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铁路成都局集团有限公司成都机务段机车及起重机喷漆项目第二次比选公告
根据生产需要,中国铁路成都局集团有限公司成都机务段将于近期召开检整系统喷漆项目比选会,请有意参与且符合资质要求的企业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日内与我段联系。特此公告。
1.项目名称
本次比选项目合作期限为比选中选之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
2.比选时间及联系方式
请有意者在本公告有效期内投递参选资料,过时不候,联系人:郑晓枫,手机:181*****687,固话:***-********查看详情,邮箱:********查看详情@qq.com。
成都机务段将在比选会召开前2-3天电话或函件通知报名企业具体比选会时间。
3.比选资料递交时间及方式
3.1参选报名截止时间为2019年12月26日17点00分,报名资料递交方式:请于2019年12月26日17点00分之前将贵公司的报名表及比选资料电子版(电子版资料应为加盖公章的扫描文档,报价单不提交)发送至********查看详情@qq.com邮箱。
报名表无格式要求,内容为贵公司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报名参与的项目名称。
以收到报名表及比选资料电子版视为报名有效,不接受电话报名。
3.2比选会当天必须递交纸质比选资料。比选资料正本二份,副本四份以及.doc格式存储的电子文本1份(U盘1个存储,单独密封提交)。技术审查资料和报价单必须分开密封。比选资料封页须分别准确无误地标明“正本”或“副本”、参选企业名称、比选项目名称、比选时间,“正本”、“副本”均须加盖公章及骑缝章。如果比选资料副本或电子文本与正本不符,以正本为准。比选资料必须胶印成册,不得有替换活页的可能。
3.3投标资料应包含的内容:
3.3.1企业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鲜章、注明授权期限、法人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3.3.2加盖鲜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查验原件)。
3.3.3加盖鲜章的企业开户许可证。
3.3.4加盖鲜章的报名参选项目的维修资质证明材料。
3.3.5对比选公告的响应。
注:中选企业需单独提供一套加盖企业鲜章的纸质资料(包括: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明、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配件维修资质或业务能力证明材料等),本套资料不胶装。
4.比选资料的澄清
4.1在比选期间,比选委员会可根据需要,要求参选企业对其比选资料中含义不明确或同类问题表达不一致的内容、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进行澄清,有关澄清的要求和答复应采用书面形式(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并不得超出比选资料的范围或者改变比选资料的实质性内容,不接受参选企业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
4.2澄清文件将作为比选资料内容的一部分。
4.3不能在规定的合理时间内答复比选委员会提出的澄清问题的,参选企业有可能因不能实质性响应比选文件要求而被终止参选资格。
5.保密
参与比选活动的各方应对比选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6.参选企业要求
6.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的企业。
6.2投标单位所响应项目应满足国家、铁路总公司、行业生产的有关规定和资质或有过往经营业绩证明。
6.3铁路总公司或铁路局信用评价或产品质量抽样检查中存在质量问题被限制投标的企业禁止投标。
6.4参选企业近三年来无违法或违规等不良行为反映或记录,需在比选资料中进行承诺。
6.5须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须开具13%增值税专用发票。
6.6需要满足本次公告附件2的相关要求。
参选企业在标书中必须对以上条款进行逐条响应。
7.修理(作业)及验收要求
需要满足本次公告附件2的相关要求。
参选企业在标书中必须对以上条款进行逐条响应。
8.检修技术要求
需要满足本次公告附件2的技术要求。
参选企业在标书中必须对以上条款进行逐条响应。
9.质量保证
需要满足本次公告附件2的技术要求。
参选企业在标书中必须对以上条款进行逐条响应。
10.售后服务要求
需要满足本次公告附件2的相关要求。
参选企业在标书中须对售后服务要求进行逐条响应。
11.报价
11.1报价为包干价,包含税(税率13%)、辅助材料、人工、差旅、安全、管理等所有费用,报价单格式详见本次公告附件。
11.2若报价严重偏离检修成本,厂家需要做出澄清并提供价格组成,若不能不能在规定的合理时间内答复比选委员会的,此次报价视为无效。
12.费用结算
12.1中选企业在每月7日前向甲方提供上月作业记录、考核签认凭据并开具符合规定的且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12.2双方签订合同后,根据实际发生数量进行财务结算。中选企业出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正确标注数量、单价、金额,备注修理机车号。遇到国家税率调整时,以签订合同时不含税金额为基数,开具国家规定税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12.3成都机务段收到发票后,原则上在收到发票日后6个月内向中选企业办理付款。若成都机务段确因资金困难,不能在6个月内付款的,可以适当延期付款,延期时间不超过6个月。
12.4机车喷漆项目付款时扣应付中选企业款项5%作为质量保证金,质保期到期后无质量问题付清剩余尾款。
12.5若应付款项金额大于1千万,中选企业同意接收银行承兑汇票,由成都机务段委托中国铁路成都局集团有限公司集中支付。
12.6成都机务段于开票日期90天内付款,收取1.5%现金折扣。
参选企业在标书中须对费用结算进行逐条响应。
13.比选流程
13.1邀请参选企业入场,比选委员会确认参与企业对资质审查、比选程序、报价要求等情况有无异议,如有异议应及时说明澄清或中止比选,如无则正式开始比选。其中投标企业数目为2家及以上的项目,进行比选;经两次挂网公告后投标企业数目仍为1家的项目,进行议标。
13.2由企业代表现场签到,比选委员会成员签到,企业代表递交比选资料,共同确认比选资料的密封状态。
13.3企业代表退场,由比选委员会统一拆封进行资质审查,比选委员会成员进行记录。
进行比选的项目,若资质审查合格的企业有两家及以上的项目,该项目进行比选;若资质审查合格的企业仅有一家的项目,该项目改为议标。
进行议标的项目,若企业资质审查不合格,该项目议标中止。
13.4企业代表入场,比选委员会对资质审查结果进行说明,宣布资质审查结果,共同确认报价单密封状态,退回资质审查不合格企业的报价单。
13.5企业代表退场,由比选委员会统一拆封,宣读报价,比选委员会成员进行记录。比选一次报价均低于参考价且价格组成合理的最低者中标。如特殊情况时,由比选委员会商议确定是否进行第二次报价。
13.6如各企业报价均高于参考价或出现多个相同报价,比选委员会将要求参与企业二次报价。
13.7各企业二次报价由企业代表现场报价,确认无异议后,签字确认。
13.8企业代表退场,二次报价由比选委员会统一拆封,宣读报价,比选委员会成员进行记录。二次报价低于参考价且价格组成合理的最低者中标。
13.9如某项目二次报价的最低价依然高于参考价时,由比选委员会邀请参选厂家按照二次报价从低到高依次进行价格谈判,愿意降价且低于参考价的最低报价厂家中选,否则该项目流标。
13.10比选委员会确认比选项目中选或流标后,填写比选价格确认表,并签字存档。再邀请该项目参与企业入场,宣布中选情况,及与中选企业洽谈签订合同等相关后续事宜。
13.11比选会场纪律见附件4。(参选企业在标书中须对比选会场纪律进行响应。)
14.违约责任及处罚
14.1中选企业物流人员或售后人员在段方工作场所进行作业时,应当遵守段方的规章制度,因乙方自身原因造成自身及其他人的人身、财产损害的,由中选企业承担全部责任。
14.2中选企业现场作业人员纳入段方安全管理信息系统管理,接受段方日常监督检查,对违反段方规章制度、及安全管理规定的企业按照段方“两违”考核标准进行考核。
14.3若中选企业因自身原因(包括人员短缺、辅助材料短缺等问题)导致机车延迟交车、出库,则中选企业应据以下标准向段方支付额定损失额:交车每延迟一天,对中选企业进行违约扣款100元;出库每延迟1小时,对中选企业进行违约扣款100元。赔偿金额根据延迟时间累加。
14.4质保期内因中选企业检修的部件发生故障时,中选企业在接到段方通知后,必须在24小时内响应,并在48小时内到达甲方通知的地点进行处理,最迟不超过72小时处理完毕相关故障。每延迟1天(不足一天按一天计算)对中选企业进行违约扣款500元,扣款金额根据延迟天数累加。中选企业同时仍须对故障配件免费修复。
14.5中选企业应在属地作业项目中选之日起30天内,向成都机务段报备本企业关于属地生产管理、质量管理、安全管理等方面的管理制度,每延迟1天报备(不足一天按一天计算),对中选企业进行违约扣款100元,扣款金额根据延迟天数累加。
14.6中选企业在生产作业过程中,对成都机务段设备或机车配件造成损坏时,由中选企业负责对损坏设备或机车配件进行修复,并赔偿给成都机务段带来的经济损失,无法修复或修复不当的,成都机务段有权要求中选企业按照新品价格赔偿(费用标准以路局或段采购价格为准),费用由中选企业另行支付,成都机务段开具扣款收据。
14.7为保证属地修生产组织高效、检修质量可靠,属地修中选企业原则上应确保在成都机务段开展配件属地修的作业及管理人员固定,进行人员替换时,须经成都机务段同意且到成都机务段相关部门报备。未经成都机务段同意,随意更换作业或管理人员,成都机务段可对中选企业进行每人次违约扣款200元。中选企业需承担擅自更换作业人员所带来的全部责任。
14.8中选企业属地作业开展前应主动向成都机务段提供中选企业所有属地修人员相应的社会保险及健康证明:一般作业人员提供常规体检报告;特殊工种提供疾控所出具的特殊工种体检报告,体检结果由疾控所出具。未及时提供或未提供的,成都机务段有权要求中选企业进行停产整改,并由中选企业承担停产整改给成都机务段带来的损失。对整改不力的,成都机务段有权暂停执行合同,直到中选企业将相关问题整顿到位且双方共同确认后方可继续执行合同。
14.9因中选企业作业项点检修质量、进度、售后等因素,致使成都机务段需承担相应经济处罚或赔偿时,中选企业应全额承担给成都机务段带来的经济损失(具体金额以成都机务段所受处罚或赔偿金额为准)。成都机务段有权在中选企业承揽的项目费用或质保金中直接扣除相应费用,项目费用或质保金不足时,由中选企业另行支付,成都机务段开具扣款收据。
参选企业在标书中必须对以上条款进行响应。
15.合同终止条件
15.1因中选企业工作瑕疵导致委托修理物不能使用或不能正常使用,应当无偿进行返修;委托修理物经返修仍然无法正常使用时,段方有权解除合同或另行委托第三方修理。
15.2中选企业因自身原因不能按照合同约定完成委托项目作业,也无相关情况说明的,累计达到3次以上时,段方经过比选委员会讨论后有权终止合同,且段方有权对中选企业进行不良供应商行为评价。
15.3中选企业在接到中国铁路成都局集团有限公司成都机务段作业任务通知后不得因自身主观原因拖延作业时间,或者不履行合同约定的作业周期,中国铁路成都局集团有限公司成都机务段有权终止中选企业的所有项目,同时有权对取消的项目重新比选或议标,并根据实际情况对中选企业进行不良供应商行为评价。
15.4中选企业对合同约束的相关处罚条款或比选文件已响应的相关处罚条款拒不执行时,段方有权终止中选企业的所有项目,同时有权对取消的项目重新比选或议标,并根据实际情况对中选企业进行不良供应商行为评价。
15.5若参选企业提供的比选资料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参选资质,若已中选则立即终止合同。
15.6若中选企业因自身原因拒不履行合同条款或者比选资料响应的相关条款,段方经过比选委员会讨论后有权终止合同。
参选企业在标书中必须对以上条款进行响应。
16.其它
