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度亳州市药都电子商城供货商征集公告
为适应政府采购电子化发展要求,提高采购效率,降低采购成本,加大竞争力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现公开补征药都电子商城货物类供货商(已入驻药都电子商城的供应商,除自动申请退出外,不需要重新报名),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药都电子商城货物类项目涵盖范围(包含但不限于)
(一)计算机及软件:计算机(包括台式、便携式、平板、服务器)、存储设备、网络设备(包括网络存储设备、网络安全设备、终端设备等)、音视频会议设备等(包括显示器等);
(二)办公设备:打印机、复印机、多功能一体机、投影仪、扫描仪、照相机及器材、摄像机、传真机、碎纸机等;
(三)电器设备:空调、电视机(包括显示屏、机顶盒等)、制冷电器等(包括电冰箱、冷藏柜等);
(四)办公消耗品、材料:复印纸、硒鼓、粉盒等;
(五)其他未列举的属于财政部《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内的货物类商品。
二、药都电子商城货物类供应商相关要求
(一)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经营范围包括全部或部分网上商城商品;
3、自网上登记之日起往前追溯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或虽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已届满;
4、个体工商户需具备健全的售后服务体系;
(二)现场比对需提交的资料
1、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原件;
2、企业基本情况:包括公司介绍、专业技术人员、售后服务人员(不少于3人)及售后服务承诺(包括上门安装、调试、质保期内的维护及响应时间不超过1个工作日等);
3、办公或经营场所证明(自有房屋请提供房产证/不动产登记证,租赁房屋请提供租赁协议和房产证/不动产登记证);
4、中国人民银行核发的《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
6、自网上登记之日起往前追溯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或虽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已届满的承诺。
三、征集报名工作流程
(一)征集报名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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步骤1:供应商需登录网站(http://ggzy.bozhou.gov.cn/BZHY/)完成注册;
步骤2:完成注册后,供应商选择“2019年度药都电子商城货物类征集项目”,在网上报名时间内,进行网上报名,并上传《2019年度亳州市药都电子商城货物类供货商准入申请资料》电子版文件(详见附件);
步骤3:完成网上报名后,在现场比对时间内,供应商携带《2019年度亳州市药都电子商城货物类供货商准入申请资料》(详见附件)和相关原件(即上文“现场比对需提交的资料”)现场比对;
步骤4:网上公示。
网上公示后,将开展供应商操作使用培训,请关注“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通知。药都电子商城供货商权限一旦开通,不得无故退出。
(二)网上报名时间
#中国采招网(bidcenter.c om.cn)
2019年12月19日-12月30日17:30时止(北京时间)
(三)现场比对时间
现场比对时间另行通知,请及时关注“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重要通知栏目。
(四)现场比对地点
市本级:亳州市希夷大道455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楼窗口,联系电话: ****-*******查看详情、*******查看详情。
蒙城县:蒙城县智慧城市运营中心南四楼413室,联系电话:****-*******查看详情。
利辛县:利辛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服务部,联系电话****-*******查看详情。
现场比对时,请供应商携带《2019年度亳州市药都电子商城货物类供货商准入申请资料》(详见附件)和相关原件(即上文“现场比对需提交的资料”)。
四、实体供货商承诺
(一)价格优惠
1、上架的产品价格不得高于供货商自营实体店、电子商务平台给予其他客户的成交价格和价格监控体系中的价格(包括但不限于:厂家标配的产品另加零配件或相关增值服务(应单独挂网标明价格));
2、优惠额度不少于供货商给予其他客户最大的优惠额度。
(二)上架产品
1、符合国家对相关产品的强制性认证要求;
2、符合国家相关规定以及节能、环保等方面的要求;
3、上架的产品型号应和市场销售的产品保持一致,不得销售针对政府采购的特供商品,上架产品必须可供货,已停产型号或缺货的产品应及时下架。
(三)服务与响应
1、在原厂提供的服务基础上,做好售前、售中、售后服务,接受社会各界对商品价格及服务的监督;
2、遵守网上商城管理规定和产品购置标准等相关规定,做好供货服务;商品须在订单确认后不超过五个工作日送达到采购人指定地点,采购人另有要求除外;
3、供货商对其商品按入库承诺提供配送、保修等服务,当商品或售后服务出现投诉或纠纷时,应在服务承诺及合同约定范围内妥善解决。如出现严重质量问题或商品厂商推诿质量和服务责任时,供货商及其授权方应承担终极责任并提供质量和服务保障;
4、在承诺的配送范围内按照约定的时间配送。不得因某批货物履约存在障碍,影响其他批次的货物的供货和优惠政策的执行;
5、单笔采购金额满200元或以上免费送货;单笔采购金额在200元以下或采购单位应急的采购需求,供货商应结合实际情况提供相应的配送服务及配送价格;
6、产品“三包”服务,即产品自售出之日起7日内,发生性能故障,采购人可以选择退货、换货或修理;产品自售出之日起15日内,发生性能故障,采购人可选择换货或者修理;在三包有效期内,修理两次,仍不能正常使用的产品,由供货商为采购人免费调换同型号同规格的产品或者按国家有关规定退货。出现故障需要保修的,应在报修起24小时内上门维修;
7、有应急等特殊情况需求时,供货商应采取积极措施配合采购单位,及时供货或维修,如出现故障超过48小时无法解决的,应提供备用设备;
8、人员要求:本项目需配备至少一名采购专员(售前),一名服务专员(售中),一名协调与投诉专员(售后)及项目总负责人(对接交易中心处理相关事宜)。
五、履约监督
(一)监督检查要求
1、交易中心将定期对网上商城的产品进行检查,对不符合要求的产品,交易中心有权强制下架,取消违规产品的相关订单,并要求供货商在规定的时间内整改完毕,供货商必须无条件配合。
2、供货商必须协助交易中心对商城产品情况进行检查,发现违规产品及时向交易中心举报。
3、供货商遵守《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商城管理办法》及相关规定。
(二)违规处罚措施
1、供货商有两次以下行为之一的,交易中心对其发出警告,并暂停其供货资格三个月:
(1)供应商所供货物与采购人要求不一致的;
(2)因上架产品出现质量及价格问题,造成产品被强制下架的;
(3)不按应征或协议要求进行商品配送、售后服务及结算的;
(4)服务期内被有效质疑或投诉的。
2、采购人确定成交供货商后,供货商以任何理由不签订合同或不按合同约定按时供货,列入不良记录名单,暂停其一年网上报价资格。
3、供货商出现以下行为之一的,取消网上商城供货商资格,列入不良记录名单,两年内不得参与亳州行政区域范围内政府采购活动。
(1)两次被暂停供货资格的;
(2)弄虚作假、提供假冒伪劣产品的;
(3)通过不正当手段串通采购人或相关工作人员谋取利益的;
(4)存在其他阻碍网上商城管理运作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5)一人实际控制多家供应商逃避税收的。
4、若相关管理规定做出修改、补充,按修改、补充后的规定执行。
六、重要说明
(一)已入驻药都电子商城的货物类供应商,且无相关不良记录的,可以继续参与药都电子商城交易活动,不需要参与本年度的补征。
(二)主管部门将不定期组织对药都电子商城供应商的抽查工作。
附件:2019年度亳州市药都电子商城货物类供货商准入申请资料
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9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