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东县人民医院医疗设备采购(包一:彩色多普勒超声、包二:移动彩色B超、包三:十二指肠镜 包四:电子喉镜)合同公示
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采购合同编号:邵东财采计[2019]061、邵东财采计[2019]063
采购人(全称):邵东市人民医院(甲方)
供应商(全称):湖南嘉晟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1.项目信息
(1)采购项目名称:邵东县人民医院医疗设备采购(包一:彩色多普勒超声)
(2)采购计划编号:SJ531-2019-08-21
(3)项目内容:包一:彩色多普勒超声
2.合同金额
(1)合同金额小写:*******查看详情.00
大写:贰佰玖拾捌万元整
(2)具体标的见附件。
(3)合同价格形式:
3.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起始日期:年月日,完成日期:年月日;总日历天数:90天。
地点:邵东县人民医院指定地点。
4.付款方式:邵东县人民医院;合同签订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额的20%,作为预付款,完成全部供货并安装调试完毕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额的75%,设备正常运行壹年后(无质量、售后及其他经济法律纠纷等问题)付款5%质保金。付款前,中标方应向采购方开具正规合格的税务发票,否则,采购方可不予付款。
5.解决合同纠纷方式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 提请仲裁;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6.组成合同的文件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招标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
(8)其他合同文件。
7.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生效。
8.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伍份,采购人执贰份,供应商执壹份,监督管理部门执壹份,代理机构执壹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订立时间:年月日
合同订立地点:邵东市人民医院
甲方:(公章)邵东市人民医院乙方:(公章)湖南嘉晟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胡小四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开户银行: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营业部
帐号:********查看详情*******查看详情中国采招网( bidcenter.com.cn)*
邵东县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