雨污水管网清疏修缮工程招标公告
来自:采招网(www.bidcenter.com.cn) 修缮 管网清疏 雨污水
所属地区 | 江苏省-南京市-玄武区 | 发布时间 | 2019/11/27 | 关键词 | 修缮管网清疏雨污水 近期更新28588项目 点击关注“修缮,管网清疏,雨污水”实时招标项目![]() |
招标业主 | 南京市玄武区水务局 (查看该业主所有招标公告) | ||||
招标代理 | 南京和阳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查看该招标机构所有招标公告) |
项目招标进展
编号: BNJ190770-01ZG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玄武区内秦淮河流域梅园新村街道片区雨污水管网清疏修缮工程已由南京市城乡建设委员会以关于玄武区内秦淮河流域梅园新村街道片区雨污水管网清疏修缮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复函(宁建审字[2019]338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南京市玄武区水务局,建设资金来自国有政府性资金:8400.00万元,其中财政性资金:8400.00万元,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政府性资金:8400.00万元,其中财政性资金:8400.00万元构成。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
2. 项目概述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 建设地点:玄武区梅园新村
2.1.2 工程规模: 总改造面积约76.69公顷。
2.1.3 合同估算价: 6600.00万元
2.1.4 总工期要求: 100日历天
设计开工日期:2019年12月31日
施工开工日期:2020年01月06日
工程竣工日期:2020年04月09日
2.2 招标内容和范围: 本工程对原内秦淮河流域雨污分流及水环境整治工程-第1片区污水收集系统建设工程立项范围内的23个排水户的存量管网进行清疏检测,对原项目建设范围外的管网系统进行建设完善,对错接混接等问题进行整改,对错接混接问题进行整改,道路与绿化的恢复等,总改造面积约76.69公顷。包括:太平花园片区、斯亚花园、月新花园、太平新村2号、太平村1号、富贵山1号、富贵山路北侧沿线、后宰门西村佛心桥地块、富贵山小区、馨园小区、后半山园、后半山园2号、金陵石化宿舍、后宰门东西村小区、后宰门东村80-81号片区、清溪村小区、熊猫集团宿舍、清溪村1/2/6号、后宰门街32号、后宰门1-7号、清溪村3/4/5号、南博家属院、前半山园。最大管径400mm。本次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设计(包含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及概算、施工图设计)、材料采购、工程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缺陷责任期内的保修等工程总承包的全部工作。具体实施范围根据规划和现场实际情况综合确定。中国采招网(#bidce nter.com.cn)
2.3 工程总承包类型:可行性研究已完成设计-采购-施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格审查必要条件:
1、企业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并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2、企业具备下列资质条件之一,并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
(A) 设计资质要求: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行业乙级及以上或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证明材料均以“e路阳光”信用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
(B) 施工资质要求: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含)以上资质且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证明材料均以“e路阳光”信用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
3、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满足下列资格条件之一:
(A)具有下列注册执业资格之一: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建造师、注册监理工程师;
(B)具备工程建设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4、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承担过以下类似工程业绩之一:
(A)工程总承包业绩要求:2016年11月1日以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单项合同造价4100万元及以上的雨、污水管道工程或排水达标区工程的总承包业绩(污水处理厂业绩除外),且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三者缺一不可;如提供的证明材料数据出现不一致,时间以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中的竣工验收合格时间为准,金额以合同金额为准。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上述资料均以“e路阳光”信用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
(B)工程总承包分包的设计业绩要求:2016年11月1日以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工程总承包分包的单项合同投资额或建安费4100万元及以上的雨、污水管道工程或排水达标区的设计业绩(污水处理厂业绩除外),且担任设计负责人。(提供工程总承包中标通知书、合同以及分包合同,缺一不可;如提供的证明材料数据出现不一致,时间、金额均以设计分包合同为准。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上述资料均以“e路阳光”信用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
(C)工程总承包分包的施工业绩要求:2016年11月1日以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工程总承包分包的单项合同造价4100万元及以上的雨、污水管道工程或排水达标区的施工业绩(污水处理厂业绩除外),且担任施工项目经理。(提供工程总承包中标通知书、合同以及分包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材料,缺一不可;如提供的证明材料数据出现不一致,时间以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中的竣工验收合格时间为准,金额以分包合同金额为准。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上述资料均以“e路阳光”信用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
