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中建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嘉祥县麟鑫苑建设项目项目烟风道 采购
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中建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对嘉祥县麟鑫苑建设项目工程所需烟风道采购进行公开招标,诚邀符合资格要求、能提供优质服务的供应商参加投标及洽谈采购合作事宜。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嘉祥县麟鑫苑建设项目
2、工程地址: 山东省济宁市嘉祥县
3、工程简述: 本工程由10栋高层(部分楼体有商业网点)、地下车库及本地块配套商业组成;住宅楼为剪力墙结构;其中7#、9#、10#、11#、12#楼地下二层,地上十七层加一层阁楼;15#、18#、19#楼为地下二层,地上二十七层;16#、17#楼地下二层,地上三十三层。总建筑面积为161002.08㎡。
二、招标主体
中建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三、招标内容
1、设备(物资)名称及型号:详情见清单
2、数量:详情见清单
四、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资格: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并通过最近年检的法人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必须涵盖招标产品的制作或销售。代理人必须得到投标单位的授权。
2、资质要求。
3、业绩要求。
4、人员、设备、资金、服务、信誉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5、符合国家规范或标准规定的生产、制造或经营能力。
6、其它要求。
五、供应商网络报名
1、报名方式
已在中国建筑集中采购网络交易平台(http://www.cscec-buy.com)或云筑网(http://www.yzw.cn)上注册的供应商,登录后即可报名。
2、报名时间。
招标公告发布时间: 2019 年 11月 17日(北京时间)。
本招标项目的报名截止时间为: 2019 年12月14日 15 时 0 分(北京时间)。
3、招标文件的获取
经资格审查入围的供应商,经通知可直接登录中国建筑集中采购网络交易投标平台或云筑网上下载招标文件,并依据招标文件要求于投标截止日前进行网上投标。
六、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 中建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地址:嘉祥县麟鑫苑建设项目商务部
日期: 2019年11月15日
嘉祥县麟鑫苑建设项目
烟风道采购
招
标
文
件
招标编号:LXY-WZ-026
日 期:2019年11月15日
目 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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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投标须知...........................................................................................................
一、总则..................................................................................................................
二、招标说明..........................................................................................................
三、投标说明..........................................................................................................
四、投标文件的编制和递交..................................................................................
五、报价说明..........................................................................................................
六、开标评标..........................................................................................................
七、中标通知书与合同签订..................................................................................
八、违规和欺诈行为..............................................................................................
第二章 投标文件格式.................................................................................................
一、投标文件组成..................................................................................................
二、企业基本情况表..............................................................................................
三、投标承诺函......................................................................................................
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五、投标报价书......................................................................................................
第三章 采购合同范本.................................................................................................
第一章 投标须知
前 附 表
条款号 | 相关事项 | 摘 要 |
1 | 招标人 | 名 称:中建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嘉祥县获麟街333号中建城市项目部 联系人:杜冉 电 话:180*****204 E -mail: |
2 | 招标标的物(数量、型号) | 详见清单附件 |
3 | 投标资格要求 |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资质证书;经营范围符合本次招标内容;产品生产厂商具有产品生产许可证和产品质量认证证书。 |
4 | 招标答疑 | 答疑形式: 疑问提交要求: 投标人应在2019年12月14日 15 时前,将相关投标疑问通过“云筑网平台”提交,截止14号15时 |
5 | 投标方式 | 采用线上投标或线上与纸质投标相结合的方式 |
6 | 投标文件份数 | 线上投标:按照集采平台相关要求填报。 纸质投标:正本1份,副本1份。 |
7 | 投标保证金 | 投标保证金金额:无 退还时间: 无 |
8 | 投标有效期 | 投标截止日后 10 天内有效 |
9 | 投标截止时间及纸质标书递交地址 | 线上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12月14日 15时 线下纸质标书递交时间及地址:2019年12月14日15时 |
10 | 评标原则 | 合理低价者中标 |
11 | 供应商报价澄清 | 澄清时间:2019年12月14日下午2时前 澄清方式: 书面形式 |
