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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道331线北银根至路井段公路工程环境监理、监测及编制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招标公告

来自:采招网(www.bidcenter.com.cn) 调查 环境保护验收 编制

所属地区 内蒙古自治区-阿拉善盟-阿拉善左旗 发布时间 2019/11/26 关键词调查环境保护验收编制   近期更新26467项目点击关注“调查,环境保护验收,编制”实时招标项目
招标业主内蒙古自治区阿拉善盟交通运输局  (查看该业主所有招标公告)
招标代理内蒙古海维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查看该招标机构所有招标公告)

项目招标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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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道331线北银根至路井段公路工程环境监理、监测及编制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招标(第三次)公告

锚点********查看详情1%22%20name%3D%22_Toc********查看详情1%22%3E%3C%2Fa%3E">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国道331线北银根至路井段公路工程已由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国道331线北银根至路井段公路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内发改基础字﹝20171411号)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由内蒙古自治区阿拉善盟交通运输局阿拉善盟交通运输局关于国道331线北银根至路井段公路施工图设计的批复》(阿交发﹝2018508号)文件批准,项目业主为国道331线北银根至路井段公路工程建设管理办公室,建设资金来自交通运输部车购税交通专项建设资金地方自筹,招标人为国道331线北银根至路井段公路工程建设管理办公室。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由于第一次、第二次招标流标,现对该项目的环境监理、监测及编制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进行第三次公开招标。

锚点********查看详情2%22%20name%3D%22_Toc********查看详情2%22%3E%3C%2Fa%3E">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本项目起点位于北银根以东约33km巴彦淖尔与阿拉善盟交界处,经北银根、哈日苏海、雅干、天鹅湖、赛汉陶来、路井,终点位于京新高速公路预留的路井互通。路线全长约477.853公里,其中北银根至哈日苏海段约182.999公里,采用三级公路技术标准,设计速度采用40公里/小时;哈日苏海至路井段约294.854公里,采用双车道二级公路技术标准,设计速度采用80公里/小时。设置连接线6条。全线均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其他技术指标均符合交通运输部颁布的《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14)中的规定。全线设互通式立交1座、新建铁路立交1座,大中桥9座,小桥22座。全线设停车休息区6处,其中预留2处,养护道班4处。

2.2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本项目环境监理、监测及编制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招标划分为1个标段,标段编号为:BLHBFW。招标范围为:与环境监理、监测及编制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的相关服务,包括但不限于:(1)编制本项目的环境监理实施方案;(2)施工期及缺陷责任期内环境监理,并定期提交环境监理报告;(3)施工期间及缺陷责任期的项目日常环保咨询(包括但不限于:取暖设备选型及安装和污水处理系统设置等);(4)工程竣工环保验收监测,为工程竣工环保验收提供监测数据,完成《竣工环保验收调查报告》等应各级水利、环境保护、交通运输、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要求与环境监理及监测相关的数据及报告,组织报告评审并确保取得相关批复文件,为项目竣工验收提供有关环境保护方面的技术支持,协助招标人进行项目工程竣工环保专项验收并承担竣工验收过程中与环境监理及监测相关的费用;5)施工期间由于与原环境影响报告书不符而发生变更所必须的相关工作;6)根据现行环保相关规定,需报审批部门验收或备案的其它所有工作。

2.3 服务期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工作且项目成功通过环保专项验收之日止。

锚点********查看详情3%22%20name%3D%22_Toc********查看详情3%22%3E%3C%2Fa%3E">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资格证书;

具有CMA计量认证证书(包含相应环境监测参数)。

5年(20149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至少独立承担过1项二级及以上公路环境监理任务和1项二级及以上公路编制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任务。

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详见招标公告附件。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5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gsxt.saic.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6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双信封形式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详见招标公告附件。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详见阿拉善公共资源交易网建设工程系统平台发布的本项目招标公告《招标日程安排表》

