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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地2012-G-20、135地块泛光照明及箱变工程增补亮化工程招标公告

来自:采招网(www.bidcenter.com.cn) 亮化 箱变 泛光照明

所属地区 江苏省-苏州市-吴中区 发布时间 2019/10/25 关键词亮化箱变泛光照明   近期更新2162项目点击关注“亮化,箱变,泛光照明”实时招标项目
招标业主苏州溪江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查看该业主所有招标公告)
招标代理苏州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查看该招标机构所有招标公告)

项目招标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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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地2012-G-20、135地块泛光照明及箱变工程增补亮化工程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苏地2012-G-20、135地块泛光照明及箱变工程增补亮化工程已由其他(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吴发改中心核【2013】69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苏州溪江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0.00%,私有资金:0.0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0%,境外私人投资:0.00%,其他国有:0.00%,招标人为苏州溪江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苏州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提出投标。

特别提醒: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化招标,并使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交易平台”)开展招标投标活动,招标文件(含补充、答疑文件)、投标文件均为使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提供的“招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制作生成的指定电子格式文件。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

规模:合同估算价约693.553750万元

标段划分: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工期(天)

E********查看详情********查看详情005001

苏地2012-G-20、135地块泛光照明及箱变工程增补亮化工程

苏地2012-G-20、135地块泛光照明及箱变工程增补亮化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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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二级](含)以上资质,详见“7.其它明确事项”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二级](含)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提出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10月25日2019年10月31日上午:8:00--12:00下午:14:00--17:30止,可以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下载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撤回与修改(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内评审时)

5.1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年11月13日 14时00分前可以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递交投标文件;

5.2 超过递交截止时间后上传成功的投标文件,招件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撤回投标文件的,应当通过交易平台向招标人提交撤回投标文件的申请。 5.4 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对已经成功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修改、补充的,投标人应当使用“招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制作成完整的投标文件,并上传交易平台。投标文件以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最后上传成功的投标文件为准。 6.其它明确事项

(一)投标申请人资格合格条件:(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2)投标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二级及以上资质;(3)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4)拟选派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资质类别等级:机电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资质;(5)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取得安全B类证书;(6)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1. 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 资格审查合格可选条件:企业承担过类似及以上工程;注:类似工程以3年内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550万元及以上的泛光照明及箱变工程,质量为合格,2016年10月至今,时间以竣工验收报告上验收日期为准,金额以中标通知书的中标金额为准。(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和竣工验收报告的扫描件。投标人相关业绩必须是经建设主管部门备案的项目,提供合同备案表或施工合同验证页面,同时提供建设主管部门官网上中标查询路径及截图,未按要求提供的业绩不予认可)。 (三)投标申请人有以下情形的,为资格审查不合格:(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8)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9)本工程不接受自(2016年10月1日)以来因拖欠民工工资、弄虚作假等不良行为被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苏州市吴中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通报批评的企业投标,时间以通报发文日期为准。(四)备注:(1)开标时授权委托人及项目经理须携带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建造师证及安全考核B证原件按时参加开标会议,否则按无效标处理。(2)图纸等请在招标文件的附属文件中下载。(3)本项目项目负责人需提供无在建工程承诺书(格式见招标文件),且在规定的其他材料端口上传扫描件,未按规定提供的不能通过资格审查。(4)关于类似业绩的认定,因上线新的招投标系统,投标人需要在投标文件制作软件中,点击维护信息功能进入投标库维护页面,在此投标库中上传维护投标业绩证明材料(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备案表、施工合同和竣工验收证明等相关证明资料原件的扫描件),投标人业绩以此为准。(5)投标申请人需提供有效期内的《苏州市建筑业企业年度信用手册》,无《苏州市建筑业企业年度信用手册》的苏州市外建筑业企业需提供《外地进苏建筑企业信息登记通知书》;《苏州市建筑业企业年度信用手册》或《外地进苏建筑企业信息登记通知书》,在规定的端口上传扫描件,未按规定提供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6)投标人需提供电监会颁发的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承修、承试均须为五级及以上),且在规定的其他材料端口上传扫描件,未按规定提供的不能通过资格审查。(7)需提供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有效劳动合同和2019年08月至2019年10月在该单位连续缴纳的社保证明扫描件,且在其他材料的端口上传扫描件,未按规定提供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8)本次招标执行苏清办[2019]3号文(《省清欠办关于公布2019年春节前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群体性事件被限制市场准入及通报批评企业和人员名单的通知》)。本工程执行【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相关规定。特别提醒:请各投标人投标前在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施工合同备案中自查拟选派项目经理部关键岗位人员是否在其它工程中担任现场管理人员,避免中标后项目经理部关键岗位人员因在其它工程中担任现场管理人员处于锁定状态,无法办理施工合同网上备案。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http://szzyjy.fwzx.suzhou.gov.cn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苏州溪江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苏州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

吴中区苏街111号

地 址:

苏州市养育巷331号

邮 编:

邮 编:

联 系 人:
中国采招网(bidcen ter.com.cn)[
姚骞

联 系 人:

陆楠 王琳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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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 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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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 户 银 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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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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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由于近期系统升级,请各投标人开标时提供非加密的投标文件光盘(格式为:nSZTF)便于投标文件解密失败时及时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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