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天诚招标代理咨询有限公司关于宁都县农业农村局穗粒肥项目(项目编号:GZTC2019-ND-G004-1)的电子化公开招标公告
依据宁都县财政局政府采购办公室下达的批复宁采招(2019)280号,赣州天诚招标代理咨询有限公司受宁都县农业农村局的委托,对宁都县农业农村局穗粒肥项目进行电子化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前来参加投标。
(一)项目编号:GZTC2019-ND-G004-1
(二)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三)招标内容:
序号 | 品名 | 规格 | 技术参数(国产产品) | 数量 (吨) | 单价(吨/元) | 小计(元) |
1 | 大量元素水溶叶面肥 | 100g/包 | 1.符合NY1107-2010标准,总有效成分N+P2O5+K2O≧50%,低氮高钾型,K2O≧30%、粉剂。 2.重金属限量:汞≦5mg/kg、砷≦10mg/kg、镉≦10mg/kg、铅≦50mg/kg、铬≦50mg/kg。 3. 含有铜、铁、锰、锌、硼、钼等微量元素,微量元素总含量≧0.2%。 | 40 | 36000 | *******查看详情 |
2 | 磷酸二氢钾 | 100g/包 | 1.符合HG/T 2321-2016标准中优等品标准,磷酸二氢钾总含量≧98%,其中K2O≧33.8%,粉剂。 2.重金属限量:砷≦0.005%、镉≦0.001%、铅≦0.02%、铬≦0.05%、汞≦0.0005%。 | 80 | 18000 | *******查看详情 中国采 招网(bidcenter.com.cn[) |
合计金额 | 贰佰捌拾捌万元整 | *******查看详情 |
(四)投标方式: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报价为一次性不得更改的最终报价,每种货物只允许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都将被拒绝。
(五)采购项目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中、小、微企业(含监狱和戒毒企业、残疾人企业);节能;环保;具体详见电子化招标文件。
(六)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首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符合根据该项目特点设置的特定资格条件。
(1)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特定资格条件
1、投标供应商的产品须取得农业部门发放的肥料登记证(免登记文件)并与所投产品名称、有效成份、剂型与肥料登记证的内容一致。
(七)招标文件公告期限: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2019年10月28日)起五个工作日。
(八)招标文件的下载:有意向的投标供应商可在2019年11月4日17时前(工作日内)登录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jxsggzy.cn/web/)免费报名和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九)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jxsggzy.cn/web/),逾期作无效投标处理。
(十)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地点:2019年11月18日15:00(北京时间,因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政府采购系统时间与北京时间略有差异,实际开标时间以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政府采购系统显示时间为准),开标地点:宁都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大厅(宁都县广场北路附近),届时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经营者、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CA数字证书出席开标大会,签到时间以递交CA数字证书时间为准。签到时应主动出示身份证明原件。(温馨提示:开标地点交通拥堵,车位紧张,请各投标人提前做好准备。)
(十一)投标保证金:投标供应商必须以转、汇方式从其注册地基本帐户所在银行一次性足额缴纳投标保证金人民币伍万柒仟陆佰元整(¥57600.00)并在2019年11月15日17点(北京时间)前到达系统生存的虚拟子帐户,否则投标无效。
1.宁都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赣州银行宁都支行********查看详情********查看详情106、宁都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江西银行赣州宁都支行 ********查看详情*******查看详情;宁都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九江银行宁都支行********查看详情********查看详情37 ;各银行帐号为登陆江西公共资源交易系统自动获取帐号。
2、投标单位必须登陆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系统获取缴纳保证金帐号,缴纳完保证金后,务必登录到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中,点查询,查询出缴款记录后,再点确定缴纳,否则缴纳无效。各投标人务必把保证金项目信息凭条放入投标文件中。
3、投标人对保证金相关事项有疑问,请致电:王工:181*****259、赖工:181*****533。
4、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4.1、非中标人投标保证金一律按投标人原缴入的基本账户退还,无须提供收据。业主单位(代理机构)应在确定中标单位后二个工作日内签发《非中标人保证金退还告知单》(可在宁都公共资源交易网-资料下载栏目下载样表),交易中心签收由代理机构送达的《非中标人保证金退还告知单》后在退款系统正常运行情况下三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
4.2、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业主单位(代理机构)应在中标单位缴纳履约保证金、并与招标人签订交易合同后二个工作日内签发《中标人保证金退还告知单》(可在宁都县公共资源交易网-资料下载栏目下载样表),交易中心签收由中标人送达的《中标人保证金退还告知单》后在退款系统正常运行情况下二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
(十二)履约保证金:中标供应商须按中标金额的10%缴纳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由业主收取,中标供应商在领取中标通知书之前转入指定帐户(户名:宁都县财政局,开户银行:赣州银行宁都支行,帐号:********查看详情********查看详情329(注:如果是同行转帐的请转********查看详情********查看详情866主帐户,备注栏注明329),履约保证金在项目完成并验收合格后一次性无息退还。
(十三)采购代理费:本项目代理服务费按贰万元整计取(¥20000.00元),参照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服务类收费标准计算后,再按宁府办字【2017】134号文件规定计取,由中标人支付并在投标保证金中直接扣除。
(十四)付款方法:货特送达指定地点后,采购人对成交供应商所提供货物依照采购合同文件上的数量、技术规格要求和国家有关标准进行现场验收并随机抽样送检,性能达到技术要求的,国家相关检验部门出具检测合格报告后15个工作日付合同总价90%,质保期结束后付清余款。验收不合格的不予付款,后果由成交供应商负责。如采购人在项目的实施过程中对采购货物的需求如数量等有变化,按实际数量计量金额进行结算。
(十五)已下载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三日前,未书面通知采购代理机构而放弃投标的,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采购活动。
(十六)温馨提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区域已全面禁烟(包括开标室、走廊、楼梯间、卫生间、茶水间等区域严禁吸烟,吸烟区设在大楼一楼外面)。
(十七)联系方法:
招标代理:赣州天诚招标代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宁都县登峰大道登峰二期C1栋
联系人:王女士
采购单位:宁都县农业农村局
地址:宁都县梅江镇博生西路3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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