5.2 文件获取方式:采用网上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文件发售时间内登陆“阿拉善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alsggzyjy.cn)”,通过“用户登录”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其中平台选择“建设工程”,角色选择“投标人”,进行网上获取。未在该系统注册及办理CA数字证书的企业请根据阿拉善公共资源交易网站《关于办理建设工程网上交易信息化平台CA数字证书有关事宜的通知》进行办理,办理成功后方可参与本项目招投标活动。具体操作流程详见网站(阿拉善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资料下载-建设工程-《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平台操作手册—投标人(二期系统)》)。

业务咨询、注册及办理CA数字证书问题请咨询

项目业务咨询电话:****-*******查看详情CA办理咨询

投标系统交易中心技术支持电话:****-*******查看详情报名投标系统遇到问题咨询

CA数字证书购买咨询电话:****-*******查看详情

CA数字证书客服电话:****-*******查看详情

5.3 投标人在阿拉善公共资源交易网建设工程系统平台中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5.4 投标人网上获取文件成功后,应随时登陆阿拉善公共资源交易网建设工程系统平台中国采招网(bid center.com.cn)',在“变更公告及补遗”或招标质疑历史栏目下查看招标人关于本次招标相关补遗书及通知,招标人不另行通知

锚点********查看详情5%22%20name%3D%22_Toc********查看详情5%22%3E%3C%2Fa%3E">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锚点********查看详情6%22%20name%3D%22_Toc********查看详情6%22%3E%3C%2Fa%3E">6.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工程现场踏勘及投标预备会

6.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详见阿拉善公共资源交易网建设工程系统平台发布的本项目招标公告《招标日程安排表》。

6.3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电子版(PDF格式,上传的投标文件必须使用微软office工具编制并转换成PDF文件格式,然后上传至系统进行电子签章,坚决不允许在已生成的PDF格式文件上使用编辑工具进行二次修改,因此而造成在线预览文件与实际文件不一致的责任由企业自行承担。)投标文件上传至阿拉善公共资源交易网建设工程系统平台,并使用CA数字证书进行电子签章和签字,然后保存签章和签字文件,保存成功后下载已签章、签字文件,彩色打印纸质版投标文件(如签章文件过大导致保存签章、签字文件失败,需重新进行签章、签字并在保存前另存到本地再次上传至建设工程平台,同时打印纸质版已签章、签字投标文件)。将投标函相关信息录入到系统“投标函”中,最后点击“确认投标”。纸质版(彩色打印)投标文件递交至阿拉善左旗巴彦浩特镇西城区西花园北街阿拉善盟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六楼(阿拉善盟新政务大楼内)。建设工程平台中录入的授权委托人必须与投标文件中的授权委托人保持一致。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及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同时递交。

如投标人未按上述要求完成投标的,视为无效投标,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4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递交纸质版投标文件时采用电子签到(即身份证审验设备读取身份证信息),开标现场必须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人必须与“阿拉善公共资源交易网—建设工程平台”-“设置授权委托人”中选择的授权委托人一致)携带本人身份证和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若授权委托代理人递交投标文件的,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签到并递交纸质版投标文件,否则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5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或不满足6.3款递交要求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7. 投标保证金

7.1投标人在送交投标文件前需提交人民币2万元的投标保证金(银行电汇或转账支票或银行保函)。

7.2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详见“阿拉善公共资源交易网建设工程系统平台”发布的本项目招标公告《招标日程安排表》,以到账时间为准,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

7.3采用银行电汇或转账支票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流程及要求如下:网上报名成功后,投标人须在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前,在“阿拉善公共资源交易网—建设工程平台”-“投标管理-保证金信息”栏目下获取投标保证金收款子账号,并从投标人基本账户向保证金子账户中足额缴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人递交后可通过系统平台保证金信息自行查询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严禁投标人采用EFT支付系统(电子金融结算系统,即电子支付又称电子资金转账系统)的方式交纳保证金,如果采用此方式导致网上报名系统无法识别投标保证金缴纳信息,视为未按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由此造成后果由投标人承担责任。

7.4 采用银行保函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要求如下:投标人须在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前在“阿拉善公共资源交易网—建设工程平台”-“投标管理-保证金信息”栏目中点击本项目“提交保函”按钮。填入保函相关信息并上传银行保函彩色扫描件(图片格式,必须与原件一致),上传后可点击“查看保函”按钮查看保函上传情况(上传银行保函是否有效)银行保函应由投标人开立基本账户的银行开具,并采用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投标保证金),银行保函原件单独密封并与投标文件同时递交。

