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余县“暖房子工程”项目设计招标资格后审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FYNFZZB-2011-01
一.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扶余县“暖房子工程”项目已由 扶余县发展和改革局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扶余县暖房子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 ,建设资金来源 国拨、省拨、地方政府和企业自筹 ,招标人为扶余县暖房子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范围: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20万平方米、老旧小区综合整治10万平方米、供热管网改造15公里、小锅炉房撤并改造15座、供热信息化监管平台设计的施工图设计及跟踪服务;
2.2工程建设地点:扶余县城区;
2.3 项目总投资:4500万元;
2.4 施工图设计完成时间:合同签订后30天交付全部成果文件。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的设计单位方可参加投标。
3.2 本次招标 不允许 联合体投标。
3.3外省的设计企业要求到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勘察设计处办理企业备案后方可参加投标;不接受列入政府不良记录的企业投标。
四. 投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1年 5月 23日至 2011 年 5月 2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00 时至 11:00 时,下 14:00 时至 16:00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 扶余县政务大厅二楼招投标办公室窗口 持单位介绍信、本人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元,售后不退。
4.3 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100 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 2 日内寄送。
五.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1 年 6月 13 日 9:30时,地点为 扶余县政务大厅五楼会议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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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提供不少于人民币 2万元的投标保证金票据。
5.4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六.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扶余县暖房子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 系 人: 刘卫东
电 话: 0438--*******查看详情
招标代理机构:松原市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刘振鹏
电 话: ****-*******查看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