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位置:采招网 > 招标频道 > 招标日历 > 招标公告 >  招标公告:上海市政府采购中心第2019-11681号信息--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电子税务应用等软件平台建设

招标公告:上海市政府采购中心第2019-11681号信息--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电子税务应用等软件平台建设

来自:采招网(www.bidcenter.com.cn) 软件 税务 电子

所属地区 上海市-上海市 发布时间 2019/12/18 关键词软件税务电子   近期更新59479项目点击关注“软件,税务,电子”实时招标项目
招标业主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  (查看该业主所有招标公告)
招标代理上海市政府采购中心  (查看该招标机构所有招标公告)

项目招标进展

注册即可查看免费招标信息  立即免费注册   立即登录     服务热线:400-810-9688

如果您已经是会员请先登录



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上海市政府采购中心受委托,对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电子税务应用等软件平台建设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投标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合格的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3、其他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投标。3.2本项目面向大、中、小、微型等各类供应商采购。3.3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电子税务应用等软件平台建设

2、招标编号:SHXM-00-********-****查看详情(代理机构内部编号:shcg19-11681)

3、预算编号:00-19-W07302

4、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第一包:基于上海税务电子税务局技术支撑平台、统一数据平台、纳税人端办税平台、电子工作平台,总集成平台,升级扩容税务内网云平台和大数据平台,发挥底层技术平台提供的网络安全、计算存储基础环境支持,数据平台提供的大数据运算能力和基础数据环境支撑; 第二包:基于上海税务电子税务局技术支撑平台、统一数据平台、纳税人端办税平台、电子工作平台,总集成平台,实现电子税务局一网通办相关功能,对外通过政务服务网向公众提供统一的在线申报受理服务,对统一受理平台为市区各级工作人员提供统一的预审和受理服务,实现统一用户认证等; 第三包:主要包括但不限于登记认定、房产税核定、申报管理、征收开票等事项的代办要求,线上办理要求,以及管理服务、系统维护、全网通、发票管理、土地增值税管理、工作流管理、统计查询等自行管理、代办管理功能。同时,平台还需要同已有各类相关应用系统对接,包括但不限于个人住房房产税系统、房地管理部门应用接口、自然资源确权登记部门应用接口、金税三期应用接口、电子税务局接口,并做好相关系统间数据迁移、应用切换工作。

5、交付地址:上海市肇嘉浜路800号

6、交付日期: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内项目建设完成(其中包括三个月试运行期),并通过最终验收。

7、采购预算金额:********查看详情.00元(国库资金:0.00元;自筹资金:********查看详情.00元)

8、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促进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合格的供应商可于2019-12-18 16:00:00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9-12-26 16:00:00截止,登录“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在网上招标系统中上传如下材料:

如需报名审核填写相关材料

2、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供应商可在2019-12-18 16:00:00至2019-12-26 16:00:00的时间内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参加投标。

3、获取招标文件其他说明:

注:投标人须保证报名及获得招标文件需提交的资料和所填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投标人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投标人承担。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1、投标截止时间:2020-01-09 10:00:00,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2、开标时间:2020-01-09 10:00:00。

五、投标地点和开标地点

1、投标地点: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电子招投标系统网上投标

2、开标地点: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电子招投标系统网上开标。届时请投标人代表持投标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开标。

3、开标所需携带其他材料: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以上信息若有变更我们会通过“上海政府采购网”、“”通知,请供应商关注。

七、其他事项

根据上海市财政局《关于上海市政府采购信息管理平台电子招投标系统正式运行的通知》(沪财采[2014]27号)的规定,本项目采购相关活动在上海市政府采购信息管理平台(简称:电子采购平台)(网址:www.zfcg.sh.gov.cn)电子招投标系统进行。电子采购平台是由市财政局建设和维护。供应商应根据《上海市电子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和要求执行。供应商在电子采购平台的有关操作方法可以参照电子采购平台中的“在线服务”专栏的有关内容和操作要求办理。

八、联系方式

中国采招网'(b idcenter.com.cn)
采购人: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采购代理机构:上海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肇嘉浜路800号地址:上海市大连路515号
邮编:200030邮编:200082
联系人:庄嘉颖联系人:陶希凡
电话:********查看详情电话:***-********查看详情
传真:********查看详情传真:
附件信息:
附件1: ********查看详情55" target="_blank">fj********查看详情1.zip

文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