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9-10-11 00:00来源: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分享到:
2018年度增城区中新镇乌石村、大田村和霞迳村三个行政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项目编号:JG2019-4926]资格审查工作已经结束,具体结果公示如下:
序号 | 投标申请人 | 资格后审结果 (通过/不通过) | 资审不通过原因 |
1 | 深圳市新朗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通过 | |
2 | 茂名市鉴江流域水利水电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 通过 | |
3 | 广东祥实建设有限公司 | 不通过 | 项目负责人职称专业不符,不符合资格审查表第10条。 |
4 | 永州市水利水电建设有限责任公司中国采招网(' bidcenter.com.cn) | 通过 | |
5 | 湖南泰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通过 | |
6 | 河南省正航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通过 | |
7 | 河南正海实业有限公司 | 通过 | |
8 | 黑龙江省水利四处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通过 | |
9 | 广东大禹水利建设有限公司 | 通过 | |
10 | 广州中寓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通过 | |
11 | 湖南省湘中水利水电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 不通过 | 项目负责人未提供职称证书,不符合资格审查表第10条。 |
12 | 众达(广东)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通过 | |
13 | 中城建十五局水利水电建设有限公司 | 不通过 | 授权委托书的项目名称与招标项目名称不一致,被授权人的签字盖章无效,不符合形式评审表第2条。 |
14 | 广东浩禹建设有限公司 | 通过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投标申请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该资格审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资格审查结果公示期间书面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投标申请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投诉书等相关资料,向项目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书面投诉。
异议受理部门(招标人):广州市增城区中新镇人民政府 | |
联系人:吴工 | |
联系电话:186*****830 | |
联系地址:广州市增城区中新镇中福路30号 | |
招标投标监督部门:广州市增城区农业农村局 | |
联系电话:***-********查看详情 | |
联系地址:广州市增城区荔城街荔城大道110号 |
附件: | 157*****85089.doc" target="_blank">1.4926资格审查报告.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