(D)工程施工业绩要求:2016年11月1日以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单项合同造价4100万元及以上的雨、污水管道工程或排水达标区的施工业绩(污水处理厂业绩除外),且担任施工项目经理。(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三者缺一不可;如提供的证明材料数据出现不一致,时间以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中的竣工验收合格时间为准,金额以合同金额为准。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上述资料均以“e路阳光”信用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
(E)工程设计业绩要求:2016年11月1日以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单项合同总投资或建安费4100万元及以上的雨、污水管道工程或排水达标区的设计业绩(污水处理厂业绩除外),且担任设计负责人。(须提供设计合同;如提供的证明材料数据出现不一致,时间、金额均以设计合同为准。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上述资料均以“e路阳光”信用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
业绩认定标准: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必须是投标人承接的,企业业绩与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不可以为同一业绩。
5、以联合体形式申请资格审查的,必须符合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正文1.4.2要求。
6、施工资质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设计单位等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7、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a.未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b.未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2)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上任职。
8、项目管理机构: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A)投标人拟派设计负责人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资格;(证书以“e路阳光”信用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
(B)投标人拟派施工负责人具备一级注册建造师(含)以上执业资格,注册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证书以“e路阳光”信用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
(C)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以兼任施工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
对于由投标人自行完成的设计或者施工业务,投标人在项目管理机构中应配备符合现行法律、法规、与工程总承包项目相适应的专业人员;对于投标人依法分包的施工或设计业务,投标人在项目管理机构中应配备具有工程建设类中级及以上职称的施工或设计协调管理人员。
9、满足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正文1.4.3的要求。
3.2 资格审查可选条件:
1、企业承担过以下类似工程业绩之一:
(A)工程总承包业绩要求:自2016年11月1日以来,投标人承担过单项合同造价4100万元及以上的雨、污水管道工程或排水达标区工程总承包业绩(污水处理厂业绩除外)。(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三者缺一不可;如提供的证明材料数据出现不一致,时间以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中的竣工验收合格时间为准,金额以合同金额为准。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上述资料均以“e路阳光”信用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
(B)工程总承包分包的设计业绩要求:自2016年11月1日以来,投标人承担过工程总承包分包的单项合同投资额或建安费4100万元及以上雨、污水管道工程或排水达标区工程的设计业绩(污水处理厂业绩除外)。(提供工程总承包中标通知书、合同以及分包合同。如提供的证明材料数据出现不一致,时间、金额均以设计分包合同为准。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证明材料以“e路阳光”信用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
(C)工程总承包分包的施工业绩要求:自2016年11月1日以来,投标人承担过工程总承包分包的单项合同造价4100万元及以上雨、污水管道工程或排水达标区工程的施工业绩(污水处理厂业绩除外)。(提供工程总承包中标通知书、合同以及分包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材料,缺一不可;如提供的证明材料数据出现不一致,时间以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中的竣工验收合格时间为准,金额以分包合同金额为准。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均以“e路阳光”信用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
(D)工程施工业绩要求:自2016年11月1日以来,投标人承担过单项合同造价4100万元及以上的雨、污水管道工程或排水达标区工程施工业绩(污水处理厂业绩除外)。(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三者缺一不可;如提供的证明材料数据出现不一致,时间以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中的竣工验收合格时间为准,金额以合同金额为准。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上述资料均以“e路阳光”信用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
(E)工程设计业绩要求:自2016年11月1日以来,投标人承担过单项合同投资额或建安费4100万元及以上雨、污水管道工程或排水达标区工程的设计业绩(污水处理厂业绩除外)。(须提供设计合同;如提供的证明材料数据出现不一致,时间、金额均以设计合同为准,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上述资料均以“e路阳光”信用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
