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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罗4、5、8、9号地块总承包工程土石方专业工程招标公告

来自:采招网(www.bidcenter.com.cn) 专业 土石方 总承包

所属地区 重庆市-重庆市-渝北区 发布时间 2019/11/27 关键词专业土石方总承包   近期更新35182项目点击关注“专业,土石方,总承包”实时招标项目
招标业主中建七局  (查看该业主所有招标公告)

项目招标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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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信息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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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招标公告

1.项目概况

1.1工程名称:哈罗项目4、5、8、9号地块总承包工程

1.2建设地点:重庆渝北区龙兴古镇

1.3建筑规模:哈罗项目4、5、8、9号地块约25.8万平方米。

2、招标方式及招标范围

2.1招标方式: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将设拦标价,拦标价将在招标文件中一并发布,超过拦标价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废标)

2.2标段划分计划:本次招标暂定为1 个标段,将选取1 家中标单位,具体工作任务以我公司项目部通知为准。

2.3招标范围:哈罗项目4、5、8、9号地块总承包工程项目 的土石方工程:

按发包人提供场平施工图、设计交底、图纸会审、设计变更通知(含工程洽商或技术核定单)为准的土石方工程全部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地表物清理、土方挖运(含基坑的土方)、爆破石方(综合各类爆破方式)、机械破碎石方(含基坑的土石方)、回填土(大开挖工程中的回填工程)、综合各类破碎机械、装车、综合各种运距运出场、弃土、推平,不含桩的开挖费用。

2.4承包方式:实行包工包辅材、包工机具、包质量、包工期、包安全及文明施工。

2.5工期要求:本分包工程工期以公司项目部书面要求为准。

2.6质量标准:满足施工图设计文件要求,达到国家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规定及建筑工程相关地方标准与规定,并一次性验收合格、符合本项目业主质量验收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单位是独立法人资格的经济实体,不允许挂靠或转包,

3.2投标单位资质要求:1、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土石方工程施工履历、营业执照审查有效、资质证书年检合格、安全生产许可证年检合格。2.满足我方进度要求。

3.3投标单位是一般纳税人,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4投标单位具有独立的项目管理团队。

3.5投标单位具有近三年至少两个以上相关类型项目的施工经验。

3.6投标单位未被中建系统列入黑名单且与我司没有诉讼条件的。

4.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9年11月27日08:00至2019年11月 29日17:00(北京时间,下同)前在云筑网(https://www.yzw.cn/)上进行投标报名。

4.2招标人不提供邮寄招标文件服务。

5.招标文件的领取

5.1请于2019年11月27日08:00至2019年11月29日17:00(北京时间,下同),领在云筑网(https://www.yzw.cn/)上自行下载招标文件。相关联系人:罗晓风 ,联系电话159*****343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9 年12 月1 日17:00 ,需在云筑网(https://www.yzw.cn/)完成投标,并且将纸质标书寄到公司(如需收去纸质投标文件)。

6.2逾期上传的或者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建七局西南公司重庆 分公司

地 址:重庆市江北区江北嘴力帆中心2号楼

联系人:公司 罗晓风 159*****343

项目 娄舒宇 138*****738
第二章、投标须知

一、投标人须知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1

工程概况


1.1

项目名称

哈罗项目4、5、8、9号地块总承包工程

1.2

项目地点

重庆市龙兴古镇

1.3

建筑规模

哈罗项目4、5、8、9号地块约25.8万平方米。

2

分包工程概况


2.1

招标范围

哈罗项目4、5、8、9号地块总承包工程项目 的土石方工程:

按发包人提供场平施工图、设计交底、图纸会审、设计变更通知(含工程洽商或技术核定单)为准的土石方工程全部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地表物清理、土方挖运(含基坑的土方)、爆破石方(综合各类爆破方式)、机械破碎石方(含基坑的土石方)、回填土(大开挖工程中的回填工程)、综合各类破碎机械、装车、综合各种运距运出场、弃土、推平,不含桩的开挖费用。

2.2

标段划分计划

本次招标暂定为1 个标段,将选取1 家中标单位,具体工作任务以我公司项目部通知为准。

3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3.1

资质要求

1.投标单位是独立法人资格的经济实体,不允许挂靠或者转包;

