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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一代饮用水源水质环境基准研究招标公告

来自:采招网(www.bidcenter.com.cn) 环境 水质 饮用水

所属地区 广东省-深圳市 发布时间 2019/11/18 关键词环境水质饮用水   近期更新48158项目点击关注“环境,水质,饮用水”实时招标项目
招标业主深圳市生态环境局  (查看该业主所有招标公告)

项目招标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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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市下一代饮用水源水质环境基准研究 )需求公示

项目名称

深圳市下一代饮用水源水质环境基准研究

采购类型

服务类

采购人名称

深圳市生态环境局

采购方式

集中采购

财政预算限额(元)

*******查看详情

项目背景

2019年8月18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支持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正式印发。《意见》明确了深圳战略定位,即高质量发展高地、法治城市示范、城市文明典范、民生幸福标杆、可持续发展先锋。其中,可持续发展先锋战略定位明确要求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打造安全高效的生产空间、舒适宜居的生活空间、碧水蓝天的生态空间,在美丽湾区建设中走在前列,为落实联合国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提供中国经验。《意见》要求深圳要率先打造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中国典范。深圳市委六届十一次全会也提出,必须以高度的政治站位抓好贯彻落实,必须全方位、全过程先行示范,并明确提出在十个方面先行示范,其中包括“在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上先行示范。构建超大型城市现代化治理体系、优质均衡的公共服务体系、高质量全覆盖的社会保障体系、面向未来的基础设施体系,建成高质量的民生幸福城市”。为此,作为我国改革开放的排头兵,深圳市有责任承担起历史使命和重任,以国际先进水平为参照,建立高标准的饮用水源水质环境基准,也即是开展先行示范。


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是以习近平总书记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在国家发展大局中具有重要战略地位。为了指导粤港澳大湾区建设,2019年2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按照规划纲要,粤港澳大湾区不仅要建成充满活力的世界级城市群,还要打造成宜居宜业宜游的优质生活圈,成为高质量发展的典范。在饮用水源保障方面,规划纲要明确要求要强化水资源安全保障,加快推进珠三角水资源配置工程,加强饮用水水源地和备用水源安全保障达标建设及环境风险防控工程建设,保障珠三角以及港澳供水安全。深圳市是东深供水工程的重要枢纽,是香港供水的重要中转站。作为粤港澳大湾区中的重要成员,深圳还是广东和香港实现互联的桥梁,也是粤港澳大湾区区域发展的核心引擎之一,如何保障深圳市饮用水源安全是事关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的头等大事。随着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加速,可以预见,深圳市饮用水源未来面临的局面将更为复杂,对标国际先进水平,在环境质量等领域率先制定更符合深圳特点、更具约束力的地方标准,为保障水源水质安全做好提前部署刻不容缓。


为更好地应对中央及省级环保部门更高标准的工作要求,针对我市水源地城市化程度高、污染源类型多样、突发污染风险程度高的特点,作为生态环境管理部门,我局亟需委托第三方开展深圳市下一代饮用水源水质环境基准研究,提出更高要求更高标准的饮用水源水质新标准建议,以更好地提升水源地水质安全保障水平,确保深圳市饮用水安全和居民身体健康,为我国下一代饮用水源及饮用水水质标准的推出提供技术贮备与数据支撑。

投标人资质要求

1. 投标人必须为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注册的供应商(供应商注册网址:http://www.szzfcg.cn)。 2.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合法运作的独立法人机构。 3. 投标人应资信良好,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 4.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

服务类清单

序号采购计划编号需求内容数量单位备注财政预算限额(元)
1PLAN-2019-021001-000180深圳市下一代饮用水源水质环境基准研究1.0
*******查看详情.0

具体技术要求

一、工作目标


(一)调研深圳市主要化学品使用情况;


(二)研究深圳市各水厂消毒方式和消毒剂的使用情况;


(三)分析国内外地表水源及供水水质指标体系及标准研究现状;


(四)开发拟新增水源水质指标污染物检测分析技术;