16.1比选结果要上报成都局集团公司进行合同授权审查,审查通过后方可签订合同;如审查无法通过,则本次比选结果作废。
16.2若因集团公司检修、整备工作安排,段方后续自行开展相应项目作业,则前期中选的相应业务外包项目终止。
本公告涉及条款的最终解释权归中国铁路成都局集团有限公司成都机务段比选委员会所有。
如对该比选项目或者相关流程存在异议,请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日内,向段纪委举报,举报电话:路电061-82105,市电***-********查看详情。
附件1:项目清单
附件2:技术要求
附件3:报价单
附件4:比选招标会场纪律
中国铁路成都局集团有限公司成都机务段
2019年12月23日
附件1:
项目清单
序号 | 类别 | 项目名称 | 计量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1 | 机车喷漆 | SS3电力机车中修整体喷漆 | 台车 | 以实际发生数为准 | 以上4个项目为1个包件,参选企业只报直流电力机车中修整体喷漆单价。其余项目以直流电力机车中修整体喷漆单价为基础进行计算,具体如下: ①直流内燃机车整车及管路油漆作业费用=SS3电力机车中修整体喷漆费用 ②六轴和谐电力机车车体整体喷漆=SS3电力机车中修整体喷漆费用×1.03 ③铁路起重机喷漆(NS160吨系列,N100吨系列)费用=SS3电力机车中修整体喷漆费用×4.13 |
注:本项目包含SS3电力机车中修整体喷漆、SS3电力机车走行部喷漆、SS4电力机车中修(节)整体喷漆、SS4电力机车走行部(节)喷漆及机车车体表面补漆五个小项。①SS3电力机车走行部喷漆费用= SS3电力机车中修整体喷漆费用×0.2;②SS4电力机车中修(节)整体喷漆费用= SS3电力机车中修整体喷漆费用×0.97;③SS4电力机车走行部(节)喷漆费用= SS3电力机车中修整体喷漆费用×0.177;④机车车体表面补漆费用= SS3电力机车中修整体喷漆费用×0.0036 (每平方米) | |||||
2 | 机车喷漆 | 直流内燃机车整车及管路油漆作业 | 台车 | 以实际发生数为准 | |
3 | 机车喷漆 | 六轴和谐电力机车车体整体喷漆 | 台车 | 以实际发生数为准 | |
注:本项目包含七个小项,和谐机车需要局部单独喷漆或补漆时,价格以六轴车体整体喷漆为基础来计算,1六轴机车车体两侧(含牵引杆、弹 簧)喷漆费用=车体整体喷漆费用×0.4(八轴机车车体喷漆费用=车体整体喷漆费用×0.4×1.5);2六轴机车车顶喷漆费用=车体整体喷漆费用×0.1(八轴机车车顶喷漆费用=车体整体喷漆费用×0.1×1.5);3机车司机室(含走廊地板、风筒补漆以及车体所有未整体喷漆部位补漆)喷漆费用=车体整体喷漆费用×0.3;4机车车体两端前脸喷漆费用=车体整体喷漆费用×0.2;5六轴机车转向架(含转向架附件)喷漆费用=车体整体喷漆费用×0.2(八轴机车转向架喷漆费用=车体整体喷漆费用×0.2×1.5);6局部补漆每平方米费用=车体整体喷漆费用×0.0047;⑦六轴和谐电力机车(高原型)车体两侧、前脸及车顶高耐候丙烯酸聚氨酯面漆喷涂费用=车体整体喷漆费用×0.16 | |||||
4 | 起重机喷漆 | 铁路起重机喷漆(NS160吨系列,N100吨系列) | 台车 | 以实际发生数为准 |
注:受西昌机务段委托本次比选项目中直流机车喷漆项目中标结果适用于西昌机务段,由中标单位与西昌机务段签订合同,作业地点和技术要求不变。
附件2:
直流电力机车油漆涂饰要求
一、作业地点
成都机务段成都检修库区
二、作业范围
1.SS3型、SS4型电力机车中修(含车身、车顶、司机室、机器间走廊、构架、蓄电池箱等)、部件(牵引电机、辅机机组、齿轮箱、抱轴箱等)及机车走行部油漆涂饰工作,整车油漆前的清洗、各部件油漆前的表面处理及油漆清洁卫生工作(走行部除油泥工作由成都机务段负责)。
2.机车油漆颜色,路内机车以新造机车原设计或成都机务段要求为准,路外机车以用户要求为准。
三、修理单位要求
1.参选企业应满足国家、铁路总公司、行业生产的有关规定和资质。
2.参选企业营业执照必须具有机车涂装资质,具有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或涂装安全生产许可证等相关安全许可证书,招标文件应提供铁路机车整车及管路油漆作业质量保证体系及作业能力方面的证明资料(包括油漆工艺、工装设备清单、专业技术人员构成等)。
3.参选企业近三年来无违法或违规等不良行为反映或记录,需在比选资料中进行承诺。
4.须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能开具13%增值税专用发票。
5.参选企业中标后在正式签订合同前应与其从事本合同约定服务的作业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及作业人员身体健康状况证明须一并报段方备案,并按规定支付其提供服务人员的工资、提供劳动保护、购买社会保险;企业与其服务人员因履行本合同约定服务发生劳动或其他争议、仲裁、诉讼,均由企业自行承担责任。
四、技术标准、质量要求
1.符合国家或行业相关技术标准、质量要求。
2.各部位使用油漆种类:全车使用水性漆
3.漆前处理:铲除剥离、龟裂、起泡、秸皮等老化的旧漆及腻子,露出金属底基的须涂防锈漆。
4.刮、磨腻子:刮、磨部位须平整,不得出现刮痕、沟纹、边角楞等缺陷。
5.涂漆:
(1)无明显流挂、滴挂、露底、遗漏、砂粒、杂物附着等疵病;
(2)漆膜光滑均匀,无剥落、龟裂、起泡、秸皮、渗色等疵病;
(3)装饰带直线平直、曲线圆滑过渡、对称、漆线清晰流畅等;
(4)各标志正确、清晰无误,文字及数字应为连体字号,不得出现断字。
6.补漆:应做到均匀一致,色泽鲜明,无渗色、错涂等疵病。
7.承修方根据检修进度安排对相应部位进行油漆作业,作业中须按我段要求保持场地文明化。
8.SS3型机车喷漆颜色规定
序号 | 部件分类 | 颜色 |
1 | 大盖外侧 | 苹果绿 |
2 | 脚踏板、牛腿及砂箱 | 深灰色、防锈漆 |
3 | 司机室 | 天蓝 |
4 | 车体面漆 | 白 |
猪肝红 | ||
苹果绿 | ||
5 | 排障器 | 大红 |
6 | 机车标识 | 红、白 |
9.SS4型机车喷漆颜色规定
序号 | 部件分类 | 颜色 |
1 | 车顶、脚踏板、牛腿及砂箱 | 深灰色、防锈漆 |
2 | 司机室 | 水性漆:苹果绿 |
3 | 车体面漆 | 防锈漆 |
5 | 淡铁蓝 | |
6 | 米黄 | |
7 | 排障器 | 大红 |
8 | 机车标识 | 红、白 |
五、修理及验收要求
1.直流电力机车喷漆作业,在成都机务段本部进行作业。在车作业时间应服从委托方机车检修进度安排,以保证机车检修周期。
2.机车喷漆作业采用整体委外的方式进行,机车补漆或整车喷漆具体方案根据机车入修时状态而定。
3.承揽厂家喷漆作业应能满足环保相关要求。
4.机车喷漆作业具体时间安排根据机车上台后拟定的检修方案而定,承揽厂家应服从段方生产进度安排,原则上整车喷漆时间不超过4天。
5.中选企业在段方生产区域开展作业,应在使用段方既有设备的基础上,根据自身实际情况自行投入作业所需的相关设备、工装,自行配置作业所需的工具及劳动保护用品,相关费用由中选企业自行承担。
6.中选企业在接到段方作业任务通知后不得因自身主观原因拖延作业时间,或者不履行合同约定的作业周期,否则段方有权终止合同,并根据实际情况对中选企业处以“禁入”段方委外市场或经济赔偿,段方有权根据情节轻重来确定“禁入”时间。
7.喷漆作业质量责任完全由中选企业承担,在作业过程中,中选企业作业过程及结果应接受段方的监督,对段方发现的问题,应及时进行整改。对质量、安全问题整改不力的,段方有权暂停执行合同,直到中选企业将相关问题整顿到位且双方共同确认后方可继续执行合同。
8.对中选企业竣工项目经段方相关部门组织验收合格,且相关作业记录、合格证等技术资料齐全后,方可办理交车,认可有效。
9.中选企业应向段方提供喷漆作业相关的喷漆作业指导书或工艺文件等技术文件,段方可根据中选企业的技术文件对作业过程、质量进行监督检查。
10.中选企业对喷漆库材料存放库进行定置、定量管理,并设置警示标识。喷漆库放应对材料缓存间、工具存放室、喷漆库房进行目视化区分,对涉及安全隐患的粘贴醒目提示卡。
六、环保要求
1.所有属地化油漆喷涂作业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最新环保标准要求及检修作业区域地方政府最新环保标准要求,全车油漆须使用水性漆。
2.所有属地化涉及喷涂作业的作业人员,必须遵守国家及地方环保法律法规,严格遵守中国铁路总公司、中国铁路成都局集团有限公司及成都机务段环保相关规定及制度。
3.喷漆使用的油漆必须符合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及相关行业标准。首次喷漆前需要到具备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建议为喷漆所在地)进行成分检测,检测依据《机车车辆内装材料及室内空气有害物质限量》(TB/T 3139-2006),检测方法采用《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溶剂型木器涂料中有害物质限量》(GB 18581-2009),有害物质限量必须满足相关规定,方可采用。水性漆依据《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 水性涂料》(HJ 2537-2014), 使用的油漆产品发生变动时需提前通知成都机务段技术部门,再次进行油漆检测,成都机务段认可后进行变更。
检测标准及依据发生变更时,按照最新标准执行。
参选企业在标书中必须对以上条款进行响应。
七、质量负责的期限及条件:
质量保证期为一个中修期,自每台机车油漆涂饰完成后双方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自机车喷漆之日起,承揽单位应对机车漆面使用、维护等提供专业的、正确的和高效的售后服务。
在质量保证期内,除因使用不当、维修不当或有意推迟维修等原因外,由于承揽单位责任而发生缺陷,由承揽单位承担全部责任,并在48小时内到达现场处理。
承揽单位在比选资料中应对售后服务要求进行承诺。
八、其它
本次报价为包干价,包工、包料。包括材料费、人工费、工艺装备费用、运杂费、保险费、税费、售后服务等其它费用。
直流内燃机车整车及管路油漆作业
要求及标准
一、作业地点
成都机务段峨眉检修车间库区
二、作业范围
1.各型内燃中修机车车体外表面、车顶,动力间燃油泵吸、回油管路,冷却水泵及膨胀水箱水管路,主机油泵机油管路,热交换器油、水管路、静液压泵、静液压变速箱及管路,冷却间车体百叶窗内侧面除锈喷漆,司机室内壁,外走廊、扶手杆,转向架及其附属装置,主发电机、牵引电机、抱轴箱、齿轮箱、辅机机组等车下检修配件。
2.整车油漆前的清洗、各部件油漆前的表面处理及油漆清洁卫生、走行部除油泥工作。
3.机车外观的各部标示。
三、修理单位要求
1.参选企业应满足国家、铁路总公司、行业生产的有关规定和资质。
2.参选企业营业执照必须具有机车涂装资质,具有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或涂装安全生产许可证等相关安全许可证书,招标文件应提供铁路机车整车及管路油漆作业质量保证体系及作业能力方面的证明资料(包括油漆工艺、工装设备清单、专业技术人员构成等)。
3.参选企业近三年来无违法或违规等不良行为反映或记录,需在比选资料中进行承诺。
4.须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能开具13%增值税专用发票。
5.参选企业中标后在正式签订合同前应与其从事本合同约定服务的作业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及作业人员身体健康状况证明须一并报段方备案,并按规定支付其提供服务人员的工资、提供劳动保护、购买社会保险;企业与其服务人员因履行本合同约定服务发生劳动或其他争议、仲裁、诉讼,均由企业自行承担责任。
四、修理基本要求
1.机车油漆作业部位须进行打磨除锈处理。
2.各部件油饰应采用喷涂方式进行,不宜采用喷涂的部位用毛刷进行刷涂。对原油饰中存在的流柱、颜色混杂、龟裂、剥离、鼓泡、表面毛刺等等可能影响本次油饰效果的,应用脱漆剂脱漆并进行表面光洁处理后再行喷涂。
3.部件油饰应全覆盖,不得留有残余未油饰部分,不得出现油饰颜色交叉混杂现象,油饰厚度均匀,颜色深浅一致,不得有流柱现象。
4.高压室电气设备、电线路、绝缘板、烤漆面、管路管口、照明灯及灯罩、帆布罩、螺纹、安装面、摩擦面、油润面、需测量间隙的缝隙、密封面、通风口、加油堵、下旁承体内部、橡胶件(玻璃窗压条除外)、电镀件、不锈钢、瓷瓶、钩舌、铝板或锌板、仪表、铭牌、指示灯、人造革(皮革)包裹覆盖面、座椅、玻璃、窗帘、操纵台及电气室各控制器、设备等处所不得被油饰。
