章):

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

投标时间:


附件五、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申请人名称:

单位性质:

成立时间:年月日

经营期限:

姓名:性别:年龄:职务:

系:(申请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正面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反面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广水市政府采购中心:

兹授权同志为我公司参加贵单位组织的(项目名 称)采购活动的投标代表人,全权代表我公司处理在该项目采购活动中的一切事宜。代理期限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授权单位(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及盖章):

签发日期:年月日


附:代理人工作单位:

职务: 性别:

身份证号码:


粘贴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粘贴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备注:1、此授权委托书需另备一份单独递交!

2、若是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则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一份与投标文件一起单独递交!

附件六、 投标人的资格声明

1.名称及基本情况:

(1)投标人:

(2)地址:邮编:

电话:传真:

(3)成立或注册日期:

(4)单位性质:

(5)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

(6)员工人数:

(7)注册资本:

(8)实收资本:

(9)上年末资产负债表:

1)固定资产

原 值:净 值:

2)流动资金:

3)长期负债:

4)短期负债:

2.与投标货物的生产、销售和服务有关的情况:

(1)关于制造投标货物的设施及其它情况:

生产基地地址生产的项目年生产能力员工人数(2)投标人生产此投标货物的经验(包括年限、项目业主、额定能力、商业运营的起始日期等):

(3)销售、服务网点分布(可另行附表):

销售服务网点名称和地址主要服务范围服务人员数内部等级3.投标人认为需要声明的其它情况:

兹证明上述声明是真实的、正确,并提供了全部能提供的资料和数据,同意按照分散采购机构要求出示有关证明文件。

投标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及盖章):

电话:

传真:

日期:年月 日

附件七、 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简历表

投标人:

项目编号:所投包号:

姓名性别年龄职务职称学历参加工作

时间从事本行业工作年限个人专业资质及证书个人简介类似项目经验项目单位项目名称项目内容项目金额项目时间说明:投标文件正本应附完整的相关证明材料清晰影印件,未按照要求详细完整填写此表,导致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投标人(公章):

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

投标时间:


附件八、 项目班子成员情况表

投标人:

项目编号:所投包号:

序号姓 名专 业年 龄从事本行业工作年限在本项目中承担的工作个人专业资质及证书123456…说明:投标文件正本应附完整的相关证明材料清晰影印件,未按照要求详细完整填写此表,导致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投标人(公章):

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

投标时间:


附件九、 投标人类似项目业绩表

投标人:

项目编号:所投包号:

项目单位名称项目名称项目单位联系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项目金额项目负责人姓名项目时间项目内容说明:1.每个合同应单独附表,并附上相关证明材料,未按照要求详细完整填写此表,导致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项目内容请详细说明所承担的具体工作内容等。



投标人(公章):

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

投标时间:


附件十、 符合性审查对照表

投标人:

项目编号:所投包号:

序号招标文件符合性审查条款投标响应内容对应简述偏离说明投标文件对应的页码123456…说明:1.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第五章“评标方法、程序及标准”中“符合性审查”的条款逐项说明是否满足要求,如有偏离,投标人应详细说明。未按照要求详细完整填写此表或仅注明“符合”、“满足”的,导致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投标人提供的相关证明文件对应的页码填写到上表“投标文件对应的页码”中。如未提供页码或内容页码完全不一致的,导致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投标人(公章):

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

投标时间:


附件十一、 商务要求响应、偏离说明表

投标人:

项目编号:所投包号:

序号招标文件商务要求条款投标响应内容对应简述偏离说明投标文件对应的页码123456…说明:1.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第三章“项目技术、服务及商务要求”中“商务要求”条款逐项说明是否满足要求,如有偏离,投标人应详细说明。未按照要求填写此表或仅注明“符合”、“满足”的,导致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投标人提供的相关证明文件对应的页码填写到上表“投标文件对应的页码”中。如未提供页码或内容页码完全不一致的,导致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投标人(公章):

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

投标时间:


附件十二、 商务要求“★”号条款响应、偏离说明表

投标人:

项目编号:所投包号:

序号招标文件商务要求“★”号条款投标响应内容对应简述偏离说明投标文件对应的页码123456…说明:1.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第三章“项目技术、服务及商务要求”中商务要求“★”号条款进行逐项说明是否满足要求,如有偏离,投标人应详细说明。未按照要求填写此表或仅注明“符合”、“满足”的,导致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投标人提供的相关证明文件对应的页码填写到上表“投标文件对应的页码”中。如未提供页码或内容页码完全不一致的,导致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投标人(公章):

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

投标时间:


附件十三、 商务评议对照表

投标人:

项目编号:所投包号:

序号招标文件商务评分标准投标响应内容对应简述偏离说明投标文件对应的页码1.1 1.2 1.3 1.4 1.5 1.6 …说明:1.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第五章“评标方法、程序及标准”中“商务评议”的评分标准逐项说明是否满足要求,如有偏离,投标人应详细说明。未按照要求填写此表或仅注明“符合”、“满足”的,导致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投标人提供的相关证明文件对应的页码填写到上表“投标文件对应的页码”中。如未提供页码或内容页码完全不一致的,导致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投标人(公章):

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

投标时间:


附件十四、 技术、服务要求响应、偏离说明表

投标人:

项目编号:所投包号:

序号招标文件技术、服务要求条款投标响应内容对应简述偏离说明投标文件对应的页码123456…说明:1.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第三章“项目技术、服务及商务要求”中“技术、服务要求”条款逐项说明是否满足要求,如有偏离,投标人应详细说明。未按照要求填写此表或仅注明“符合”、“满足”的,导致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投标人提供的相关证明文件对应的页码填写到上表“投标文件对应的页码”中。如未提供页码或内容页码完全不一致的,导致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投标人(公章):

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

投标时间:


附件十五、 技术、服务要求“★”号条款响应、偏离说明表

投标人:

项目编号:所投包号:

序号招标文件技术、服务要求“★”号条款投标响应内容对应简述偏离说明投标文件对应的页码123456…说明:1.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第三章“项目技术、服务及商务要求”中技术、服务要求“★”号条款进行逐项说明是否满足要求,如有偏离,投标人应详细说明。未按照要求填写此表或仅注明“符合”、“满足”的,导致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投标人提供的相关证明文件对应的页码填写到上表“投标文件对应的页码”中。如未提供页码或内容页码完全不一致的,导致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投标人(公章):

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

投标时间:


附件十六、 技术、服务评议对照表

投标人:

项目编号:所投包号:

序号招标文件技术、服务评分标准投标响应内容对应简述偏离说明投标文件对应的页码2.1 2.2 2.3 2.4 2.5 2.6 …说明:1.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第五章“评标方法、程序及标准”中“技术、服务评议”的评分标准逐项说明是否满足要求,如有偏离,投标人应详细说明。未按照要求填写此表或仅注明“符合”、“满足”的,导致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投标人提供的相关证明文件对应的页码填写到上表“投标文件对应的页码”中。如未提供页码或内容页码完全不一致的,导致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投标人(公章):

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

投标时间:




文件下载




恭喜您抢到

具体详情请联系客服人员

本活动最终解释权归采招网所有

恭喜您抢到

具体详情请联系客服人员

您已参加了618礼品抢购活动
稍候将会有客服人员联系您
请注意来电

本活动最终解释权归采招网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