12 | 其他要求 | 无 |
13 | 监督部门 | 监督部门: 电话: 传 真: |
一、总则
(一)定义
本招标文件使用的下列词语具有如下规定的意义:
1、“招标人”:中建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2、“投标人”:向中建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提交投标文件的当事人。
3、“招标文件”指由中建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发出的本文件,包括全部章节、附件及澄清补充文件。
4、“投标文件”指投标人根据本招标文件向中建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提交的全部文件。
5、“书面函件”指打字或印刷的函件,包括电传、电报和传真。
6、“评标委员会”是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负责评标活动,向招标人推荐中标候选人或者根据招标人的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的组织。
7、“中标人”是指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书面评标报告和推荐确定的投标当事人之一。
(二)招标内容
1、招标标的物:(设备招标注明规格型号):
2、采购数量:
序号 | 物资名称 | 品牌商标 | 规格型号 | 计量单位 | 数量 | 生产厂家 | 技术质量要求 |
1 | 排烟风道 | 300*400*2800 | 米 | 464 | |||
2 | 排烟风道 | 300*400*2880 | 米 | 24 | |||
3 | 排烟风道 | 300*400*3150 | 米 | 2 | |||
4 | 排烟风道 | 300*400*3330 | 米 | 2 | |||
5 | 排烟风道 | 300*400*3600 | 米 | 1 | |||
6 | 排烟风道 | 300*400*3270 | 米 | 3 | |||
7 | 排烟风道 | 500*600*3600 | 米 | 7 | |||
8 | 排烟风道 | 500*600*3270 | 米 | 7 | |||
9 | 排烟风道 | 500*600*2800 | 米 | 504 | |||
10 | 排烟风道 | 500*600*2880 | 米 | 18 |
3、质量标准:
3.1、供应材料均应符合设计规范以及图纸的要求,应与承包商认可的样品保持一致。
3.2、供应材料均应符合设计规范以及图纸的要求,应与承包商认可的样品保持一致。
3.3、供应的产品应符合国家有关环保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承包人GB/T24001-2004/ISO14001:2004环境体系要求,不能对施工环境造成污染;同时,该货物还应该符合承包人GB/T28001-2011/OHSAS18001:2007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标准的要求,不能对接触货物的有关人员及竣工后的使用人员的健康造成危害。
3.4、如果在材料进场验收时为不合格,承包人有权将材料退还供应商,所有损失均由供应商承担。
4、验收方式:承包人派员与供应商委托的交货人共同清点数量,由承包人收货员签署暂收货物数收条后,供应商提供随件质量证明、技术说明等文件,在商定的时间内,由承包人、供应商依据约定的质量、技术标准等条件共同验收,经验收合格的,双方人员共同在收货单上签署日期及姓名。
5、交货时间:承包人发出要货通知后12小时内。(以招标人实际要求时间为主);
6、交货地点:嘉祥县麟鑫苑建设项目;
7、其他具体要求:提每批货物入场时,必须提供原厂检验报告、合格证;
8、负责安装产品。
(三)投标供应商要求(根据招标标的物的不同而进行补充)
1、具备法律主体资格,具有独立订立及履行合同的能力。
2、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3、具备国家有关部门、行业或公司要求必须取得的质量、计量、10安全、环保认证及其他经营许可;在国际有关部门和行业的监督检查中没有不良记录;与公司没有不良合作记录。
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5、其他要求。
二、招标说明
(一)招标方式
本次招标采用 公开招标 招标方式、资格预审、投标竞价、议价,综合评审的方式。
(二)投标费用
投标人应自行承担投标过程中的一切费用,不管投标进程或结果如何, 投标人均应对招标文件保密。
(三)招标文件的答疑
答疑方式及时间: 云筑网25日前将相关投标疑问通过“云筑网网络交易平台”提交,由招标人在集采网络交易平台上进行统一答复。投标人如未及时下载文件,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四)招标文件的变更
招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可通过“云筑网网络交易平台”发出招标文件变更、补充、修改通知,该类变更、补充、修改可能是招标人主动发起的,也可能是为了解答投标人要澄清的问题而发起的,招标人无义务对变更具体原因予以解释。投标人如未及时下载文件,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三、投标说明
(一)投标报价方式
投标通过线上投标或线上、线下同时投标两种投标方式。招标方收取线下投标文件时,将核实投标人是否完成线上投标,未同时完成线上、线下投标的单位,本次投标作废。
(二)线上投标要点
1、 投标人需确认本企业已经在“云筑网网络交易平台”(云筑网( http://www.yzw.cn)进行注册并通过审核,拥有唯一的用户名和密码,投标人不能重复注册,请投标人与各推荐单位联系,确认自身企业是否已经注册。
2、 投标人使用用户名和密码登陆“中国建筑集中采购网络交易平台”,按照要求及时进行密码修改、企业信息和产品信息维护与确认工作。
3、 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时间节点要求,登录“中国建筑集中采购网络交易平台”进行网上投标文件的提报。
4、 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未及时对企业信息、产品信息维护与确认,或者未及时进行网上报价等, 投标人的投标将被拒绝。
(三)其他相关说明
1、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条款、格式等要求。
2、凡参与投标的单位皆被视为认可招标文件中出现的所有条款,并被视为投标人已把招标文件中出现的所有条款综合考虑在自己的投标报价中。
3、中标单位在签订合同时无权调整合同范本条款,否则被视为中标单位放弃中标资格, 招标人可与备选中标单位签订合同。
4、对未中标的单位不做经济方面或其他方面的赔偿,也不做解释,谨对合作表示衷心的感谢。
四、投标文件的编制和递交
(一)使用语言
投标人提交的所有文件材料及往来函电均使用中文。
(二)纸质投标文件组成
《投标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严格按照以下顺序装订):
1、投标企业资质证明文件、主要包括《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企业产品代理证书、企业荣誉证书、生产许可证、企业相关体系认证证书、产品检验报告等,其中前三项资质证明必须提供。
2、企业基本情况表
3、投标承诺函
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5、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6、投标报价表
7、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复印件
8、历史业绩介绍( 工程名称、近几年的销售业绩、 主要合作单位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9、投标人认为可以提供的其他资料。
(三)网上投标文件组成
1、网上投标报价清单, 投标人须在网上投标截止时间前按照平台提供的报价清单格式完成报价并提交确认,未按照报价清单格式要求填报的将予以废标。
2、网上投标文件附件,由纸质投标文件中的第 2—7 项内容组成,要求提供盖有投标人公章的扫描件作为附件上传。
3、 投标人应仔细核对网上投标报价清单与纸质投标报价表,两者必须保持一致,若出现网上投标报价清单与纸质投标报价表不一致,则评标小组将以网上投标报价清单为准。
