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垃圾终端处置园一期EPC工程总承包第二次招标公告

来自:采招网(www.bidcenter.com.cn) 总承包 处置 终端

所属地区 浙江省-丽水市-遂昌县 发布时间 2019/10/30 关键词总承包处置终端   近期更新42138项目点击关注“总承包,处置,终端”实时招标项目
招标业主遂昌县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查看该业主所有招标公告)
招标代理大邦工程咨询(杭州)有限公司  (查看该招标机构所有招标公告)

项目招标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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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案登记号:SC2019A49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遂昌县垃圾终端处置园一期已由遂发投【2019】8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遂昌县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县财政统筹配给和银行贷款,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遂昌县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本工程建设地点:遂昌县东南侧马水岭,距遂昌县城直线距离约5公里,遂昌县上坑垃圾填埋场东南侧,龙丽温高速南侧约500m。

2.2 建设内容及规模:

本项目总投资33355万元,占地面积约128.6亩。项目终期总规模日处理城市生活垃圾 600吨,配套2炉2机,分两期建设。一期日处理城市生活垃圾300吨,配置1台处理为300t/d 的机械炉排焚烧炉+1 台中温次高压余热锅炉+1 台7.5 MW 凝汽式汽轮发电机组。二期日处理城市生活垃圾 300 吨,预留 1 台处理为 300t/d 的机械炉排焚烧炉+1 台中温次高压余热锅炉+1 台7.5MW 凝汽式汽轮发电机组建设余地。并协同处理餐厨垃圾 20t/d、粪便 10t/d。配置 1 条处理能力为 20t/d餐厨垃圾处理线,配置 1条处理能力为 10t/d 粪便处理线。烟气净化工艺采用“SNCR 炉内脱硝(氨水)+半干法脱酸+活性炭喷射+干法喷射脱酸+布袋除尘+1#GGH+湿法脱酸+2#GGH+SGH+SCR(氨水)”的工艺(“湿法脱酸”工艺根据实际排放指标及环评批复要求,招标人有权决定是否实施)。本项目烟气排放指标满足《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5-2014)、《欧盟烟气排放标准》(2010/76/EC)和遂昌县当地有关部门的环保要求(以环保批复为准);渗沥液处理工艺:采用“预处理+UASB 厌氧反应器+MBR 生化处理系统+NF 纳滤膜”组合处理工艺渗滤液处理至水质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排至市政污水管网。本项目产生的炉渣进行综合利用;飞灰经厂内采用水泥-化学药剂稳定化技术工艺进行处理,使其符合《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08)的要求后,送至生活垃圾填埋场指定区域填埋。餐厨垃圾采用“预处理提油+焚烧的处理”工艺,粪便预处理工艺采用“粗格栅+固液分离机(细格栅+沉砂箱体)”。

2.3计划工期:13个月(含勘察、设计、施工),其中初步设计须在签订合同后1个月内完成审批,应在2019年12月底前开工,确保2020年12月31日前通过“72+24小时”试运行。

2.4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范围包括:一期主厂房及设备(一次性建成);辅助系统土建(宿舍及食堂、综合水泵房、化水站、空压站、点火油、氨水站、飞灰及危废暂存库、净水器及工业消防水池、传达室及地磅房)一次建成,预留二期工艺设备位置(不含基础);协同处理餐厨垃圾 20t/d和粪便10t/d设备设施;预留二期主厂房及设备位置;不含收运系统。本次采用EPC总承包模式招标。建设项目所必须的全部生产及辅助建构筑、设备设施、生产系统等的EPC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包括但不限于:承担项目厂址红线内[还包括可研报告总估算表中与厂址有关的单项工程地基处理、土方工程及外边坡治理和进厂道路(含隧道),以及附属工程、室内二次装修工程(550~600元/m2,不含家具)、室外景观绿化工程、亮化工程、去工业化、环保教育展示、临时施工便道、雨水收集利用设施、外立面装饰、生产用水取水(含净化)、市政给水、排水(包括污水纳管)、临水临电和10KV备用电源(距离约500m)等。管线均包括红线内外,红线外距离约1km]所有项目的勘察、设计(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竣工图编制等,也包括深化设计或专项设计)、设备设施采购、工程施工、调试、试运行、验收、移交、性能测试、操作人员培训和维修手册编制等工作,还包括质量保证(保修)期内对上述工作中表现出的任何缺陷进行修复和维护的指导工作;竣工验收合格至最终移交之前的所有检验、检测、检查;配合项目发包人完成项目环保验收、全面验收、最终验收及后评价并完整归整项目档案资料。无条件接受政府相关部门或者招标人的跟踪审计。在项目全面验收通过之日前,承包人无偿进行项目技术培训、技术指导、运行监控和维修,确保项目正常运行。在项目全面验收通过之日后的三年内,发包人委托承包人(派出的运营管理团队)驻厂进行技术指导和培训,进行运营综合管理,确保项目正常运行。

2.5质量标准:

2.5.1工程设计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地方和行业标准、规范要求。

2.5.2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浙江省和丽水市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和现行规范及设计要求,达到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5.3设备质量标准:满足相关设备专项规范验收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A)设计单位须具备以下其中一个资质: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②市政行业(环境卫生工程)设计甲级和电力行业(火力发电)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③具有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B)施工单位同时具有资质:①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②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③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C)设备供应商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设备供应能力。

注:按照建市[2016]93号、浙建〔2016〕5号文要求,针对上述条件,联合体投标人只可选择(A)+(C),或(B)+(C),或(A)+(B)+(C)组合模式。

3.2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1)项目总负责人应具有以下其中之一:①注册一级建筑师,②注册一级结构工程师,③注册一级建造师(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及“三类人员”B类证书;

项目总负责人同时满足设计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资格条件要求的,可与设计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兼任;

(2)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注册一级建筑师,或注册一级结构工程师;

(3)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注册一级建造师(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执业资格和“三类人员”B类证书;

3.3浙江省外企业需出具在有效期内的《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明》,未提供《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明》的谢绝参加本项目投标(除设备供应商除外)。

3.4在本项目投标期间,企业及上述拟派项目负责人被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或企业注册所在地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丽水市建设主管部门列入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或“被限制参与投标且在限制期内”的,谢绝参加本工程投标。

3.5本项目不允许资质证书中载明的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及技术负责人作为本项目的拟派项目负责人。

3.6本次招标 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必须符合3.1(A)或3.1(B);

(2)联合体成员不能超过三家(含三家);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

(4)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本项目投标报名、缴纳投标保证金和递交投标文件等相关事项。

3.7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标处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途径

4.1本工程招标文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

4.2网上下载:请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在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遂昌)(http://sc.lssggzy.com/scweb/)下载招标文件。

招标人不组织项目现场踏勘和不召开投标预备会。投标人自行组织踏勘现场,由此产生的费用或发生任何意外均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 年 月 日 9 时00分止,投标人应于当日 8 时 30 分至 9 时 00 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遂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大厅(遂昌县君子路 276 号)。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招 标 人:遂昌县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浙江省丽水市遂昌县妙高街道西街107号

联 系 人:杜勇

电 话:158*****787

招标代理机构:大邦工程咨询(杭州)有限公司

地 址:杭州市秋涛北路332号佰富时代中心1幢1306室

联 系 人:王琳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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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案单位:遂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年10月30日%中国采招网(bidcenter .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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