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惠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惠州市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惠府〔2019〕45号)的要求,现将2020年市级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类资金分配方案和任务清单予以公示(见附件)。公示期自2019年12月23日至12月25日(共3天)。对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向市水利局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单位真实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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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2020年市级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专项资金分配方案
2.2020年市级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专项资金任务清单
联系电话:市水利局规划建设科;电话:*******查看详情。
惠州市水利局
2019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