业绩认定标准: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必须是投标人承接的,企业业绩与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不可以为同一业绩。
2、本次招标是否接受黄牌警示单位投标:不接受
3、财务要求:施工企业2017年、2018年度资产负债率<70%。(提供2017年、2018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原件扫描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内全部施工单位均须满足上述要求。)
4、近两年以内,投标人和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5、近一年以内,投标人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总承包项目经理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6、近三个月以内,投标人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7、投标人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缴纳养老保险的时间要求:2019年6月至2019年11月。提供养老保险缴纳证明。
在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等从事工程设计、施工的技术人员不能提供养老保险缴纳证明的,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8、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及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A、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及施工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符合并提供承诺书原件扫描上传投标文件,承诺书中涉及的各成员所属单位均需盖公章,法定代表人盖章或签字)
B、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设计项目除外)上任职。
(符合并提供承诺书原件扫描上传投标文件,承诺书中涉及的各成员均需盖公章,法定代表人盖章或签字)
C、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符合并提供承诺书原件扫描上传至投标文件)。
(2)投标人各成员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符合并提供承诺书原件扫描上传投标文件,承诺书中涉及的各成员均需盖公章,法定代表人盖章或签字)
a、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b、工程总承包招标的投标人不得是工程总承包项目的代建单位、项目管理单位、全过程工程咨询单位、监理单位、造价咨询单位、招标代理单位或者与前述单位有利害关系的关联单位;
c、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d、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e、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f、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g、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联合体协议书原件,联合体原件扫描上传投标文件)
a、所有联合体成员应共同签署联合体投标协议,并且明确各方的权利与义务,联合体的牵头人可以为施工单位或设计单位;
b、本招标项目允许联合体参加投标;由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不超过2家的联合体投标人参与投标,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c、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成员处理项目过程中一切事务,并代表联合体成员承担相应的管理责任、工程责任和接受指令。整个合同的实施应全部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联合体牵头人代表任何或全部联合体成员并承担责任;
d、参加联合的各成员单位对本项目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联合体的投标。如果违反,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4)根据《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2018】第6号)、《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不合格企业参加招投标相关事宜的复函》(苏建函建管【2019】233号),资格审查时,若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资格要求资质的核查结果为不达标,仍在公示期的,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企业动态资质查询信息以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发布的信息为准)
(5) 投标人必须签署《施工现场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
(6)本次招标不接受红、黄牌警示期内单位投标。(红、黄牌警示信息均以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的信息为准)
(7)凡被宁精推办【2019】27号文和宁精推办【2019】40号文通报的企业,通报期内拒绝其投标。
(8)投标人(联合体各成员单位)须提供社保机构出具的近6个月(2019年6月至2019年11月)投标人(联合体各成员单位)为本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缴纳的社保缴费证明(须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事业编制人员不需要提供社保证明,但需提供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的人事证明材料,不得为退休人员。证明材料均以“e路阳光”信用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
3.3 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投标人资格审查由本工程的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进行评审。为了便于评审,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前将以下材料在“e路阳光”信用平台录入: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证书或者工程建设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证书、业绩资料(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直接发包项目可不提供中标通知书,但须提供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等材料。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4. 评分细则