(四)编制要求
1、《企业基本情况表》、《投标承诺函》、《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投标报价表》 投标人应完整地按照招标文件中所提供格式填写。
2、投标文件中的投标企业名称、网上注册的企业名称、通过资格审核的企业名称三者应该一致,网上注册企业资料与投标文件企业资料一致,且所有资料都真实有效。
3、纸质投标文件应装袋密封,并在封口处加盖企业公章,开标时公开启封。封面用 A4 纸张打印招标编号、 投标人名称及地址、联系人、联系方式及标书密封日期,粘贴在封套上面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并注明“在(开标时间)前不得开封”。
4、纸质投标文件须提供正本文件一份。
(五)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和地点
1、投标文件递交时间
纸质投标文件截至时间:见招标公告。
网上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见招标公告。
线上、线下投标截止时间若有变动, 招标人将会通过“云筑网网络交易平台”发布变更公告。
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嘉祥县麟鑫苑建设项目
因不可抗力等原因,可酌情变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各方当事人相关的所有权利与义务应延长至新的截止时间。
3、在规定的截止时间后不再受理任何投标文件。
(六)投标文件修改和撤回
投标人在规定的截止时间前可以修改或撤回投标文件,在规定的截止时间后,投标人不得对其投标文件做任何修改,也不得撤销。
(七)投标文件其它要求
1、投标人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完整、合法、有效。
2、所有投标文件均须由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的被授权人提交。
3、同一企业的投标报价只允许委托一个被授权人参与申报,一个被授权人只能接受一家企业的委托。
4、提供虚假资质证明文件的投标人,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资格,并交由相关部门依法处理。
5、装订要求:纸质投标文件使用 A4 纸装订成册。
6、投标文件应加盖企业公章,复印件应清晰、完整。
五、报价说明
(一)付款方式
1、预付款:无;
1.1 2、合同双方盖章生效后,每月对账完成后,当月23日分包人向承包人提出书面申请工程款,经承包人审核无误且承包人收到工程业主相应付款后30日内,支付审核完成工程款的70%。未按规定时间提出申请,视同承包人放弃本月申请工程款权利,该月完成工程量,以发包人计算为准,承包人不得有任何疑义。
3、主体工程施工完成并验收合格后,分包人向承包人提供竣工资料及结算报告。经承包人审核无误且承包人收到工程业主相应付款后30日内,工程款支付至结算额85%;
4、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双方结算手续办理完成且承包人收到工程业主相应付款后30日内支付至结算额100%。
5、付款方式:电汇
(二)其他说明
1、投标报价货币为人民币,单位是元或万元,保留小数点后 2 位。
2、投标人应仔细核对网上投标报价清单与纸质报价清单,两者须保持一致,若出现网上投标报价清单与纸质报价清单不一致,以网上投标报价清单为准。
3、凡参与投标的单位皆被视为认可招标文件中出现的所有条款,并被视为投标人已把招标文件中出现的所有条款综合考虑在自己的投标报价中。
4、投标人报出的价格均为含税价格。
六、开标评标
(一)评标原则
公开、公平、公正、阳光透明
(二)评标小组
1、评标小组由招标人员组成,成员人员不少于5人以上的单数。
2、评标小组根据评标办法及标准开展开标、评标工作。
3、与投标人有利益关系的,评标小组回避。
(三) 评标原则及方法
1、最低价中标原则:评标突出质量优先,价格最低的原则。评标小组按照报价从低到高的顺序对投标报价单位进行排名,排名第1至第3的投标单位作为供应商候选人,供应商候选人必须承诺按最低的价格为供货价格。
2、合理低价中标:评标突出质量优先,价格合理的原则。充分考虑市场的实际情况。对于明显低于成本,没有合理理由的供应商直接废标。
3、物资采购一般评分原则
根据实际情况可选择最低价中标或合理低价中标原则,具体评标细则由采购标的物确定。
(五)评标程序
1、招标方组织评标小组、监督小组成员进行开标。
2、评标小组依据招标文件相关要求进行评标。
3、评标小组拟定中标候选单位。
4、招标人将对中标候选人通过“云筑网网络交易平台”公布。
5、投标人只有评标名次知情权,招标人不作相关解释。
(六)废标的基本规定
出现以下情形的,评标小组有权判定投标文件无效,由投标人承担全部责任。
1、未按照本招标文件规定缴纳投标保证金;
2、没有按要求完成线上线下投标文件递交的投标。
3、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
4、主要内容、格式与招标文件规定不符的。
5、投标人提供虚假资料、隐瞒误导招标单位的。
6、投标人或其成员不正当地影响评标工作的。
7、招标文件或法律规定的其它情形。
8、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七、中标通知书与合同签订
(一)中标结果
拟中标单位公示结束后,招标人通过“云筑网网络交易平台”向中标及未中标单位发放中标结果。
(二)签订采购执行合同
中标单位在收到中标结果后 15 日内,应与招标人签订采购合同。
八、违规和欺诈行为
违规和欺诈行为包括:
1、投标人相互串通报价,排挤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损害招标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利益;
2、投标人通过向招标人或评标小组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
3、投标人以低于成本的报价竞争,扰乱市场秩序;以他人名义报价、提供虚假证明;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
4、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其投标, 中标单位在规定期限内不签订合同或者不履行合同义务;
5、投标人的其他恶意投标行为或客观上对集中采购活动带来严重不利影响的一切其他行为;
6、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
如果招标人认为投标人在本次招标项目的竞争中有违规或欺诈行为,则有权宣布其投标为废标或中标无效。
如果招标人在任何时候发现投标人在报价竞争和履约过程中有违规或欺诈行为,则有权视其情节在 2 年内拒绝接受与其任何合作。
第二章 投标文件格式
一、投标文件组成
(一)投标文件装订要求
装订 顺序 | 材料名称 | 备注 |
1 | 投标文件封面 | |
2 | 投标文件目录 | |
3 | 投标企业简介 | |
4 | 企业基本情况表 | 原件 |
5 |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 原件 |
6 | 法人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 复印件 |
7 | 投标承诺函 | 复印件 |
8 | 企业资质 | |
9 | 《营业执照》 | 复印件 |
10 | 《组织机构代码证》 | 复印件 |
11 | 代理证明 | 复印件 |
12 | 企业其他相关资料 | |
注:1.以上材料扫描件按中建集采网络交易平台中的相关要求上传至平台,为投标文件组成部分。以上材料复印并加盖公章要求装订成册(包括附加页)要求每页加盖单位印章,递交至集中采购管理中心。各招标参与单位对其推荐的投标企业的材料真实性负责。 2.资质文件中的企业名称、法定代表人姓名应与《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中的企业名称、法定代表人姓名保持一致,并为通过集中采购管理中心资格审查的供应商。 3.所有资质文件应在规定的有效期内。 4.报送资质文件为非中文的,应同时提供中文翻译件。 5.所有资质文件(或复印件)必须清晰,不得涂改。 |
(二)投标书(封面)
正(副)本 中建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烟风道采购 投标文件 (技术标/经济标) 投标人:(盖章) 年 月 日 |
