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人名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艺术研究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
二、采购项目名称:2019年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记录工程第二包哈萨克族民歌
三、采购项目编号:2019XJJZ-197
四、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分散委托中介
五、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六、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19-09-27
七、定标/成交日期:2019-10-12
八、中标/成交结果:
合计(元):369000
序号 | 标项名称 | 总价(元) | 中标供应商名称 | 中标供应商地址 | 中标供应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 | 2019年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记录工程第二包哈萨克族民歌 | 369000 | 九天星韵(北京)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 北京市朝阳区酒仙桥路4号院内(国营第七九八厂北区)16幢一层101号 | ********查看详情********查看详情0R |
服务要求或标的基本概况:本项目参照《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抢救性记录工作操作指南》(以下简称《操作指南》)实施,调查收集有关传承人的所有文献资料,采用数字多媒体等现代信息技术手段,采集记录传承人口述、项目实践、传承教学等内容,并对原始素材进行整理,从而制作文献片(含口述片、项目实践片和传承教学片)和综述片,编撰口述史文稿,并形成工作卷宗等系列成果
九、评审小组成员名单:程小康(组长)、张雯晟、郭鹏
十、 其它事项:
中国 采招网*(bidcenter.com.cn)
本项目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中标/成交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2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十一、 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新疆金正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力槟
联系电话:****-*******查看详情
传真:****-*******查看详情
地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昆仑路172号5层
2、采购人名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艺术研究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
联系人:王开玉
联系电话:****-*******查看详情;159*****507
附件信息:
********查看详情763/201910/63675f86-07e6-4a8f-8929-c85cacce3868">2019年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记录工程第二包哈萨克族民歌竞争性磋商文件(定稿).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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