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峰县井字镇南珠学校新建综合楼工程项目竞争性磋商邀请公告
公告日期:2019年12月10日
湖南信元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双峰县井字镇中心学校的委托,对双峰县井字镇南珠学校新建综合楼工程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采用发布公告的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
一、采购项目基本概况
1、采购项目名称:双峰县井字镇南珠学校新建综合楼工程项目
2、采购计划编号:双峰财采计2019-0321
3、委托代理编号:XYTC-XX-2019-12-10
4、采购项目标的、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详见第四章采购需求
标的物名称 | 标的主要需求 | |||
技术 | 保修 | 工程量 | 合同条款 | |
双峰县井字镇南珠学校新建综合楼工程项目 | 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验收合格 | 按建设部令【2000】80号保修 | 见附件工程量清单 | 1、本项目无预付款。主体竣工验收后支付合同价款的5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合同价款的70%,经结算审计后支付至审定工程款的97%,另3%作为质保金,保修期满12个月后(无质量问题、无经济纠纷)无息付清。 2、中标后,中标单位在签订合同时须提供中标的工程量详细清单,且结算评审时以此清单单价为准(清单单价以中标价与招标控制价的比例来调整招标清单中的各项单价),按实结算。 |
二、采购项目预算:119.2906万元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
1、供应商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资格条件,并提供以下资格证明文件:
⑴、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供应商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
⑵、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各提供下列材料之一:
①缴纳税收证明资料:《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收的证明复印件。
②缴纳社会保险证明资料:《社会保险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保险费的证明复印件。
⑶、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者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格式见响应文件组成附件1、附件2),自然人提交身份证复印件。
(4)、其他说明(非法人组织参与响应需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
2、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
(1)、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2)、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处于有效期内。
(3)、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注:以上资格证明材料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3、资格审查方式实行开标后资格审查。
四、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磋商文件售价
1、磋商文件在《娄底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下载。
2、磋商文件每份人民币400元,提交响应文件时现金支付。
五、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地点
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19年12月20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娄底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相应标室(见LED显示屏)。在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应当拒收。
中国采招网(bidcente r.com.cn')六、保证金交纳
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贰万叁仟元整
2、交纳时间:在2019年12月19日16:00时前交纳,以银行到账为准。
3、交纳方式: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单位的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电汇、银行汇票或网银转账的方式一次性按时、准确、足额转入投标保证金生成的子账号中。不接受以现金或单位结算通卡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缴纳指定帐号:
户 名:娄底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专户
银行账号:投标人用湖南CA随机获取的对应本项目的投标保证金子账号
七、采购项目(质疑)联系方式
采购人:双峰县井字镇中心学校
地址:双峰县井字镇
采购代理机构:湖南信元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长沙市雨花区湘府东路二段108号水岸天际1栋915室
监督部门名称:双峰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彭先生 联系电话: ****-*******查看详情
此竞争性磋商公告的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