(五)调查深圳市主要水源地水体中常规控制指标与新增指标污染物的分布、含量水平及主要来源;


(六)探索深圳市典型水厂消毒副产物的前体物及其主要来源。


(七)评估拟新增水源水质指标污染物残留对生态及人体健康影响的风险。


(八)提出与当前深圳社会经济发展需求相适应的饮用水源水质新标准建议。


二、服务内容


(一)调研深圳市主要化学品使用情况


在全市一、二级及准水源保护区内开展排查,并了解外部供水水源地的主要化学品使用情况,内容具体包括:


1. 工业污染源。排查保护区内工业企业的分布、污染物排放等情况。


2. 农业污染源。以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为单元,调查农业源氮、磷化肥和农药的使用情况,水产养殖和禽畜养殖抗生素的使用情况;


3. 生活污染源。排查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居民小区的分布及污水排放情况和常用药物(人用药物)的使用情况。


4.了解东江来水供水水源地的主要化学品使用情况。


(二)研究深圳市各水厂消毒方式和消毒剂的使用情况


调研深圳市供水系统的资料,分析深圳市供水水厂的消毒方式、消毒剂的使用情况,分析消毒副产物的类型、含量及其分布特点。


(三)分析国内外地表水源地水质指标体系及标准研究现状


对发达国家、地区(城市)地表水源地及水厂供水水质指标体系及标准研究现状、最新研究成果进行梳理,结合我国目前的饮用水源水质指标和深圳市本土水质情况,筛选出适合深圳市的下一代饮用水源水质标准指标。


(四)开发拟新增指标污染物检测分析技术


依据已有科研项目成果、文献和实际试验分析,针对拟新增的且在我国尚无标准检测方法的水质指标,研发相关的检测分析技术与方法。


(五)调查深圳市主要饮用水水源地水体中常规与新增指标污染物的分布、含量水平及主要来源


调查与评价深圳市主要饮用水源地水体中常规与新增指标污染物污染状况,考察不同时期水源地水体中污染物浓度的变化。


(六)探索深圳市典型水厂消毒副产物的前驱物及其主要来源


研究消毒工艺的消毒剂量与水源及供水水质之间的关系,确定消毒工艺的副产物生成及影响因素,分析消毒副产物的前驱物及其主要来源。


(七)评估拟新增指标污染物残留对生态及人体健康影响的风险


对主要饮用水源地水体中各类拟新增指标污染物残留的浓度可能产生的生态、人类健康的影响进行风险评估。


(八)提出更高要求更高标准的饮用水源水质新标准建议


初步确定与当前深圳社会经济发展需求相适应的水源地水质指标及建议值。


三、提交成果


《深圳市下一代饮用水源水质环境基准研究》总报告及其相关附件。


四、人员要求


为保证项目的顺利进行,中标方需组织一支研究经验丰富的研究团队来开展此项目,项目组研究人员需具有丰富的水环境污染源调查、污染物检测分析方法开发等相关研究经验。研究团队应配备不少于18人的研究人员,其中包括不少于10人的具有检验检测能力证或环境检测人员上岗合格证的采样分析测试人员。中标方需合理安排研究工作和时间节点,并严格按照各项规章制度组织实施。

商务需求

服务期限:


本项目服务期限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6个月。


项目进度安排:


自签订合同起12个月内,完成深圳市化学品使用情况、深圳市各水厂消毒工艺和消毒副产物和国内外水质标准现状的调研工作;


18个月内,针对拟新增的且在我国尚无标准检测方法的水质指标,研发相关水质指标的检测分析技术与方法,并提交中期成果报告;


24个月内,完成主要饮用水源地和自来水厂污染物指标残留调查的数据分析整理工作;


28个月内,完成新增污染物指标对生态及人体健康的影响评估工作;


36个月内,确定与当前深圳地区社会经济发展需求相适应的指标及建议值,提出更高要求、更高标准的饮用水源水质新标准建议。完成研究报告编制,组织专家评审并提交最终成果。


付款方式:


本项目款项分三期拨付:


首期款:合同签订后,采购人于15个工作日内向中标人支付中标后合同额的60%款项。


中期款:提交中期成果后,采购人于15个工作日内向中标人支付中标后合同额的20%款项。


尾款:项目通过专家评审和结题验收后,采购人于15个工作日内向中标人支付中标后合同额的20%款项。


每次付款前15个工作日,中标人应向采购人提供等额发票。因中标人原因导致发票有误或无法及时提供,采购人有权延期支付相应款项。采购人在收到中标人开具的发票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合同约定的中标人银行账户通过转账的方式支付相应的合同金额。


验收要求:


完成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并形成《深圳市下一代饮用水源水质环境基准研究》报告及其附件,通过专家评审和结题验收。


培训要求:无。


售后服务要求:


项目中标单位需根据项目研究成果,在水源保护区管理方面为深圳市生态环境局长期提供相关数据和决策支持。

评标信息


评标信息



,中国采招网(bidce nter.com.cn)

序号


评分项


权重


1


价格


20


2


技术部分


27




序号


评分因素


权重


评分方式


评分准则


1


信息掌握情况及实施方案(工作措施、工作方法、工作手段、工作流程)


15


专家打分


评审内容:


投标人对水源保护区基础信息、国内外水质标准等掌握程度,实施方案详细程度及是否满足服务要求,技术方案的可行性和可操作性,人员配备是否足够、分工是否明确等。


根据招标文件的需求和投标文件响应情况进行横向比较,分档评分:评价为优得100%分数;评价为良得80%分数;评价为中得60%分数;评价为差不得分。评价为“中”或“差”的,专家需说明情况。专家按百分制打分。


2


项目重点难点分析、应对措施及相关的合理化建议


5


专家打分


评审内容:投标文件中对项目的重难点分析、应对措施以及相关合理化建议等论述内容。


优评分标准:投标文件紧密围绕项目的实际情况进行重点和难点分析,分析系统深入,提出的应对措施以及建议针对性强,可行性高。


良评分标准:投标文件围绕项目的实际情况进行重点和难点分析,分析系统较深入,提出的应对措施以及建议针对性较强,可行性较高。


中评分标准:投标文件就项目的重点和难点进行分析,分析系统程度一般,提出的应对措施以及建议针对性一般,可行性程度一般。


差评分标准:投标文件对项目的重点和难点缺乏系统的分析,未能提出有针对性和可行性的应对措施以及建议。


评价为优得100%;评价为良得80%;评价为中得60%;评价为差不得分。专家按百分制打分。


3


质量(完成时间、安全、环保)保障措施及方案


3


专家打分


评审内容:投标文件中对项目的质量控制/质量保障等论述内容。


优评分标准:质量控制/质量保障措施全面细致,深入完整,科学合理;包含了完成时间、安全、环保等各个方面,能够很好地保障项目质量。


良评分标准:质量控制/质量保障措施较为全面,比较科学合理,包含了质量保障/质量控制的主要内容,能够较好地保障项目质量。


中评分标准:质量控制/质量保障措施系统性完整性一般,科学合理性水平一般,基本能够保障项目质量。


差评分标准:质量控制/质量保障措施不够全面,科学合理性较差,难以有效地保障项目质量。


评价为优得100%;评价为良得80%;评价为中得60%;评价为差不得分。专家按百分制打分。


4


项目完成(服务期满)后的服务承诺


2


专家打分


评审内容:投标文件中对项目完成后的服务承诺等的论述内容。


根据招标文件的需求和投标文件响应情况进行横向比较,分档评分:评价为优得100%;评价为良得80%;评价为中得60%;评价为差不得分。专家按百分制打分。


5


违约承诺


2


专家打分


评审内容:投标文件中对项目违约承诺等的论述内容。


根据招标文件的需求和投标文件响应情况进行横向比较,分档评分:评价为优得100%;评价为良得80%;评价为中得60%;评价为差不得分。专家按百分制打分。


3


综合实力部分


46




序号


评分因素


权重


评分方式


评分准则


1


投标人资格情况及通过相关认证情况


5


专家打分


(一)评审内容


1. 具有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的CMA检测认证证书的,得25%,没有不得分。