本标段采用综合评估法。
4.1 分值构成:
工程总承包报价:53分
设计文件:35分
商务标:6分
项目管理组织方案:6分
4.2 评分细则:
1.设计文件:
1.1.设计说明:(1)根据项目目标及需求、项目现状及存在问题,并结合项目所在地实际建设条件,统筹相关项目及相关规划等条件对项目进行解读,对片区内现状污水系统分析准确、到位,管线资料是否收集齐全。(优:2分,良:1.8分,中:1.6分,差:1.4分,无:0分) (2)项目总体设计各项指标满足任务书及项目需求要点并科学、合理。污水量指标及现状污水量预测到位,现状雨污管网长度及排水设施量等工程量分析合理。(优:2分,良:1.8分,中:1.6分,差:1.4分,无:0分) (3)技术指标满足任务书要求,符合规划要求。与相关规划的衔接合理,通过梳理流域内其他相关项目,对流域雨污分流全覆盖的情况进行分析。(优:2分,良:1.8分,中:1.6分,差:1.4分,无:0分) (4)设计理念、各专业(附属)工程设计说明:设计理念符合南京市建委要求的以排口为单位的雨污分流整治,论证排口相关汇水面积、排口对应的本次实施的雨污分流片区划分,对片区方案进行分类设计,管材选择、附属管道回填、恢复设计说明合理。(优:1分;良:0.9分;中:0.8分;差:0.7分;无:0分)(满分7分)
1.2.技术方案:(1)总体布置方案、节点方案:根据片区在流域内的分布总图,分析片区市政雨污水位置及标高衔接,合理论证各个片区雨污水的出路。针对雨污错接混接点、片区内部建筑南阳台的特征,给出节点改造方案,并具体分析片区内积淹水问题。(优:5分;良:4.5分;中:4分;差:3.5分;无:0分) (2)环境影响分析。(优:2分,良:1.8分,中:1.6分,差:1.4分,无:0分)(满分7分)
1.3.技术方案:专业(附属)工程设计方案:结合现状管线,合理布置片区雨污水管网,分析片区内现状排水系统情况,针对片区内有几套排水系统,作出分类处置方案(有一套或者两套排水系统的采取不同的设计方案),并给出方案设计图(如工程量清单、设计图纸、设计说明等)。(优:5分;良:4.5分;中:4分;差:3.5分;无:0分)(满分5分)
1.4.设计依据的技术标准:设计依据的技术标准、采用的设计指标等。(优:3分;良:2.7分;中:2.4分;差:2.1分;无:0分。)(满分3分)
1.5.设计深度:(1)是否符合设计任务书要求。设计图纸是否完整,设计深度是否满足初步设计、施工图深度的要求,工程量是否完整。(优:3分,良:2.7分,中:2.4分,差:2.1分,无:0分) (2)是否符合国家规定的《市政公用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优:2分,良:1.8分,中:1.6分,差:1.4分,无:0分)(满分5分)
1.6绿色设计与新技术应用:(1)提出切实可行的生态理念与措施。(优:2分,良:1.8分,中:1.6分,差:1.4分,无:0分) (2)是否符合国家及地方的有关绿色标准。(优:1分,良:0.9分,一般:0.8分,差:0.7分,无:0分)(满分3分)
1.7经济分析:(1)根据设计方案,合理编制估算文件,内容完整、合理。(优:2分,良:1.8分,中:1.6分,差:1.4分,无:0分) (2)是否符合设计说明书要求。(优:2分,良:1.8分,中:1.6分,差:1.4分,无:0分) (3)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规范标准的规定。(优:1分,良:0.9分,一般:0.8分,差:0.7分,无:0分)(满分5分)
2.工程总承包报价:
投标报价: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进行算术平均,该平均值下浮3%—7%(具体数值由招标人在√3%、√3.5%、√4%、√4.5%、□5%、□5.5%、□6%、□6.5%、□7%中确定四个及以上数值,开标时随机抽取)为评标基准价。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0.1分;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 0.6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满分53分)
3.项目管理组织方案:
3.1 总体概述:对工程总承包的总体设想、组织形式、各项管理目标及控制措施、设计与施工的协调措施等内容进行评分。 (优:2分;良:1.8分;中:1.6分;差:1.4分;无:0分)(满分2分)
3.2设计管理方案:对设计执行计划、设计组织实施方案、设计控制措施、设计收尾等内容进行评分。 (优:1分;良:0.9分;中:0.8分;差:0.7分;无:0分)(满分1分)
3.3 施工管理方案:对施工执行计划、施工进度控制、施工费用控制、施工质量控制、施工安全管理、施工现场管理、施工变更管理等内容进行评分。 (优:2分;良:1.8分;中:1.6分;差:1.4分;无:0分)(满分2分)
3.4 采购管理方案:对采购工作程序、采购执行计划、采买、催交与检验、运输与交付、采购变更管理、仓储管理等内容进行评分。 (优:1分;良:0.9分;中:0.8分;差:0.7分;无:0分)(满分1分)
4.商务标:
项目管理机构:(1)设计负责人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得1分(证书扫描件上传至投标文件); (2)施工技术负责人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得1分(证书扫描件上传至投标文件); (3)施工单位造价负责人:具备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且具备其他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及以上的得1分,满分1分(证书扫描件上传至投标文件)。 注:以上项目组成员均须提供社保机构出具的近6个月(2019年6月至2019年11月)投标人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材料,须明确缴费月份、个人姓名、缴费单位,且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如事业编制人员需要提供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的人事证明社保证明材料;如退休人员须提供退休证明材料及与投标单位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证明材料扫描件上传至投标文件中,否则不得分。(满分3分)