8. 操作系统及浏览器使用说明

为保证您正常参与网上交易活动,要求操作系统使用Win7(32、64位),浏览器使用IE9及以上版本非兼容模式,其它操作系统与浏览器可能会影响系统正常运行,使用其它操作系统与浏览器所造成的一切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0. 监督部门

招标人监督机构:内蒙古自治区阿拉善盟交通运输局

地 址:内蒙古自治区阿拉善盟巴彦浩特镇雅布赖东路交通大厦

电 话:****-*******查看详情

邮政编码:750306

11.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国道331线北银根至路井段公路工程建设管理办公室

地 址:内蒙古自治区阿拉善盟巴彦浩特镇雅布赖东路交通大厦

电 话:****-*******查看详情

邮 编:750306

联 系 人:范先生

招标代理:内蒙古海维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海拉尔大街8

邮 编:010051

电 话:********查看详情075

联 系 人:先生


招标日程安排表

项目名称

国道331线北银根至路井段公路工程环境监理、监测及编制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水土保持监理、水土保持监测及设施验收技术评估招标

标段名称

国道331线北银根至路井段公路工程环境监理、监测及编制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招标(第三次)BLHBFW标段

工程编号

AM-2019-JS-050 (三次)

报名开始时间

2019-11-23 00:00:00

报名结束时间

2019-12-09 17:00:00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2019-11-23 00:00:00

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时间

2019-12-09 17:00:00

投标人提出问题截止时间

2019-12-03 18:00:00

招标人网上澄清截止时间

2019-11-28 18:00:00

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

2019-12-09 17:00:00

网上投标报价截止时间

2019-12-13 09:10:00

现场递交原件资料开始时间

2019-12-13 08:30:00

现场递交原件资料截止时间


开标时间

2019-12-13 09:10:00

开标地点

1号开标室

评标地点

1号评标室




公告附件(项目概况及招标人联系方式详见公告正文)

一、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

附录1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标段编号

资质等级要求

BLHBFW

具有CMA计量认证证书(包含相应环境监测参数)

附录2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标段编号

业绩要求

BLHBFW

近5年(2014年9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至少独立承担过1项二级及以上公路环境监理任务和1项二级及以上公路编制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任务。

附录3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标段编号

信誉要求

BLHBFW

符合“投标人须知”第1.4.4项规定。

附录4资格审查条件(项目负责人最低要求)

标段编号

人员

数量

资格要求

BLHBFW

项目

负责人

1名

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至少担任过1个二级及以上公路编制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工作的项目负责人职务。


二、评标办法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

评审因素与标准

1

评标

方法

综合评分相等时,评标委员会依次按照以下优先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确定中标人:

(1)评标价低的投标人优先;

(2)商务和技术得分较高的投标人优先;

(3)《接收投标文件登记表》中递交投标文件时间较前的投标人优先。

2.1.1

2.1.3

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标准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标准: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服务期(工期),且填报的服务期(工期)与建设工程系统平台“投标函”中填写的服务期(工期)一致;

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标段号、补遗书编号(如有)、项目负责人姓名;

b. 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c.投标函签署日期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出具日期同日或其之后;

d.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提供了《阿拉善盟公共资源交易信用承诺函》。

(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供了投标保证金:

a.投标保证金金额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且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不少于投标有效期;

b.若投标保证金采用现金或支票形式提交,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转入招标人指定账户;

c.若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保函形式提交,银行保函的格式、开具保函的银行、银行保函的有效期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向招标人提交了银行保函原件。

(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签署投标文件的,须提交授权委托书,且授权人和被授权人均在授权委托书上签名,未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阿拉善公共资源交易网建设工程系统平台中投标人法人电子签章除外)代替。授权委托书出具的日期在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日期同日或在其之后并在投标截止日期同日或在其之前。

