狼山古镇片区改造项目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征求意见及方案修改公告
狼山古镇片区改造项目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已于2019年4月17日至2019年5月24日公开征求意见。本政府并于2019年9月26日依申请召开了补偿安置方案听证会。
现将收集的意见和方案修改情况公告。
附件: 关于社会公众对《狼山古镇片区改造项目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情况及方案修改情况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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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市崇川区人民政府
2019年10月22日
附件:
关于社会公众对《狼山古镇片区改造项目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情况及方案修改情况的公告
根据本政府发布的《狼山古镇片区改造项目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征求意见稿)》、社会公众意见及听证意见书(依申请召开听证会形成),现依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将相关情况公布如下:
一、被征收人代表意见:
结合狼山古镇片区改造项目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听证意见书及被征收人提出的意见,经认真研究会商,现归纳如下几条:
1.东巷是否在“房屋征收范围”之内。
2.拆迁安置房补偿方式中核定价、市场价具体数字需明确。
3.拆迁安置房补偿方式中对于小于50平方如何处理。
二、意见审查情况
1. 被征收人意见第1条,东巷位于房屋征收范围之内,先前征收部门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已将调查结果在现场和社区予以了公示。征收红线图与补偿安置方案修改意见公告时一并公示,详见附件。
2.被征收人意见第2条,经与物价部门确认及调阅相关资料,拆迁安置房安置方式中本项目安置地点新港花苑核定价为2800元/㎡,市场价为4650元/㎡,南向车库1750元/㎡,北向车库1700元/㎡,内车库1650元/㎡,顶层阁楼价1750元/㎡。
3.被征收人意见第3条,若选择拆迁安置房补偿方式,合法安置面积小于50平方的,按《崇川区拆迁安置商品房销售管理细则(试行)》选房规则 第十五条“被征收(协议搬迁)户应当按照合法安置面积靠套型选房,即在计划房源内享受限定价和核定价的基础上,靠相近的套型安置”。
三、方案修改情况
1.因本政府安置房源调配统筹使用需要本项目方案产权调换补偿方式中可调换房源“新港花苑28幢107室,82.48㎡,车库28-23,6.73㎡”更换为“新港花苑39幢505室,82㎡,车库39-19,7.13㎡”。
2. 补偿安置方案拆迁安置房补偿方式“拆迁安置房”安置的结算方式中“核定价、车库价、顶层阁楼价由市物价局核定;“拆迁安置房”市场价由政府相关部门讨论商定。”修改为“核定价为2800元/㎡,市场价为4650元/㎡,南向车库1750元/㎡,北向车库1700元/㎡,内车库1650元/㎡,顶层阁楼价1750元/㎡”。
3.《狼山古镇片区改造项目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其他内容不作修改,在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时将一并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