企业名称(盖章) | 组织机构代码 | |||||||||
企业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 □中外合资企业 □全民所有制企业 □集体所有制企业□独资企业 | 上年度销售额 | ||||||||
详细地址 | ||||||||||
营业执照 | 注册号 | 法定代表人 | ||||||||
经营范围 | 注册资本 | |||||||||
发证时间 | 营业期限 | |||||||||
生产许 可证或经营许可证 | 许可证号 | |||||||||
发证机关 | ||||||||||
被授权人情况 | 姓 名 | 身份证号 | ||||||||
联系 电话 | 传真 | 手机 | ||||||||
通讯 地址 | ||||||||||
邮编 | 电子信箱 |
注:1、本表作为投标文件的重要部分,务必认真填写,不得涂改。
2、投标人应保证本表所填内容真实有效,如与事实有出入,则视为无效投标。
三、投标承诺函
中建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我方对贵单位所发的招标文件所有条款予以确认。并进一步承诺如下:
1、我方所报的单价,已充分考虑了招标文件及供货合同要求中标单位(供方)应承担的所有义务及风险,由此造成或可能造成的费用我方已包含在报价中。
2、若我单位中标,除非贵单位要求,我方将不主动要求调整供货合同条款。否则,贵单位可以随时取消我单位的中标资格。
3、我方承诺不会因贵方对供货合同中的承包范围的调整而产生的异议。
4、我方的承诺书(若有),将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5、若我单位没有中标,我单位将不要求贵方做任何解释。
6、我单位理解贵单位不以最低投标价为中标价的唯一选择。
7、若我单位中标,我单位同意本确认函及所有投标文件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与供货合同具有同样的法律效力。
8、我司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工程所需材料,在供货过程中出现的质量问题我司将及时调换合格材料进场,如因材料质量问题而造成工期延误,我司承诺接受每延误一天处以人民币 2000 元的违约金,该违约金直接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如履约保证金不足,将从货款中扣除,在供货过程中保证供应材料为招标文件中要求的厂家生产的材料,各类质量资料随货同行,并保证各类质量资料真实有效。
9、在供应时间上将严格按项目要求时间组织材料进场,我司的保证措施是根据进场时间和规格型号要求提前做好备料,确因某些型号材料短期缺货将积极配合项目与业主监理协商沟通进行替换。如因材料进场时间问题而造成工期延误,我公司承诺接受每延误一天处以 2000 元的违约金,该罚款直接从合同履约保证金款中扣除。
10、我司将以良好的服务态度、饱满的工作热情和遵纪守法的工作作风做好对项目部的服务,让项目部满意,让贵司满意,让工程业主和监理满意。
11、我司郑重承诺:我司对招标文件的合同协议条款完全接受和遵守。
投标人:(章)
法人代表:(章)
日 期:
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中建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本授权书声明:位于(公司地址) 的(公司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姓名)代表本公司授权(被授权人姓名)为本公司的唯一合法代理人,代表本公司参加采购招标活动,并在整个招标采购活动中,以本公司名义全权处理包括递交企业和产品投标资质材料,确认投标相关信息,投标产品报价、议价,交纳相关费用,签订采购合同,执行和完成采购周期内的售后服务等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并保证所提供的资质证明材料真实、合法、完整、有效。
本授权书于 年 月 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
授权期限为: 年 月 日起至合同终止。授权期限内无特殊情况不变更合法代理人(被授权人)。
法定代表人(签字) 被授权人(签字)
授权单位名称(盖章) 联系电话

附件
工程量清单
工程名称:嘉祥县麟鑫苑建设项目
金额:元
序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计量单位 | 暂估数量 | 不含税单价 | 不含税合价 | 税率 | 税额 | 含税单价 | 含税合价 | 备注 |
1 | 排烟风道 | 300*400*2800 | 米 | 464 | |||||||
2 | 排烟风道 | 300*400*2880 | 米 | 24 | |||||||
3 | 排烟风道 | 300*400*3150 | 米 | 2 | |||||||
4 | 排烟风道 | 300*400*3330 | 米 | 2 | |||||||
5 | 排烟风道 | 300*400*3600 | 米 | 1 | |||||||
6 | 排烟风道 | 300*400*3270 | 米 | 3 | |||||||
7 | 排烟风道 | 500*600*3600 | 米 | 7 | |||||||
8 | 排烟风道 | 500*600*3270 | 米 | 7 | |||||||
9 | 排烟风道 | 500*600*2800 | 米 | 504 | |||||||
10 | 排烟风道 | 500*600*2880 | 米 | 18 |
注:1、以上工程量为暂估量,结算时按合同约定另行计算。
2、综合单价为含税费的包干价格,它包括但不限于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安全文明施工费(临时设施费)、机械进出场费(含二次进出场费)、场内施工临时道路的铺设及修复费、交通费、赶工费管理费、利润、税金、当地政府相关收费以及相关的风险因素等全部内容。
3、材料每次进场后,于指定位置卸车。
公司盖章:
法人:
授权人:
第三章 采购合同
嘉祥县麟鑫苑建设项目
烟风道材料采购合同(修订稿)
甲方(需方): 中建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乙方(供方):
签约时间: 2019年
签约地点: 山东省济宁市嘉祥县
甲方(需方): 中建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乙方(供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经友好协商一致,就嘉祥县麟鑫苑建设项目工程_烟风道_采购事宜,签订本合同,双方共同遵守。
1. 工程概况
1.1 工程名称: 嘉祥县麟鑫苑建设项目
2.2 工程地点: 山东省济宁市嘉祥县嘉祥镇街道获麟街333号
2. 货物名称、规格型号、计量单位、数量、单价、税额、材质、品牌
2.1本合同计价货币、结算货币和支付货币均为人民币,单位为元。
2.2本合同货物单价为 固定价 ,具体单价细目详见下表。
货物 名称 | 规格 型号 | 数量 | 计量 单位 | 不含税单价 | 含税单价 | 增值税税率或征收率 | 税额 | 含税总价 | 备注 |
排烟风道 | 300*400*2800 | 464 | 米 | ||||||
排烟风道 | 300*400*2880 | 24 | 米 | ||||||
排烟风道 | 300*400*3150 | 2 | 米 | ||||||
排烟风道 | 300*400*3330 | 2 | 米 | ||||||
排烟风道 | 300*400*3600 | 1 | 米 | ||||||
排烟风道 | 300*400*3270 | !中国 采招网(bidcenter.com.cn)3 | 米 | ||||||
排烟风道 | 500*600*3600 | 7 | 米 | ||||||
排烟风道 | 500*600*3270 | 7 | 米 | ||||||
排烟风道 | 500*600*2800 | 504 | 米 | ||||||
排烟风道 | 500*600*2880 | 18 | 米 |
注1、本合同不含税单价已包括货物价款、包装费、保险费、运费等一切费用;包括货物被允许用于工程前所需进行的试验、检验费用;包括售后服务以及市场价格涨幅等的各类风险费用;以及其他所有相关服务费用。需要经安装、测试、调试才能满足本合同质量标准、技术标准要求的,本合同列明的单价、总价均已包括了安装、测试、调试直至满足其质量标准、技术标准要求所需的一切工作内容及其费用支出。
注2、本合同履行期间,价格调整方式按照以下第 1 方式执行。
(1)单价不作调整;