2.投标单位资质要求: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土石方工程施工履历、营业执照审查有效、资质证书年检合格、安全生产许可证年检合格

3.满足我方进度要求。

3.2

财务要求

投标单位是一般纳税人,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3

人员要求

投标单位具有独立的项目管理团队和自有劳务人员。

3.4

业绩要求

投标单位具有近三年至少两个以上类似项目的施工经验。

3.5

信誉要求

投标单位未被中建或其它系统列入黑名单且与我司没有诉讼条件的。

3.6

其它要求

投标单位必须经公司考察小组考察合格后,并在云筑网上进行登记注册成功后方可参与投标。

4

踏勘现场


4.1

踏勘时间及联系方式

时间:2019 年11月 27日至 2019 年 11月 29日

联系方式:需踏勘请与项目总工高翎语联系,联系号码:138*****398

4.2

踏勘规定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各投标人现场踏勘,投标人请自行前往并承担相应费用,并对自身财产和安全负责。但投标人必须进行现场踏堪,应充分了解影响施工的各种因素,确保报价能真实有效。

5.

招标日程安排


5.1

招标文件的领取

请于2019 年 11月27日至 2019 年 11月29日前,在云筑网(https://www.yzw.cn/)上自行下载。

5.2

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

投标人如有疑问,应在2019 年 11月 29日12 时之前提问(投标人在此时间之后提出的问题,招标人不再进行澄清和答复)。

5.3

招标人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澄清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日前,招标人将发送上传经备案后的答疑及补遗文件,投标人请及时在提问并自行下载本标段的答疑及补遗文件,投标人未自行下载本标段所有答疑及补遗文件,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4

投标截止时间、递交地址、联系人

截止时间2019 年12月 1 日12 时00 分(若有补遗文件修改的,以补遗文件中确定的时间为准)

地址中建七局西南公司重庆分公司

投标人必需在云筑网(https://www.yzw.cn/)上填报相关投标资料,并上传经签字盖章后投标文件扫描件。未按要求上传投标文件扫描件,或上传的投标文件扫描件无法辨识的将被视为废标。

联系人及电话:

公司 罗晓风159*****343

项目 娄舒宇 138*****738

5.5

开标时间

暂定2019 年12月15 日。本次开标不邀请投标人参加。

5.6

开标地点

中建七局西南公司重庆 分公司总部,地址:重庆市江北区江北嘴力帆中心2号楼

5.7

投标有效期

90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

6

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


6.1

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伍 万元整。(未缴纳投标保证金将被视为废标)

交纳方式: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日期前,投标人应以转帐方式,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中转至招标人指定的如下帐户:

户名:中国建筑第七工程局有限公司西南分公司

开户银行: 中国农业银行重庆两江分行营业部

银行账号:********查看详情********

?中国采招网 (bidcenter.com.cn)

查看详情8

转帐时请注明“哈罗项目4、5、8、9号地块总承包工程项目土石方工程专业分包投标保证金”,然后凭汇款单到公司,到招标人财务资金部开具收据作为已交纳投标保证金的凭据。

特别提示:招标人不接受任何以个人名义或现金、支票等其它方式交纳的投标保证金,未按要求交纳或逾期未足额递交投标保证金的视为无效的投标文件。

投标保证金返还:未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在确定中标人30日内无息退还,具体统一退还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6.2

履约保证金

履约保证金金额:按中标标段的合同金额的3% 比例收取

交纳方式:

可以现金或银行保函的方式缴纳,或采用与我公司其他项目分包合同已形成的债权转抵;也可向我公司一次性交纳 200 万元履约保证金作为上限,保证金到达上限后,后续项目就可以免交缴纳履约保证金。

投标人应以转帐方式,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不接受私人转账及现金)中转至招标人指定的如下帐户:

户 名:中国建筑第七工程局有限公司西南分公司

开户银行: 中国农业银行重庆两江分行营业部

银行账号:********查看详情********查看详情8

履约保证金退还:根据合同约定进行退还。

7

投标费用

投标人应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与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均不退还投标文件,也不承担投标人因投标产生的任何费用。

8

投标文件的装订要求


8.1

投标文件份数

正、副本各1份,须在右上角标明。

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但副本和正本内容不一致造成的评标差错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如需收纸质投标文件);必须按要求在“云筑网”上递交签字盖章版投标文件彩色扫描件。