5.机车组装完成后,车内各部件在交车前应再次进行补充涂刷作业,确保油饰部件漆色鲜明,明亮,美观。
6.油饰不得覆盖探伤标记。
7.油漆各种颜色除白色、黑色及欧标以外,均应符合GSBG51001-94漆脂颜色标准色卡。
8.技术安全及注意事项
8.1油漆库房和喷漆库房内严禁吸烟、点火,并应经常检查消防设备和通风设备状态。
8.2在喷涂各种油漆时,应戴好防毒面罩。
8.3在活动式台架、车顶上工作时应按规定系安全带、戴安全帽,注意人身安全。
8.4喷涂房间应保证通风良好,消防设备齐备,温度适宜。工作前须检查其性能良好。
9.机车各部位标示必须清晰并位于指定位置,文字及数字应为连体字号,不得出现断字。
10.DF4B型机车车体内表面阻尼浆脱落时,需将附近松动的阻尼浆铲除、对底层进行打磨除锈处理后,重新喷涂3~
11.不下车部件各部颜色规定
序号 | 部件分类 | 颜色 | 色卡号 | 着色范围 |
1 | 柴油机、辅助部分 | 淡综色 | YR01.025 | 机油及静液压油管路、柴油机呼吸管道 |
2 | 中黄色 | Y07.020 | 燃油管路、燃油泵泵体、燃油粗滤器、燃油精滤器、燃油保压阀、燃油安全阀、燃油预热器 | |
3 | 深灰色 | B01.079 | 燃油箱 | |
4 | 艳绿色 | 068.G03 | 水管路、膨胀水箱 | |
5 | 车体部分 | 浅灰色 | 电气室、动力室、冷却室内表面(阻尼浆为浅灰色的可不喷涂防火漆) | |
6 | 浅灰色 | B03.071 | 司机室内表面 | |
7 | 深灰色 | B01.079 | 外走廊地板、各支架、安装架、梯子、工具箱、预热锅炉 | |
8 | 深灰色 | B01.079 | 车钩牵引座、排障器内侧 | |
9 | 制动部分 | 深灰色 | B01.079 | 车上可见部分制动风管路、风缸 |
12.下车部件各部颜色规定
序号 | 部件分类 | 颜色 | 色卡号 | 着色范围 |
1 | 柴油机、辅助部分 | 红色 | R03.011 | 柴油机喷油泵体、夹头销体、各截止阀手柄手把、静液压安全阀体、温控阀体、油底壳油尺装配、增压器进气帆布罩卡箍、燃油箱加油盖 |
2 | 白色 | 冷却水主管路流向标示 | ||
3 | 深灰色 | B01.079 | 启动变速箱体、静液压变速箱体、静液压泵体、静液压马达体、静液压油箱体、机油滤清器体、机油离心精滤器体、增压器机油滤清器体、增压器进气管道、墙壁滤清箱、机油热交换器、静液压热交换器、前后通风机外部、极限调速器体、各零部件安装支架、缸头体、摇臂轴座外部 | |
4 | 蓝色 | 037 | 联合调节器体 | |
5 | 有机硅耐高温( | 排气支管、总管、增压器排烟筒 | ||
6 | 醇酸银浆漆 | 增压器和中冷器间连接弯管、中冷器上下进出空气壳、柴油机凸轮轴检查盖、曲轴箱检查盖、摇臂轴座盖、控制端齿轮传动机构检查盖、冷却大风扇叶片 | ||
7 | 淡综色 | YR01.025 | 所有的机油、静液压管路,主机油泵,辅助机油泵,启动机油泵泵体,柴油机呼吸管道 | |
8 | 艳绿色 | G03.068 | 水泵体、冷却单节体 | |
9 | 车体部分 | 深灰色 | B01.079 | 灯座 |
10 | 走行部分 | 深灰色 | B01.079 | 转向架(含车体牵引座、牵引杆装置、制动风管路、基础制动装置) |
11 | 制动部分 | 深灰色 | B01.079 | 空气干燥器、空气压缩机机体 |
12 | 电机部分 | 深灰色 | B01.079 | 主发电机、牵引电机、启动发电机、感应子励磁机、同步辅助发电机、通风机电机、空气压缩机电机、冷却风扇电机、机油泵电机、燃油泵电机、预热锅炉水泵电机、预热锅炉通风电动机、测速发电机、预热锅炉燃油泵电机、车体通风机电机、(所有铭牌须防护、使用无刷电机的燃油泵或机油泵电机可不进行油漆作业) |
13 | 电器部分 | 深灰色 | B01.079 | 制动电阻柜柜体,蓄电池组安装框架(所有铭牌须防护),预热锅炉控制柜体 |
五、修理及验收要求
1.各部位使用油漆种类
使用油漆均应采用符合国家和行业相关技术规范、技术要求及环保规定,有产品合格证书的水性环保漆及配套固化剂和稀释剂。全车使用水性环保漆。
2.机车入库后承修方应及时对机车各部位用漆、标示等进行信息收集。
3.涂漆前必须清除锈垢;油漆应均匀喷刷,漆膜覆盖完整。
4.直流内燃机车喷漆作业,在成都机务段峨眉检修车间库区进行作业。在车作业时间应服从委托方机车检修进度安排,以保证机车检修周期。
5.机车喷漆作业采用整体委外的方式进行,机车补漆或整车喷漆具体方案根据机车入修时状态而定。
6.承揽厂家喷漆作业应能满足环保相关要求。
7.机车喷漆作业具体时间安排根据机车上台后拟定的检修方案而定,承揽厂家应服从段方生产进度安排,原则上整车喷漆时间不超过4天。
8.中选企业在段方生产区域开展作业,应在使用段方既有设备的基础上,根据自身实际情况自行投入作业所需的相关设备、工装,自行配置作业所需的工具及劳动保护用品,相关费用由中选企业自行承担。
9.中选企业在接到段方作业任务通知后不得因自身主观原因拖延作业时间,或者不履行合同约定的作业周期,否则段方有权终止合同,并根据实际情况对中选企业处以“禁入”段方委外市场或经济赔偿,段方有权根据情节轻重来确定“禁入”时间。
10.喷漆作业质量责任完全由中选企业承担,在作业过程中,中选企业作业过程及结果应接受段方的监督,对段方发现的问题,应及时进行整改。对质量、安全问题整改不力的,段方有权暂停执行合同,直到中选企业将相关问题整顿到位且双方共同确认后方可继续执行合同。
11.对中选企业竣工项目经段方相关部门组织验收合格,且相关作业记录、合格证等技术资料齐全后,方可办理交车,认可有效。
12.中选企业应向段方提供喷漆作业相关的喷漆作业指导书或工艺文件等技术文件,段方可根据中选企业的技术文件对作业过程、质量进行监督检查。
13.中选企业对喷漆库材料存放库进行定置、定量管理,并设置警示标识。喷漆库放应对材料缓存间、工具存放室、喷漆库房进行目视化区分,对涉及安全隐患的粘贴醒目提示卡。
六、环保要求
1.所有属地化油漆喷涂作业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最新环保标准要求及检修作业区域地方政府最新环保标准要求,全车油漆须使用水性漆。
2.所有属地化涉及喷涂作业的作业人员,必须遵守国家及地方环保法律法规,严格遵守中国铁路总公司、中国铁路成都局集团有限公司及成都机务段环保相关规定及制度。
3.喷漆使用的油漆必须符合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及相关行业标准。首次喷漆前需要到具备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建议为喷漆所在地)进行成分检测,检测依据《机车车辆内装材料及室内空气有害物质限量》(TB/T 3139-2006),检测方法采用《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溶剂型木器涂料中有害物质限量》(GB 18581-2009),有害物质限量必须满足相关规定,方可采用。水性漆依据《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 水性涂料》(HJ 2537-2014), 使用的油漆产品发生变动时需提前通知成都机务段技术部门,再次进行油漆检测,成都机务段认可后进行变更。
检测标准及依据发生变更时,按照最新标准执行。
参选企业在标书中必须对以上条款进行响应。
七、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要求
质保期3年,自每台机车油漆涂饰完成后双方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自机车喷漆之日起,承揽单位应对机车漆面使用、维护等提供专业的、正确的和高效的售后服务。
在质量保证期内,除因使用不当、维修不当或有意推迟维修等原因外,由于承揽单位责任而发生缺陷,由承揽单位承担全部责任,并在48小时内到达现场处理。
承揽单位在比选资料中应对售后服务要求进行承诺。
八、其它
本次报价为包干价,包工、包料。包括材料费、人工费、工艺装备费用、运杂费、保险费、税费、售后服务等其它费用。
起重机整车及管路油漆作业要求及标准
一、作业地点
成都机务段峨眉检修车间库区
二、作业范围
1. 成都铁路局配属的各型铁路起重机
2. 主车外部油漆,走行部构架及外观油漆
3. 臂架平车外部及底部油漆,走行部构架及外观油漆
4. 起重机外观的各部标示
5. 起重机管路油漆
三、修理单位要求
1.参选企业应满足国家、铁路总公司、行业生产的有关规定和资质。
2.参选企业营业执照必须具有涂装资质,具有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或涂装安全生产许可证等相关安全许可证书,招标文件应提供铁路起重机整车及管路油漆作业质量保证体系及作业能力方面的证明资料(包括油漆工艺、工装设备清单、专业技术人员构成等)。
3.参选企业近三年来无违法或违规等不良行为反映或记录,需在比选资料中进行承诺。
4.须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能开具13%增值税专用发票。
5.参选企业中标后在正式签订合同前应与其从事本合同约定服务的作业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及作业人员身体健康状况证明须一并报段方备案,并按规定支付其提供服务人员的工资、提供劳动保护、购买社会保险;企业与其服务人员因履行本合同约定服务发生劳动或其他争议、仲裁、诉讼,均由企业自行承担责任。
四、修理基本要求
1.整车及管路油漆作业符合《160t铁路救援起重机中、小修规程》(铁总机辆〔2017〕302号)、《125t伸缩臂式铁路救援起重机中、小修规程》(铁总机辆〔2017〕303号)、《100t伸缩臂式铁路救援起重机中、小修规程》(铁总机辆〔2017〕304号)要求及原铁道部有关技术标准。
2.油漆作业包括铁路起重机主机及臂架平车。
3.起重机各部位标示必须清晰并位于指定位置,文字及数字应为连体字号,不得出现断字。
4.起重机油漆作业部位须进行打磨除锈处理。
5.技术安全及注意事项
5.1油漆库房和喷漆库房内严禁吸烟、点火,并应经常检查消防设备和通风设备状态。
5.2在喷涂各种油漆时,应戴好防毒面罩。
5.3在活动式台架、车顶上工作时应按规定系安全带、戴安全帽,注意人身安全。
5.4喷涂房间应保证通风良好,消防设备齐备,温度适宜。工作前须检查其性能良好。
五、修理及验收要求
1.铁路起重机入库后承修方应及时对起重机各部位标示进行信息收集。
2.承修方根据检修进度安排对相应部位进行油漆作业,作业中须按我段要求保持场地文明化。
3.整车及管路颜色符合《160t铁路救援起重机中、小修规程》(铁总机辆〔2017〕302号)、《125t伸缩臂式铁路救援起重机中、小修规程》(铁总机辆〔2017〕303号)、《100t伸缩臂式铁路救援起重机中、小修规程》(铁总机辆〔2017〕304号)要求。
顺号 | 颜 色 | 主 车 涂 刷 部 位 | 漆种 |
1 | 桔黄YR04 | 吊臂、转台、机械室、司机室、重铁、变幅油缸、挂重铁油缸、液压油箱及座、柴油箱及座、机械室内壁、柴油机座、上车液压钢管、水箱座、上车风制动 | 水性环保漆 |
2 | 银灰B04 | 司机室操纵台 | 水性环保漆 |
3 | 大红R03 | 手制动轮、缓解阀拉杆、油嘴及油杯 | 水性环保漆 |
4 | 黑色 | 走行减速箱、挂齿装置、车轴箱、转向架、底架、下车液压钢管、下车风手制动 | 水性环保漆 |
5 | 无 | 车钩、卷筒、回转支承、车轴、吊钩、 | 水性环保漆 |
6 | 桔黄与黑相间 | 吊钩支承架、吊臂头部、底架牵引梁端板、配重铁尾部圆弧拐角处、支腿油缸。 要求:各宽 | 水性环保漆 |
顺号 | 颜 色 | 臂 架 平 车 涂 刷 部 位 | 漆种 |
1 | 桔黄YR04 | 宿营室外表面、车体两侧及端面、所有栏杆、吊钩滑板、过渡梯、发电机组罩壳 | 水性环保漆 |
2 | 大红R03 | 手制动轮、缓解阀拉杆 | 水性环保漆 |
3 | 黑色 | 焊接转向架及轴箱、下车钢管、底架侧梁下平面以下车体部分、风、手制动装置(不包括手制动轮)、工具箱、柴油箱、油泵箱、空调室外机箱、金属风挡组成、车钩提钩杆 | 水性环保漆 |
4 | 无色 | 车钩缓冲装置除车钩提钩杆、铸造摇枕和侧架 | 水性环保漆 |
顺号 | 颜色 | 液 压 油 路 油 漆 部 位 | 漆种 |
1 | 大红R03 | 压力油路 | 水性环保漆 |
2 | 棕YR05 | 起升油路 | 水性环保漆 |
3 | 白 | 回转油路 | 水性环保漆 |
4 | 淡绿G02 | 回油油路 | 水性环保漆 |
5 | 桔黄YR04 | 变幅油路 | 水性环保漆 |
