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阳县人民检察院电子检务工程检委会子系统建设项目
询价公告
桂阳县人民检察院的桂阳县人民检察院电子检务工程检委会子系统建设项目(委托代理编号:LYZB-*******查看详情)项目进行询价招标,现采用发布公告方式,邀请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询价采购活动。
一、项目概况
1、采购项目名称:桂阳县人民检察院电子检务工程检委会子系统建设项目
2、采购代理编号:LYZB-*******查看详情
3、采购项目标的、数量及预算:
序号 | 标的名称 | 数量 | 预算(元) |
1 | 桂阳县人民检察院电子检务工程检委会子系统建设项目 | 一项 | 490000.00 |
二、供应商资质要求:
投标人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资格条件,并满足以下条件:
(一)投标人基本资质条件:
1、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能提供有效的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符合要求;
2、要求投标人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成立不足一年的公司提供银行的资信证明);
3、法定代表人直接参与投标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如非法定代表人直接参与投标的,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4、根据郴州市财政局郴财采【2019】11号文件要求,要求投标人提供通过“信用中国” 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的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5、本项目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投标。
(二)投标人特定资格条件:无
注:2016年10月1日之后,实行了“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持有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会保险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
三、招标文件发售办法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你单位于2019年12月4日前每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除外,持个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者授权委托书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到凌云招标咨询集团有限公司购买询价文件,文件售价:400.00元/套,售后不退。
四、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4.1 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2019年12月10日15时30分。
4.2 地 点:郴州市青年大道11号湘南风情康居园凌云招标咨询集团有限公司开标室。
4.3 逾期送达或者不按询价文件要求密封或者不按询价文件的要求提供保证金的响应文件,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
五、联系方式:
采 购 人:桂阳县人民检察院
联 系 人:柏先生
地址:湖南省桂阳县龙谭街道龙谭西路40号
招标代理机构:凌云招标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黄女士
电话:****-*******查看详情
地址:郴州市青年大道11号湘南风情康居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