8.2

投标文件装订

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一律用A4复印纸(图、表及证件或方案等部分资料可以除外)编制和复制(复印),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应采用粘贴方式左侧装订(如需收纸质投标文件)

8.3

投标文件密封

提交纸质投标文件,必须密封完好,并贴好密封条,封口加盖单位公章(如需收纸质投标文件)

9

开标


9.1

开标程序

(1)密封情况检查:未按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的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将予以拒收,开标时各投标人不再对密封情况进行检查。(如需收纸质投标文件)

(2)投标保证金:查看所有投标人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情况,没有缴纳按废标处理,对提交了保证金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不分递交先后顺序随机开启。

(3)唱标完成后,招标人按要求填写开标记录表,转入评标阶段。

9.2

投标单位是否到场

本次招标无需投标单位到开标现场。

9.3

评标委员会

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组建,组建人数为5人及以上

9.4

评标办法

详见评标办法

9.5

拦标价

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必须先通过初步评审,其报价才能作为有效报价。

本项目土石方工程拦标价(总价)为:160 万元。超过拦标价将被视为废标。

10

确定中标人

开标后,不再进行二次报价,直接确定拟中标单位。

根据评标得分排名最高的前 N 家投标人(N-为拟定供应商数量)作为中标候选人。

以 N 家中的最低价 (总价) 作为共同中标价,详细中标清单价原则上以 N 家中的最低价(总价)单位的报价为准,若该报价中部分单项高于拦标价时由各层级商务管理部统筹调整,按保持总价不变的原则确定中标清单价。如 N 家中有不同意共同中标价时,可按得分排名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进行询价并进行单价确认,直至确定中标单位,当确定为 N 家之外的单位中标时,如投标价低于共同中标价格时,则以投标价作为该单位的中标价;如询价完成后,还不能达到拟定中标供应商数量时,可先确定同意共同中标价的投标单位为中标单位,剩余的标段重新招标。

11

合同签订

由招标人向投标人发出书面的中标通知书,并与招标人根据本招标文件中合同内容的各项条款、合同格式的内容签订正式的合同。

12

禁止行为

若有证据表明投标人联合串标、围标、向招标人的工作人员行贿、采取非正常手段干扰招标人进行招标和评标的,或是在中标后未能与按投标文件的承诺与招标人签署正式合同的,招标人有权没收已经收取的投标保证金。

严禁转包和违法分包。未经招标人批准,中标人不得变更项目负责人(即施工负责人)、项目管理团队等。

13

办理电子印章

中标单位应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后3日内向招标人法务合约部提交办理电子印章的申请资料,并向北京安证通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缴纳电子印章使用年费(电子印章收费标准:500元/个/年)。

电子印章费用缴纳信息:

1)单位名称:北京安证通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开户行:建行北京上地支行

3)账号:1100 1045 3000 5300 0235

14

过程监督

本招标过程将全程接受招标人纪检监察部的监督,如投标人发现招标过程中招标人的工作人员有不正当行为,可向以下人员当面或书面进行举报:

电话:***-********查看详情


二、其他要求

1.工期要求

以公司项目部书面要求为准。

2.质量标准

分包人必须严格按经设计院、业主认可的本工程的施工图纸、设计说明、设计变更、技术核定单等工程文件中规定和现行的国家、地方颁发的质量验收规范、标准和规定要求组织施工,通过承包人、业主、监理、质监站的验收和确认,并一次性验收合格。

3.安全生产要求

分包人进场时必须提供所签订的合同、进场指令,配合承包人对所进场员工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安全技术交底等工作,同时分包人必须与进场的每个员工签订安全责任书和劳动合同。分包人必须采取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确保所施工现场安全费用投入,保证按照国家规定配备安全专职管理人员,做好自有员工进场前的安全教育、安全交底工作,做好每天作业前的班前教育并记录完整、施工过程做好安全现场管控,确保自身及工作人员的生命财产和人身安全。