(2)单价变化不超过合同约定价格的±%(含),不进行调整,若单价变化超过合同约定价格的±%,则进行调整。
注3、本合同的数量为以下第 1 种:
(1)本合同中的货物数量为暂定数量,乙方不得以此数量与甲方发生任何经济与法律纠纷,并要满足甲方施工现场的需要,最终结算数量以甲方最终确认的数量为准。合同最终结算总价以承包人、供应商依据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技术标准等条件共同验收的实际合格供应量乘以本合同单价为准。
(2)本合同的货物数量为固定数量。
注5、本合同的收货数量均以甲方有权签收人员确认的数量为准。
2.3合同总金额:暂估总价____________元(大写:人民币)。
3. 交货期限与地点
3.1 交货期限选择以下第1 方式:
(1)本合同签订后 30 日内交货。
(2)年月日前交货。
(3)乙方根据甲方传真、邮件或电话指示交货。
(4)其他方式:。
3.2 交货地点(工程所在地):山东省济宁市嘉祥县嘉祥镇街道获麟街333号 。
3.3 双方负责代表:
甲方指定收货联系人: 田际宝********查看详情********查看详情14,电话:136*****663;甲方收货联系人仅有对乙方送货单中数量予以确认的权利,对货物质量、货物价款以及最终结算单没有确认的权利。
乙方发货联系人: (姓名、身份证号) ,电话:,传真:,电子邮箱:。乙方须将货物运至交货地点交甲方联系人签收确认方为有效。非本合同约定甲方联系人签收的送货单,视为甲方未收到相应货物,对甲方不具有效力。
合同双方更换各自代表时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以保证货物交接顺利。
甲方指定收货联系人应是真实在施工现场的收货人员,且在合同履行收货过程中必须严格贯彻由此二人签字方可生效。
甲方收货人员在收货时要注意,如果送货单中除了注明送货的数量外,还注明了货物单价或总价,在签字前备注说明仅确认货物的数量,对货物的价格无权确认,避免送货单中的价格高于合同约定的价格,被对方认定我方已认可该价格。
4. 运输与包装
4.1 运输采用以下第 1 种方式:
(1)乙方运输至甲方指定地点。
(2)乙方托运至甲方指定地点。
(3)其他方式:。
4.2 包装要求: 除非另有规定和协议要求,供应商提供的全部货物须采用相应国家或企业标准及惯例要求的保护措施进行包装。这种包装应适于长途及工程所在地短途运输,并有良好的防潮、防震、防锈、防爆炸和利于装卸等保护措施,以确保货物安全无损运抵施工现场。包装也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规定并满足承包人要求;供应商应承担由于违反上述规定而引起的一切责任和费用 。
4.3 乙方应承担运输和在指定地点负责卸货、码堆的义务,相关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款中。
4.4 乙方装卸、运输过程中的一切人员、机械、车辆安全,应按照国家及地方规定办理相关手续、责任自负。乙方装卸、运输中应做相应的环保措施,应符合国家环保要求,因环保造成的一切罚款及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4.5 乙方必须对其出入工地现场的人员进行安全交底,并应自带安全防护用品,因乙方原因造成的各种人员伤害及经济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并补偿甲方及第三方因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4.6 乙方进入工地现场人员必须听从甲方管理人员指挥,遵守甲方现场文明工地等有关管理制度。对不听从甲方管理的人员、车辆,甲方有权清理出场。由此影响施工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责任。
4.7乙方应承担运输、装卸、码堆货物过程中损坏、损毁货物造成的直接损失及相关损失。
5. 质量要求
5.1 乙方货物质量应达到国家(《》)、地方(《》)、行业标准(《》),乙方企业标准(《》)高于相关标准的,按照高标准执行。
5.2 乙方交付货物时,应附《产品合格证明》、《质量检验报告》、《产品质量保证书》、《产品准用证》及相应保存和使用说明,否则甲方有权拒绝接收货物。
5.3 质量保证期限:自全部货物交付完毕之日起 3 个月;需安装、调试验收的,自整体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 6 个月。
5.4 保修:在质量保证期限或合理使用期限内,乙方应对甲方正常使用而发现的质量问题负免费保修或更换责任。
6. 验收
6.1 甲方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标准及乙方提交的相关技术质量资料作为验收标准。
6.2 若乙方提供过货物样品且样品得到甲方认可并且封存样品后,乙方正式交货时货物的质量、外观、品牌、商标、规格、型号、花色、标识、生产厂家、产品准用证、技术质量检验报告、质量保证书、生产许可证等其他相关技术质量资料应保持和样品一致,如所进货物和样品不一致,乙方需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甲方的经济损失。
6.3 乙方将货物送至指定地点后,由甲方指派的收货联系人对数量和包装进行初步验收,数量以甲方现场清点或过磅为准,核对后双方人员在送货单上签字确认,送货单一式两联,甲、乙双方各持一联,作为收货数量的结算依据,但该送货单不作为对其价格的确认及质量的认可。
6.4 甲方如对表面质量状况有异议,应在收到货物后7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提出;如货物存在内在瑕疵,则甲方可在质量保证期内或在合理使用期限内提出。
6.5 如因质量发生争议,双方共同取样交有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检验,检验费用由乙方预交,检验合格的,费用由甲方承担,检验不合格的,由乙方承担。乙方如拒绝或拖延送检,则甲方有权单方委托送检,乙方对检验结果予以认可。
6.6 乙方交货数量不足的,应及时予以补足,对于质量不合格或有瑕疵或不符合合同约定而甲方要求更换的,乙方应立即将该货物全部运离现场,并在供货期限内重新更换符合约定的货物,否则,乙方除应承担产品丢失、毁损的风险外,还应向甲方支付场地占用费;甲方认为可以修理的,也可以由乙方负责修理,更换或修理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由此受到的经济损失,包括工期损失均由乙方按违约责任承担。
6.7 甲方所订货物数量如有剩余,在不影响二次销售的情况下,乙方同意按照本合同约定的单价退货。
7. 增值税特别条款
7.1 双方基本信息
甲方 | 名 称 | 中建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
纳税人身份 | √一般纳税人 □小规模纳税人(请勾选) | |
纳税人识别号 | ||
地 址、电 话 | 北京市海淀区三里河路13号中国建筑文化中心一层南侧***-********查看详情 | |
开户行及账号 | 兴业银行北京甘家口支行3286 60100100 3099 28 | |
乙方 | 名 称 | |
纳税人身份 | □一般纳税人 □小规模纳税人(请勾选) | |
纳税人识别号 | ||
地 址、电 话 | ||
开户行及账号 |
任何一方如上述信息发生变更,应提前十日以书面方式通知另一方。如一方未按本合同规定通知而使另一方遭受损失的,应予以赔偿。
7.2 本合同所涉应税行为计税方法(请勾选)
√一般计税方法 □简易计税方法
7.3 乙方在向甲方请款时,应根据甲方确认的付款数额开具合法、有效、完整、准确的增值税(请勾选:√专用 □普通)发票。
若乙方为小规模纳税人,且本款第1项勾选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则乙方需提供由税务机关代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若汇总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则乙方需同时提供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清单》,并加盖发票专用章。
7.4 乙方应在开票之日起7日内将发票送达甲方指定人员 赵欣睿 ,甲方指定人员签收发票的日期为发票的送达日期。以快递方式送达中,甲方指定人员签收快递后发现乙方开具或税务机关代开的增值税发票存在本条第5款情形之一而向乙方退回发票的,不视为甲方已签收。
7.5 不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或合同约定开具、送达、认证、抵扣增值税发票的情形:
(1)乙方开具虚假发票的(如:虚开增值税发票,开具伪造、变造的增值税发票);
(2)乙方开具发票种类错误的(如:增值税专用发票开成增值税普通发票);
(3)乙方开具发票上记载的信息错误的(如:甲方与乙方基本信息、发票号码、开票时间、金额、税率、税额等错误;字迹不清,压线、错格;项目不齐全;缺少发票专用章;备注栏遗漏填写等);
(4)因乙方迟延送达增值税专用发票导致甲方不能认证、抵扣的;
(5)因乙方开具虚假增值税专用发票导致甲方不能认证、抵扣的;
(6)因乙方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记载的信息错误导致甲方不能认证、抵扣的;
(7)汇总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时,未一并提供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清单》的,或提供的《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清单》上未加盖发票专用章的;
(8)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或合同约定开具的增值税发票的。
7.6 若乙方开具或税务机关代开的增值税发票存在本条第5款情形之一的,则甲方有权拒收增值税发票,并有权暂停支付相应款项直到甲方收到符合要求的增值税发票之日止。
乙方在甲方拒收发票之日起7日内重新开具或提供符合要求的增值税发票并送达甲方。若因甲方原因提供错误开票信息的,甲方应在拒收的同时向乙方提供正确开票信息。
本款中甲方拒收发票,或甲方暂停支付款项等行为,不视为甲方违约,且乙方不得以此为由中止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
7.7 若乙方开具或提供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存在本条第5款约定情形之一的,除适用本条第6款约定外,乙方还应按甲方要求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同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本合同暂定总价的 10 %的违约金并赔偿甲方损失,因甲方原因造成开票信息错误的除外;
若乙方开具或提供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生本条第5款情形超过3次的或给甲方造成重大损失的,则乙方除按本款前述约定承担责任外,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
7.8 若乙方由一般纳税人身份变为小规模纳税人身份的,或者计税方法发生变化的,或者政策法规规范性文件发生变化的,并导致甲方可抵扣的进项税额减少或被税务机关要求补缴税款的,则减少的进项税额或补缴的税款应由乙方承担,甲方有权从将支付的任何一笔货款中扣除。
7.9 若甲方从货款中扣除了违约金、损失赔偿额等款项的,乙方仍应按扣除前的货款金额开具增值税发票。
本合同中约定的甲方向乙方支付的违约金均为含税金额,在甲方支付违约金前,乙方应按本合同第一条约定的增值税率或征收率,向甲方开具增值税发票。
7.10 若甲方遗失增值税专用发票联或抵扣联,则乙方应按甲方要求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及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
7.11 乙方向甲方开具的其他增值税扣税凭证,均适用于本合同中有关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约定。
8. 结算与付款
8.1 货款结算采用以下方式:
8.1.1 从开始供货的次月开始结算,乙方根据甲方收货联系人签字确认的送货单制作月结算单,在次月 20 日前向甲方递交,甲方核对完毕后,由甲方指定人员 范祥磊 和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 李存英 在月结算单上签字确认后生效(单独一人签字不得作为结算凭证),其他任何人签字确认或加盖该项目部印章、工程技术资料专用章、财务专用章都无效。乙方每月必须按甲方要求及时在云筑网上(https://jc.yzw.cn )完成对账工作,如因对账原因导致的付款延期,乙方自行承担后果,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网上完成的对账工作仅作为甲方物资数据指标的统计,最终结算仍按双方实际共同验收并签字确认的数量及金额执行。供货完毕后,双方在次月23日内按前述程序办理最终结算手续。结算单是甲乙双方货款支付的凭证。
8.1.2 结算单应注明当月采购的数量、规格型号、单位及金额,如有退货的,应注明退货的数量、单价、金额。
8.1.3 其他结算约定:。
8.2 货款支付方式:双方约定采用以下第3 种支付方式
第1种:按结算货款金额支付(乙方垫资供货):
(1)乙方承诺免息垫资,垫资额达到万元后甲方开始支付货款。
(2)当已结算款项超过垫资部分货款,则在次月日前按月支付月结算款项扣除垫资额部分后的%。
(3)供货完毕且双方完成最终结算后,在次月的日前支付至最终结算款项扣除垫资额部分后的%。
(4)剩余货款及垫资款万元在最终结算完成以后的月内付清。
第2种:按结算货款金额支付(乙方不垫资):
(1)货款按月结算后,在次月日前支付当月结算金额的%。
(2)供货完毕且双方完成最终结算后,在次月的日前支付至最终结算款项的%。
(3)剩余货款在最终结算完成以后的月内付清。
第3种:按项目进度节点支付:
1、合同双方盖章生效后,每月对账完成后,当月23日分包人向承包人提出书面申请工程款,经承包人审核无误且承包人收到工程业主相应付款后30日内,支付审核完成工程款的70%。未按规定时间提出申请,视同承包人放弃本月申请工程款权利,该月完成工程量,以发包人计算为准,承包人不得有任何疑义。
2、主体工程施工完成并验收合格后,分包人向承包人提供竣工资料及结算报告。经承包人审核无误且承包人收到工程业主相应付款后30日内,工程款支付至结算额85%;
3、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双方结算手续办理完成且承包人收到工程业主相应付款后30日内支付至结算额100%。
在每节点物资进场经双方验货确认后,供应商应在承包人付款前15日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先提供发票,后拨付工程款,每次付款前,供应商向承包人提供不含税金额*(1+X%)的货物销售增值税专用发票,否则承包人有权不付款。供应商应保证所提供的发票真实、合法、有效,按实际提供货物情况,准确填写发票项目。如因供应商发票不符合税法相关规定而给承包人带来的增值税抵扣额等经济损失供应商应予以赔偿,且须更换相应发票。相关经济损失赔偿额包括但不限于票面金额按企业所得税率25%计算的企业所得税额,增值税率X%计算的增值税额以及滞纳金、罚款等损失。供应商未能按总包商要求提供增值税发票的,应承担合同金额(含增值税)10%的违约金。
第4种:其他支付方式: /。
8.3 货款支付的其他约定
8.3.1 每次乙方在甲方付款前必须提供符合国家现行税法规定的合法有效等额增值税发票,否则甲方有权暂停付款。
8.3.2 甲方可以支票、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或者银行转账汇款支付货款,如需用银行承兑汇票或商业承兑汇票支付,贴息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确认收款账户详见第7.1条双方基本信息。
8.3.3 甲方在支付货款前,有权扣除乙方违约造成的违约金、损失或者乙方应承担的费用等款项。
8.3.4 乙方收款账户发生变更时,应向甲方书面提出,否则甲方按照本合同约定账户付款仍视为乙方收到相应货款。
8.3.5 乙方承诺:在合同签约时,乙方对本工程的资金支付情况已作充分了解。乙方同意甲方按照业主资金到位情况给付材料款。由于业主拖欠工程款的,乙方同意甲方变更或延迟支付材料结算款的安排,并愿意协助甲方共同向业主进行资金催讨。
8.3.6 甲方禁止项目部及任何人员以甲方或以甲方分公司或以甲方项目部对外借款或者支取任何款项,如乙方或乙方有关人员以任何形式将款项出借或支付或返还给甲方项目部及任何人员,则不论该等款项是否实际用于甲方工程,均与甲方无关,该行为均属于乙方与相关人员个人之间的经济关系,乙方无权向甲方主张任何权利,亦不得要求甲方以货款抵偿。乙方应按照实际发生的货款和本合同约定的付款方式向甲方收取货款,收款时应核对当期甲方应付款金额,如甲方支付的货款超过当期实际应付金额,则乙方应将多收的货款立即返还甲方。
