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位置:采招网 > 招标频道 > 招标日历 > 招标公告 >  消防救援总队化工支队食堂物资招标公告

消防救援总队化工支队食堂物资招标公告

来自:采招网(www.bidcenter.com.cn) 入围 食堂物资 化工

所属地区 上海市-上海市 发布时间 2019/11/20 关键词入围食堂物资化工   近期更新12916项目点击关注“入围,食堂物资,化工”实时招标项目
招标业主上海市化学工业区消防支队  (查看该业主所有招标公告)
招标代理上海宁信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查看该招标机构所有招标公告)

项目招标进展

注册即可查看免费招标信息  立即免费注册   立即登录     服务热线:400-810-9688

如果您已经是会员请先登录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上海市消防救援总队化工支队食堂物资采购入围采购项目
品目

货物/食品、饮料和烟草原料/农副食品,动、植物油制品/其他农副食品

采购单位上海市化学工业区消防支队
行政区域上海市公告时间2019年11月20日 16:55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19年11月20日 17:00至2019年11月27日 17:00
招标文件售价¥80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上海市黄浦区斜土东路198号6号楼2楼
开标时间2019年12月12日 10:00
开标地点上海市黄浦区斜土东路198号6号楼2楼会议
预算金额¥0.0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钱华良
项目联系电话150*****323
采购单位上海市化学工业区消防支队
采购单位地址北河路119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许老师,联系电话:********查看详情
代理机构名称上海宁信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上海市黄浦区斜土东路198号6号楼2楼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钱华良,联系电话:150*****323

上海宁信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上海市化学工业区消防支队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上海市消防救援总队化工支队食堂物资采购入围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上海市消防救援总队化工支队食堂物资采购入围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NX-*******查看详情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钱华良

项目联系电话:150*****323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上海市化学工业区消防支队

地址:北河路119号

联系方式:许老师,联系电话:********查看详情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上海宁信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钱华良,联系电话:150*****323

代理机构地址: 上海市黄浦区斜土东路198号6号楼2楼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上海市消防救援总队化工支队食堂物资采购入围采购项目

采购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之规定,上海宁信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上海市化学工业区消防支队委托,对上海市消防救援总队化工支队食堂物资采购入围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投标采购,特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合格的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其他资质要求::

2.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及相应的经营范围;

2.2投标人须具备良好的生产配送能力,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有专业的供货渠道,配备固定的恒温冷藏车辆,能够出具正规的卫生检验检测合格证书;。

2.3拟投入工作人员须持有效身份证、健康证,持证上岗。

2.4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

2.5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

2.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7投标人必须直接服务,不得转包、分包;

2.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投标。

2.9本项目面向大、中、小、微型等各类供应商采购。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上海市消防救援总队化工支队食堂物资采购入围采购项目

2、招标编号:NX-*******查看详情

3、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要求:

中国采招网 %(bidcenter.com.cn)

3.1 主要内容

上海市消防救援总队化工支队有4个中队,分别是化一中队,化二中队,化三中队,化四中队。总共用餐人数约240人(实际情况因人员调动、退出、休假等略有波动),每个食堂每日供应三餐,采购并配送蔬菜、肉类、水产品、预包装食品等各类副食品均由本次公开招标确定的入围服务单位供应,每日按要求时间集中供货一次,上下午可再补货一次。

配送地址::

化一中队:北河路118号;

化二中队:天华路8号;

化三中队:东河路68号;

化四中队:北银河路198号;

3.2 项目预算金额:按实际发生支付;

具体项目内容、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采购文件相应规定为准。

4、服务地址:上海市化学工业区消防支队及其下属各中队

5、服务日期:本项目服务期为三年,周末及节假日无休(合同一年一签,每年对中标人承诺的当年的服务质量、工作报告等做考评,根据上年度服务考评情况来确定下年度合同的签订,若考评不合格,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并不再续签下一年的服务合同。)。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此次招投标并满足上述条件的合格供应商可于2019年11月20日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9年11月27日 17:00截止,携带1、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2、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至上海市黄浦区斜土东路198号6号楼2楼进行现场报名确认及获取招标文件(工本费人民币800元,售后不退)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参加采购活动。未在规定时间进行现场报名确认或所携带资料不全且不符合公告要求导致未能获取招标文件的报名将被拒绝。

注:投标人须保证所提交的投标文件、资料的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递交虚假的投标、资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供应商承担。

四、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

1、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12月12日10:00,投标截止时间以后上传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2、开标时间:2019年12月12日10:00。

五、投标地点和开标地点

1、投标地点:上海市黄浦区斜土东路198号6号楼2楼会议室。

2、开标地点:上海市黄浦区斜土东路198号6号楼2楼会议室。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上海市化学工业区消防支队

地址:北河路119号

邮编:201507

电话号码:********查看详情

传真号码:********查看详情

联系人:许老师

采购代理:上海宁信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黄浦区斜土东路198号6号楼2楼

邮编:200011

电话号码:150*****323

电子信箱:*******查看详情@qq.com

联系人:钱华良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2、其他资质要求::2.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及相应的经营范围;2.2投标人须具备良好的生产配送能力,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有专业的供货渠道,配备固定的恒温冷藏车辆,能够出具正规的卫生检验检测合格证书;。2.3拟投入工作人员须持有效身份证、健康证,持证上岗。2.4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2.5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2.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2.7投标人必须直接服务,不得转包、分包;2.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投标。2.9本项目面向大、中、小、微型等各类供应商采购。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9年11月20日 17:00至2019年11月27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上海市黄浦区斜土东路198号6号楼2楼

招标文件售价:¥8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此次招投标并满足上述条件的合格供应商可于2019年11月20日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9年11月27日 17:00截止,携带1、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2、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至上海市黄浦区斜土东路198号6号楼2楼进行现场报名确认及获取招标文件(工本费人民币800元,售后不退)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参加采购活动。未在规定时间进行现场报名确认或所携带资料不全且不符合公告要求导致未能获取招标文件的报名将被拒绝。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12月12日 10:00

五、开标时间:2019年12月12日 10:00

六、开标地点:

上海市黄浦区斜土东路198号6号楼2楼会议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政府采购主要政策

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应当有助于实现国家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目标,包括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对列入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财库〔2019〕19号)”且属于应当强制采购的节能(包括节水)产品,按照规定实行强制采购。对于列入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财库〔2019〕19号)”的非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列入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发布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财库〔2019〕18号)”的产品;对于参与投标的中小企业以及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认定、获得福利企业证书的企业,按照国家和上海市的有关政策规定,评标时在同等条件下享受优先待遇,实行优先采购。

上述“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 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所涉及的产品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即《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或者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结果信息发布平台所查询到的产品信息作为评标时的依据。

如果有国家或者上海市规定政府采购应当强制采购或优先采购的其他产品和服务,按照其规定实行强制采购或优先采购。

政府采购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小型和微型企业投标人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如果政府采购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且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协议中约定小型或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给予联合体2%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或微型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的大中型企业或者其他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之间不得存在投资关系。(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文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