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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级保障性安居工程配套排水管网工程设计招标公告

来自:采招网(www.bidcenter.com.cn) 施工总承包 管网工程 排水

所属地区 湖南省-湘潭市 发布时间 2019/11/25 关键词施工总承包管网工程排水   近期更新25132项目点击关注“施工总承包,管网工程,排水”实时招标项目
招标业主湘潭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查看该业主所有招标公告)
招标代理湖南利安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查看该招标机构所有招标公告)

项目招标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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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1-25

招标编号:LADGC(2019)0601

项目编号:XTJS********查看详情80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湘潭市本级保障性安居工程配套排水管网工程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已由潭发改审[2019]17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申请中央预算内资金及财政配套解决。招标人为湘潭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利安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湘潭市本级保障性安居工程配套排水管网工程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湘潭市本级保障性安居工程配套排水管网工程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

2.2项目建设地址:位于湘潭市城区七个保障性安居工程小区(包括工农小区、桃园小区、菊花塘公寓、和平公寓、板马公寓、和谐小区、黄芝山小区)内及周边

2.3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建设污水、雨水管网4640米。其中雨污分流改造,敷设排水管道2600米;排污干管敷设2040米。项目投资概算1497.80万元。

2.4资金来源:中央预算内资金及财政配套解决。

2.5招标范围:本次采用工程总承包模式建设。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的施工图勘察设计以及施工过程中的设计技术服务;经设计评审、施工图审查、工程量审查和相关部门审核后,进入工程实施阶段,按招标文件、合同条款及项目实施方案要求对项目进行优化设计、施工以及与项目建设有关的设备、材料采购、项目整体验收等实行全过程承包,对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及后续服务等全面负责,直至项目通过验收;验收标准以相关规范和相关职能部门出具的意见为准,达到验收合格;并配合招标人完成办理报建、报批、结(决)算审计、工程保修等工作(具体详见已批复的初步设计图纸所包含的全部相关工程,具体施工根据经审查的施工图纸实施)。

2.6计划工期:合同签订后200日历天达到竣工验收条件。其中设计周期20个日历天,即合同签订后 20日历天内提交施工图;施工工期为接到招标人开工令后 180日历天达到竣工验收条件。

2.7 质量要求:

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施工图设计文件的内容和深度应符合和达到国家规定的要求,和招标人设计要求。

施工阶段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工程质量等级达到合格标准。

2.8保修要求:工程质量保修按国务院令第279号及双方合同约定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投标人所有成员单位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湖南省外设计、施工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有效的入湘中介服务证或入湘施工登记证。

3.2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下列资质:

3.2.1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能力;

3.2.2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证书或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3.3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如投标人不能同时满足上述要求,可组成不超过2个法人单位的联合体进行投标,联合体牵头人应为施工单位。联合体投标的各方应共同签订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应当共同出具授权委托书,授权同一人作为代理人(代理人必须为牵头单位的正式职工)办理投标相关事宜,授权书由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共同签署并加盖各自单位公章。

3.4拟任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无在建工程;如为联合体投标,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必须为联合体牵头单位的正式职工;拟任施工技术负责人应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和施工技术负责人须为本企业员工,提供养老保险证明(提供由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投标截止时间前近 6个月的养老保险证明)。

3.5拟任本项目设计负责人应具有市政公用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或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资格,且须为本企业员工,提供养老保险证明(提供由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投标截止时间前近 6 个月的养老保险证明)。

3.6 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具备符合本项目要求的设计、施工等专业人员;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必须满足湖南省建设厅“湘建建(2015)57号”文件规定,且无在建工程,施工项目部除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外,自行按照湘建建(2015)57号文件规定配备(在投标文件中的承诺书中进行承诺即可)。

3.7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7.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7.2被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取消或暂停投标资格的企业,在处罚期内的。

3.7.3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企业名单或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湖南和信用湘潭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名单的。

3.7.4存在“严重拖欠农民工工资违法失信行为”的。根据潭公管办【2018】1号文件《关于对于项目申报和工程招投标领域严重拖欠农民工工资违法失信行为实行联合惩戒的通知》要求,投标人应无严重拖欠农民工工资违法失信行为,评标时通过“信用湘潭”查询投标人是否存在“严重拖欠农民工工资违法失信行为”的信用情况,对存在相应违法行为的投标人作废标处理。

4.资格审查方式及评标办法

本项目资格审查采用开标后资格审查方式,参照湘建监督【2017】76号文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模式,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5.投标保证金

根据湘建监督【2018】244号文件,本项目投标担保采用承诺形式(格式详见招标文件第七章(五、投标保证金)。

6.招标文件的获取和澄清答疑发布

6.1、请从2019年11月25日~2019年12月2日17时00分止(北京时间,下同,节假日除外)在湘潭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http://ggzy.xiangtan.gov.cn/进行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图纸。如通过网络下载,其招标文件、图纸与备案的书面招标文件、图纸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各投标人须在该时间段内按照相关要求完成本项目的网上投标确认。

6.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

6.3、澄清答疑采用网上发布方式。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均采用在湘潭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http://ggzy.xiangtan.gov.cn/上发布。

6.4、投标人应自行在湘潭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http://ggzy.xiangtan.gov.cn/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图纸等相关招标资料,恕不另行通知。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招标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19年12月25日9时00分,地点为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地址:湘潭市岳塘区湘潭大道广电中心西侧尚玲珑小区A栋2楼)。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注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3投标人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投标人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如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牵头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项目负责人)到场参加投标,否则,投标无效。


9.费用承担和设计成果补偿

投标人自行承担投标所发生的所有费用;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设计成果无补偿。

10.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湘潭市住房与城乡建设局。电话:****-********查看详情

11. 联系方式

如有疑问请通过以下联系方式与招标方联系。

招标人:湘潭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人:李昕电话:0731-********查看详情

代理人:湖南利安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海燕 廖丽娟 电话:****-********查看详情

地 址:湘潭九华经开区学府路1号新都汇3栋16楼


查看附件:

保障性安居工程配套排水管网建设项目扩初.rar

(1125定稿)湘潭市本级保障性安居工程配套排水管网工程招标文件.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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