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市人民检察院数据备份一体机设备采购项目(二次)采购公告
宿迁市宏壮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受宿迁市人民检察院(采购单位名称)委托,就宿迁市人民检察院数据备份一体机设备采购项目(二次)(项目名称)进行竞争性谈判,欢迎合格投标人前来参加谈判。
项目名称:宿迁市人民检察院数据备份一体机设备采购项目(二次)
项目编号:SQHZ[2019]1028号
项目预算:30万元(高于此限价的投标文件作无效标处理)。
二、合格供应商资格要求
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1、供应商营业执照副本和税务登记证(或u201c三证合一u201d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2018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指供应商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供应商成立不满一年的不需提供);
3、2019年3月份以来任意一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指供应商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政府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标段谈判。否则,相关谈判申请均将被拒绝。
三、评标办法
本项目采用最低评标价法。
四、竞争性谈判文件获取信息
(一)竞争性谈判文件提供时间:2019年11月11日9:00至2019年11月13日17:30。
(二)招标文件获取地点:宿迁市微山湖路府前小区10-8;
(三)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购买,200元/份,售后不退。
五、报名时需携带的证件及材料
(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二)法人身份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三)法人代表或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一)响应文件开始接收时间:2019年11月15日14时00分;
(二)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19年11月15日14时30分;
(三)响应文件接收地点:宿迁市人民检察院二楼会议室
(四)响应文件接收人:许益 联系电话:158*****911
(一)谈判时间:2019年11月15日14时30分;
(二)谈判地点:宿迁市人民检察院二楼会议室
八、本次谈判联系事项
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 许益
中国采招网!(bi dcenter.com.cn)联系电话:****-********查看详情
联系地址:宿迁市微山湖路府前小区10-8
采购单位联系人:陈主任
监督电话:****-********查看详情
采购单位:宿迁市人民检察院
采购代理单位:宿迁市宏壮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9年11月0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