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均安镇拆迁安置房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来自:采招网(www.bidcenter.com.cn) 安置房 拆迁

所属地区 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 发布时间 2019/11/6 关键词安置房拆迁   近期更新5080项目点击关注“安置房,拆迁”实时招标项目
招标业主佛山市顺德区均安镇顺怡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查看该业主所有招标公告)
招标代理佛山市均誉信晟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查看该招标机构所有招标公告)

项目招标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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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均安镇拆迁安置房工程已由相关主管部门批准立项建设,招标人为佛山市顺德区均安镇顺怡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均安镇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均安镇拆迁安置房工程监理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和建设规模:本工程为均安镇拆迁安置房工程,建设地点位于佛山市顺德区均安镇天连村南滘口之一,项目估算总投资为20000万元,由佛山市顺德区均安镇顺怡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开发建设,规划用地面积约14947平方米。建设内容包括拟建4栋住宅建筑(1#、2#、3#、4#)及地下室,预计可建住宅建筑面积约52314.5平方米,其中,1#、2#、3#住宅楼地上均为32层,4#住宅楼地上为10层, 首层架空,最大建筑高度99.9m,地下2层。

2.2 招标范围:均安镇拆迁安置房工程建设范围内所涵括的所有建筑物及构筑物的工程监理服务,具体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施工准备期、施工期、竣工结算期、质量保修期全过程监理服务及相关技术支持,主导建设项目各方及相关单位的工作协调;具体组织对工程项目各阶段进行质量、投资、安全、进度、合同、信息、档案、结算、审计等管理和控制等工作的监理服务,并负责跟进资料备案及整理归档,负责组织工程竣工验收和竣工备案,审查工程进度款支付和工程结算等。

2.3 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查看详情.60元。

2.4 服务期:从监理人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或参加由委托人组织的第一次进场会之日起算,至所有工程保修期结束且办妥竣工结算审核止,且工程付款完成。

2.5承包方式:固定折率承包,按中标人的中标折率进行结算。

2.6质量要求:执行国家、省或行业现行的工程建设质量验收标准及规范,须达到合格标准。

3.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合格全数入围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4.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质:

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甲级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资质甲级,且该资质证书应在有效期限范围内。

4.2.2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3 投标人应有良好信誉,且在佛山市(区)行业行政主管部门的诚信管理系统中办理登记并获得诚信编号。

4.3.1 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档案的有效范围是开标当天考评结论为C级或以上的,且未被系统锁定。

4.3.2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4.4 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4.4.1 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备有效且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

4.4.2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管理系统登记备案的人员中选取,并且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资格审查当日未被锁定。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4.4.3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招标人不接受其中标后在担任本项目工程监理职务的同时,再兼任其他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的申请。

注:招标人将在资格审查阶段进行核查,查询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平台或网站:“诚信管理平台(系统)”“顺德区国土城建和水利局网站”“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广东省建设行业数据开放平台” ,并以投标截止日当天的查询结论为准。如相关网站载明该监理工程师有在建信息或未完成竣工验收备案工作,在资格审查资料中须提交建设单位出具的该监理工程师变更手续或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否则将被视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在顺德区内承建的项目,如出现网站之间信息不一致的情况,以“顺德区国土城建和水利局网站”信息为准。)

4.4.4需提供投标人近半年(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即20195月至201910)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为准。

4.4.5拟派项目负责人如有参与其他工程投标的情况,必须在投标文件中说明。投标人应慎重考虑选派一名项目负责人参加多个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如投标项目负责人在两个及以上工程项目均中标的,只能按照不同工程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的时间先后,担任本企业最先中标项目的投标项目负责人。后确定该企业为中标人的工程项目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人隐瞒中标项目获取中标的,按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查处。

4.5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4.5.1投标人企业目前没有处于被有权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停业整顿、取消投标资格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进入破产程序等状况。

4.5.2 投标人无论在何地受到暂停(取消)在当地投标资格的处罚,只要在处罚期内的,都无资格参加投标。

4.5.3投标人企业在近三年内(自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没有骗取中标或围标串标或提供虚假投标材料行为(时间以行为发生时间为准,行为以行政主管部门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为准)。

4.5.4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将被列入工程交易黑名单,且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4.5.5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5.报名要求及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招标人委托佛山市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接受投标报名。本项目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接受报名。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工程交易”中的交易指南栏目。网址:http://ggzy.foshan.gov.cn/,业务咨询电话:****-********查看详情

5.2 报名时间:2019年11月7日至2019年11月13日或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日程安排查询”查看,各投标人在项目报名日期期限内,可随时上网报名。

5.3 报名成功后,投标人可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图纸。招标文件费用为每套人民币500元,费用在本项目开标当天收取。

5.4 招标文件一经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发布时间即为发出招标文件的时间),各投标人应在报名后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图纸(供下载的招标文件有PDF和WORD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已备案的PDF版本招标文件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6.投标保证金

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4.0万元的投标保证金。投标担保的形式: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通过银行汇款或转账的形式 。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7.1.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9年12月2日上午9:30或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日程安排查询”查看。

7.1.2开标时间:详见佛山市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址:http://www.shunde.gov.cn/ggzy/)招标公告或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日程安排查询”查看。

7.1.3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2 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佛山市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会议室(地址:佛山市顺德区大良德民路区行政服务中心西座1楼)

7.3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投标人的授权代理人(投标交易员)须持相关身份证明文件到场参加开标会。

身份验证方式:指纹验证(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取得交易员资格时采集的本人指纹)。

投标交易员是指: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取得企业交易员资格,并在佛山市投标企业信息数据库成功采集指纹的人员。

如果未能按上述要求进行身份验证的,招标人不接受其投标。

7.4 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佛发改招〔2013〕11号)的要求,在投标文件首页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对于拒签或不按要求签署承诺书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佛山市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大厅公告栏以及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佛山市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发布的为准。

9.异议与投诉

9.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公告及招标文件的内容违法违规或不公平、不公正,损害其利益的,可以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对招标人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行政监督部门实名投诉。

9.2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应当充分重视异议、投诉提出的时限,避免异议权、投诉权因时效原因而灭失。

10.其他

10.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以及招标人的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一律通过佛山市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网提交和发布。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报名项目信息,及时登陆佛山市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相关文件,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10.2本次招标办理投标报名手续并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3人,或投标截止时间止递交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或通过资格审查的合格投标人不足3人时,招标人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10.3 投标人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

10.4 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综合评价法。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佛山市顺德区均安镇顺怡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先生

电 话:****-********查看详情

招标代理机构:佛山市均誉信晟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冯先生 电 话:****-********查看详情 中国采招网(bidcenter.com.cn)!

传 真:****-********查看详情

地 址:佛山市顺德区均安镇均安居委会阳光花园A座109号

邮 编:528329

招标监督部门:佛山市顺德区发展和改革局(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电 话:****-********查看详情****-********查看详情****-********查看详情

2019年1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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