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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食堂对外承包中标结果

来自:采招网(www.bidcenter.com.cn) 承包 学生食堂 包头

所属地区 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 发布时间 2019/10/10 关键词承包学生食堂包头   近期更新26554项目点击关注“承包,学生食堂,包头”实时招标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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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市第九中学学生食堂对外承包招标项目采购结果公告项目名称:包头市第九中学学生食堂对外承包招标项目项目编号:包采公〔2019〕9806号采购代理机构内部编号:JGZFCG2019-044评审日期:2019年10月10日 公示日期:2019年10月10日公示期限:1个工作日采购方式:公开招标供应商投标资格: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第22条的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此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投标人须具有食品安全量化等级B级(含)以上的经营实体且具有成功的团餐经验,提供团餐经验业绩证明(合同原件);(二)近三年内,投标企业无不良信用、无食品安全或学生罢餐及其他较大责任事故记录;(三)投标企业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四)在信用中国网(http://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无行政处罚、未被列入黑名单。(五)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Index)法定代表人及单位无行贿犯罪行为;(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供应商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证明材料复印件或彩色扫描件加盖公章: (一)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经办人需提供身份证原件); (二)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企业名称如有变更,需提供有关行政机关提供的变更证明原件); (三)具有食品安全量化等级B级(含)以上的经营实体且具有成功的团餐经验,提供团餐经验业绩证明(合同原件)的证明材料; (四)食品经营许可证; (五)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cr/list),无不良记录查询结果截图; (六)信用中国网(http://www.creditchina.gov.cn),无行政处罚、未被列入黑名单、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事业单位无需提供此项); (七)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Index)法定代表人及单位无行贿犯罪行为查询截图。 采购人名称:包头市第九中学采购人地址:采购人联系人:李海燕采购人联系方式:*******查看详情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内蒙古建工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青山区友谊大街北体育公园生态大厦-1709号采购代理机构网址:采购代理机构银行帐号:********查看详情*******查看详情采购代理机构开户行:包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项目负责人:任补补代理机构联系电话:****-*******查看详情采购文件:.*******查看详情&MD5=03e023a880751b93f18c75fda*******查看详情" target="_blank">公告.doc
包号评审日期中标金额(元)中标供应商地址备注
A2019年10月10日100000内蒙古惠友餐饮有限责任公司包头市东河区工业路155号
中标标的信息:
名称型号配置服务要求购买数量购买单价购买总价
评审成员:李锐锋 杨晓霞 周贵安 王青娥 穆晓霞 质疑方式: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中标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包头市第九中学、内蒙古建工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 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内蒙古建工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19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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