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公安局江北区分局指挥中心大楼中央空调改造项目(第三次)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次招标的重庆市公安局江北区分局指挥中心大楼中央空调改造项目已经江发改重[2019]118号文批准实施,项目业主为重庆市公安局江北区分局, 资金来源为区财政资金,招标人为重庆市公安局江北区分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重庆市公安局江北区分局指挥中心大楼中央空调改造项目(第三次)
2.2工程规模:投资估算约662.707万;
2.3 建设地点:重庆市江北区健安路1号;
2.4招标范围:对公安分局指挥中心大楼中央空调进行改造,建筑面积约2.6万平方米,包括制冷机组、室内末端设备、空调水系统、空调风系统、多联机系统等工程。本次招标包含对原有机组的拆除,新机组的安装(安装完毕后的基础恢复)主要供货及施工内容详见第五章技术要求;
2.5交货期: 交货期为90日历天(包含通过相关部门及检测机构检测、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
2.6分包情况:不允许分包。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满足下列资格条件:
中国采招?网(bidcenter.com.cn)
3.1.1资质条件:
1、具备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2.1、空调制造商须满足以下要求:
空调制造商必须是在中国境内工商登记注册的空调设备的制造商企业法人。
2.2、投标人若为代理商须满足以下要求:
(1)、取得空调制造商对本项目唯一授权的代理商企业法人。
(2)、代理商投标人为一般纳税人。
(3)、代理商投标人须具有空调设备的制造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唯一合法授权书。
2.3所投空调产品(磁悬浮离心机组、末端设备、风冷模块机组、变频多联机)应全部为同一品牌。
3.1.2业绩要求:
投标人于2016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为止,有1个已完成的合同金额不少于500万元的类似空调采购或安装项目业绩。
3.1.3信誉要求:
执行《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和《关于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发改财金〔2016〕141号),由投标人自行承诺近两年来(2017年1月1日至今)未受到相关行政管理部门的失信惩戒,并提供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开标前一个工作日至开标当日任意一天的信用报告作为附件(信用报告:在网页中点击 “下载信用报告”并打印)。
3.2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其他要求详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工程招标不需报名,开标时直接投标,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 12月 4日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00元,招标文件费用在各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9年12 月25日 10 时 30 分,地点在重庆市江北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具体房间号见开标当日指示牌。
5.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监督部门
区发展改革委监督电话:***-********查看详情,邮箱:gjjg2019@163.com;
区政府监督电话:***-********查看详情
邮箱:登录江北区人民政府网(www.cqjb.gov.cn)书记区长信箱反映;
区纪委监委监督电话:***-********查看详情,邮箱:********查看详情@qq.com
8、联系方式
招标人:重庆市公安局江北区分局
地址:重庆市江北区健安路1号
联系人:邓老师
电话:********查看详情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市市建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重庆市渝中区人民路248号16F
联系人:陈老师
电话:***-********查看详情
2019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