6 | 淡酞蓝PB06 | 走行油路 | 水性环保漆 |
7 | 中灰B02 | 合流油路 | 水性环保漆 |
8 | 军黄Y10 | 支腿油路 | 水性环保漆 |
9 | 粉红RP01 | 吊臂伸缩油路 | 水性环保漆 |
4.涂漆前必须清除锈垢。油漆应均匀喷刷,漆膜覆盖完整。
5.铁路起重机喷漆作业,在成都机务段峨眉检修车间库区进行作业。在车作业时间应服从委托方机车检修进度安排,以保证机车检修周期。
6.机车喷漆作业采用整体委外的方式进行,机车补漆或整车喷漆具体方案根据机车入修时状态而定。
7.承揽厂家喷漆作业应能满足环保相关要求。
7.1所有属地化油漆喷涂作业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最新环保标准要求及检修作业区域地方政府最新环保标准要求,全车使用水性环保漆。
7.2所有属地化涉及喷涂作业的作业人员,必须遵守国家及地方环保法律法规,严格遵守中国铁路总公司、中国铁路成都局集团有限公司及成都机务段环保相关规定及制度。
7.3喷漆使用的油漆必须符合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及相关行业标准。首次喷漆前需要到具备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建议为喷漆所在地)进行成分检测,检测依据《机车车辆内装材料及室内空气有害物质限量》(TB/T 3139-2006),检测方法采用《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溶剂型木器涂料中有害物质限量》(GB 18581-2009),有害物质限量必须满足相关规定,方可采用。水性漆依据《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 水性涂料》(HJ 2537-2014), 使用的油漆产品发生变动时需提前通知成都机务段技术部门,再次进行油漆检测,成都机务段认可后进行变更。
检测标准及依据发生变更时,按照最新标准执行。
8.铁路起重机喷漆作业具体时间安排根据上台后拟定的检修方案而定,承揽厂家应服从段方生产进度安排,原则上整车喷漆时间不超过6天。
9.中选企业在段方生产区域开展作业,应在使用段方既有设备的基础上,根据自身实际情况自行投入作业所需的相关设备、工装,自行配置作业所需的工具及劳动保护用品,相关费用由中选企业自行承担。
10.中选企业在接到段方作业任务通知后不得因自身主观原因拖延作业时间,或者不履行合同约定的作业周期,否则段方有权终止合同,并根据实际情况对中选企业处以“禁入”段方委外市场或经济赔偿,段方有权根据情节轻重来确定“禁入”时间。
11.喷漆作业质量责任完全由中选企业承担,在作业过程中,中选企业作业过程及结果应接受段方的监督,对段方发现的问题,应及时进行整改。对质量、安全问题整改不力的,段方有权暂停执行合同,直到中选企业将相关问题整顿到位且双方共同确认后方可继续执行合同。
12.对中选企业竣工项目经段方相关部门组织验收合格,且相关作业记录、合格证等技术资料齐全后,方可办理交车,认可有效。
13.中选企业应向段方提供喷漆作业相关的喷漆作业指导书或工艺文件等技术文件,段方可根据中选企业的技术文件对作业过程、质量进行监督检查。
14.中选企业对喷漆库材料存放库进行定置、定量管理,并设置警示标识。喷漆库放应对材料缓存间、工具存放室、喷漆库房进行目视化区分,对涉及安全隐患的粘贴醒目提示卡。
六、质量保证
质保期3年。
七、售后服务要求
质量保证期内发生问题,由承修方承担全部责任,并在48小时内到达现场处理解决。
八、其它
本次报价为包干价,包工、包料。包括材料费、人工费、工艺装备费用、运杂费、保险费、税费、售后服务等其它费用。
和谐电力机车油漆涂饰要求
二、作业地点
成都机务段成都检修库区、和谐机车检修基地
二、参选企业要求
1.参选企业应满足国家、铁路总公司、行业生产的有关规定和资质。
2.参选企业营业执照必须具有机车涂装资质,具有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或涂装安全生产许可证等相关安全许可证书,招标文件应提供铁路机车整车及管路油漆作业质量保证体系及作业能力方面的证明资料(包括油漆工艺、工装设备清单、专业技术人员构成等)。
3.参选企业近三年来无违法或违规等不良行为反映或记录,需在比选资料中进行承诺。
4.须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能开具13%增值税专用发票。
5.参选企业中标后在正式签订合同前应与其从事本合同约定服务的作业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及作业人员身体健康状况证明须一并报段方备案,并按规定支付其提供服务人员的工资、提供劳动保护、购买社会保险;企业与其服务人员因履行本合同约定服务发生劳动或其他争议、仲裁、诉讼,均由企业自行承担责任。
三、喷漆作业及环保要求
1.机车喷漆作业应完全满足由机车主机厂发布的技术要求以及甲方正式发布的《和谐机车喷漆技术要求》(附件1)。
2.车体或部件表面喷漆前采用喷砂或其他适当的方法清除锈迹、油污、油脂、盐渍、污物、脱模剂和杂质,以便下一步准备工作的进行。所有需喷漆的物件边缘要清理毛刺,焊接件应清除氧化皮、焊渣、焊接溅滴。
3.螺栓连接、铆接及焊接后等涂不到的表面,应于装配前涂底漆;组装后不便刷涂的零部件表面,在组装前应按完整喷漆体系进行喷漆;封焊连接时,防护涂料应在各个零、部件焊接以后涂刷。
4.机车车体或部件表面漆面由损伤的必须进行补漆,面漆涂层的色彩必须符合本车型技术文件要求,应与周围色调相同,漆面光滑。
5.不喷漆表面、螺纹结构、风管路等要保证清洁,乙方应在喷漆前应将其表面进行防护,防止喷漆作业时油漆污染。因乙方防护不当致使甲方其它部件或标识标牌污染时,乙方负责被污染部件或标识标牌的修复或更新,并承担由此给甲方带来的所有损失。
6.机车车体及司机室等各处油饰字体清晰、字号及位置正确,原有字体须完全覆盖、不可见。
7.机车各处不同颜色的漆面应无明显厚度差,漆面过渡整齐、无相互污染。
8.所有属地化油漆喷涂作业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最新环保标准要求及检修作业区域地方政府最新环保标准要求,全车使用水性漆(高原车特殊要求除外)。
9.所有属地化涉及喷涂作业的作业人员(含配件属地修),必须遵守国家及地方环保法律法规,严格遵守中国铁路总公司、中国铁路成都局集团有限公司及甲方环保相关规定及制度。
10.喷漆使用的油漆必须符合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及相关行业标准。首次喷漆前需要到具备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建议为喷漆所在地)进行成分检测,检测依据《机车车辆内装材料及室内空气有害物质限量》(TB/T 3139-2006),检测方法采用《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溶剂型木器涂料中有害物质限量》(GB 18581-2009),有害物质限量必须满足相关规定,方可采用,水性漆依据《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 水性涂料》(HJ 2537-2014), 使用的油漆产品发生变动时需提前通知甲方技术部门,再次进行油漆检测,甲方认可后进行变更。
11.若因规程变动或相关作业范围及标准发生变动与本合同内容相冲突时,须经双方共同协商,做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12.机车喷漆作业采用整体委外的方式进行,机车补漆或整车喷漆具体方案根据机车入修时状态由甲方确定。
四、属地作业要求
1.乙方属地作业人员,作业前需经甲方安全培训合格且双方签订安全协议后方可开展相关作业项点,特种设备(如天车、公铁两用车等)操作人员须取得相应的资质。乙方人员发生变动时,应立即向甲方进行报备,相关手续齐备后,方可进行人员变更。
2.乙方属地作业人员在甲方生产场所作业,需遵守甲方相关生产管理、安全管理等制度,如有违反,则按照甲方相关管理及考核办法进行考核。
3.乙方须负责作业场所的卫生清洁工作。
4.乙方负责乙方属地作业人员的安全管理、质量管理工作,在甲方场所内发生的安全、质量问题及事故,由乙方负全部责任。
5.乙方在甲方生产区域开展相关作业时,应在使用甲方既有设备的基础上,根据自身实际情况自行投入检修作业相关的设备、工装,自行配置检修作业所需的工具及劳动保护用品,相关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在使用甲方设备前应按照甲方管理办法通过培训考试,取得设备操作证后方可使用设备。同时设备使用人员须按照甲方设备管理制度对设备进行维护保养,甲方不定期对设备使用状态进行检查,针对存在的问题视情节轻重对乙方进行罚款并要求整改。
6.机车喷漆作业具体时间安排根据机车上台后拟定的作业方案而定,乙方应服从甲方生产进度安排。机车整体喷漆作业时间不超过72小时,转向架喷漆不超过12小时。(备注:检修进度紧张时,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的检修任务,保障机车检修进度。)
7.乙方在甲方检修区域接触到的甲方工艺文件、管理文件等相关文件资料须保密,不得扩散至第三方,否则将追究乙方的法律责任。
8.乙方作业人员需无条件服从甲方生产安排。
9.乙方到甲方进行作业,须自行携带检修作业所需工具(天车、悬臂吊、公铁两用车等大型设备除外)。
10.乙方到甲方作业人员需自行购买并穿戴与甲方劳动保护服装一致的劳动保护用品,并自行购买安全帽等其他劳动保护用品。
11.乙方喷漆作业应确保符合国家环保相关要求,乙方因违规生产造成的环保方面的问题,由乙方承担所有责任及后果。
12.甲方有义务配合乙方开展机车喷漆作业,向乙方提供天车、叉车等设备支持。乙方使用甲方天车、叉车等特种设备,以及甲方规定需持有操作证书的设备时,需取得相关操作资质,且应符合国家安全生产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制度,因违反相关规定而造成的所有损失及后果均由乙方自行承担。作业过程涉及的材料由乙方方提供。
13.乙方使用甲方天车、叉车等特种设备,以及甲方规定需持有操作证书的设备时,需取得相关操作资质,且应符合国家安全生产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制度,因违反相关规定而造成的所有损失及后果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14.乙方应负责自身作业区域的文明化管理,确保生产区域人走场清,保持作业区域整洁,符合甲方相关管理办法要求。
15.甲方向乙方提供的厂房,仅用于乙方对本合同中双方协议的机车喷漆作业项点。
16.甲方向乙方提供甲方现有的厂房、设备、工装及水、电、气等配套设施供乙方机车喷漆作业使用。乙方负责对使用范围内的设备、工装进行维护保养,对房屋门窗、电路、管道进行维护、清洁,因乙方人为损坏或管理、保养不当造成甲方相关配套设施、设备损坏时,由乙方负责检修或更换,并全额赔偿给甲方带来的经济损失。
17.甲方允许乙方对厂房进行装修或改善增设它物。装修、改善增设它物的范围是:在不改变原始房屋基本构造的基础上方可进行装修、改善增设它物,费用由乙方承担,动工前乙方须将对应方案报甲方相关部门审核,相关部门同意后方可进行。
18.合同期满,厂房的装修、改善增设它物的处理:合同期满后对房屋的固定装修不得擅自拆除,处理权归甲方所有。乙方增设的设备、工装由乙方自行处理。
19.乙方严禁将厂房转租或转借给第三方。
20.乙方在厂房内作业时,应严格服从甲方相关管理制度,做到勤俭节约,严禁铺张浪费。甲方有权对乙方违反甲方相关管理制度及铺张浪费的行为进行经济考核,考核金额根据情节严重程度而定。针对严重恶劣的行为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停产整顿或终止合同,乙方须承担停产带来的所有经济损失。
21.按照甲方规划的现场5S责任区,乙方应按照甲方相关制度规范使用责任区内设备、工装及地面等设备设施,同时做好必要的定置管理、安全防护及人员卡控,并定期开展现场安全风险隐患排查。责任区内因乙方风险研判不到位或违规而发生的人身伤害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22.合同期满或合同解除,乙方必须按时搬出全部物件,并同甲方办理交接记录。搬出后10日(正常日)内如仍有余物,视为乙方放弃所有权,由甲方处理。如乙方逾期不搬迁,乙方应赔偿甲方因此所受的损失,必要时甲方可向成都铁路运输法院起诉和申请执行。
