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单室内墙地砖招标文件.doc
招标信息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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昭通市昭阳区靖安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区建设项目
分
供
招
标
文
件
招标单位:中国建筑一局(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部门:中建一局昭通市昭阳区靖安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区建设项目商务部
招标文件编号:商招字FG-18-004
发出日期: 2019年10月19日
投标邀请书
中国建筑一局(集团)有限公司承建的昭通市昭阳区靖安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区建设项目工程因施工需要,需进行室内墙地砖采购供货的招标,邀请您参与投标,希望投标单位严格按照招标单位所提供的投标书格式及招标文件要求内容认真填写,我公司将根据各投标单位所报情况进行选择,谢谢支持!
招标文件
一、工程概况:
1、招标单位:中国建筑一局(集团)有限公司
2、工程名称:昭通市昭阳区靖安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区建设项目
3、工程地点:昭通市昭阳区靖安乡
4、暂定建筑面积:本工程总建筑面积约36万平方米。
5、招标内容:室内墙地砖采购供货
二、投标须知:
1、投标单位:参加投标的施工单位必须是招标单位认定的合格分供方,且具有相应的专业生产资质的单位,必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经济实体,投标方必须提交经审查合格的资质证明、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排污许可证、一般纳税人登记证明(复印件,并加盖红章)及企业的简历等资料于招标单位查验。投标单位已在中国建筑电子商务平台进行注册。投标单位产品质量必须达到招标单位要求,满足上述条件的投标方才有投标资格。
2、投标单位须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报价及编制投标书及所需的各种清单,任何不依从此点而按其它原则或方式编写的投标书和清单,直接作废标处理。报价若含有与招标文件各项规定不符的额外要求,则其投标亦不被考虑。如果有任何其它建议,可另外列明该等建议及其对工期及报价的影响;
3、招标文件综合单价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相关费用:
3.1 所有的开办费用、直接费、间接费、检验试验费、管理费、利润、 税金;
3.2 材料设备仓储、装车、卸车、维修、运送到甲方指定卸货地点等的全部费用;
3.3本合同单价价格视为投标方已经全部考虑供货期内的所有风险因素,合同一经签订,任何一方无权单方面调整价格,否则被视为违约。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违约方全部承担,并至少对违约方每发生一次应承担不少于5000-10000元的违约金。
4、投标单位应充分考虑自然及气候因素、环卫、市容、施工场地条件等所需措施的所有费用及工期,并已考虑了各种可能因素影响所造成费用的增加。
三、招标要求:
1、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工期要求:工期必须服从招标方安排,按招标方进度计划完成。中标的投标人应严格按照招标人确定的进度计划为本工程供货,如由于期延误,应向招标人支付误期违约金。违约金为每延误一天,投标人须向招标人投标人原因,造成工赔偿人民币1万元,不足一天按一天计。
3、质量要求:1、产品必须满足以下标准及要求,且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地方及行业最新颁布的相关标准及技术规范,如果规范、标准及要求适应于同一种情况,则以标准高者为准。如发现假冒伪劣产品,则以货款总价10倍罚款。
2、乙方提供的产品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质量标准《陶瓷砖》国家标准(GB/T4100-2015)、《建筑材料放射性核素限量》国家标准(GB6566—2010)及合同约定并提供相应的质量证明书。3、乙方产品在制造、包装、标识、运输、装卸和码放等过程应符合国家及工程所在地环保监测规定,应符合国家有关职业安全健康的法律法规要求,不能对施工环境造成污染,不能对相关人员健康造成损害,并确保最终检测结果达标,供方应承担产品支付前的全部责任。
4、乙方提供的产品必须符合甲方采购的要求,若乙方供应产品不符合本工程技术要求,由乙方承担全部损失。