分包人有办理保险的义务,无论业主或承包人是否为本工程购买“建筑/安装工程一切险”,分包人均应在工程施工开始直至缺陷保修期完结期间按相关规定对所有其雇用的工作人员进行人身意外保险等其他保险,并持续这类保险,提交复印件给承包人项目部备案。分包人须对其雇员的意外或伤亡负责任。分包人须以自己的名义与受雇者签订劳动合同,并与参与本工程的所有有关人员包括其自身的管理人员和民工等,投保其认为必要的人身意外保险。

分包人劳务人员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由承包人统一购买,所发生费用直接从分包人工程款中扣除。

在施工期间,贯彻谁施工谁负责安全的原则。若发生安全事故,安全事故的善后处理由分包人对伤亡职工全面负责,所涉及的费用由分包人承担;承包人有协助配合处理的义务。若发生事故死亡一人,除费用全部由分包人承担外,分包人另向承包人支付违约金人民币50万元;若重伤一人,除费用全部由分包人承担外,分包人另向承包人支付违约金人民币20万元;若有人员轻伤情况发生,分包人需向承包人缴纳1人/次 10万元的违约金;若无人员伤亡,造成承包人损失的,分包人赔偿承包人全部损失并承担 2万元/次的违约金。

4.合同主要条款

4.1中间计量: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分包人按合同约定完成付款周期内工作内容后,每月20日双方办理月度中间结算,分包人应将书面的中间结算申请书签字盖章后上报项目商务合约部,项目商务合约部按分包合同约定及实际完成情况办理中间结算;项目商务合约部依据分包工程量收方单、分包合同、施工图纸、设计变更、签证单、分包施工领用材料节超对比表、奖罚费用等进行计算审核;项目商务合约部审核后发起分包中间结算初审流程,经项目商务经理、项目经理审核,商务合约部按审核意见修改后将签字盖章的分包结算书及将相关结算资料整理后上报分公司商务管理部审核;甲方分公司商务管理部审核项目部上报的分包中间结算初审稿,经分公司工程管理部(安全生产监督部)、商务管理部、总经济师审核,审核完成后由分公司商务管理部完成备案。月度中间结算仅作为对分包人进度款支付依据,不作为最终结算依据,最终结算以承包人审批为准。

分包人应在每月的20日前按承包人规定的格式提交一式两份的月度中间结算报表,包括依据合同计量规则的工程量计算单及计量所需的一切证明资料,如截止到当月27日分包人仍未报送月度中间结算报表,则该月计量以承包人办理的为准。

合同外增加、设计变更修改、现场签证等增加的工作内容在得到发包人确认的前提下,必须办理《现场签证工程指令》和《分承包(供)单位施工现场签证单》,承包人项目商务造价人员必须参与现场核量;减少或取消工作内容需附上相关证明资料;必须“先有指令单,后有施工现场签证单”。分包人无指令单进行施工或有其他不按承包人规定签证流程办理的,无权要求承包人支付相应费用。

4.2最终结算:分包人按合同约定完工后,分包人应将书面的最终结算申请书报项目商务合约部。项目商务合约部依据分包已完工项目任务单、分包合同、施工图纸、设计变更、签证单、分包施工领用材料节超对比表、奖罚费用、中间结算等进行计算审核; 项目商务合约部审核后发起分包结算初审流程,经项目工程管理部、技术质量部、安全生产监督部、物资设备部、商务合约部、商务经理、项目经理审核,商务合约部按审核意见修改后将签字盖章的分包结算书及将相关结算资料整理后上报分公司商务管理部审核;分公司商务管理部接收到项目层级分包最终结算书后,认真计算核对,并将分包结算审核的结果反馈至项目商务合约部,项目商务合约部负责对审核意见进行落实整改,并通知分包人确认有关数据;分公司商务管理部将审核后的分包结算书,经总经济师审核、负责人审批后,2个工作日内报送公司商务部备案,公司商务管理部在收到结算资料后3个工作日内返还备案登记表;分公司商务管理部根据备案登记表办理最终结算定案,经承包、分包双方在结算定案表上完善签字盖章手续后,完成分包最终结算审核,并将相关最终结算资料报送公司商务部备案存档。

结算完成时间:分包人所有工程施工完毕且验收合格后,分包人移交全部工程资料及结算资料且经承包人审核无误后,于一个月内办理完成最终结算。分包人承诺在最终结算办理完后,如涉及到其分包范围内发生安全质量检查等需要配合的事宜,分包人必须无条件配合,如分包人拒绝配合,则发生的相应费用在其质保金中扣除。