23.如遇甲方或上级主管部门需要使用该厂房或该土地需拆除厂房以及地方政府征地需拆除厂房,甲方应当提前1个月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必须无条件搬出,双方解除合同,甲方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24.验收标准:甲方按照附件1《和谐机车深度喷漆标准及要求》及机车主机厂发布的技术要求进行检验。
25.验收方式:甲方对乙方竣工项目经相关部门组织验收合格,且相关作业记录、交接手续齐全后,方可办理交车。
注:乙方按约定形式对机车喷漆作业进行记录,并由甲方签认。乙方记录不全或丢失,以甲方记录为准。
26.验收地点:成都机务段和谐机车检修基地或甲方指定地点。
27.甲方工作人员的验收合格签字,并不免除乙方根据合同所应承担的任何义务和责任。
五、质量保证期限及条件
1.质保期为60万km。在正常使用与维护情况下,承揽方应保证机车整体无明显质量问题。在正常使用的情况下,如果机车喷漆投入运用后60万公里内出现大面积掉漆、鼓包或者破损,乙方应无偿进行修复或重新喷漆。
2.自机车喷漆之日起,承揽单位应对机车漆面使用、维护等提供专业的、正确的和高效的售后服务。
3.在质量保证期内,除因使用不当、维修不当或有意推迟维修等原因外,由于承揽单位责任而发生缺陷,由承揽单位承担全部责任,并及时到达现场处理。
4.对喷漆作业不达标的竣工项目,乙方应及时进行重新作业,重新作业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5.乙方在作业过程中,所使用材料及作业过程必须符合环境保护的要求。若乙方作业导致甲方原有的排污系数增加或出现新的污染排放物,甲方有权按照国家或省市有关规定,向乙方收取相应的排污费。甲方因乙方的排污行为受到的处罚,由乙方承担甲方的全部经济损失并为其负面的社会影响承担责任及后果。
六、其它
本次报价为包干价,包工、包料。包括材料费、人工费、工艺装备费用、运杂费、保险费、税费、售后服务等其它费用。
附件 1
和谐机车喷漆技术要求
HXD1C型六轴货运电力机车涂料技术规范
1 范围
本技术规范规定了HXD1C型大功率交流传动7200kW 六轴货运电力机车表面涂层系统的要求。
2 标准
应遵守的标准见表1。
表1标准
标 准 | 标 题 |
TB/T 2879.1 | 铁路机车车辆涂料及涂装 第1 部分 涂料供货技术条件 |
TB/T 2879.2 | 铁路机车车辆涂料及涂装 第2 部分 涂料检验方法 |
TB/T 2879.3 | 铁路机车车辆涂料及涂装 第3 部分 金属和非金属材料表面处理技术条件 |
TB/T 2879.5 | 铁路机车车辆涂料及涂装 第5 部分 客车和牵引动力车的防护和涂装技术条件 |
TB/T 2879.6 | 铁路机车车辆涂料及涂装 第6 部分 涂装质量检查和验收规程 |
GB/T 11186 | 漆膜颜色的测量方法 |
GB/T 13452.2 | 色漆和清漆 漆膜厚度的测定 |
GB/T 9286 | 色漆和清漆 漆膜的划格试验 |
GB/T 3186 | 涂料产品的取样 |
GB/T 9278 | 涂料试样状态调节和试验的温湿度 |
GB/T 9754 | 色漆和清漆不含金属颜料的色漆漆膜20o、60 o、85 o镜面光泽的测定 |
GB/T 8923 | 涂装前钢材表面锈蚀等级和除锈等级 |
TB/T 2756 | 铁路客车零部件粉末涂装技术条件 |
TB/T 2393 | 铁路机车车辆用面漆 |
TB/T 2260 | 铁路机车车辆用防锈底漆 |
Q/TX 63-105 | 轨道车辆用阻尼涂料 |
HG/T 2458 | 涂料产品检验、运输和贮存通则 |
GB/T 9750 | 涂料产品包装标志 |
GB/T 13491 | 涂料产品包装通则 |
3 涂装体系
涂装体系的构成成分按照表2 中的描述执行。
表2 涂装体系构成成分
序号 | 成分 | 描述 | 颜色 | 执行标准 |
1 | 底漆 | 双组分环氧类 | 米红色 | TB/T 2260 |
固化剂(用于底漆) | 无色 | |||
稀释剂(用于底漆) | 无色 | |||
2 | 中涂漆 | 双组分聚氨酯类 | RAL 9001 奶白色 | TB/T 2393 |
固化剂(用于中涂漆) | 无色 | |||
稀释剂(用于中涂漆) | 无色 | |||
3 | 面漆 | 双组分聚氨酯类 | 按图纸或规范要求 | TB/T 2393 |
固化剂(用于面漆) | 无色 | |||
稀释剂(用于面漆) | 无色 | |||
4 | 腻子 | 双组分 | 浅灰(黄或浅绿)色 | TB/T 2393 |
固化剂(用于腻子) | ||||
稀释剂(用于腻子) | ||||
5 | 粉末涂料 | 按图纸或规范要求 | TB/T 2756 | |
6 | 隔音材料 | 浅米色 | Q/TX 63-105 |
4 施工要求
4.1 施工人员要求
进行表面喷涂工作的人员必须是经过训练且合格的员工。
4.2 施工环境要求
喷漆车间必须保持干净、整洁和远离空气污染物。喷涂车间要远离其它工作空间来避免直接的污染(象打磨和焊接操作),在整个喷涂车间,应避免使用硅基材料,车间应该保证充足的空气流通,应按照涂料供应商的技术数据表来调整施工过程中的气候条件。
涂装场所环境应符合TB/T 2879.4 和TB/T 2879.5 中的各项规定。
4.3 表面预处理
涂装前采用喷砂或其他适当的方法清除绣迹、油污、油脂、盐渍、污物、脱模剂和杂质,以便下一步准备工作的进行。所有需喷漆的物件边缘要清理毛刺,焊接件应清除氧化皮、焊渣、焊接溅滴。
表面的准备应符合TB/T 2879.3,准备等级达到GB/T 8923 中的Sa 2 ?级。
表面处理后的钢材表面应在4h 内完成第一层涂装。
在涂下一层涂料前,对上一层涂料的表面应清除油脂、凝水和焊接溅滴。
4.4 涂装方式
涂装方式可按下列方法之一进行:
a) 空气枪喷涂。
b) 高压无气喷涂设备喷涂。
c) 静电喷涂。
d) 小的零部件可采用浸渍法。
e) 局部修补可采用刷涂。
油漆标记可采用移印法或漏印法,用相应配套的油漆进行涂装。涂装标记应位置正确,标记端正,字迹、分色清晰。
4.5 零、部件的涂装
零部件的底漆应在机械加工前涂装。
螺栓连接、铆接及焊接转配后涂不到的表面,应于装配前涂底漆。
组装后不便刷涂的零部件表面,在组装前应按完整涂装体系进行涂装。
封焊连接时,防护涂料应在各个零、部件焊接以后涂刷。
闭合空心件、敞口空心件和管道(不包括空气制动机的通风管和电缆管)的涂装如果不是封焊结构,内侧应涂刷防护涂料,接缝用规定的密封材料密封。
如果零、部件在出厂时已涂装,且涂层完好无损,色彩及光泽度达到要求,可保持制造厂的涂装。如果表面出现破损,应进行补涂,并注意涂层的配套性。
面漆涂层的色彩必须符合本车型图样或技术文件要求,图样及技术文件未作规定的部件,如需涂装,应与周围色调相同。零部件油漆体系应与机车其他部位达到同等使用期。
4.6 其他要求
不喷漆表面、螺纹结构要保证清洁,涂装前应将这表面屏蔽起来。
所有暴露在潮湿环境的螺柱连接结构(不锈钢材质除外)无论是在外部还是内部必须要有完整的涂层结构。
车内的铝制的和不锈钢制的螺纹状的部件表面(在不可见区域)如果仅是用来连接相同的材料的部件的话,可以不喷漆。
粘接部件表面的溶剂型涂层体系需经过粘接试验认证来保证兼容性。允许打磨(清理焊缝),但必须保证干膜厚度不低于指定的最小值。如果必要的话,可重新喷涂底漆。防滑涂料的喷涂以不露底为基本要求,喷涂时应尽量保证其表面防滑性,表面干摩擦系数≥0.5。
如果已涂的涂层在施工过程中受到损伤,应按规定的涂装工艺进行修整或补涂,并注意涂层的配套性。如果损伤较重,特别是伤及底材表面,应按照TB/T 2879.3 的规定处理,重新进行全部涂装作业。
5 质量和检查
质量检验人员可随时对涂装工作的表面处理,涂装作业,干燥状况等按TB/T 2879.6 规定进行质量检验和监督。
5.1 质量体系
供货商通过ISO 9001《质量管理体系要求》认证。供货商按要求设立质量经理。质量经理保证在整个生产过程中的产品要求。质量经理能够在早期阶段识别缺陷并保证及时有效的校正。
5.2 检验规则
涂料产品的检验按HG/T 2458 规定进行。每批产品出厂时均应按本规范要求对涂料产品进行常规检验,型式检验应每年进行一次。取样按GB/T 3186 规定进行,检验合格后方可入库和使用。
5.3 被涂设备漆膜检测
漆膜厚度按GB/T 13452.2 的规定进行测定,采用抽样法进行检查,保证80%以上的测试点满足要求(取点≥20 点)。在选择测量仪器及进行测量时,必须考虑到粗糙度及物体形状等因素对测量结果的影响。
漆膜附着力用划格器检测,按GB/T 9286 执行。
光泽度用便携式光泽仪检测,按照GB/T 9754 的规定进行,使用60°镜面光泽值
涂层表面状况和颜色的测定应在被涂设备干燥96h 后进行。在漫射的自然光线下检查涂膜缺陷,涂层表面要求漆膜均匀、丰满、平整、光滑,无起泡、流挂、明显划痕等缺陷。
6 质量保证期
涂装体系质量保证期为一个大修期。在此期间涂料供应商应对出现的问题及时解决。
7 包装、包装标志、贮存和运输
涂料产品的包装应符合GB/T 13491 的规定。涂料产品的包装标志应符合GB/T 9750 的规定。涂料产品的贮存和运输应符合HG/T 2458 的规定。
自生产之日起,溶剂型涂料有效贮存期为1 年,水性涂料为半年,双组份腻子为半年。
8 层结构及要求
涂层结构及要求见表3。
表3 涂层结构及要求
序号 | 部件 | 涂层 | 色卡号 | 名称 | 光泽度 | 干膜厚度μm | 备注 |
1 | 车体 | ||||||
1.1 | 侧墙、侧梁、端墙 | 底漆 中涂漆 面漆 | RAL 9001 RAL 5003 RAL 7040 RAL 7024 RAL 7022 | 米红色环氧底漆 奶白色聚氨酯中涂漆 蓝宝石蓝低羟基丙烯酸聚氨酯漆窗灰色低羟基丙烯酸聚氨酯漆石墨灰低羟基丙烯酸聚氨酯漆影灰色低羟基丙烯酸聚氨酯漆 | ≥90/60o ≥90/60o ≥90/60o ≥90/60o | ≥60 ≥60 ≥40 ≥40 ≥40 ≥40 | 按图纸要求 |
1.2 | 没有封焊的空心件 | 底漆保护 | 米红色环氧底漆 | ≥20 | |||
1.3 | 车钩缓冲器 | 底漆面漆 | RAL 7022 | 米红色环氧底漆亚光影灰色低羟基丙烯酸聚氨酯漆 | 20~50/60o | ≥40 ≥40 | |
1.4 | 车体肋板/底架;仅安装座; 组焊之前 | 底漆 | --------- | 米红色环氧底漆 | ≥20 | ||
1.5 | 外部。底架的底部,端部部件,变压器梁,主梁,横梁,焊接其上的部件等 | 底漆面漆 | RAL 7022 | 米红色环氧底漆亚光影灰色低羟基丙烯酸聚氨酯漆 | 20~50/60o | ≥40 ≥40 | |
1.6 | 内部。车体筋板、面板,地板、隔墙、焊接其上的部件等 | 底漆面漆 | RAL 7032 | 米红色环氧底漆亚光硅灰色酯改性聚氨酯漆 中国采招网 (bidcenter.com.cn)* | 40~70/60o | ≥40 ≥40 | |
1.7 | 攀爬装置,登车梯,踏板 | 底漆面漆 | RAL 7022 | 米红色环氧底漆亚光影灰色低羟基丙烯酸聚氨酯漆 | 20~50/60o | ≥40 ≥90 | 或镀锌 |
1.8 | 入口门不锈钢扶手 | 不涂漆 | |||||
1.9 | 侧墙百叶窗 | 底漆面漆 | RAL 5003 | 米红色环氧底漆蓝宝石蓝低羟基丙烯酸聚氨酯漆 | ≥90/60o | ≥40 ≥40 | |
1.10 | 车钩 | 清漆 | -------- | 丙烯酸聚氨酯清漆 | ≥90/60o | ≥40 | 可不喷涂 |
底漆 | 米红色环氧底漆 | ≥40 | |||||
1.11 | 排障器 | 面漆 | RAL 7022 RAL 9005 RAL 1023 | 影灰色低羟基丙烯酸聚氨酯漆乌黑色低羟基丙烯酸聚氨酯漆 交通黄低羟基丙烯酸聚氨酯漆 | ≥90/60o ≥90/60o ≥90/60o | ≥40 ≥40 ≥40 | 按图纸要求 |
2. | 车顶及车顶设备 | ||||||
2.1 | 车顶走行部分 | 底漆面漆 | RAL 7024 | 米红色环氧底漆石墨灰丙烯酸聚氨酯防滑涂料 | ≥60 ≥40 | ||
2.2 | 车顶非走行部分,车顶设备(除受电弓、母线、绝缘子外) | 底漆面漆 | RAL 7024 | 米红色环氧底漆石墨灰低羟基丙烯酸聚氨酯漆 | ≥90/60o | ≥40 ≥40 | 按图纸要求 |
2.3 | 车顶通风窗(金属网、螺杆、密封垫) | 底漆面漆 | RAL 7024 | 米红色环氧底漆石墨灰低羟基丙烯酸聚氨酯漆 | ≥90/60o | ≥40 ≥40 | |
2.4 | 受电弓、母线 | 底漆面漆 | RAL 3000 | 米红色环氧底漆火红色低羟基丙烯酸聚氨酯漆 | ≥90/60o | ≥40 ≥40 | 或用粉末涂料,按TB/T 2756 |
2.5 | 陶瓷、橡胶制品 | 不涂漆 | |||||