(5)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投标文件的,提供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且法定代表人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上签名,未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阿拉善公共资源交易网建设工程系统平台中投标人法人电子签章除外)代替。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出具的日期在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日期同日或在其之后并在投标截止日期同日或在其之前。

(6)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

(7)投标文件中未出现有关投标报价的内容。

(8)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未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限。

(9)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10)权利义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a.投标人应接受招标文件规定的风险划分原则,未提出新的风险划分办法;

b.投标人未增加发包人的责任范围,或减少投标人义务;

c.投标人未提出不同的支付办法;

d.投标人对合同纠纷、事故处理办法未提出异议;

e.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无欺诈行为;

f.投标人未对合同条款有重要保留。

(11)投标文件正、副本份数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7.4项规定。

12)按招标文件规定递交了纸质版投标文件。

13)按招标文件规定递交了电子版投标文件。

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评审标准: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

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标段号、补遗书编号(如有)、投标价(包括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且填报的投标报价(大写金额)与建设工程系统平台投标函中填写的投标报价一致;

b.报价清单说明文字与招标文件规定一致,未进行实质性修改和删减;

c.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d.投标函签署日期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出具日期同日或其之后。

(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报价中的报价未超过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如有)。

(4)投标报价中报价的大写金额能够确定具体数值。

(5)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报价。

(6)报价清单中的投标报价和投标函大写金额报价一致。

(7)投标文件正、副本份数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7.4项规定。

8)投标函上填写的标段号与投标文件封套上标记的标段号一致。

9)投标函上填写的投标人名称与投标文件封套上标记的投标人名称一致。

2.1.2

资格评审标准

(1)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资格证书、资质证书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相关证明材料。

(2)投标人的资质等级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4)投标人的信誉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5)投标人的项目负责人资格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6)投标人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或第1.4.4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续上表:

条款号

条款内容

编 列 内 容

2.2.1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分分值构成:

工作建议书:40

人员:20

业绩:25

履约信誉:5

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评分分值构成:

评标价:10

2.2.2

评标基准价

计算方法

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在开标现场,招标人将当场计算并宣布评标基准价(四舍五入,保留整数)。

(1)评标价的确定:

评标价=投标函文字报价

(2)评标价平均值的计算(四舍五入,保留整数):

除按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5.2.5项规定开标现场被宣布为不进入评标基准价计算的投标报价之外,所有投标人的评标价去掉一个最高值和一个最低值后的算术平均值即为评标价平均值(如果参与评标价平均值计算的有效投标人少于5家时,则计算评标价平均值时不去掉最高值和最低值)。

(3)评标基准价的确定:

将评标价平均值直接作为评标基准价。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应对招标人计算的评标基准价进行复核,存在计算错误的应予以修正并在评标报告中作出说明。除此之外,评标基准价在整个评标期间保持不变,不随任何因素发生变化。

2.2.3

评标价的偏差率

计算公式

偏差率=100%×(投标人评标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偏差率保留4位小数


续上表:

评分因素与权重分值[1]

评分标准

条款号

评分因素及评分因素权重分值

各评分因素细分项及分值

2.2.4(1)

工作建议书

(40分)

机构设置与人员安排(5分)

机构设置与人员安排针对本项目的特点具有可操作性,得3-5分;

环境监理、监测及环保验收调查仪器、设备和设施的配备(5分)

仪器、设备和设施的配备科学、合理,得3-5分;

环境监理监测及环保验收调查方案和措施(18分)

方案具体、详细、先进、科学,措施易于实施,得10.8-18分;

质量保证体系及确保服务质量的措施(6分)

质量保证体系健全得力,程序严格,措施易于实施,得3.6-6分;

安全保障体系及确保安全的措施(6分)

安全保障体系健全,安全措施周密,操作性针对性强,得3.6-6分;

2.2.4(2)

人员

(20分)

项目负责人任职资格与业绩

(20分)

满足资格审查条件(项目负责人最低要求)的,得15分。

具有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的加1分;

担任过的二级及以上公路编制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工作的项目负责人职务比资格审查条件(项目负责人最低要求)每增加1项加2分,本项最高加4分。

2.2.4(3)

业绩

(25分)