9.知识产权条款
9.1乙方应保证其对货物具有所有权或受委托代理销售权,并向甲方出具相关凭证。乙方亦保证交付的货物不附有任何担保权、留置权或设定其他权利负担。
9.2乙方应保证对甲方提供的货物不存在侵犯他人版权、商标、专利、工业设计、商业秘密等知识产权的情形,并保证甲方在使用本采购合同项下的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版权、商标权、专利权等知识产权的起诉或权利主张;
9.3乙方应保证甲方采购货物后有权按照合同目的以合理方式使用货物相关图片、文字资料、LOGO、标识等权利,而不需要再因此向他人寻求任何授权或支付任何费用。
9.4乙方应保证提供货物的版权、商标、专利等知识产权归乙方所有;对于非乙方所有知识产权的货物,乙方有义务提供给买方正规渠道证明,并不得有任何未决的诉讼。如果乙方交付甲方的货物须经国家有关部门登记、备案、审批或许可的,乙方应保证所供应货物已完成前述手续。
9.5乙方须保障甲方在工程所在地使用其货物、服务及其任何部分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版权、商标权、专利权或其他知识产权的指控。如第三方向甲方主张任何权利,甲方有权对此引起的任何诉讼或法律请求进行抗辩,并有权自费参与针对该项诉请的应诉、谈判或调解和解,乙方应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及赔偿甲方的一切损失。必要时,乙方应协助或负责与第三方进行交涉。同时,在发生上述知识产权请求时,如果甲方同意或要求替代产品,乙方应用相同或类似具有相同功能的非侵权产品替换,或尽力取得必要的相关授权,以保证甲方能够继续享有本合同规定的各项权利。
10. 合同解除与变更
10.1 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等原因,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可解除合同。
10.2 甲方与建设单位的合同不论何种原因解除时,本合同尚未履行完毕的,则本合同自动终止,双方互不追究违约责任。
11. 违约责任
11.1 乙方迟延交货的,应每日按合同当批次总价的 10 %计算违约金,若迟延交货导致甲方损失的(包括但不限于甲方停工期间的现场人工工资、机械设备及周转材料租赁费用,以及第三方向甲方主张的工期延误赔偿等),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同时,甲方有权迟延支付货款,乙方不得以此为由中断或迟延后续供货。
11.2 乙方交付的货物不符合约定的,甲方可要求更换,若乙方更换导致逾期交货的,应按照本条第1款约定支付违约金和赔偿甲方损失;若乙方无法更换的,则乙方应按照不符合约定部分价款的 10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同时赔偿甲方实际损失。
11.3 乙方违反质量保证或保修义务的,甲方有权自行或委托第三方处理,乙方应按照甲方处理费用的 100 %赔偿甲方损失。
11.4 乙方如累计超过 3 天无法按时供货,或者乙方交付的不符合合同约定货物达到本合同暂定总价的 10 %的,或者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停止供货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另选其他供应商,乙方应支付本合同暂定总价的 100 %的违约金并赔偿甲方造成的损失。
11.5乙方应按照甲方要求进行“云筑网”的相关操作配合,包括物资对账操作、发货确认操作等,否则甲方有权延迟付款且不承担违约责任。
11.6 甲方应按时支付乙方货款,乙方同意给予90 天宽限期,如延期超过 30 天未付,则视为甲方违约,甲方对未付款部分应按照同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计算违约金,违约金累计金额为本合同结算价款的 0.1 %为上限。
11.7 除本合同约定外,任何一方擅自解除合同或根本性违约的,应支付本合同暂定总价的 10 %的违约金,同时赔偿对方的实际损失。
12.送达
12.1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指令等文件,可通过电子邮件、信函、直接送达方式送达。双方确认以下信息:
甲方收件人: 赵欣睿 联系方式: 17600176371
邮箱:953464890@qq.com
地址: 山东省济宁市嘉祥县嘉祥镇街道获麟街333号
乙方收件人:联系方式:
邮箱:
地址:
12.2一方送达地址变更未及时告知相对方或者一方指定的收件人拒绝签收,导致文书未能被实际接收的,文书退回之日或在用邮政特快专递寄出满三天视为送达之日。
12.3一方未在本合同中载明送达地址的,另一方可按其工商注册地址或户籍登记地址送达。
13.乙方合同附随义务
13.1乙方应向甲方提交所有货物的技术文件,包括材质报告和生产合格检验报告,按照工程所在地有关工程竣工验收资料的规定及承包人要求,提供所有符合要求的相关资料。
13.2 乙方应提供制造商的名称、法定地址、联系方法等资料。如果乙方是本合同所述货物生产厂商的指定代理销售单位,则乙方应向甲方提供生产厂商的销售代理委托书或其他销售证明文件。
13.3如所供货物为专业性较高的产品,乙方应免费为甲方或工程业主提供操作及维修人员的培训服务,培训内容应包括:基本原理、操作使用、维修保养等。
13.4乙方须在样品资料和样品上盖章,以证明乙方已按合同要求检查并确认该等资料作为货物检验之依据。提交资料与合同其他文件规定可能存在不符时,应明确说明以其他文件规定为准。乙方应对提交资料中各参数的准确性负责。
13.5乙方需提供货物的仓储、保管及使用的有效建议,确保所有货物在包装、运输和现场存放过程中不受损坏,及在使用中功能和外观上达到甲方和工程业主的满意。
13.6甲方/设计/监理单位审核乙方提交的资料仅是一般性的监督作用,并不减少乙方与此有关的合同责任。
13.7上述服务被认为乙方在报价时已作充分考虑,其应获得的报酬及费用已包含在合同总价中。
14.缺陷索赔
14.1如甲方在各阶段的检验过程中发现货物不合格现象,有权邀请当地有关质量监督管理部门或其他鉴定机构进行检验,并出具检验证书,甲方可以据此向乙方提出索赔。
14.2 乙方承担货物在卸至交货地前已存在缺陷的任何责任。对甲方在规定的检验、安装、调试和验收测试期限内和质量保证期内发现缺陷提出的索赔,乙方应按甲方决定采取的下述一种或多种方法解决索赔事宜。
14.2.1乙方同意甲方部分或全部退货并把退货部分金额以合同规定的同类货币退还给甲方。乙方负担退货过程中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包括利息、银行费用、运输和保险费、检验费、仓储和装卸费以及为保管和保护退还货物所发生的其它必要费用,比如工期延误损失导致工程业主向甲方的索赔等。
14.2.2根据货物的质量缺陷和受损程度以及甲方遭受损失的程度,经双方协商同意降低货物价格。同时甲方保留进一步索赔的权利。
14.2.3更换有缺陷的部分货物、零件、部件和设备,或修理缺陷部分,以达到合同规定的规格、质量和性能,乙方承担一切费用和风险并负担甲方遭受的一切损失。同时乙方应相应延长被更换货物的质量保证期。同时甲方保留进一步索赔的权利。
14.3如果甲方提出索赔通知后28日内或其他合理时限内乙方未能予以答复,该索赔应视为已被乙方接受。若乙方未能在甲方提出索赔通知的合理时限(28日内)或甲方同意的更长一些的时间内,按甲方决定采取的上述任何一种方式处理索赔事宜,甲方将从应付给乙方的款项中扣回索赔金额,同时保留进一步要求赔偿的权利。
15. 争议解决方式
15.1 对因本合同引起或与之相关的任何争议、纠纷或权利主张,任何一方如欲通过本条第3款约定的方式解决,则必须在提起第3款约定的争议解决方式前,向对方发出书面和解申请书,并告知对方争议、纠纷或权利主张之事实及依据,在对方收到上述通知之日起3个月为双方和解期限。在和解期限内,若双方达成和解协议的,双方的权利义务按照和解协议履行;若未达成和解协议的,任何一方可采取本条第3款约定的争议解决方式。
15.2 任何一方若未履行上述和解程序而直接采用第3款约定的争议解决方式的,则需要向对方承担本合同暂定总价10 %的违约金;如一方出现上述情形,另一方提起反诉或反请求,则提起反诉或反请求的一方不承担违约金。
15.3 双方和解不成且已超过和解期的,任何一方均可采用下列第 1 种争议解决方式:
(1)将争议提交 北京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依法向有管辖权的 /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6. 其他约定
16.1乙方在本合同项下的权利不得转让,也不得用于对外提供担保.违反本条款约定,除转让无效和对外提供担保无效外,乙方还应承担 10000 的违约金。
