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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体外脚手架劳务招标

来自:采招网(www.bidcenter.com.cn) 劳务 脚手架 主体

所属地区 山东省-威海市 发布时间 2019/10/20 关键词劳务脚手架主体   近期更新24197项目点击关注“劳务,脚手架,主体”实时招标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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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体外脚手架劳务招标

2019-10-20

2019-10-23

于永青

186*****697

工期1.2019-11-1 至 2020-5-31 总工期7个月 质量1.满足质量要求 安全文明施工1.满足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资质1.具备相应资质 管理人员1.管理人员持证上岗

1、因劳务分包人违反有关安全施工操作规范造成的一切安全事故由劳务分包人自行负责,工程承包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2、工程承包人为劳务分包人提供下列生产、生活临时设施:办公室、仓库、厕所、宿舍等用房,如有额外需要由劳务分包人自行外租(费用自理)。宿舍由劳务分包人当场交验,劳务分包人员负责维修管理,使用中发生人为损坏原价赔偿或自行维修。劳务分包人必须做到安全、文明施工,并按照工程承包人要求设立仓库及专职保管员管理仓库;
3、劳务分包人指定专人每月15日前向工程承包人提交工人工资结算及发放表、签订的劳务用工合同。考勤表每5天收集一次,考勤表、工资表、身份证、合同、档案必须一一对应,必须真实有效;
4、劳务分包人必须根据《工伤保险条例》有关规定给工人办理工伤保险,参与威海市人社局颁发的“同舟计划”,进场前劳务分包人按合同价格的千分之二缴纳给承包人保险费用,且劳务分包人需同时提供所有进场工人劳动合同与身份证复印件,承包人负责向社保中心投保与退保事宜。劳务分包人如不缴纳工伤保险则不予进场施工,凡劳务公司人员,无施工员签字的工单考勤记录或无门禁电脑考勤记录,或没有按规定参与“同舟计划”的,出现工伤或拖欠工资情况的,工程承包人概不负责。且现场发生的所有安全伤亡事故一切责任均由劳务分包人承担,与工程承包人无关。如果因特殊原因无法参加“同舟计划”的人员,可以买900元/年的商业险,否则一律不准进场施工。凡劳务公司人员,无施工员签字的工单考勤记录,或无门禁电脑考勤记录,或者无工伤单险(商业保险)缴纳凭证的,出现工伤或拖欠工资情况的,项目经理部概不负责,且现场发生的所有安全伤亡事故一切责任均由劳务分包人承担,与工程承包人无关。发生事故后,所需费用由劳务公司垫付,然后到社保进行报销。如劳务分包人未为工人办理工伤保险,导致施工过程中发生工伤事故无法在社保报销时,所需要的费用由劳务施工单位承担。
5、劳务分包人必须保证自己的工人不得上访,每发生一起上访事件扣除工程款5万元。工地现场劳务队伍之间不得出现打架斗殴现象,如出现一次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打架双方5000~20000元罚款,出现的一切损失由打架双方承担。
6、工程进度符合约定的进度计划要求,并且分包结算已上账,并提供正式发票。否则,工程承包人有权暂停劳务报酬的支付,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劳务分包人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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