5、按照项目封存的样品执行,样品说明:按甲方技术部要求进行封样并经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确认,乙方必须按照样品供货,并保证不同批次进场的墙、地砖无色差,否则,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四、投标方责任:
4.1、投标方保证对所售卖的标的物拥有所有权和处分权,不存在法律纠纷及诉讼,并与国家现行法律法规没有抵触,对供应的标的物出让是其合法有效行为。投标方就交付的标的物负有保证第三方不得向招标方主张任何权力的义务,投标方保证因权力瑕疵给招标方造成损失的由投标方负责赔偿。
4.2、在履约期内,保证投标方所需规格的物资随时满足需要,投标方应在中标合同生效后保证合理库存,必要时准备临时储备场,费用由投标方承担。
4.3、投标方应统筹安排运输,确保设备、车辆和人员的正常运转,以满足按时、按质、按量地将标的物运到工地,不耽误招标方的正常施工,在途中发生的一切事宜均由投标方自行解决并承担相应费用。
4.4、投标方的供应环节(含装、卸及运输过程)中,要保证达到绿色环保要求,如因进料污染环境、噪声等造成的纠纷及损失由投标方承担。
4.5、投标方送完货后,必须在当月到招标方物资部门办理入库手续。入库时必须带有投标方盖章的《物资供货确认单》。《物资供货确认单》中:材料名称、规格、单位、实收数量(对于超出合同的数量按实际发生量填写)、单价、金额等项应与所签合同相符。《物资供货确认单》作为投标方向招标方的结算依据。无故当月不办理入库手续的,招标方将不予履行合同中的付款期限承诺。对于跨月度的《物资供货确认单》或因投标方原因遗漏办理的,招标方过期将不再办理,损失投标方承担。招标方将按实际入库额作为双方结算的依据。
五、保修:
1、甲方在使用过程中,发现产品质量缺陷,乙方应在接到需方通知24小时内派专业人员赶到现场,并按照先解决问题再划分责任的原则,及时处理问题,避免影响甲方正常施工生产。如乙方未能在甲方要求的时间内派人到现场,甲方可以自行或委托第三方进行更换,由此发生的全部费用由乙方承担。
2、乙方保证,在合同规定的质量保证期内,对于经甲方检验认定货物的质量或规格与合同规定不符,或证明货物有缺陷,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合适的原材料等,乙方负责免费予以调换,还应承担由于更换产品所需要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以及所需其它专业配合的一切费用,并承担由此给甲方带来的损失,且甲方有保留其它索赔的权利。
六、承包方式:
本分供工程采用固定单价 ,暂定 工程量方式。
确定的工程承包单价应当认为,投标单位在投标前已经稽核查明并理解该工程的全部招标文件所述的工程范围内包含的全部内容及报价计费原则,如发现不符或其它错误,不论其由于计算错误或其它原因,一律以单价为准;
七、计量方式:数量检验以甲方实际验收的数量为准,尺寸验收以检尺检验为准,乙方按甲方要求位置卸车,并码放整齐后,甲方组织相关人员共同参与验收,参与验收人员均需在收料单据上签字确认。
八、结算方式:货物供应完毕后,甲乙双方办理最终结算,共同签署最终结算书。双方结算单中,甲方签字盖章部分要以项目经办人、商务经理张甜 与项目经理 卢嘉 共同签字且经上级主管部门盖章后才是有效结算单。
九、付款条件:
1支付前提:甲方向乙方付款前,乙方须向甲方提供符合甲方要求等额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因乙方未能提供发票导致的工程款延期支付,乙方不得索要资金利息,不得采取到甲方及甲方上级管理公司进行上访、围堵等恶意讨薪事件。
2本合同中乙方按甲方要求分批向甲方供货,货到施工现场,经甲方(或监理、业主)代表验收合格(包括其产品的合格证等技术、报验资料)后具体付款情况:甲方每月与乙方办理一次月结(参见月度结算书及附件),乙方每月18 日前同甲方进行对账。双方对账后,乙方向甲方提供《供货确认单》等必要文件,确认上月19 日至本月18 日的供货价款。此确认单仅做为付款依据
3付款方式:货到工地,验收合格,按月支付货款,每月支付一次,付至对账金额的50%,供货完成付至已对账总额的70%。剩余价款在双方办理结算后 3 个月内无息支付至结算额的95%,质保期满后无息付清。
十、验收标准、方法及提出异议期限
1、产品的品种、规格、颜色等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及封存样品的要求。
2、各类墙地砖均不得有结构分层缺陷存在。
3、墙地砖的放射性指标必须满足国家技术指标中的A级标准。
4、 墙地砖表面平整、洁净、色泽均匀,无裂痕和缺损。
5、产品进场时,按合同约定技术标准及质量要求进行验收。产品必须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生产日期应为近期产品,采用的是最佳材料和第一流的工艺,并在各方面符合相应工程的设计标准和施工规范要求。
6、标的物运抵交货地点后,甲乙双方应按乙方提供的发货物资清单对到货数量、外观、规格型号、合格证或质量证明书等进行核对查验。数量验收以现场验收数量为准,质量验收以质量证明书及外观检验为依据,个别物资甲方取样复检。