16.2 甲方不允许项目部人员擅自变更本合同以及以甲方或甲方项目部名义对外借款。甲方与乙方之间签订的任何合同、协议、补充合同、结算单、承诺书、确认单等均以甲方加盖公章确认,除此之外,加盖任何项目部印章、技术资料专用章、项目部财务章或项目部人员签名均对甲方不具有效力。乙方应谨慎审查相关文件的签署主体资格和权限,对于相关无权代理人签署的文件,乙方应及时提交甲方追认,甲方未盖章追认的,对甲方不产生效力。乙方与甲方项目部人员相互串通虚构发货单或结算单的,应向甲方支付虚构金额 2 倍的违约金。
16.3双方最终结算单须经承包人项目经理及商务经理共同签字确认,并加盖承包人公章后方可生效。
16.3乙方应保证其对货物具有所有权或受委托代理销售权,保证交付的货物不附有任何担保权或其他留置权。如第三方向承包人主张任何权利,乙方负责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及赔偿承包人的一切损失。
17. 附则
17.1 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17.2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并盖章后生效,一式 叁 份,甲方执 贰 份,乙方执 壹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授权委托人: 授权委托人: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1:廉政合同
附件2:授权委托书
附件3:物资采购结算书
(以下无正文)
附件1:
中建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项目施工廉政合同书
工程项目名称:嘉祥县麟鑫苑建设项目
工程项目地点:山东省济宁市嘉祥县嘉祥镇街道获麟街333号
甲方名称:中建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乙方名称:
为确保甲方对业主的承诺,高效、优质共同完成施工任务,争创优质工程。保证 嘉祥县麟鑫苑建设项目工程烟风道采购合同,双方能够高效廉洁地履行,维护双方合法权益,经双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特订立如下廉政合同。
第一条 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严格遵守党和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及党风廉政建设有关规定。
2、严格执行建设工程承(发)包合同文件,双方自觉按合同规定办事。
3、业务活动必须坚持公开、公平、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不得为获取不正当的利益,损害国家、集体利益和个人合法权益。
4、建立健全廉政教育制度,开展经常性教育活动。监督并认真查处违法违纪行为。公布廉政合同书的责任内容和举报电话。
5、加强相互监督,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反廉政合同书规定的行为,有及时提醒对方纠正的权利和义务。
第二条 甲方的责任
1、不准向乙方索要或接受回扣、礼金、有价证券(卡)、贵重物品和好处费、感谢费等。
2、不准在乙方报销任何应由甲方或个人支付的费用。
3、不准参加有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超标准宴请和娱乐、健身等活动。
4、不准接受乙方提供的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
5、不准要求、暗示或接受乙方为个人住房装修、婚丧嫁娶、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境)、旅游提供方便。
6、不准向乙方介绍或推荐为配偶、子女、亲属参与工程施工合同有关的设备、材料、工程分包、劳务等经济活动。
7、不准以各种理由向乙方推荐分包单位和要求乙方购买合同规定以外的材料、机具设备等。
8、甲方工作人员不得为乙方多结算工程量、多结算工程款,并从中收受回扣,谋取私利。
9、甲方工作人员不得因乙方拒绝本人的不合理要求,而故意刁难乙方。
第三条 乙方的责任
1、不准以任何理由向甲方及其管理人员行贿或馈赠礼金、有价证券(卡)、贵重礼品腐蚀拉拢甲方工作人员。
2、不准以任何名义或方式为甲方及其工作人员报销应由甲方单位或个人支付的任何费用。
3、不准以任何理由安排甲方人员参加超标准宴请、娱乐活动及参与带有黄、赌性质的娱乐活动。
4、不准为增加结算,以任何方式对甲方人员行贿。
5、不准为甲方人员购置或提供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
第四条 违约责任
1、甲方工作人员有违反本廉政合同书第一、二条,按管理权限,依据《中建总公司企业法人财产损失责任人处理暂行办法》、《中国建筑第六工程局有限公司员工奖惩制度(试行)》等有关规定,给予责任追究处理;情节较重,给予党纪、政纪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以主合同相关条款约定的内容为依据,应予以赔偿。
2、实行《项目风险抵押目标责任制》的甲方项目经理部,甲方工作人员因违反本廉政合同书第二条,除按上一款规定处罚外,还将全额扣除其已缴纳的项目风险抵押金,且违约责任人不得享受项目任何兑现奖励。
3、乙方单位或个人有违反合同约定的行为,情节轻微的,收缴乙方交纳的部分质保金;情节较重并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赔偿甲方直接经济损失的三倍数额,同时取消乙方在甲方的工程分包资格。
第五条 双方约定如下事项
1、本合同由 纪检监察审计部 负责监督,举报电话: 010-88082143 ;由 李兵 负责本合同的验收。
2、双方其他约定: / 。
第六条 本廉政合同书作为 嘉祥县麟鑫苑建设项目工程烟风道采购合同的一部分,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经双方签署后立即生效。
第七条 本廉政合同书的有效期为双方签署之日起至甲乙双方工程合同履约完止。
第八条 本廉政合同作为分包合同的附件,与分包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份数与合同协议书约定份数一致。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授权委托人: 授权委托人: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公司
授权委托书
公司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签署本授权委托书。
兹委任在 嘉祥县麟鑫苑建设项目工程项目烟风道采购合同(以下简称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根据本授权委托书代表公司行使下列权限:
一、合同投标、中标参与权,即有权代表我公司参与项目的投标、中标过程,并就相关一切事宜进行确认;
二、合同谈判确认权,即有权代表我公司参与合同谈判,有权确认合同以及相关之所有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备忘录、会议纪要等)的全部内容。
三、合同签订权,即有权代表我公司签订合同以及相关之所有合同文件,合同一经签订,我公司即依法严格履行。
四、合同履行代表签认权,即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有权代表我公司就合同履行相关之一切文件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工作联系单、工作签证单、对账单、往来函件、结算文件)进行制定、提交、签认等。
五、处置权,即有权代表我公司就合同的谈判、签订、履行、、结算以及其他方面所发生之一切事务,进行处断、决策、执行。
我公司确认在上述授权范围内所实施的所有行为,相应法律后果和法律责任,由我公司承担。
特此授权。
委托代理人签字样式
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附:
1、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2、联系方式
3、单位名称:
4、实际营业地:
5、电话:
6、传真:
7、邮编
附件3 物资采购结算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