2. 具有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实验室认可(CNAS)证书的,得25%,没有不得分。


3. 具有省部级及以上水环境保护领域科研/工程实验平台(包括省部级及以上重点实验室、国家与地方联合工程实验室、研究中心等)的,每个得25%分数,此项最多得50%,没有不得分。


(二)评分依据


要求提供有效的资格(批文)证书扫描件作为证明材料(如认证证书注明年审要求的,必须按规定年审且证书在有效期内的方为有效;如未注明年审要求的,证书必须在有效期内的方为有效),原件备查。评分中出现无证明资料或专家无法凭所提供资料判断是否得分的情况,一律作不得分处理。专家按百分制打分。


2


投标人同类项目业绩情况


4


专家打分


(一)评审内容


1. 投标人每提供一个近三年(2017年1月1日至本项目开标之日)从事过的副省级及以上城市的政府部门委托的水源保护区污染源调查、水源地水体中污染物分析、污染物毒性鉴别等相关研究项目,项目金额达100万元及以上的,得50%分数,项目金额大于等于50万元且小于100万元的,得30%分数,项目金额小于50万元的,得20%,没有不得分。


2. 投标人每提供一个近三年(2017年1月1日至本项目开标之日) 从事过的副省级及以上城市的政府部门委托的水源保护区污染来源监测相关项目,且项目金额达200万元及以上的,得50%分数,项目金额大于100万元且小于200万元的,得20%分数,项目金额小于100万元的,得10%,没有不得分。


以上2项累计加分,最多得100%分。


(二)评分依据


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复印件作为证明材料,未提供证明材料或专家无法凭所提供资料判断是否得分的,一律作不得分处理。专家按百分制打分。


3


投标人获奖(荣誉)情况


4


专家打分


(一)评审内容


近三年(2017年1月1日至本项目开标之日)获得环保科研工作项目成果的奖项(荣誉、表彰)情况:国家级每个得50%分数,省、部级每个得25%分数;累加计分,最高得分为100%分数。颁发单位要求为国务院(或其直接所属的行政机关)、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或其直接所属的行政机关)。


(二)评分依据


需提供获奖证书的复印件作为证明材料,未提供证明材料或专家无法凭所提供资料判断是否得分的,一律作不得分处理。专家按百分制打分。


4


拟安排的项目负责人情况


6


专家打分


(一)评审内容


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为投标人自有员工:


1. 具有环境保护正高级职称的得25%;


2. 具有副省级以上城市高层次专业人才证书得25%;


3,近三年(2017年1月1日至开标之日,以合同日期为准)内主持过副省级及以上城市政府部门委托的水源保护区污染源调查、监测相关科研项目,且项目金额达200万元及以上的,得25%分数,最高得50%分数,没有不得分。


以上3项累加计分,最高得100%。


(二)评分依据


1. 投标人须提供项目负责人职称证书、高层次人才认定证书,以及近三个月在投标单位缴纳社保的证明资料。


2. 若开标日上一个月的社保材料因社保部门原因暂时无法取得,则可以往前顺延一个月。


3. 人员业绩证明要求提供项目合同关键信息,若合同关键信息无法判断是否得分的,可以由合同甲方出具的证明文件等进行证明。


未提供证明材料或专家无法凭所提供资料判断是否得分的,一律作不得分处理。专家按百分制打分。


5


拟安排的项目团队成员(项目负责人除外)情况


12


专家打分


(一)评审内容


1. 投标人每提供一个具有水源保护区污染来源调查、核查、水源水体中污染物分析相关科研项目经验的副高及以上职称项目团队成员得15%分数,每提供一个具有水环境污染来源调查、核查、水源水体中污染物分析相关科研项目经验的中级职称项目团队成员得10%分数,累加计分最高得55%分。以个人最高级别职称为准。


