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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生活垃圾焚烧发电(一期)飞灰实验室设备招标公告

来自:采招网(www.bidcenter.com.cn) 实验室设备 飞灰 发电

所属地区 江苏省-徐州市 发布时间 2019/12/4 关键词实验室设备飞灰发电   近期更新70331项目点击关注“实验室设备,飞灰,发电”实时招标项目
招标业主徐州鑫盛润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查看该业主所有招标公告)

项目招标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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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市第二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一期)飞灰实验室设备采购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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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市第二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一期)飞灰实验室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本项目属于借用平台发布)
受徐州鑫盛润环保能源有限公司的委托,江苏海外集团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对徐州市第二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一期)飞灰实验室设备采购项目组织公开招标,项目所需资金来源是自筹,已落实。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单位前来参加投标。
一、招标内容
1、招标编号:0675-190JOC010574
2、项目概况:徐州市第二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一期)飞灰实验室设备采购
3、招标范围:飞灰实验室设备的供货、运输、装卸、安装、调试、技术服务等合同约定的相关所有内容;合同估算价约70万元
4、资审方式:资格后审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2.1通用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2、投标人的特殊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提供投标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投标人需为主检测仪器(ICPT 和AFS)制造商或取得主检测仪器(ICPT 和AFS)制造商销售授权的代理商。投标人若为代理商的,必须具有制造厂家授权(需提供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原件)。
3、主检测仪器(ICPT 和AFS)必须取得计量器具型式批准证书。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在中标后不得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
三、公告发布时间:2019年12月4日—2019年12月11日。
四、招标文件发售信息
4.1、发售时间:同公告时间,每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4.2、发售地点:徐州市泉山区金山东路北侧徐州软件园C-11号楼1011室。
4.3、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1000元/包,采用电汇形式交纳,备注栏注明项目编号,售后不退。
标书费缴纳账户:
账户名:江苏海外集团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徐州分公司
账 号:********查看详情********查看详情6
开户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徐州分行
4.4、招标文件的获取: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时须向招标代理机构提供以下资料(加盖鲜章)一套:投标申请书(格式不限,注明被授权人手机号码、办公室电话、传真及电子邮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开户许可证(原件的扫描件发送至邮箱xuzhouhaiqi@163.com,或将以上加盖投标人鲜章的复印件资料带至现场购买招标文件),否则不予办理。
注:投标人所提供资料必须属实,如有虚假,投标保证金将不退还并拒绝其参加投标活动。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19年12月25日北京时间上午9:30分
开标地点:徐州市铜山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开标室(铜山区长江西路9-1号科技创业大厦B座)
未获取招标文件、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绝接收。
六、投标保证金
6.1、本项目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方式采用银行电汇(必须从投标申请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汇出,并注明所缴纳保证金用途)或银行保函(必须从投标申请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行开出)。
6.2、投标申请人采用银行电汇缴纳投标保证金时,投标申请人在递交投标文件之前,无需换开收据,开标时只需提交投标保证金电汇回单复印件,代理公司携带保证金签到表和电汇回单来核对企业明细。法人基本账户未备案的,需携带开户许可证复印件(盖章)至徐州市铜山区长江西路科技创业大厦南楼三楼338室备案,登记完成后方可参与本工程投标。
6.3、本项目投标保证金金额为:
人民币壹万元整;
收款人:徐州市铜山区工程建设服务中心;
开户行:徐州淮海农村商业银行铜山新区支行;
开户账号:********查看详情********查看详情009997;
6.4、投标申请人采用银行保函缴纳投标保证金时,投标有效期应在银行保函的有效期内。投标申请人在办理投标保函时,应向本工程投标保证金缴纳账户开户行发起保函查询通知,查询通知中应注明保函编号、保函金额、受益人及申请人。
6.5、投标人将银行保函扫描件放入投标文件,投标申请人在递交投标文件之前将银行保函原件质押在结算室开具保函收据。投标人的银行保函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第二个工作日起,代理机构通知其凭保函收据自行取回。
6.6、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第二个工作日起,代理公司提交退还投标企业名单,以转账方式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投标保证金利息计息日:自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次日起,至中标人公告之日止。
七、联系事项:
名称:徐州鑫盛润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大军 电话:139*****619
八、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江苏海外集团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徐州市泉山区金山东路北侧徐州软件园C-11号楼1011室
报名联系人:韦飞 联系电话:****-********
查看详情
项目负责人:马倩 联系电话:****-********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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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海外集团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9年1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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