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3国道K1494+415-K1505+812段下行线大修工程项目施工招标代理】项目均价比选方式选取【工程招标代理】机构的公告
【233国道K1494+415-K1505+812段下行线大修工程项目施工招标代理】项目均价比选方式选取【工程招标代理】机构的公告 服务采购编号:HAZJCS********查看详情47 | ||||||
我中心将于 2019-12-27 15:30, 在 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九室(政务中心北310) 为 江苏省淮安市公路管理处 公开 均价比选 选取 工程招标代理中介服务机构,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 ||||||
项目单位名称 | 江苏省淮安市公路管理处 | |||||
采购项目名称 | 233国道K1494+415-K1505+812段下行线大修工程项目施工招标代理 | |||||
项目总投资 | 6000 万元 | |||||
建筑/土地面积 | 130000 平方米 | |||||
竞价最高价 | 6.5000万元 | |||||
服务限额 | 6.5万元 | |||||
服务限额说明 | 参照(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测算 | |||||
服务内容 | 招标代理单位应1次完成1个大修工程项目2个施工标段的招标工作。其工作内容包括:代拟发包方案、发布招标公告(发出投标邀请书)、组织接收投标申请人报名、编制复印装订招标文件、编制工程量清单、测算工程造价、编制工程投标最高限价、组织现场踏勘和答疑(如需)、组织开标、评标、草拟工程合同、编制招投标情况书面报告及与发包有关的其它事宜。招标代理在项目代理服务中以及流标后造成的后续多次代理服务中(如果流标)产生的评标专家费等相关费用包含在招标代理服务费用中,评标专家为7人,专家评审费按照《关于规范江苏省政府采购专家评审费标准的通知》(苏财购[2016]48号)执行。 | |||||
项目建设内容 | 233国道2020年大修工程项目 | |||||
项目附件 | ||||||
资质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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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质要求说明 | 1、具有丰富的公路工程招标代理经验,能够在江苏交通招投标交易平台熟练操作电子评标、远程评标等。 2、2018年1月1日以来(以《江苏省交通工程招标代理评价意见表》中 “实际完成时间”为准) 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至少代理过3个国省干线公路或高速公路工程施工项目。3、项目组成员不少于3人,项目组成员中须至少1人持有造价工程师证书;项目组负责人须同时具有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证书与中级及以上职称,并在2018年1月1日以来(以《江苏省交通工程招标代理评价意见表》中 “实际完成时间”为准) 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至少担任过3个国省干线公路或高速公路工程施工项目招标代理负责人,项目组所有成员均须具有在申请人处2019年1月1日以来连续3个月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 申请人现场递交的资格申请文件应包含如下内容: 1、项目数量以《江苏省交通运输项目招标文件备案表》为单位进行统计,需分别提供单位与项目负责人业绩汇总表。2、项目需同时提供《招标代理合同》原件、《江苏省交通运输项目招标文件备案表》系统打印件、《江苏省交通运输项目招标评标工作情况备案表》系统打印件、《江苏省交通工程招标代理评价意见表》和电子评审系统评审流程控制页面截图打印件;是否为项目负责人以《省交通运输厅关于明确交通项目委托招标代理机构相关管理要求的通知》(苏交建[2013]22号)文规定的经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招投标管理机构盖章的《江苏省交通工程招标代理评价意见表》所载代理项目负责人为准。3、需提供项目组成员相关执业资格证书、职称证书与养老保险证明原件。(报名时需上传项目组成员表及近半年社保缴纳证明,请在社保缴纳证明中标注项目组成员) | |||||
合同约定完成时限 | 90 自然日 | |||||
合同约定完成时限说明 | 无 | |||||
付款方式 | 招标代理单位完成全部招投标有关工作且中标单位递交履约保函、签署合同协议书、发布中标公告并完成招标投标书面情况报告后,采购单位一次性向招标代理单位付清合同款。 | |||||
选取中介方式 | 均价比选 | |||||
报名时间 | 2019-12-25 09:00 至 2019-12-26 17:30 | |||||
公开选取中介地址 | 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九室(政务中心北310) | |||||
开始选取时间 | 2019-12-27 15:30 | |||||
技术咨询电话 | ****-********查看详情 | |||||
监督投诉电话 | ****-********查看详情 | |||||
业主咨询电话 | 183*****595 | |||||
淮安市投资建设项目联合评审勘验服务中心 | ||||||
2019-12-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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