2. 项目团队成员中每有1个具备注册环保工程师资格的,得5%,最高得5%。


3. 项目团队成员中每提供1个具有计量协会颁发的检验检测能力证或环境监测部门颁发的环境检测人员上岗合格证,得5%分数,同一人不重复计分且低于5人不得分,此项最高累计得分40%。


(二)评分依据


1. 投标人需提供相关人员的注册资格证书、职称证书及其他相关证书、近三个月在投标单位缴纳社保的证明资料以及工作经验证明资料(工作经验证明为项目合同关键信息,若合同关键信息无法判断是否得分的,可以由合同甲方出具的证明文件)。未按要求提供相关材料或提供的材料不符合要求的,以及扫描件不清晰导致无法识别的不得分,原件备查。


2. 若开标日上一个月的社保材料因社保部门原因暂时无法取得,则可以往前顺延一个月。


未提供证明材料或专家无法凭所提供资料判断是否得分的,一律作不得分处理。专家按百分制打分。


6


投标人自主知识产权产品(创新、设计)情况


5


专家打分


(一)评审内容:


1. 投标人每提供一个水环境监测、水污染治理方面的发明专利得30%分数;


2. 投标人每提供一个水环境监测、水污染治理方面的实用新型专利得20%分数。


以上两项累加计分,最多得100%分数。


(二)评分依据:


要求提供专利证书的复印件加盖公章作为证明材料,未提供证明材料或专家无法凭所提供资料判断是否得分的,一律作不得分处理。专家按百分制打分。


7


项目拟使用的车辆(场地、工具、机器)情况


8


专家打分


投标人每提供一种以下所列的用于水质检测的实验仪器(自有或者租赁均可)得17.5%分数,最多得70%分。


1) 三重四级杆液质联用仪;


2) 三重四级杆气质联用仪;


3) 电感藕合等离子体质谱仪;


4) 氟离子选择性点位滴定仪。


投标人须提供相关实验仪器购置合同或发票的复印件作为证明材料。租赁的设备仪器需提供租赁合同(租赁合同截止日期应不早于2019年12月31日)。设备仪器名称与标书要求不必完全一致,用途一致或相近即可,但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提供的证明材料或专家无法凭所提供资料判断是否"一致或相近"的,一律作不得分处理。



投标人每承诺提供一种以下所列的用于水质检测的实验仪器(自有或者租赁均可)得10%分数,最多得30%分。投标人须填写承诺函(见附件一),并在承诺函所要求时间内提供仪器,作本项目使用,不承诺不得分。


1) 火焰/石墨炉原子吸收光谱仪;


2)液相色谱四级杆飞行时间质谱联用仪;


3)测汞仪。


专家按百分制打分。


9


环保执行情况


1


专家打分


(一)评审内容:


投标人未受过环保主管部门行政处罚得100%分,否则不得分。


(二)评分依据:


该项得分以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承诺作为依据,若隐瞒情况虚假应标将被废标并报主管部门处理。专家按百分制打分。


10


服务网点


1


专家打分


(一)评审内容:


深圳企业或非深圳企业、但在深圳市有合法注册的分公司等机构的,得100%分,否则不得分。


(二)评分依据:


要求在投标文件中就设立的机构类型进行说明,并提供机构营业执照扫描件,原件备查;否则不得分。专家按百分制打分。


4


诚信情况


7



序号


评分因素


权重


评分方式


评分准则


1


诚信评价


5


专家打分


根据《深圳市财政委员会关于加强招投标评审环节诚信管理的通知》(深财购[2013]27号)的要求,投标人在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中存在诚信相关问题的,本项不得分,未出现相关诚信问题的得满分。以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供应商库中的处罚记录为准。投标人无需提供任何证明材料,由采购中心工作人员向评委会提供相关信息。专家按百分制打分。


2


履约评价情况


2


专家打分


近三年(以投标截止日期为准)在市政府采购中心有履约评价为差的记录,本项不得分,否则,得满分。投标人无需提供任何证明材料,由采购中心工作人员向评委会提供相关信息。专家按百分制打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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