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苏州工业园区环境保护局需采购的“气相色谱仪”进口产品专家论证意见公示
受苏州工业园区环境保护局的委托,拟对“气相色谱仪”进行进口产品采购,2011年8月组织相关专家对采购进口产品进行了论证,专家论证意见如下:
由于苏州工业园区环境保护局拟采购气相色谱仪,主要用于纳米环保技术中心进行科学研究,要求气相色谱仪的进样口可以同时安装三个进样单元,四个检测器,且要求每个单元进行独立温控,可适用于多种样品分析。要求气相色谱仪的氢火焰离子化检测器的检测下限为1.5pgC/s;电子捕获检测器的检测下限为6fg/s。目前国产产品不能同时达到以上技术要求,故只能购买进口产品。
特此公示,如对此有异议,请于2011年8月26日17:00前携书面材料与以下联系人联系。在该期限后提出的申请将不再受理。
招标代理机构:苏州市卫康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东 联系电话:****-********查看详情
监督管理机构:苏州工业园区财政局政府采购办公室
监督电话:****-********查看详情
苏州市卫康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2011年8月17日
苏州工业园区环境保护局气相色谱仪论证公示.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