3. | 转向架部分 | ||||||
3.1 | 构架、轴箱、一二系悬挂、电机悬挂、附属部件、制动器等 | 底漆面漆 | RAL 7022 | 米红色环氧底漆亚光影灰色低羟基丙烯酸聚氨酯漆 | 20~50/60o | ≥40 ≥90 | |
3.2 | 固定在构架上的相关附件 | 底漆面漆 | RAL 7022 | 米红色环氧底漆亚光影灰色低羟基丙烯酸聚氨酯漆 | 20~50/60o | ≥40 ≥90 | |
3.3 | 车轴 | 底漆面漆 | RAL 7022 | 米红色环氧底漆亚光影灰色低羟基丙烯酸聚氨酯漆 | 20~50/60o | ≥40 ≥90 | |
3.4 | 车轮 | 不涂漆,做防锈油 | |||||
3.5 | 传动装置 | 底漆面漆 | RAL 7022 | 米红色环氧底漆亚光影灰色低羟基丙烯酸聚氨酯漆 | 20~50/60o | ≥40 ≥90 | |
3.6 | 砂箱 | 底漆面漆 | RAL 7022 | 米红色环氧底漆亚光影灰色低羟基丙烯酸聚氨酯漆 | 20~50/60o | ≥40 ≥90 | |
3.7 | 钢管 | 底漆面漆 | RAL 7022 | 米红色环氧底漆亚光影灰色低羟基丙烯酸聚氨酯漆 | 20~50/60o | ≥40 ≥90 | |
3.8 | 不锈钢管 | 不涂漆 | |||||
4 | 车下设备 | ||||||
4.1 | 变压器(车外部分) | 底漆面漆 | RAL 7022 | 米红色环氧底漆亚光影灰色低羟基丙烯酸聚氨酯漆 | 20~50/60o | ≥40 ≥90 | |
4.2 | 牵引电机 | 底漆面漆 | RAL 7022 | 米红色环氧底漆亚光影灰色低羟基丙烯酸聚氨酯漆 | 20~50/60o | ≥40 ≥90 | |
4.3 | 风缸 | 底漆面漆 | RAL 7022 | 米红色环氧底漆亚光影灰色低羟基丙烯酸聚氨酯漆 | 20~50/60o | ≥40 ≥90 | |
4.4 | 感应线圈安装座等 | 底漆面漆 | RAL 7022 | 米红色环氧底漆亚光影灰色低羟基丙烯酸聚氨酯漆 | 20~50/60o | ≥40 ≥90 | |
5. | 机械间 | ||||||
5.1 | 机械间墙面、顶面、走廊门机械间侧及机械间内部所有设备及其安装骨架 | 底漆面漆 | RAL 7032 | 米红色环氧底漆亚光硅灰色酯改性聚氨酯漆 | 40~70/60o | ≥40 ≥40 | |
5.2 | 走廊地板 | 底漆面漆 | RAL 7032 | 米红色环氧底漆亚光硅灰色酯改性聚氨酯漆 | 40~70/60o | ≥40 ≥40 | |
5.3 | 内部干燥没有和钢铁接触的铝制支 | 不喷漆 | |||||
架和机架 | |||||||
5.4 | 内部非外露钢管 | 底漆面漆 | RAL 7032 | 米红色环氧底漆亚光硅灰色酯改性聚氨酯漆 | 40~70/60o | ≥40 ≥40 | |
5.5 | 不锈钢管及电镀件 | 不涂漆 | |||||
6. | 司机室 | ||||||
6.1 | 司机室内墙面、顶面、入口门和走廊门司机室侧、后墙柜,及安装在墙面上的部件 | 底漆面漆 | RAL 7040 | 米红色环氧底漆亚光窗灰色低羟基丙烯酸聚氨酯漆 | 40~70/60o | ≥40 ≥40 | |
6.2 | 司机操作台面板 | 底漆面漆 | RAL 5014 | 米红色环氧底漆亚光鸽子蓝低羟基丙烯酸聚氨酯漆 | 40~70/60o | ≥40 ≥40 | |
6.3 | 左、中、右柜及安装在柜门上的各部件面板 | 底漆面漆 | RAL 5014 | 米红色环氧底漆亚光鸽子蓝低羟基丙烯酸聚氨酯漆 | 40~70/60o | ≥40 ≥40 | |
6.4 | 玻璃钢仪表座 | 底漆面漆 | RAL 7024 | 米红色环氧底漆亚光石墨灰低羟基丙烯酸聚氨酯漆 | 40~70/60o | ≥40 ≥40 | |
6.5 | 安装在司机操作台面上及仪表座上的各部件面板 | 底漆面漆 | RAL 9004 | 米红色环氧底漆亚光信号黑低羟基丙烯酸聚氨酯漆 | 40~70/60o | ≥40 ≥40 | 或用粉末涂料,按TB/T 2756 |
6.6 | 司机座椅安装骨架 | 底漆面漆 | RAL 9005 | 米红色环氧底漆乌黑色低羟基丙烯酸聚氨酯漆 | ≥90/60o | ≥40 ≥40 | |
6.7 | 侧窗窗框 | 粉末涂料 | RAL 7040 | 亚光窗灰色粉末涂料 | 50±10/60o | 60~90 | 按TB/T 2756 |
6.8 | 内部非外露钢管 | 底漆面漆 | RAL 7032 | 米红色环氧底漆亚光硅灰色酯改性聚氨酯漆 | 40~70/60o | ≥40 ≥40 | |
6.9 | 不锈钢管及电镀件 | 不涂漆 | |||||
6.10 | 干燥内部区域的铝制线槽 | 不喷漆 | |||||
7. | 标记 | ||||||
按照标记图纸执行,油漆标记可采用移印法或漏印法,用相应配套的油漆进行涂装 |
HXD1C高原型电力机车(增加)
车体表面需增涂高耐候丙烯酸聚氨酯面漆,具体指标如下:
一、主要技术指标
产品名称 | 高耐候丙烯酸聚氨酯面漆 | 参考标准 | Q/CR236-2014 | |||
序号 | 检验项目 | 单位 | 技术指标 | 试验方法 | ||
1 | 漆膜颜色和外观 | - | 表面色调均匀一致,漆膜平整 | 目测 | ||
2 | 流出时间(ISO6#杯) | s | ≥20 | GB/T 6753.4 | ||
3 | 细度 | μm | ≤20 | GB/T 6753.1 | ||
4 | 杯突试验 | mm | ≥4 | GB/T 9753 | ||
5 | 不挥发物含量 | % | ≥55 | GB/T 1725 | ||
6 | 双组份涂料适用期 | h | ≥4 | TB/T 2393 | ||
7 | 干燥时间 | 表干 | h | ≤4 | GB/T 1728 | |
实干 | ≤24 | |||||
8 | 施工性能 | - | 每道干膜厚度不小于要求的1.5倍,成膜良好 | Q/CR236-2014 | ||
9 | 弯曲性能 | mm | ≤2 | GB/T 6742 | ||
10 | 划格试验 | 级 | ≤1 | GB/T9286 | ||
11 | 耐冲击性 | cm | ≥50 | GB/T 1732 | ||
12 | 耐水性 | h | ≥24 | GB/T1733 | ||
13 | 耐汽油性 | h | ≥24 | GB/T1734 | ||
14 | 耐酸碱性 | 3%H2SO4 | min | ≥30 | GB/T9274 | |
2%NaOH | min | ≥30 | GB/T9274 | |||
5%HAC | min | ≥30 | GB/T9274 | |||
15 | 耐人工加速老化 | h | 1500h,≤2级 | GB/T 14522 | ||
说明 | 第15项性能检测项目为型式检验项目。 |
二、使用说明
1、涂装参考
施 工 方 法 | 刷涂 | 空气喷涂 | 混气喷涂 | 无气喷涂 |
漆料:固化剂(重量比) | 100:20 | 100:20 | 100:20 | 100:20 |
漆料:稀释剂(重量比) | 100:10-20 | 100:30-40 | 100:25-35 | 100:25-35 |
施工粘度(涂4杯,25℃),S | 30-40 | 14-16 | 17-25 | 17-25 |
空气压力kg/cm2 | / | 3~4 | 2~3 | 1.5~3 |
喷涂距离cm | / | 20~30 | 20~40 | 20~40 |
喷嘴口径mm | / | 1.3~2.0 | 0.23~0.76 | 0.28~0.43 |
2、基本参数
序号 | 项目 | 指标 | 序号 | 项目 | 指标 |
1 | 表干 | 10-30min | 5 | 完全固化时间 | 24h |
2 | 实干 | 6h | 6 | 理论用量,60-90μm | 200-400g/㎡ |
3 | 烘干,70-80℃ | 30min | 7 | 熟化时间 | 10-20min |
4 | 凝胶时间,23℃ | 6h | 8 | 重涂时间 | 24小时内 |
3、可配套涂层
云母环氧底漆、聚氨酯中涂漆等。
4、基材表面要求
除去底层表面油污、水、粉尘。
5、调漆
将固化剂和油漆按配比进行混合均匀,加入稀释剂后搅拌5~10分钟放置待用。
6、喷漆
使用前将油漆现用120目滤网过滤一遍,喷涂过程中走枪要匀速,每道干膜厚度控制在40~50μm。
三、运输、储存、检验及包装
1、运输:产品运输时应防止雨淋、日晒,并应符合运输部门有关规定。
2、储存:产品应储存在5℃-35℃的通风、干燥环境中,隔绝火源,远离热源。自生产之日起,有效贮存期:十二个月。
3、检验:产品由公司检验部门按相应标准规定进行检验,合格后出具产品合格证。
4、包装:产品有2L、4L、5L、20L四种规格包装。
四、注意事项
1、漆与固化剂应按要求的配比混合均匀,用多少配多少,加入固化剂的漆在3小时内用完。
2、固化剂因与空气的中水份反应产生气泡与胶化,必须将桶盖紧,防止空气中水分接触。
3、环境相对湿度在30-75 %,温度在10℃-30℃施工为宜。
4、施工工具必须保持清洁,清洗时宜用水及专用清洗剂。
5、应远离热源、火源。
6、开桶后应搅拌均匀,并用80目以上网筛过滤。
7、施工时漆雾对人体有害, 应配戴防护面具,且在通风环境中施工。
8、喷涂物件应在施工环境中表干后,方可进行烘烤。
9 HXD1C机车C4修喷漆范围
1、司机室前脸、排障器、司机室(面板、司机室内饰)喷漆。
2、机车侧面、转向架补漆;
3、风机、辅机补漆。
4、喷漆按HXD1C喷涂技术规范要求进行喷涂,油漆颜色色卡号及喷漆厚度符合要求。
5、喷涂司机室内部时,对不需喷漆部位做好防护。
10 HXD1C型机车C5修油漆范围
1、车体、转向架构架、司机室、各下车部件全部喷漆;转向架部分小部件全部重新油漆。
2、变压器补漆。
HXD3C型电力机车涂料技术规范
1 范围
本技术规范规定了HXD3C型大功率交流传动电力机车表面涂层的要求。
2 标准
应遵守的标准见表1。
表1标准
标 准 | 标 题 |
TB/T 2879.1 | 铁路机车车辆涂料及涂装 第1 部分 涂料供货技术条件 |
TB/T 2879.2 | 铁路机车车辆涂料及涂装 第2 部分 涂料检验方法 |
TB/T 2879.3 | 铁路机车车辆涂料及涂装 第3 部分 金属和非金属材料表面处理技术条件 |
TB/T 2879.5 | 铁路机车车辆涂料及涂装 第5 部分 客车和牵引动力车的防护和涂装技术条件 |
TB/T 2879.6 | 铁路机车车辆涂料及涂装 第6 部分 涂装质量检查和验收规程 |
GB/T 11186 | 漆膜颜色的测量方法 |
GB/T 13452.2 | 色漆和清漆 漆膜厚度的测定 |
GB/T 9286 | 色漆和清漆 漆膜的划格试验 |
GB/T 3186 | 涂料产品的取样 |
GB/T 9278 | 涂料试样状态调节和试验的温湿度 |
GB/T 9754 | 色漆和清漆不含金属颜料的色漆漆膜20o、60 o、85 o镜面光泽的测定 |
GB/T 8923 | 涂装前钢材表面锈蚀等级和除锈等级 |
TB/T 2756 | 铁路客车零部件粉末涂装技术条件 |
TB/T 2393 | 铁路机车车辆用面漆 |
TB/T 2260 | 铁路机车车辆用防锈底漆 |
Q/TX 63-105 | 轨道车辆用阻尼涂料 |
HG/T 2458 | 涂料产品检验、运输和贮存通则 |
GB/T 9750 | 涂料产品包装标志 |
GB/T 13491 | 涂料产品包装通则 |
3 涂装体系
涂装体系的构成成分按照表2 中的描述执行。
表2 涂装体系构成成分
序号 | 成分 | 描述 | 颜色 | 执行标准 |
1 | 底漆 | 双组分环氧类 | 米红色 | TB/T 2260 |
固化剂(用于底漆) | 无色 | |||
稀释剂(用于底漆) | 无色 | |||
2 | 中涂漆 | 双组分聚氨酯类 | RAL 9001 奶白色 | TB/T 2393 |
固化剂(用于中涂漆) | 无色 | |||
稀释剂(用于中涂漆) | 无色 | |||
3 | 面漆 | 双组分聚氨酯类 | 按图纸或规范要求 | TB/T 2393 |
固化剂(用于面漆) | 无色 | |||
稀释剂(用于面漆) | 无色 | |||
4 | 腻子 | 双组分 | 浅灰(黄或浅绿)色 | TB/T 2393 |
固化剂(用于腻子) | ||||
稀释剂(用于腻子) | ||||
5 | 粉末涂料 | 按图纸或规范要求 | TB/T 2756 | |
6 | 隔音材料 | 浅米色 | Q/TX 63-105 |
4 施工要求
4.1 施工人员要求
进行表面喷涂工作的人员必须是经过训练且合格的员工。
4.2 施工环境要求
喷漆车间必须保持干净、整洁和远离空气污染物。喷涂车间要远离其它工作空间来避免直接的污染(象打磨和焊接操作),在整个喷涂车间,应避免使用硅基材料,车间应该保证充足的空气流通,应按照涂料供应商的技术数据表来调整施工过程中的气候条件。