分包人应在上述约定结算时限内配合承包人办理最终结算,如不配合则承包人应及时发函催告,分包人在接到结算催告函后48小时内无来函回复或回复不配合的,视为放弃最终结算的核对权力,最终结算以承包人办理的结果为准,分包人对此不得有任何异议。

合同外增加、设计变更修改、现场签证等增加的工作内容在得到发包人确认的前提下,必须办理《现场签证工程指令》和《分承包(供)单位施工现场签证单》,承包人项目商务造价人员必须参与现场核量;减少或取消工作内容需附上相关证明资料;必须“先有指令单,后有施工现场签证单”。分包人无指令单进行施工或有其他不按承包人规定签证流程办理的,无权要求承包人支付相应费用。

4.3合同价款的支付:

(1)应扣款:由财务部门在每次付款时扣除。

(2)支付方式及比例:

本合同约定的支付方式为:第1 种方式

1、按月支付,支付比例如下: 在中间结算经承包人审核确认后扣除水违约、罚款金、第三方代做费用等费用,次月30日内支付分包人已完工程计量金额的70%进度款;土石方工程完工验收合格且办理完该分部最终结算后第三个月支付至结算金额的80%;基础验收合格并备案后三个月后支付至结算金额的97%,剩余3%质保金在质保期满后一个月内付清。质保期为土石方工程验收合格之日起一年。

2、按节点支付,支付比例如下:

(1)标段范围内所有主体工程达到±0后,达到中间结算付款节点,扣除违约、罚款金、板房租赁费、生活区卫生管理费等费用后第三个月付至主体结构经承包人审核确认工程进度款的70%(N+2付款模式);

(2)±0进度款支付后,次月扣除违约、罚款金、板房租赁费、生活区卫生管理费等费用后,按照主体结构经承包人审核确认当月工程进度款的70%进行支付;

(3)标段范围内所有主体结构封顶后,于次月支付至累计中间结算金额的80%;

(4)分包范围内所有工程施工完毕且验收合格后,分包人移交全部工程资料,且承包人与分包人完成最终结算后,付至经承包人审核确认最终结算价的97%;保修期满后6个月内,付至最终结算价的100%。无保修期的,最终结算完成后6个月内直接付至经承包人审核确认最终结算价的100%。

4.4承包人不提供分包人住宿,所需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款内。

4.5水、电供应

本合同约定采用以下第 2种方式:

1、合同价款包含水电费

(1)承包人不提供水、电,分包人承担本分包工程范围内所有的水、电费用,分包自行解决。所需费用已含在合同价款内。

(2)分包人承担本分包工程范围内的临水临电设施的施工费用及维护,自行配备发电机。分包人应自行采购其所需的所有电、水和其他服务。

2、合同价款不包含水电费

(1)分包人承担本分包工程范围内所有的水、电费用,分包人应挂表使用,双方对挂表数据每次付款时水电费一并据实从分包工程款中扣除;

(2)若无法挂表,则按照按照下表的扣款比例从每次支付的工程进度款中扣除,并在最终结算时扣除完毕。

施工水电费扣除比例一览表

合同范本名称

水费扣除比例

电费扣除比例

备注

土石方专业分包合同

计量金额的0.5%

计量金额的0.5%


5.对投标单位管理人员要求

根据工程需要,中标方必须按合同要求保证施工人员及与招标方对口管理的专职管理人员(具体以招标方为准),其中必须包含:项目经理、生产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劳务管理人员、安全员,测量员等人员,且必须要持证上岗,不得任意变更,如需变更,应提前十五天书面通知招标方并征得招标方同意。否则,中标方应支付招标方违约金。

中标方保证不发生施工工人上访、集会、追讨工资、围堵承包人或业主项目部及办公场所等事件,如发生此类事件,视为分包人违约,每发生一次上述事件应承担的违约责任:分包人向承包人支付合同暂定金额5%的违约金,此金额直接从工程款中扣除,情况严重的另扣除所有履约保证金并清退出场。