7、乙方执行合同所承担的任何责任不因甲方进行了产品进场验收而解除或减弱。
8、乙方应随货同发必要文件,如:发货物资清单、出厂质量检验合格证、检验单、出厂证明等。
9、抽样复检以甲方提交的检测结果为准,乙方对检验结果有异议的,以甲乙双方认可或共同选择的省级以上质量检测部门检测结果为准。如果任何被检测或测试的标的物不能满足甲方技术规定要求,甲方有权拒绝接收该标的物并解除合同。甲方要求更换时,乙方必须在甲方要求的期限内无条件更换合格标的物,并及时将不合格标的物运出场地,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否则甲方有权拒付相应货款,一切责任及给甲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
10、乙方送货时,由甲方指定的工地验收人员按实际验收数量签收,填写验收单,此验收单不作为判定标的物质量的依据,仅作为双方过程中核对供货数量的依据,结算以供货完毕后双方签订的结算书为准。
11、数量异议交货当日解决。如有质量异议,甲方应在发现标的物质量问题3 日内以书面报告通知乙方,乙方应在1 日内处理解决。
十一、交货时间及地点:
1、招标方在物资进场前1-3天以书面或电话通知向投标方提供材料分批进场计划,投标方必须按时交货,不得擅自拖延交货时间。若因投标方拖延交货而造成招标方的工程进度的延误等直接、间接损失全部由投标方承担,招标方将以违约条款向投标方收取费用。
2、投标方必须听从招标方现场工作人员的安排并负责卸货到招标方指定的堆场地点。投标方对于进入工地送货并卸货的人员,做好安全交底,遵守招标方工地的安全文明施工规定,听从项目工作人员的指挥和安排,否则,发生的一切人身及财产损失,由投标方自行负责与承担;因此给项目造成损失的,赔偿项目的一切损失。
3、货物意外毁损、灭失的风险承担货物由投标方送交招标方指定的交货地点,经招标方验收合格,并办理书面验收手续等其他必办手续后,该货物的毁损、灭失的风险由投标方直接转移至招标方。在验收移交之前的任何其他方式造成的毁损、灭失而产生的一切后果全部由中标方承担。
十二、 违约情形及责任
1、投标方具有下列事由之一的,招标方可以单方全部解除合同或部分解除合同或终止合同,投标方已收款项全部无条件返还,投标方另需按所收款项总额或本合同总金额的100%赔偿招标方,招标方的损失额高过前述约定的则招标方有权继续要求投标方补足差额:
1)投标方所提供的产品无法通过相关部门(如质监、监理、买方及当地相关政府部门等)验收合格;
2)投标方将本合同全部或部分转让的;
3)未按本合同约定时间交货累计延误达10日历天;
4)因产品质量未达到本合同第二条技术标准及质量要求和中国国家、地方政府相关部门的相关规范和要求,在招标方要求时间内无法更换或补充至招标方要求;
5)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投标方漠视招标方指令的或未按招标方指令执行的;
6)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投标方未按招标方及时进行整改的;
7)其他法律规定可解除合同的事由。
如发生上述事项,招标方将解除或终止合同的意思表示(书面或传真)通知投标方后合同解除或终止。投标方在收到解除或终止合同的通知后应无条件配合招标方处理善后事宜;招标方因本条规定的事项行使权利所发生的合理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鉴定费、律师费等全部由投标方承担。
2、投标方不能按照招标方要求的期限和数量将标的物运到招标方指定地点,投标方不供货或供货时间、数量、规格和交货地点、质量、方式等不符合合同约定以及不履行的,招标方有权解除合同。投标方承担全部责任,并向招标方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每日按合同延期部分货款的千分之五支付。违约金不超过总造价5%。
3、如果由于产品质量问题,引起工程事故,导致人员或财产损失的投标方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因此所导致的一切损失由投标方承担。
4、投标方承诺所提供的相关证件、税务发票真实有效,如因票据等不合法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投标方承担,招标方有权从投标方应付料款中加倍扣除。本合同的履行完毕,不免除投标方承担损失的责任,招标方有权向投标方追索。
5、甲乙双方本合同项下形成的或单方认可的债权、债务金额,未经招标方书面同意,转让无效。若因投标方的转让行为给招标方造成损失的,由投标方承担赔偿责任。
6、招标方有权在支付投标方的任意一笔货款中扣除投标方违约金。
十三、 纠纷解决方式
双方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招标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四、报价要求:
1、投标单位按招标单位要求进行报价;