涂装场所环境应符合TB/T 2879.4 和TB/T 2879.5 中的各项规定。
4.3 表面预处理
涂装前采用喷砂或其他适当的方法清除绣迹、油污、油脂、盐渍、污物、脱模剂和杂质,以便下一步准备工作的进行。所有需喷漆的物件边缘要清理毛刺,焊接件应清除氧化皮、焊渣、焊接溅滴。
表面的准备应符合TB/T 2879.3,准备等级达到GB/T 8923 中的Sa 2 ? 级。
表面处理后的钢材表面应在4h 内完成第一层涂装。
在涂下一层涂料前,对上一层涂料的表面应清除油脂、凝水和焊接溅滴。
4.4 涂装方式
涂装方式可按下列方法之一进行:
a) 空气枪喷涂。
b) 高压无气喷涂设备喷涂。
c) 静电喷涂。
d) 小的零部件可采用浸渍法。
e) 局部修补可采用刷涂。
油漆标记可采用移印法或漏印法,用相应配套的油漆进行涂装。涂装标记应位置正确,标记端正,字迹、分色清晰。
4.5 零、部件的涂装
零部件的底漆应在机械加工前涂装。
螺栓连接、铆接及焊接转配后涂不到的表面,应于装配前涂底漆。
组装后不便刷涂的零部件表面,在组装前应按完整涂装体系进行涂装。
封焊连接时,防护涂料应在各个零、部件焊接以后涂刷。
闭合空心件、敞口空心件和管道(不包括空气制动机的通风管和电缆管)的涂装如果不是封焊结构,内侧应涂刷防护涂料,接缝用规定的密封材料密封。
如果零、部件在出厂时已涂装,且涂层完好无损,色彩及光泽度达到要求,可保持制造厂的涂装。如果表面出现破损,应进行补涂,并注意涂层的配套性。
面漆涂层的色彩必须符合本车型图样或技术文件要求,图样及技术文件未作规定的部件,如需涂装,应与周围色调相同。零部件油漆体系应与机车其他部位达到同等使用期。
4.6 其他要求
不喷漆表面、螺纹结构要保证清洁,涂装前应将这表面屏蔽起来。
所有暴露在潮湿环境的螺柱连接结构(不锈钢材质除外)无论是在外部还是内部必须要有完整的涂层结构。
车内的铝制的和不锈钢制的螺纹状的部件表面(在不可见区域)如果仅是用来连接相同的材料的部件的话,可以不喷漆。
粘接部件表面的溶剂型涂层体系需经过粘接试验认证来保证兼容性。允许打磨(清理焊缝),但必须保证干膜厚度不低于指定的最小值。如果必要的话,可重新喷涂底漆。防滑涂料的喷涂以不露底为基本要求,喷涂时应尽量保证其表面防滑性,表面干摩擦系数≥0.5。
如果已涂的涂层在施工过程中受到损伤,应按规定的涂装工艺进行修整或补涂,并注意涂层的配套性。如果损伤较重,特别是伤及底材表面,应按照TB/T 2879.3 的规定处理,重新进行全部涂装作业。
5 质量和检查
质量检验人员可随时对涂装工作的表面处理,涂装作业,干燥状况等按TB/T 2879.6 规定进行质量检验和监督。
5.1 质量体系
供货商通过ISO 9001《质量管理体系要求》认证。供货商按要求设立质量经理。质量经理保证在整个生产过程中的产品要求。质量经理能够在早期阶段识别缺陷并保证及时有效的校正。
5.2 检验规则
涂料产品的检验按HG/T 2458 规定进行。每批产品出厂时均应按本规范要求对涂料产品进行常规检验,型式检验应每年进行一次。取样按GB/T 3186 规定进行,检验合格后方可入库和使用。
5.3 被涂设备漆膜检测
漆膜厚度按GB/T 13452.2 的规定进行测定,采用抽样法进行检查,保证80%以上的测试点满足要求(取点≥20 点)。在选择测量仪器及进行测量时,必须考虑到粗糙度及物体形状等因素对测量结果的影响。
漆膜附着力用划格器检测,按GB/T 9286 执行。
光泽度用便携式光泽仪检测,按照GB/T 9754 的规定进行,使用60°镜面光泽值
涂层表面状况和颜色的测定应在被涂设备干燥96h 后进行。在漫射的自然光线下检查涂膜缺陷,涂层表面要求漆膜均匀、丰满、平整、光滑,无起泡、流挂、明显划痕等缺陷。
6 质量保证期
涂装体系质量保证期为一个大修期。在此期间涂料供应商应对出现的问题及时解决。
7 包装、包装标志、贮存和运输
涂料产品的包装应符合GB/T 13491 的规定。涂料产品的包装标志应符合GB/T 9750 的规定。涂料产品的贮存和运输应符合HG/T 2458 的规定。
自生产之日起,溶剂型涂料有效贮存期为1 年,水性涂料为半年,双组份腻子为半年。
8 涂层结构及要求
涂层结构及要求见下表。
序号 | 着色范围 | 颜色 | 色卡号 |
1 | 司机室地板 | 松鼠灰色 | RAL7000 |
2 | 司机室操纵台台面板及各柜体 | 鸽子蓝色 | RAL5014 |
3 | 司机室操纵台仪表台 | 石墨灰色 | RAL7024 |
4 | 司机室天花板、机车两侧面中间、司机室前端面前罩板 | 窗灰色 | RAL7040 |
5 | 机车端部及侧面上部 | 宝石兰 | RAL5003 |
6 | 机车端部、顶盖上表面、车体底架下表面、车下管路、转向架及变压器 | 影灰色 | RAL7022 |
7 | 机械间内表面 | 硅灰色 | RAL7032 |
8 | 机车标记 | 大红色 | GSB05-1426-2001(R03) |
9 | 机车标记 | 白色 | |
10 | 车钩、缓冲器、车钩提拉杆 | 清漆 | |
11 | 排障器下部 | 中黄色 | GSB05-1426-2001(Y07) |
12 | 排障器下部 | 黑色 | |
13 | 不涂漆部件:玻璃、橡胶、电镀件、绝缘件、不锈钢件等 |
9 HXD3C机车C4修喷漆范围
1、司机室前脸、排障器、司机室(面板、司机室内饰)喷漆。
2、机车侧面、转向架补漆;
3、风机、辅机补漆。
4、喷漆按HXD3C喷涂技术规范要求进行喷涂,油漆颜色色卡号及喷漆厚度符合要求。
5、喷涂司机室内部时,对不需喷漆部位做好防护。
HXD1型电力机车涂料技术规范
1 范围
本技术规范规定了HXD1型大功率交流传动电力机车表面涂层的要求。
2 标准
应遵守的标准见表1。
表1标准
标 准 | 标 题 |
TB/T 2879.1 | 铁路机车车辆涂料及涂装 第1 部分 涂料供货技术条件 |
TB/T 2879.2 | 铁路机车车辆涂料及涂装 第2 部分 涂料检验方法 |
TB/T 2879.3 | 铁路机车车辆涂料及涂装 第3 部分 金属和非金属材料表面处理技术条件 |
TB/T 2879.5 | 铁路机车车辆涂料及涂装 第5 部分 客车和牵引动力车的防护和涂装技术条件 |
TB/T 2879.6 | 铁路机车车辆涂料及涂装 第6 部分 涂装质量检查和验收规程 |
GB/T 11186 | 漆膜颜色的测量方法 |
GB/T 13452.2 | 色漆和清漆 漆膜厚度的测定 |
GB/T 9286 | 色漆和清漆 漆膜的划格试验 |
GB/T 3186 | 涂料产品的取样 |
GB/T 9278 | 涂料试样状态调节和试验的温湿度 |
GB/T 9754 | 色漆和清漆不含金属颜料的色漆漆膜20o、60 o、85 o镜面光泽的测定 |
GB/T 8923 | 涂装前钢材表面锈蚀等级和除锈等级 |
TB/T 2756 | 铁路客车零部件粉末涂装技术条件 |
TB/T 2393 | 铁路机车车辆用面漆 |
TB/T 2260 | 铁路机车车辆用防锈底漆 |
Q/TX 63-105 | 轨道车辆用阻尼涂料 |
HG/T 2458 | 涂料产品检验、运输和贮存通则 |
GB/T 9750 | 涂料产品包装标志 |
GB/T 13491 | 涂料产品包装通则 |
3 涂装体系
涂装体系的构成成分按照表2 中的描述执行。
表2 涂装体系构成成分
序号 | 成分 | 描述 | 颜色 | 执行标准 |
1 | 底漆 | 双组分环氧类 | 米红色 | TB/T 2260 |
固化剂(用于底漆) | 无色 | |||
稀释剂(用于底漆) | 无色 | |||
2 | 中涂漆 | 双组分聚氨酯类 | RAL 9001 奶白色 | TB/T 2393 |
固化剂(用于中涂漆) | 无色 | |||
稀释剂(用于中涂漆) | 无色 | |||
3 | 面漆 | 双组分聚氨酯类 | 按图纸或规范要求 | TB/T 2393 |
固化剂(用于面漆) | 无色 | |||
稀释剂(用于面漆) | 无色 | |||
4 | 腻子 | 双组分 | 浅灰(黄或浅绿)色 | TB/T 2393 |
固化剂(用于腻子) | ||||
稀释剂(用于腻子) | ||||
5 | 粉末涂料 | 按图纸或规范要求 | TB/T 2756 | |
6 | 隔音材料 | 浅米色 | Q/TX 63-105 |
4 施工要求
4.1 施工人员要求
进行表面喷涂工作的人员必须是经过训练且合格的员工。
4.2 施工环境要求
喷漆车间必须保持干净、整洁和远离空气污染物。喷涂车间要远离其它工作空间来避免直接的污染(象打磨和焊接操作),在整个喷涂车间,应避免使用硅基材料,车间应该保证充足的空气流通,应按照涂料供应商的技术数据表来调整施工过程中的气候条件。
涂装场所环境应符合TB/T 2879.4 和TB/T 2879.5 中的各项规定。
4.3 表面预处理
涂装前采用喷砂或其他适当的方法清除绣迹、油污、油脂、盐渍、污物、脱模剂和杂质,以便下一步准备工作的进行。所有需喷漆的物件边缘要清理毛刺,焊接件应清除氧化皮、焊渣、焊接溅滴。
表面的准备应符合TB/T 2879.3,准备等级达到GB/T 8923 中的Sa 2 ? 级。
表面处理后的钢材表面应在4h 内完成第一层涂装。
在涂下一层涂料前,对上一层涂料的表面应清除油脂、凝水和焊接溅滴。
4.4 涂装方式
涂装方式可按下列方法之一进行:
a) 空气枪喷涂。
b) 高压无气喷涂设备喷涂。
c) 静电喷涂。
d) 小的零部件可采用浸渍法。
e) 局部修补可采用刷涂。
油漆标记可采用移印法或漏印法,用相应配套的油漆进行涂装。涂装标记应位置正确,标记端正,字迹、分色清晰。
4.5 零、部件的涂装
零部件的底漆应在机械加工前涂装。
螺栓连接、铆接及焊接转配后涂不到的表面,应于装配前涂底漆。
组装后不便刷涂的零部件表面,在组装前应按完整涂装体系进行涂装。
封焊连接时,防护涂料应在各个零、部件焊接以后涂刷。
闭合空心件、敞口空心件和管道(不包括空气制动机的通风管和电缆管)的涂装如果不是封焊结构,内侧应涂刷防护涂料,接缝用规定的密封材料密封。
如果零、部件在出厂时已涂装,且涂层完好无损,色彩及光泽度达到要求,可保持制造厂的涂装。如果表面出现破损,应进行补涂,并注意涂层的配套性。
面漆涂层的色彩必须符合本车型图样或技术文件要求,图样及技术文件未作规定的部件,如需涂装,应与周围色调相同。零部件油漆体系应与机车其他部位达到同等使用期。
4.6 其他要求
不喷漆表面、螺纹结构要保证清洁,涂装前应将这表面屏蔽起来。
所有暴露在潮湿环境的螺柱连接结构(不锈钢材质除外)无论是在外部还是内部必须要有完整的涂层结构。
车内的铝制的和不锈钢制的螺纹状的部件表面(在不可见区域)如果仅是用来连接相同的材料的部件的话,可以不喷漆。
粘接部件表面的溶剂型涂层体系需经过粘接试验认证来保证兼容性。允许打磨(清理焊缝),但必须保证干膜厚度不低于指定的最小值。如果必要的话,可重新喷涂底漆。防滑涂料的喷涂以不露底为基本要求,喷涂时应尽量保证其表面防滑性,表面干摩擦系数≥0.5。
如果已涂的涂层在施工过程中受到损伤,应按规定的涂装工艺进行修整或补涂,并注意涂层的配套性。如果损伤较重,特别是伤及底材表面,应按照TB/T 2879.3 的规定处理,重新进行全部涂装作业。
5 质量和检查
质量检验人员可随时对涂装工作的表面处理,涂装作业,干燥状况等按TB/T 2879.6 规定进行质量检验和监督。
5.1 质量体系
供货商通过ISO 9001《质量管理体系要求》认证。供货商按要求设立质量经理。质量经理保证在整个生产过程中的产品要求。质量经理能够在早期阶段识别缺陷并保证及时有效的校正。
5.2 检验规则
涂料产品的检验按HG/T 2458 规定进行。每批产品出厂时均应按本规范要求对涂料产品进行常规检验,型式检验应每年进行一次。取样按GB/T 3186 规定进行,检验合格后方可入库和使用。
5.3 被涂设备漆膜检测
漆膜厚度按GB/T 13452.2 的规定进行测定,采用抽样法进行检查,保证80%以上的测试点满足要求(取点≥20 点)。在选择测量仪器及进行测量时,必须考虑到粗糙度及物体形状等因素对测量结果的影响。
漆膜附着力用划格器检测,按GB/T 9286 执行。
光泽度用便携式光泽仪检测,按照GB/T 9754 的规定进行,使用60°镜面光泽值
涂层表面状况和颜色的测定应在被涂设备干燥96h 后进行。在漫射的自然光线下检查涂膜缺陷,涂层表面要求漆膜均匀、丰满、平整、光滑,无起泡、流挂、明显划痕等缺陷。
6 质量保证期
涂装体系质量保证期为一个大修期。在此期间涂料供应商应对出现的问题及时解决。
7 包装、包装标志、贮存和运输
涂料产品的包装应符合GB/T 13491 的规定。涂料产品的包装标志应符合GB/T 9750 的规定。涂料产品的贮存和运输应符合HG/T 2458 的规定。
自生产之日起,溶剂型涂料有效贮存期为1 年,水性涂料为半年,双组份腻子为半年。
8 涂层结构及要求
涂层结构及要求见下表(具体部位以图为准)。
序号 | 着色范围 | 颜色 | 色卡号 | 光泽度 |