工程业绩:(满分3分)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类似工程要求:(1)2016年11月1日以来,投标人如承担过单项合同造价4100万元及以上的雨、污水管道工程或排水达标区工程的总承包业绩(污水处理厂业绩除外),得1分。(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三者缺一不可;如提供的证明材料数据出现不一致,时间以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中的竣工验收合格时间为准,金额以合同金额为准。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上述资料均以“e路阳光”信用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 (2)2016年11月1日以来,投标人承担过单项合同总投资或建安费4100万元及以上的雨、污水管道工程或排水达标区的设计业绩(污水处理厂业绩除外),得0.8分。(须提供设计合同;如提供的证明材料数据出现不一致,时间、金额均以设计合同为准。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上述资料均以“e路阳光”信用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 (3)2016年11月1日以来,投标人承担过单项合同造价4100万元及以上的雨、污水管道工程或排水达标区的施工业绩(污水处理厂业绩除外),得0.7分。(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三者缺一不可;如提供的证明材料数据出现不一致,时间以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中的竣工验收合格时间为准,金额以合同金额为准。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上述资料均以“e路阳光”信用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 注:本项仅针对一个业绩打分,按高分计取。用于资格审查的企业业绩不再参与此项评分。 类似工程的数量要求: 1 个 1.每个类似工程总承包业绩得 1 分; 联合体承担过的工程总承包业绩分值计算方法为:牵头方按该项分值的100%计取、参与方按该项分值的60%计取。 2.每个类似设计业绩得 0.8 分; 3.每个类似施工业绩得 0.7 分; 以联合体方式投标的,只对参加本次投标联合体牵头人承担过的工程总承包业绩加分。(满分1分)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类似工程业绩:类似工程要求:(1)2016年11月1日以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单项合同造价4100万元及以上的雨、污水管道工程或排水达标区工程的总承包业绩(污水处理厂业绩除外),且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的,得2分。(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三者缺一不可;如提供的证明材料数据出现不一致,时间以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中的竣工验收合格时间为准,金额以合同金额为准。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上述资料均以“e路阳光”信用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 (2)2016年11月1日以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单项合同总投资或建安费4100万元及以上的雨、污水管道工程或排水达标区的设计业绩(污水处理厂业绩除外),且担任设计负责人的,得1.6分。(须提供设计合同;如提供的证明材料数据出现不一致,时间、金额均以设计合同为准。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上述资料均以“e路阳光”信用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 (3)2016年11月1日以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单项合同造价4100万元及以上的雨、污水管道工程或排水达标区的施工业绩(污水处理厂业绩除外),且担任施工项目经理的,得1.4分。(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三者缺一不可;如提供的证明材料数据出现不一致,时间以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中的竣工验收合格时间为准,金额以合同金额为准。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上述资料均以“e路阳光”信用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 注:本项仅针对一个业绩打分,按高分计取。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必须是投标人承接的,业绩打分时,企业业绩与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不可以兼得。 类似工程的数量要求: 1 个 1.每个类似工程总承包业绩得 2 分; 2.每个类似设计业绩得 1.6 分; 3.每个类似施工业绩得 1.4 分;(满分2分)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njggzy.nanjing.gov.cn/njweb)购买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下载费用100元,工具使用费最高100元,平台使用费最高100元
6. 投标截止时间
6.1 投标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6.2 逾期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7.1 本次招标公告在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njggzy.nanjing.gov.cn/njweb)、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jsggzy.jszwfw.gov.cn/)和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www.jszb.com.cn)等媒介上发布。
8. 其他
8.1、投标人必须签署《施工现场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
8.2、潜在投标人的单位名称必须与企业资质证书上的单位名称一致;
8.3、授权委托代理人或联合体牵头人的授权委托代理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投标开标现场并递交本人有效的身份证原件,否则将视为投标人自动放弃本次投标;
8.4、如果您是第一次来南京地区投标,请您携带好本企业的相关资料到江东中路265号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先办理企业信息登记手续。所需材料及办理流程详见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ggzy.njzwfw.gov.cn/njggzy/)中《交易向导》,如未进行企业信息登记,可能导致无法进场交易。
8.5、电子化工程总承包目前不支持远程解密,请投标人携带CA锁现场进行解密。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南京市玄武区水务局 招标代理机构:南京和阳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南京市玄武区珠江路455号7楼 地 址:南京市鼓楼区五台山1号丰汇大厦6楼
邮 编:210000 邮 编:210000
联 系 人:单工 联 系人:解文婷
电 话:/ 电 话:187*****698
传 真:/ 传 真:***-********查看详情
电子邮件:/ 电 子 邮 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