2、本次投标单位中,报价最高者,直接淘汰,不再进行议标。
十五、技术要求:
1、投标单位应保证货源连续供应,不允许在施工中途中断原品种的供应,提出更换品牌、品种、规格等要求。
2、投标单位须保证其供应的材料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采用上等材料和先进工艺生产制造的,并在各方面符合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且须提供出厂证明、材质证明、产品合格证书及法律、法规授权单位出具的质量检验报告,并经招标单位确认后方可使用。
3、投标单位不得擅自使用替代材料、设备及不符合合同规定和不符合设计、相关规范要求的材料
4 、投标单位材料运至现场后经业主、监理及招标单位验收数量、规格与材料清单不符时投标单位需负责换货、补货、赔偿或修理,由此引起的所有费用(如检验费用、修理费用、返修的往来费用、保险费、仓储及装卸费用)均由投标单位负担。若复试检验发现材料的性能不符时,由此引起的所有费用(如检验费用、修理费用、返修的往来费用、保险费、仓储及装卸费用)均由投标单位负担。如材料质量在施工期或保修期出现了问题,投标单位均应无偿修复,并赔偿由此造成的全部损失(如检验费用、修理费用、返修的往来费用、保险费、仓储及装卸费用等)。
5、对于投标单位所购设备、材料,投标单位应自行承担费用妥善保管,若发生丢失或/和损坏,投标单位自行承担损失。
6、投标单位所提供的材料应是绿色建材、环保产品,在工程验收进行空气质量检测时,若因投标单位施工或所使用的材料原因导致空气质量检测不合格,则投标单位赔偿由此而造成的全部损失,招标单位可在应支付投标单位的任何款项中扣除,若招标单位的工程款不足以支付上述损失,招标单位保留进一步向投标单位索赔的权利。
7、投标方需按甲方要求提供相应的质量检测报告、合格证和产品说明书等,凡是未能提供相应资料的均视为不合格产品;
8、需满足昭通市昭阳区靖安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区建设项目现场施工的生产要求,确保分部分项工程按国家相关规范一次验收通过。
9、投标方交货须附按双方约定相关标准检验合格的产品质量证明书,凡投标方提供的产品质量证明书及经甲方复验证明不符合此标准的均为不合格产品。
10、如投标方供应的产品在招标方验收、试验、使用等过程中出现不合格,投标方应对不合格产品及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负责。
十六、特殊约定
1、投标方应有一定的资金筹措能力,如因招标方暂时未收到业主(建设单位)工程款,招标方应暂缓支付货款。投标方不得以此条款提出质疑,拒绝供货、索赔或法律上的要求。
2、投标方考虑到招标方资金不到位的特殊情况,同意招标方延期付款并不承担延期付款利息。投标方保证有一定的资金能力及合理的标的物库存量,保障及时供应,不影响招标方的正常施工生产。
3、如招标方预付货款投标方应提供相应额度的预付款保函。
4、投标方负责办理与招标方合同在当地政府或主管部门的备案合同。(如有)
5、投标方在履约过程中如发生诸如企业名称、注册资金、资质等级变更等情况,应及时将更新后的资质材料报送招标方,并在中建股份集中采购网络交易平台更新企业信息。
6、投标方应在中建股份集中采购网络交易平台按要求办理注册(经招标方公司项目管理中心审核合格后),成为中建股份集中采购网络交易平台合格供方,方可参与投标和签订合同。若因投标方未进行注册或所提供资料不符合要求,投标方应立即办理注册或完善资料,否则招标方有权暂停付款,直至投标方完成注册工作。
7、按招标方要求需在中建股份集中采购网络交易平台进行对账的,投标方必须进行网上对账,网上对账数据仅作为投标方参考,最终结算依据必须以线下经过双方签字盖章确认后的结算单为准;因投标方(供方)原因没有及时进行网上对账的,招标方有权延缓对投标方的资金支付直至投标方完成网上对账工作。
8、投标单位中标后,应在收到中标通知30天内缴纳中标合同额的1%作为工程履约保证金,缴纳方式任选其一(①货币资金 ②银行保函 ③担保公司开具的担保书),其中:*%作为质量保证金,*%作为工期保证金,*%作为施工技术质量资料、竣工资料保证金,*%作为安全文明施工及环境管理保证金;保证金中不含人工费。此履约保证金在双方办理竣工结算后30内无息退还。在施工过程中投标单位如有违反招标单位相关规定,投标单位将接受招标单位一切处罚,同时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
十七、投标文件组成
1、投标书:招标文件中所提供的附件,投标单位应严格按照投标单位提供的投标书格式填写。
2、企业荣誉、信誉、实力证明材料:包括投标单位的营业执照、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简介、获奖证书等。
3、投标文件封面附件1
4、投标承诺函 附件2
5、授权委托书 附件3
6、投标书 附件4
十八、投标工作程序
1、项目已在云筑网进行公开招标,请有意愿的公司报名参与;
地点:昭通市昭阳区靖安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区建设项目项目部
