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永川区双石镇电影院改造工程比选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永川区双石镇电影院改造工程已由重庆市永川区双石镇党政联席会于2019年9月23日批准建设,比选人为永川区双石镇人民政府,资金来自镇自筹资金。该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比选,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与竞标。
二、项目概况
1、建设地点:双石镇双石社区桥南街。
2、工程规模及内容:本项目为双石镇电影院改造工程,总改造面积约504平方米,改造项目包括屋顶防水、天棚吊顶、地面铺装、隔音墙处理、大厅墙面刷墙、搭建音控室、电路改造等,详见施工设计图。若需变更,须经业主签字同意。
3、计划工期:工期45天。
4、工程造价:最高限价28万元。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应满足下列资格条件:
1、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的单位,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需携带资质证书参与投标项目(提供复印件)。
2、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贰级及以上项目经理资格证书。
3、投标人是法定代表人须提供身份证;如不是法定代表人须提供法人或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鲜章。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保证金收取及工程款支付
1、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现金5600元(大写:伍仟陆佰元整)。未中标的单位当场退还,中标单位转为履约保证金。
2、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按工程款的10%收取,中标单位在接到中标通知书后7天内把履约保证金和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交双石镇财政所并与双石镇政府签订《双石镇电影院改造工程施工合同》,若超过时间未签订合同书,视为中标单位违约,双石镇财政所收取保证金不退还,本工程另行招标。
3、工程款支付:该项目工程不预付工程款,工程完工后送第三方审结单位按中标总价进行结算(减量减价,增量增价)。经双石镇政府验收合格并审结,10工作日内支付工程款的95%,余款的5%作为工程质量保证金,一年后无质量问题,不计息一次性拨付施工单位。本工程结算款项不接受委托支付。
五、中标人的确定
本项目有两个及以上单位参与竞争性比选,价低者为最终中标单位;只有一个单位参与竞争性比选,则直接定为最终中标单位。结果经项目业主、竞标人、监督部门书面确认后由项目业主确定最终中标单位。
六、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及地点
1、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19年10月8日上午10时。
2、投标和开标地点:重庆市永川区双石镇人民政府803室。
3、逾期未到达指定地点的,招标人不予受理。|中国采招网( bidcenter.com.cn)
七、公告发布
1、本项目公告时间:2019年9月27日至2019年10月7日。
2、发布公告地点:重庆市永川区双石镇政府公示栏。
3、联系方式
招标人:重庆市永川区双石镇人民政府
地 址:重庆市永川区双石镇(永川区双石镇东大街166号)
联系人:谭 平 136*****699 林文隆 139*****006
永川区双石镇电影院改造工程预算表
重庆市永川区双石镇人民政府
2019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