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详情
招 标 文 件
招标单位:中建二局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海伦香洲花园项目
招标内容:四期砂、石子采购招标公告
2019年 09月 20日
投标须知
一、招标形式及范围
1.1本招标项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通过集采平台公开招标方式选定供应商。
1.2招标范围:海伦香洲花园项目四期所需;
序号 | 材料名称 | 规格 | 单位 | 数量 | 使用部位 | 进场时间 | 采购单价 | 备注 |
1 | 河沙 | m3 | 10700 | 四期 | 2019年8月 | |||
2 | 石子 | 1—3 | m3 | 6700 | 四期 | 2019年8月 | ||
3 | 石子 | 0.5 | m3 | 350 | 四期 | 2019年8月 | ||
2.1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2.2 由项目、分公司生产资源管理部、分公司经济管理部、公司生产资源管理部主管以上人员组成评标委员会,网上评标。
三、定标原则
3.1在质量、服务同等的情况下,低价中标;
3.2在同等条件下,与我公司有过合作经历,无不良记录的投标方我方会作为优先中标的参考因素。
3.3报价有效期自开标之日起,以惠州信息价格2019年第二季度为基准波动在5%以内(含5%),采购价格不调整;超出5%双方协商解决。产生的价格波动因素由投标单位综合考虑,自行承担。
四、质量要求
4.1、质量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五、交货、验收要求
5.1质量基本条件:材料质量应严格符合国家现行质量标准的技术要求。
5.2材质证明文件:送货必须附带产品使用说明书、质量证明文件及合格证等。
5.3验收方式:货到现场根据送货小票抽查,由物资部组织项目相关部门共同验收。
5.4交货时间:按项目物资部门提供的时间。
5.5交货地点:惠州市惠城区陈江镇中京路海伦香洲花园项目工地施工现场,指定地点。
六、投标注意事项(特别提醒投标人注意)
6.1 严禁投标人向参与招标、评标工作的有关人员行贿,使其泄露一切与招标、评标工作的有关信息。
6.2 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严禁相互串通、结盟,损害招标的公正性和竞争性,或以任何其它方式影响其他投标人参与正当投标。如发现投标人有上述不正当竞争行为,将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招标人保留追究相关单位或人士责任的权利,并且投标人6—12个月内不能参与三公司相应招投标。
6.3本投标通过网络报价,所有参与投标报价的单位都被视为其认可:“该网络行为是合法、安全、有效的”。任何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否认其投标文件内容的合法、有效性。
6.4投标单位对招标文件内容有疑问的,通过电话联系。
6.5场地基本条件:本次招标需要供货的项目、地点已经在招标公告中明示。投标单位需要对场地、运输路线进行考察的,自行解决。中标单位不得以场地、运输条件等原因变更任何投标内容。
6.6安全基本条件:投标方、中标方必须对自身出入现场的人员进行安全交底。投标方(或中标方)必须承担进入现场后,由于自身的行为所造成的人身伤害(不论是否致命)、财产损失或损坏的后果与责任。招标人概不负责。
七、投标文件组成
7.1网上报价清单。
7.2投标书,需签字盖章,扫描或拍照后作为报价附件上传。中标单位签合同时还需提供“投标书、授权书、封皮”书面文件。
7.3投标单位应在质量、服务方面的进一步承诺。
7.4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如样品等。
服务承诺
8.1中标单位立即与有关部门办理业务手续,及时供货并签订合同。
8.2保证在招标方要求的时效内供货,不得延误;若供货不及时产生的一切后果及所有损失由中标单位负责。
8.3中标单位对所供物资的运输能力、装卸条件要有充分保证。
8.4招标价格一经确定,不得更改,否则视为违约。
8.5本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付款方式
9.1本次招标付款方式为:现金转账、银行承兑、商业承兑。
双方每月20日前书面对帐确认完上月15日至本月16日发生的货款,前三个月垫资后货款于次月的25日前支付已对帐确认上月货款的70%,每月另30%货款于本供货完后3个月内付清。
9.2 供货方及时提供银行帐户、增值税普通发票。发票、银行帐户、投标单位及签订合同的单位必须相一致。
十、开标时间:详见云筑网。
十一.请供应商们认真填写所有招、投标资料 ,并打印盖章后在开标前交回给招标方,并付上供方资料 。
十二、联系人: 项目物资部负责人:胡元, 联系电话:135*****7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