近5年承担的类似项目(25分)

满足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的,得20分;

近5年承担类似项目比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每增加环境监理、编制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2类项目中1项的加2.5分,增加2类项目的加5分,本项最高加5分。

2.2.4(4)

履约信誉

(5分)

履约信誉(5分)

满足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的,得5分。

2.2.4(5)

评标价

(10分)

当投标人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时得满分,每高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扣0.4分,每低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扣0.2分,中间值按比例内插,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用公式表示如下:

式中:F1— 投标人财务得分;

F — 财务得分所占的百分比权重,F=10

D1— 投标人的投标报价;

D — 评标基准价。

若D1≥D,则E=0.4;若D1<D,则E=0.2。

财务得分最低为0分。

1.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2.2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评分相等时,评标委员会应按照评标办法前附表规定的优先次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确定中标人。

2.评审标准

2.1初步评审标准

2.1.1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2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3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

2.2.1分值构成

(1)工作建议书: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人员: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业绩: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4)履约信誉: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5)评标价: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2评标基准价计算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3评标价的偏差率计算

评标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4评分标准

(1)工作建议书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人员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业绩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4)履约信誉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5)评标价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评标程序

3.1第一个信封初步评审

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5.1项至第3.5.4项规定的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以便核验。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3.2第一个信封详细评审

3.2.1 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2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各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

(1)按本章第2.2.4项(1)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工作建议书部分计算出得分A;

(2)按本章第2.2.4项(2)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主要人员部分计算出得分B;

(3)按本章第2.2.4项(3)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业绩部分计算出得分C;

(4)按本章第2.2.4项(4)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履约信誉部分计算出得分D;

3.2.2 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3.2.3 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A+B+C+D。

3.3第二个信封开标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结束后,招标人将按照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5.1款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对通过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的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进行开标。

3.4第二个信封初步评审

3.4.1 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1项、第2.1.3项规定的评审标准对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3.4.2 评标过程中不再进行算术性修正。合同签订前,在投标人的投标总价不变(投标人须知另有规定的情形除外)的前提下,招标人将对中标人的服务费报价清单进行详细审查,修正其运算上的细微差错,并将此调整结果通知投标人进行书面确认。如果投标人拒绝确认,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3.5第二个信封详细评审

3.5.1 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2.4项(5)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评标价计算出得分E。评标价得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3.5.2 投标人综合得分=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E。

3.5.3 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应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并否决其投标。

3.6投标文件相关信息的核查

评标委员会应对在评标过程中发现的投标人与投标人之间、投标人与招标人之间存在的串通投标的情形进行评审和认定。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a.投标人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b.投标人之间约定中标人;

c.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中标;

d.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标;

e.投标人之间为谋取中标或排斥特定投标人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动。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a.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个人编制;

b.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c.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

d.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e.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f.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个人的账户转出。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招标人与投标人串通投标:

a.招标人在开标前开启投标文件并将有关信息泄露给其他投标人;

b.招标人直接或间接向投标人泄露标底、评标委员会成员等信息;

c.招标人明示或暗示投标人压低或抬高投标报价;

d.招标人授意投标人撤换、修改投标文件;

e.招标人明示或暗示投标人为特定投标人中标提供方便;

f.招标人与投标人为谋求特定投标人中标而采取的其他串通行为。

(4)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弄虚作假的行为:

a.使用通过受让或租借等方式获取的资格、资质证书投标;

b.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

c.提供虚假的业绩;

d.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

e.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

f.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

3.7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说明

3.7.1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的内容、明显文字或计算错误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投标人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或说明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3.7.2 澄清和说明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的修正除外)。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7.3 评标委员会不得暗示或诱导投标人作出澄清、说明,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或说明,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

3.7.4 凡超出招标文件规定的或给发包人带来未曾要求的利益的变化、偏差或其他因素在评标时不予考虑。

3.8不得否决投标的情形

投标文件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12.3项所列情形的,均视为细微偏差,评标委员会不得否决投标人的投标,应按照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12.4项规定的原则处理。

3.9评标结果

3.9.1 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并标明排序。

3.9.2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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