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规定,浙江鼎晟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金华市高级技工学校委托,现就金华市高级技工学校电梯维保、视频拍摄单位选定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提供以上货物的厂商或经销商前来投标:
一、项目编号:DSCG-JH2019-069
二、采购组织类型:自行采购委托代理(非政府采购)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采购内容及数量:
标段 | 采购项目 | 中国采招网(bidcen ter.com.cn,)数量及单位 | 备注 | 预算金额 (即最高限价) |
一 | 2019-2021年度电梯维保单位选定 | 1项 | 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第三章》 | 10.8万元 |
二 | 旅游专业教学视频拍摄单位选定 | 1项 | 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第三章》 | 9万元 |
五、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特定条件:标段一:具有特种设备安装、维修许可乘客电梯B级及以上,载货电梯、杂物电梯C级及以上资质且在浙江省域内进行工商登记的电梯维护保养单位或经电梯制造单位书面授权并经金华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备案的分支机构,在金华市行政区域内具有良好的维护保养业绩及信誉,以及在近3年内不存在违反招投标和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的禁止行为、在维护保养过程中未发生过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六、招标文件的发售: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2、发售时间:2019年9 月29日至2019年10 月12 日;(上午:8:30-11:00;下午:14:00-17:00,双休日及节假日除外)。
3、发售地点:金华市宾虹路999号置信大厦9楼。
4、售价:招标文件500元/份,售后不退。
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后至2019年10月21日17:00时前允许潜在投标人前来认购招标文件,但超过本公告“质疑及投拆”款规定时间对招标文件提出异议的将不予受理、答复。
七、购买招标文件时应提供以下资料(除原件外,以下需提供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1、经有关部门年检通过的《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原件及复印件;
2、授权委托书 、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政府采购报名表。
八、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体为:
浙江省政府采购网。
九、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2019年10 月22 日9:00时(北京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金华市高级技工学校(金华市八达路228号)北校区综合楼3楼开标室,逾期送达作无效标处理。
十、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19年10 月22 日9:00时(北京时间)在金华市高级技工学校(金华市八达路228号)北校区综合楼3楼开标室开标,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随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参加开标会议(委托代理人还应随带参加本项目的授权委托书),若因身份证遗失等原因不能及时提供,可由本人户籍所在地的公安部门出具的户籍证明(临时身份证)原件代替,其它证件不予认可。
十一、信用记录: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要求,采购代理机构会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查询并甄别。
1.信用信息查询的截止时点:投标截止时间前1个工作日查询;
2.查询渠道:
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浙江政府采购网(www.zjzfcg.gov.cn);
3.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具体方式:采购代理机构经办人和监督人员将查询网页打印、签字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
4.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投标人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其投标将被作为无效投标。
不良信用记录指: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浙江政府采购网曝光台中尚在行政处罚期内的。
十二、业务咨询:
1、采购单位:金华市高级技工学校
地址:浙江省金华市八达路228号
联系人:戴军民; 联系电话:****-********查看详情
2、采购代理机构:浙江鼎晟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金华市宾虹路999号置信大厦9楼
联系人:张小娅 联系电话:****-********查看详情
十三、质疑及投诉
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发布后的第6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附件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