1 | 底架的底部、端部部件,变压器梁、主梁、横梁、焊接其上的部件等;攀爬装置,登车梯,踏板。缓冲器;固定在底架上的部件如风缸,天线安装座等。砂箱、变压器(车外部分) | 亚光影灰色 | RAL7022 | 50±10 |
2 | 车体外表面(底架部分)(图示位置)、排障器 | 影灰色 | RAL7022 | ≥80 |
3 | 车体外表面(车顶部分)、前窗玻璃四周、车体后端 | 窗灰色 | RAL7040 | ≥80 |
4 | 车顶走行部分 | 窗灰色 | RAL7040 | |
5 | 内部:车体肋板、金属面板,隔墙,焊接其上的部件;机械间墙面、顶面、地板、走廊门机械间侧 | 硅灰色 | RAL7032 | 50±10 |
6 | 司机室内墙面、顶面、后墙、侧墙、前窗、入口门及走廊门司机室侧 | 亚光冰蓝色皮纹 | RAL*******查看详情 | 50±10 |
7 | 排障器(图示位置) | 交通黄 | RAL1023 | ≥80 |
8 | 排障器(图示位置) | 乌黑色 | RAL9005 | ≥80 |
9 | 车体外表面图示位置。 | 幽蓝色 | RAL250430 | ≥80 |
10 | 车钩 | 清漆 | ≥80 | |
11 | 不涂漆部件:玻璃、橡胶、电镀件、绝缘件、不锈钢件、陶瓷等。干燥内部区域的铝制线槽;同干燥没有和钢铁接触的铝制支架和机架;所有的螺栓和螺纹结构及所有安装接地装置的区域 (不锈钢安装导轨除外) |
9 HXD1型机车C5修油漆范围
1、车体、转向架构架、司机室、各下车部件全部喷漆;转向架部分小部件全部重新油漆。。
2、变压器补漆。
HXD3D型电力机车涂料技术规范
1 范围
本技术规范规定了HXD3D型电力机车表面涂层系统的要求。
2 标准
应遵守的标准见表1。
表1标准
标 准 | 标 题 |
TB/T 2879.1 | 铁路机车车辆涂料及涂装 第1 部分 涂料供货技术条件 |
TB/T 2879.2 | 铁路机车车辆涂料及涂装 第2 部分 涂料检验方法 |
TB/T 2879.3 | 铁路机车车辆涂料及涂装 第3 部分 金属和非金属材料表面处理技术条件 |
TB/T 2879.5 | 铁路机车车辆涂料及涂装 第5 部分 客车和牵引动力车的防护和涂装技术条件 |
TB/T 2879.6 | 铁路机车车辆涂料及涂装 第6 部分 涂装质量检查和验收规程 |
GB/T 11186 | 漆膜颜色的测量方法 |
GB/T 13452.2 | 色漆和清漆 漆膜厚度的测定 |
GB/T 9286 | 色漆和清漆 漆膜的划格试验 |
GB/T 3186 | 涂料产品的取样 |
GB/T 9278 | 涂料试样状态调节和试验的温湿度 |
GB/T 9754 | 色漆和清漆不含金属颜料的色漆漆膜20o、60 o、85 o镜面光泽的测定 |
GB/T 8923 | 涂装前钢材表面锈蚀等级和除锈等级 |
TB/T 2756 | 铁路客车零部件粉末涂装技术条件 |
TB/T 2393 | 铁路机车车辆用面漆 |
TB/T 2260 | 铁路机车车辆用防锈底漆 |
Q/TX 63-105 | 轨道车辆用阻尼涂料 |
HG/T 2458 | 涂料产品检验、运输和贮存通则 |
GB/T 9750 | 涂料产品包装标志 |
GB/T 13491 | 涂料产品包装通则 |
3 涂装体系
涂装体系的构成成分按照表2 中的描述执行。
表2 涂装体系构成成分
序号 | 成分 | 描述 | 颜色 | 执行标准 |
1 | 底漆 | 双组分环氧类 | 米红色 | TB/T 2260 |
固化剂(用于底漆) | 无色 | |||
稀释剂(用于底漆) | 无色 | |||
2 | 中涂漆 | 双组分聚氨酯类 | RAL 9001 奶白色 | TB/T 2393 |
固化剂(用于中涂漆) | 无色 | |||
稀释剂(用于中涂漆) | 无色 | |||
3 | 面漆 | 双组分聚氨酯类 | 按图纸或规范要求 | TB/T 2393 |
固化剂(用于面漆) | 无色 | |||
稀释剂(用于面漆) | 无色 | |||
4 | 腻子 | 双组分 | 浅灰(黄或浅绿)色 | TB/T 2393 |
固化剂(用于腻子) | ||||
稀释剂(用于腻子) | ||||
5 | 粉末涂料 | 按图纸或规范要求 | TB/T 2756 | |
6 | 隔音材料 | 浅米色 | Q/TX 63-105 |
4 施工要求
4.1 施工人员要求
进行表面喷涂工作的人员必须是经过训练且合格的员工。
4.2 施工环境要求
喷漆车间必须保持干净、整洁和远离空气污染物。喷涂车间要远离其它工作空间来避免直接的污染(象打磨和焊接操作),在整个喷涂车间,应避免使用硅基材料,车间应该保证充足的空气流通,应按照涂料供应商的技术数据表来调整施工过程中的气候条件。
涂装场所环境应符合TB/T 2879.4 和TB/T 2879.5 中的各项规定。
4.3 表面预处理
涂装前采用喷砂或其他适当的方法清除绣迹、油污、油脂、盐渍、污物、脱模剂和杂质,以便下一步准备工作的进行。所有需喷漆的物件边缘要清理毛刺,焊接件应清除氧化皮、焊渣、焊接溅滴。
表面的准备应符合TB/T 2879.3,准备等级达到GB/T 8923 中的Sa 2 ? 级。
表面处理后的钢材表面应在4h 内完成第一层涂装。
在涂下一层涂料前,对上一层涂料的表面应清除油脂、凝水和焊接溅滴。
4.4 涂装方式
涂装方式可按下列方法之一进行:
a) 空气枪喷涂。
b) 高压无气喷涂设备喷涂。
c) 静电喷涂。
d) 小的零部件可采用浸渍法。
e) 局部修补可采用刷涂。
油漆标记可采用移印法或漏印法,用相应配套的油漆进行涂装。涂装标记应位置正确,标记端正,字迹、分色清晰。
4.5 零、部件的涂装
零部件的底漆应在机械加工前涂装。
螺栓连接、铆接及焊接转配后涂不到的表面,应于装配前涂底漆。
组装后不便刷涂的零部件表面,在组装前应按完整涂装体系进行涂装。
封焊连接时,防护涂料应在各个零、部件焊接以后涂刷。
闭合空心件、敞口空心件和管道(不包括空气制动机的通风管和电缆管)的涂装如果不是封焊结构,内侧应涂刷防护涂料,接缝用规定的密封材料密封。
如果零、部件在出厂时已涂装,且涂层完好无损,色彩及光泽度达到要求,可保持制造厂的涂装。如果表面出现破损,应进行补涂,并注意涂层的配套性。
面漆涂层的色彩必须符合本车型图样或技术文件要求,图样及技术文件未作规定的部件,如需涂装,应与周围色调相同。零部件油漆体系应与机车其他部位达到同等使用期。
4.6 其他要求
不喷漆表面、螺纹结构要保证清洁,涂装前应将这表面屏蔽起来。
所有暴露在潮湿环境的螺柱连接结构(不锈钢材质除外)无论是在外部还是内部必须要有完整的涂层结构。
车内的铝制的和不锈钢制的螺纹状的部件表面(在不可见区域)如果仅是用来连接相同的材料的部件的话,可以不喷漆。
粘接部件表面的溶剂型涂层体系需经过粘接试验认证来保证兼容性。允许打磨(清理焊缝),但必须保证干膜厚度不低于指定的最小值。如果必要的话,可重新喷涂底漆。防滑涂料的喷涂以不露底为基本要求,喷涂时应尽量保证其表面防滑性,表面干摩擦系数≥0.5。
如果已涂的涂层在施工过程中受到损伤,应按规定的涂装工艺进行修整或补涂,并注意涂层的配套性。如果损伤较重,特别是伤及底材表面,应按照TB/T 2879.3 的规定处理,重新进行全部涂装作业。
5 质量和检查
质量检验人员可随时对涂装工作的表面处理,涂装作业,干燥状况等按TB/T 2879.6 规定进行质量检验和监督。
5.1 质量体系
供货商通过ISO 9001《质量管理体系要求》认证。供货商按要求设立质量经理。质量经理保证在整个生产过程中的产品要求。质量经理能够在早期阶段识别缺陷并保证及时有效的校正。
5.2 检验规则
涂料产品的检验按HG/T 2458 规定进行。每批产品出厂时均应按本规范要求对涂料产品进行常规检验,型式检验应每年进行一次。取样按GB/T 3186 规定进行,检验合格后方可入库和使用。
5.3 被涂设备漆膜检测
漆膜厚度按GB/T 13452.2 的规定进行测定,采用抽样法进行检查,保证80%以上的测试点满足要求(取点≥20 点)。在选择测量仪器及进行测量时,必须考虑到粗糙度及物体形状等因素对测量结果的影响。
漆膜附着力用划格器检测,按GB/T 9286 执行。
光泽度用便携式光泽仪检测,按照GB/T 9754 的规定进行,使用60°镜面光泽值
涂层表面状况和颜色的测定应在被涂设备干燥96h 后进行。在漫射的自然光线下检查涂膜缺陷,涂层表面要求漆膜均匀、丰满、平整、光滑,无起泡、流挂、明显划痕等缺陷。
6 质量保证期
涂装体系质量保证期为一个大修期。在此期间涂料供应商应对出现的问题及时解决。
7 包装、包装标志、贮存和运输
涂料产品的包装应符合GB/T 13491 的规定。涂料产品的包装标志应符合GB/T 9750 的规定。涂料产品的贮存和运输应符合HG/T 2458 的规定。
自生产之日起,溶剂型涂料有效贮存期为1 年,水性涂料为半年,双组份腻子为半年。
8 层结构及要求
涂层结构及要求见表3。
表3 涂层结构及要求
序号 | 着色范围 | 颜色 | 色卡号 | 光泽度 | 备注 |
1 | 机车标记 | 白色 | 详见图纸 | ||
2 | 车钩、缓冲器、车钩提拉杆 | 清漆 | 详见图纸 | ||
3 | 排障器中部 | 黑色 | 详见图纸 | ||
4 | 排障器中部 | 中黄色 | GSB05-1426-2001(Y07) | 详见图纸 | |
5 | 机车侧面、顶盖上表面、司机室外表面 | 宝石红色 | RAL3003 | 详见图纸 | |
6 | 司机室外表面上部 | 黑红色 | RAL3007 | 详见图纸 | |
7 | 司机室操纵台的台面板 | 淡蓝色 | RAL5012 | 详见图纸 | |
8 | 司机室地板、走廊地板 | 松鼠灰色 | RAL7000 | 详见图纸 | |
9 | 车体底架、前围板、排障器、顶盖上表面(涂胶处)、车下管路、变压器 | 影灰色 | RAL7022 | 详见图纸 | |
10 | 司机室操纵台的仪表台 | 石墨灰色 | RAL7024 | 详见图纸 | |
11 | 机械间内表面及柜体 | 硅灰色 | RAL7032 | 详见图纸 | |
12 | 司机室内装、操纵台柜体 | 浅黄色 | RAL*******查看详情 | 详见图纸 | |
说明:不涂漆部位:玻璃、橡胶、电镀件、不锈钢件、陶瓷等 |
9 HXD3D机车C4修喷漆范围
1、司机室前脸、排障器、司机室(面板、司机室内饰)喷漆。
2、机车侧面、转向架补漆;
3、风机、辅机补漆。
4、喷漆按HXD3D喷涂技术规范要求进行喷涂,油漆颜色色卡号及喷漆厚度符合要求。
5、喷涂司机室内部时,对不需喷漆部位做好防护。
附件3:
报价单
单位名称:单位代表签字:
序号 | 项目名称 | 计费单位 | 报价(单位:元) | 备注 |
1 | ||||
2 | ||||
3 | ||||
4 | ||||
5 | ||||
6 | ||||
7 | ||||
8 | ||||
9 | ||||
10 |
若行数不够请在后面依次添加,如换页需要在新一页上签字
附件4:
成都机务段比选会场纪律
为严肃比选秩序,规范比选行为,切实保障比选活动当事人双方的合法权益,特针对相关参选企业制定本纪律。
一、参选企业应按时参加比选会议,并按要求签到。迟到或缺席者,该参选企业的参选资格作废。
二、参选企业须按照比选公告要求出示相关有效证件及比选资料。参选企业投标资料必须经比选委员会和参选企业共同确认密封状态。比选资料由成都机务段指定专人保管,会议期间任何人不得将参选企业投标资料及会议资料带出会场。
三、自觉维护现场秩序,保持现场安静,不得大声喧哗、随意走动;自觉维护场内卫生、爱护公共设施、设备。
四、参选企业自觉关闭随身携带的通信工具或设置为静音状态,不得在比选会场内拨打或接听电话。不得交头接耳,左顾右盼,互打手势,传递信号。
五、未经许可,任何人不得拍照、录音、录像。
六、比选过程中,不准围标、串标、买标,参选企业间不得进行恶意磋商。若发现围标、串标、买标行为或恶意磋商行为,取消其本次参选资格。
七、在比选过程中,参选企业须认真听取比选委员会成员对相关比选事项的讲解,不得喧哗。有疑问可举手示意。
八、参选企业不得私下与比选委员会成员接触,不得向比选委员会施加影响和打探比选情况,参选企业接到退场通知后,必须立即退场,一律在指定位置耐心等候,不得在比选会场附近逗留,在比选结果未出来之前,不得远离或中途退场,否则有权将其比选资料视为无效投标文件,在集中宣布比选结果时,凡未到场的参选企业,其投标文件按弃权处理。
九、参选企业对比选过程及结果有异议的或发现比选过程中有违规的行为的,可现场提出质疑或投诉;如对比选委员会的解释或处理方式有质疑、投诉,可在比选会结束后三个工作日内,向成都机务段段纪委提出书面或电话质疑、投诉或举报,但不得在比选会场吵闹、滋事。
十、对干扰现场秩序且不停劝阻的人员,比选委员会将劝其退场;损坏公共设施、设备的,损坏人要予以赔偿。
十一、参选企业在比选期间的违规行为,都可能导致该参选企业被取消本次投标的中标资格;严重违规者,将按照中国铁路成都局集团有限公司成都机务段相关管理办法对该参选企业进行不良行为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