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安政办发〔2019〕48号《安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规范村组集体资金存放管理的意见》规定,参照《安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安吉县行政事业单位公款竞争性存放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安政办发〔2015〕73号)和《安吉县财政局关于转发<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公款竞争性存放管理的通知>》的有关办法,安吉精诚采购代理有限公司受安吉县梅溪镇人民政府的委托,就梅溪镇下属村一级集体资金存放进行公开招标,欢迎中华人民共和同境内符合条件的银行机构前来投标。
一、项目编号:JCZX2019-190B
二、项目名称:安吉县梅溪镇村级闲置资金竞争性存放项目
三、采购内容:
序号 | 名称 | 项目简介 | 数量 |
1 | 安吉县梅溪镇村级闲置资金竞争性存放银行 | 根据安政办发〔2019〕48号《安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规范村组集体资金存放管理的意见》规定,对于村组集体资金帐户中的闲置资金超过100万元,且闲置时间超过3个月的都应进行公款竞争性存放。梅溪镇目前下属已有三个村(社区)连续三个月存款余额超过100万元,即晓墅社区、武康桥村、甲子村。本次经公开招标确定的银行机构根据相关程序承担该三个村闲置资金的定期存放业务,负责资金存放安全。若村(社区)已办理了定期存款、理财业务的,待合同到期后,由本项目中标银行机构承担。 本次招标结果对梅溪镇其他村(社区)同样有效,梅溪镇下属如有其他村(社区)资金符合竞争性存放要求的,也由本项目中标银行机构承担。 | 1家 |
说明:本次招标服务期为1年。服务期满,须续存原中标银行的,可不重新组织招投标,但需经单位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且续存利率不低于在安吉县人民政府网站和主管部门网站上公布的最近同期限利率。续签合同服务期为一年,最多续签两次,最长总服务年限不超过3年。招标人因政策原因可调整或提前终止协议的执行。 |
四、合格的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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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银行机构(以下简称“投标人”),各投标人不得隶属于同一法人,在安吉县范围设有分支机构,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纳入监管评级的银行,人民银行上年度综合评价应达到B级及以上。(不纳入人民银行评级范围的银行不受此限制),本级银行没有监管评级但上一级银行有的,以上一级银行的监管评级为准。
2.依法开展经营活动,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3.投标人为支行的,须提供总行或分行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
五、招标文件发售的时间、地点、售价:
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19年12月12日至2019年12月19日(节假日除外)
上午8:00-11:30,下午13:30-17:00。
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后,允许潜在供应商前来购买。
2.招标文件发售地点:安吉精诚采购代理有限公司(安吉县递铺镇昌硕街道云鸿东路68-70号云鸿铭楼)。
3.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整,售后不退。
六、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12月26日14时00分
七、投标地址:浙江省安吉县梅溪镇独山头村民工之家三楼
八、开标时间:2019年12月26日14时00分
九、开标地址:浙江省安吉县梅溪镇独山头村民工之家三楼
十、投标保证金:人民币5000.00元。
支付方式:支票/银行汇票/转账
收款单位(户名):安吉精诚采购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工商银行浙江省安吉县支行
账 号:********查看详情********查看详情676
十一、其他事项:
1.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招标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2019年 12月7日17:00时前,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质疑。
2.购买招标文件时必须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授权委托书或介绍信(均需加盖公章)。
3.本项目采取资格后审。
4.投标人应派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授权代表应当是投标人的在职正式职工,并携带身份证、授权委托书等有效证明出席)。
5.本项目有关信息发布媒介:浙江政府采购网、安吉县公共资源交易网
十二、联系方式:
1.招标人:安吉县梅溪镇人民政府联系人:郭先生;联系电话:139*****946
2.招标代理机构:安吉精诚采购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程国嫒/项启航联系电话:****-*******查看详情 传真:****-*******查看详情
地址:安吉县昌硕街道云鸿东路68号云鸿铭楼
3.采购监管及投诉受理部门:安吉县梅溪镇纪委 ****-*******查看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