6.履约担保

中标方必须在合同签订前向招标方足额缴纳合同暂定金额3 %的履约担保,担保方式可采用1、现金担保。如未按约定期限缴纳,则本合同不生效,招标人有权废除中标方中标资格。(符合局免缴纳规定的,本条款不适用)

1、现金担保。分包人采用银行转账的方式,转账至承包人指定账户;

2、保函担保。分包人提供经承包人认可的商业银行保函。

履约保证金的返还:履约保证金在分包工程验收合格且分包人提出书面退还申请书后,经承包人审批确认并扣除相关违约金等费用(若有)后 30日内无息退还。

7.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投标保证金不予返还:

10.1.投标人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的。

10.2.投标单位非善意投标,投标时弄虚作假,骗取中标;与其他投标人串通投标,损害招标人权益。

10.3.干扰和影响评标过程和结果的。

10.4.发出中标通知书后在约定时间内拒签合同。

8.招标文件

8.1招标文件组成

本招标文件包括:

(1)招标公告;

(2)投标人须知;

(3)招标范围、说明及投标要求;

(4)评标办法;

(5)图纸;

(6)投标文件格式;

(7)报价清单

(8)合同条款及格式;

根据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8.2招标文件的澄清及修改

(1)已经公布的招标文件确须进行澄清或者修改的,将在招标文件要求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进行,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招标人可以视采购具体情况,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并发布变更公告。在此情况下,投标人的所有权利和义务以及投标人受制的截止日期均应以延长后新的截止日期为准。

9.投标文件

9.1投标文件组成

(1)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人编写的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部分详见“第三章 投标文件格式”;

(2)上述投标组成文件,除须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章、简装成册密封送达。

9.2投标报价

(1)除招标文件中另有规定外,计量单位为我国法定计量单位。

(2)投标报价、货款一律使用人民币,以“元”为单位。

(3)投标人必须对投标文件要求的条件下结合自身实力综合考虑市场等各种因素进行报价,且只允许有一个报价

9.3投标文件的编制和签署

(1)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准备投标文件正本、副本。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应在其封面右上角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若正本和副本有不一致的内容,以正本书面投标文件为准。

(2)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均需打印或用不褪色、不变质的墨水书写,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在规定签章处签字和盖章。投标文件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

(3)投标文件的打印和书写应清楚工整,任何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必须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个人印鉴。字迹潦草、表达不清或可能导致非唯一理解的投标文件可能视为无效投标。

(4)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必须装订成册并逐页编码,字迹必须清晰可认,不可潦草,投标文件的目录必须用计算机打字编序,以保证评标委员会的评审和投标文件存档需要。

(5)投标文件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制作,签署、盖章(需每页加盖公章)和内容应完整,如有遗漏,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6)投标文件统一用A4幅面纸印制。

9.4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注

(1)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正本和所有副本的封面上注明投标人名称、采购项目名称。

(2)投标文件正本、副本各一份应分别封装于两个密封袋内,密封袋上应分别标上“正本”、“副本”字样,并注明投标人名称、采购项目编号、采购项目名称、投标年月日。

(3)所有外层密封袋的封口处应粘贴牢固,每一密封袋注明“开标之前不准启封”字样,并加盖密封章。

9.5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按“投标人须知中第5.4条”规定送达开标地点,并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在云筑网上传投标文件扫描件(签字、盖章),投标截止时间以后送达或者上传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2)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应将投标保证金交纳凭证(我方财务部开据的收据)复印件单独递交。

9.6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1)投标人在递交了投标文件后,可以修改或撤回其投标文件,但必须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

(2)投标人的修改书或撤回通知书,应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署并盖单位印章。修改书应按投标人须知规定进行密封和标注,并在密封袋上标注“修改”字样。

(3)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递交的投标文件做任何修改或撤回投标。10.开标

10.1开标

招标人按招标公告中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根据本单位规定进行开标。

10.2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为无效标书(废标判定):

①书面投标文件未按规定密封的;

②投标保证金未按要求缴纳的;

③无投标人法人资格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的;

④投标书未按要求签字及加盖公章的;

⑤存在不符合招标文件有关报价要求规定的;

⑥网络报价与书面报价不符合,且不按招标人要求进行澄清的;

⑦未按本招标文件要求上传、更新资质证明及业绩信息材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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