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位置:采招网 > 招标频道 > 招标日历 > 招标公告 >  阜康市第四中学38.36m2商店竞租公告

阜康市第四中学38.36m2商店竞租公告

来自:采招网(www.bidcenter.com.cn) 商店

所属地区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吉回族自治州-阜康市 发布时间 2019/10/12 关键词商店   近期更新130项目点击关注“商店”实时招标项目
招标业主阜康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查看该业主所有招标公告)

项目招标进展

注册即可查看免费招标信息  立即免费注册   立即登录     服务热线:400-810-9688

如果您已经是会员请先登录

阜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阜康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委托,对阜康市第四中学38.36m2商店进行公开竞租。

竞租项目名称:阜康市第四中学38.36m2商店公开竞租。

竞租项目编号:FKCZ-CG2019G-8

竞租标的:

1、阜康市第四中学学生商店采用对外公开竞租的方式进行租赁,招标起步价暂定为15000元/年,按最终竞标价签订合同。租赁期为3年,商店所需一切经营设施设备均要求承租人自行配置。

2、学校现有在校生1300名,每年经营时间有10个月,暑、寒假和节假日有两个月的休息时间。每天经营时间早中晚约4个小时。经营范围:只能经营学习和生活用品。

竞租人资格条件:

1、竞租人需提供阜康市区域内正在经营中面积在100㎡以上商店(超市)证明,营业执照、健康证和无犯罪证明,男60周岁以下,女55周岁以下,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注:竞租人必须勘察现场,接收租赁物现状后,在机关事务管理局取得现场勘查证明后方可报名竞租,否则报名无效。

2、承租人须在合同签定后10日内一次性交清3年租赁费,若逾期不交租赁费将视为自动放弃租赁,按原程序重新公开竞租。

3、承租人在合同签订后,须向校方缴纳5000元保证金,待合同期满后无任何纠纷予以退付,若承租人中途废止合同,其在商店中所投资的全部设施设备均交由校方无偿接受管理,同时将扣除承租人的全部保证金作为补偿。

中国采招网(bidcenter.com.cn)!

4、承租人须承担在经营期内发生的水、电、暖、垃圾清运等全部经营费用。

5、承租人在租赁经营期内应自觉爱护公共设施设备,自觉维护水、电(强电、弱电)、暖、消防等设施设备,并承担维护费用。

6、承租人若有意提前解除合同事宜,必须提前30日向甲方告知,经过甲乙双方协商,如无异议方可解除合约。

7、商店要本着服务于学生的原则,销售的商品要明码标价并且不得高于市场价。商店如经营不合格商品或有违规现象,一经发现,将解除租赁合同并扣除所有保证金。

8、承租人要服从学校的管理,严格按照学校的要求经营,办理有关部门合法经营有效证件,自行承担经营期间的债权债务及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

竞租登记时间:2019年10月12日—2019年10月20日

登记地点:阜康市财政局二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公室(博峰街87号)

组织时间:2019年10月21日上午11:00时(北京时间)

组织地点:阜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准噶尔路237号)

咨询电话:****-*******查看详情 ****-*******查看详情

注:请有意向的竞租人携带有效证件办理竞租登记。

阜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9年10月12日

文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