北京时间2019年 10月28日 上午9:00 前在云筑网中进行回标;项目人员进行筛选,对于中标名单将进行云筑网系统通知。
2、投标书必须于上述注明的日期前,将密封标书送交发包方,逾期无效;投标书的内容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详细填写,请勿遗漏。
十九、其它
招标单位选定中标单位后,双方签订分供合同,相关事宜在分供合同中明确。中标单位在签订合同时,坚持提出附加条件及不合理要求,或对招标文件提出原则性修改,招标单位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由原中标单位负责。
招标单位:中国建筑一局(集团)有限公司
日期:2019年 10月19日
附件1:投标报价书封面格式
昭通市昭阳区靖安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区建设项目、室内墙地砖采购供货 |
投标文件 |
投标单位:(盖单位章) |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章) |
年 月 日 |
附件2:
投标承诺函
致:中国建筑一局(集团)有限公司
我单位在认真仔细地阅读了贵公司有关昭通市昭阳区靖安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区建设项目、室内墙地砖采购供货 招标文件后,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要求编制了此报价文件。报价文件内容充分考虑了该工程的具体情况和招标文件要求,对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要求,我单位都将全面加以承诺履行。
若我单位中标后,未能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相关要求履行,我单位将承担由此给贵公司带来的一切经济损失。
投标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日 期: 年 月 日
附件3:
授权委托书
致:中国建筑一局(集团)有限公司
我单位现授权(下称“受托方”)
身份证号:为我单位合法委托代理人,代表我单位参加中国建筑一局(集团)有限公司昭通市昭阳区靖安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区建设项目、室内墙地砖采购供货招投标活动及商务洽谈。
受托方代表我单位参加招标、开标、评标、合同谈判及施工过程中的履约、结算时,其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及处理的相关事务,我单位均不可撤销地予以承认,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授权期限至授权委托事项完成之日止。
受托方无转委托权,特此授权。
后附法人身份证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盖章。
授权单位盖章:
授权单位法人签字:
受托方签字:
授权日期:年 月 日
附件4:
投标书
投标单位 | 资质等级 | ||||||||||||
企业地址 | 注册资金 | ||||||||||||
联 系 人 | 联系电话 | ||||||||||||
工程报价 | |||||||||||||
序号 | 材料名称 | 材料规格 | 单位 | 暂定数量 | 不含增值税单价 | 不含增值税合价 | 含增值税单价 | 含增值税合价 | 其中:税金合计 | 税率 | |||
1 | 厨卫间防滑地砖 | 300*300 | ㎡ | 29800 | |||||||||
2 | 公区防滑地砖 | 600*600 | ㎡ | 1615 | |||||||||
3 | 厨卫间墙砖 | 300*600 | ㎡ | 156000 | |||||||||
4 | 公区踢脚线 | 150*600 | ㎡ | 245 | |||||||||
5 | 门槛石 | 100*800 | ㎡ | 280 | |||||||||
6 | 门槛石 | 150*800 | ㎡ | 50 | |||||||||
7 | 门槛石 | 100*700 | ㎡ | 270 | 中国采招网(~bidcenter.com.c n) | ||||||||
8 | 门槛石 | 150*700 | ㎡ | 10 | |||||||||
9 | 合计 | 188270 | |||||||||||
是否满足招标单位工期、质量、现场管理的要求 | |||||||||||||
付款条件 | 货到工地,验收合格,按月支付货款,每月支付一次,付至对账金额的50%,供货完成付至已对账总额的70%。剩余价款在双方办理结算后 3 个月内无息支付至结算额的95%,质保期满后无息付清。 |
投标单位(章):
法人代表或委托人:
(签字或盖章)
投标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