句容市人民法院速裁中心室内装饰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资格后审,摇号定标)
提示:该工程实行网上资格审核,请各投标人及时更新完善企业信息库。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句容市人民法院速裁中心室内装饰工程已由句容市人民政府以句行审投资【2018】275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句容市人民法院。代理公司为安徽宏基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是财政拨款,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及招标范围
(1)建设地点:句容市洪武路和文昌西路交汇处(句容市人民法院院内)
(2)工程规模:占地面积约为440平方米,建筑面积为1246平方米;
(3)工程估算价(万元):约260万元;
(4)标段划分及招标内容:本招标工程共分1个标段,相应招标内容为:
标段序列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工期 |
ZJJR********查看详情96-02 | 句容市人民法院速裁中心室内装饰工程 | 装饰装修 | 60天 |
总部注册在句容市行政区域内的有意向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可就上述标段投标。
3.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具体如下:
①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建筑装修装饰工程施工专业承包企业资质二级及以上(在有效期内);
②拟选派项目负责人专业及资质等级: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注册二级建造师及以上。
(3)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资格预审文件或招标文件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
(4)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项目负责人应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证书);
(5)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①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②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变更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职业范围之内。
(6)资格预审申请人或者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①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②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③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④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⑤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⑥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⑦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⑧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⑨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⑩动态核查企业资质核查结果不达标的(苏建函建管[2019]233号);
?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其他必要条件:/
1.依据镇政办发[2016]42号文规定,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本地施工企业应出具镇江地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江苏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以下简称“信用管理手册”)或在镇江地区全额缴纳的有效期内的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凭证。
2.投标人提供为项目负责人缴纳的最近3个月的社会保险证明(招标公告发布日期前三个月,不包含当月)及劳动合同。
注:①.如投标人注册所在地人力资源和社 会保障部门明确的最大查询期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月份不一致时,须提供相应的文件规定;
②.项目负责人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无需提供社保证明材料;项目负责人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但提前退休的,提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退休证明材料。
开标时项目委托人持二代身份证、企业CA锁以及携带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原件进行投标工作(注:以上资料密封在一个档案袋中)。
(三)形式性评审内容包括:
(1) 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未足额递交投标保证金;
(2) 投标函中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
(3) 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质量标准未能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4) 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报价是否符合要求;投标文件存在上述情况之一的,不再进行后续评标
四、其他要求:
(1)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该工程实行网上资格审核,请各投标人及时更新完善企业信息库,确保各资审条件及扫描件网上可查。
经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人不得进入下一轮评审,合格的投标人未满3家时,将根据苏建规『2017』1号文件规定,重新招标。
五、入围细则
(一)当所有投标人<50家时,全部入围。
(二)当所有投标人≥50家时,从所有投标人中抽取20家单位入围。投标人的序号为投标人现场递交标书的序号,入围后的投标人如被评标委员会判为形式评审不通过的,不再续补。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在所有投标人中随机抽取两家投标人的委托代理人,由此两家投标人的委托代理人各随机抽取10家单位入围。
六、评标细则
(一)招标控制价为*******查看详情.51元,甲方要求下浮比例8%,中标价为*******查看详情.51元×(1- 8 %)= *******查看详情.31元;
(二)定标方法:本工程采用“摇号定标”方法。
1.招标人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开标时间,在句容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举行开标会。
2.招标人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评标。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只有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并且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规定的所有商务条款的投标文件方可进入公开随机抽取中标人程序的投标人名单。名单确定后,招标人应当邀请所有投标人复会,并当场公布评审结果。
3.按现场签到由小到大的顺序,由进入公开随机抽取中标人程序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公开随机抽取代表该投标人的号码,招标人当场公布每个号码所对应的投标人。
4.招标人公开随机抽取其中3个号码,第一个号码对应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第二个号码对应的投标人为第二中标候选人,第三个号码对应的投标人为第三中标候选人。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报告。
5.招标人将投标人资格审查和中签结果等信息在网上予以公示。
七、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
(一)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要求:本工程投标保证金4万元,潜在的投标人在投标前必须以企业法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4万元,投标保证金必须从企业的法人基本存款帐户缴纳。以个人、企业的办事处、分公司、子公司名义或从他人帐户、投标人企业的其他帐户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无效;投标保证金交至句容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用监管帐户,各投标单位充分考虑投标保证金到账时间,句容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于开标当天9:30对各投标的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进行核实,超过规定时间递交的保证金无效。
按规定已办理年度投标保证保险的投标人提交《年度投标保证保险已保证明》(年度投标保证保险的办理使用规则执行镇建招[2019]3号文);
收款人单位名称:句容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句容市农商行华清支行
账号:********查看详情********查看详情424697
注:1、投标保证金采用网银、电汇转账。以个人、企业的办事处、分公司,子公司名义或从他人账户、投标人企业的其他账户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无效。
2、开标前,投标申请人如未按上述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将被视为放弃投标或无效标。
3、保证金退还:为提高各方工作效率,在规定时间内,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人统一代为办理各投标人的保证金退还工作。如本项目招投标中遇质疑、投诉、复议等特殊情况,保证金退还按相关规定执行。
(二)履约保证金要求
本工程中标人必须在签订合同前向招标人提交中标合同金额的10%为履约保证金;招标人同时向中标人提供中标合同金额的10%为工程款支付担保。
八、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10月28日00:00至2019年11月7日00:00期间使用企业CA证书登录http://222.186.125.129/zjhynew,网上支付招标文件费用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并网上下载招标文件,逾期不得下载。(CA证书办理咨询:********查看详情1021,网上招投标系统问题咨询:180*****535)。
九、其他
(1)本工程电子招投标活动中投标和资格审查认定等以电子招标投标企业诚信库中的信息、数据为准,投标人需将招投标所需的所有材料录入至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诚信库后选择编入投标文件;
(2)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或者撤销投标、或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人放弃投标、放弃中标资格的,不得参加该项目重新招标的投标,并依法予以处理。
(3)本次招标公告日期从2019年10月28日00:00至2019年11月1日24+中国采招网( bidcenter.com.cn):00止;
(4)招标人郑重声明:如本项目的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规定的,请严格依据苏建规字[2016]4号和苏建招函[2016]9号文,在规定的时间内按照文件规定的方式和程序提出异议或投诉,招标人或监管部门将依法受理和处理异议或投诉。异议和投诉均应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猜测式、怀疑式的异议和投诉将不被接受。(监督单位:句容市住建局招投标管理科:****-********查看详情;);
(5)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须在2019年11月4 日(招标答疑、澄清提交截止时间)前向招标人提出答疑、澄清要求,任何招标答疑、澄清内容不得包含本公司或其他单位相关信息,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招标人将于2019年11月5日前回复所有的答疑、澄清要求,如招标人不能在此时间前完成答疑、澄清要求回复,招标人应推迟投标截止时间,并以招标文件补充文件形式予以公告。
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11月7日上午9时30分;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句容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第一开标室(508室)(句容市政务服务中心A楼,地址:句容市石狮路与华阳北路交界处)。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10.招标人及招标代理人联系方式:
招标人:句容市人民法院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宏基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句容市洪武路和文昌西路交汇处地址:
邮编:212400邮编:212400
联系人:潘俊杰 联系人:高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