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标邀请书
MCPCZ[2019] 141号
本招标项目浦城县管厝乡福罗溪生态农业开发有限公司配电工程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浦城县管厝乡人民政府,建设资金上级拨款,招标人为浦城县管厝乡人民政府,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闽才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邀请招标。邀请单位:福建雄峰电力工程有限公司、福建大通电力工程有限公司、福建大东电力建设有限公司
1.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1.1.建设地点:浦城县管厝乡
1.2.工程建设规模:工程造价196514元
1.3.招标范围和内容:施工图规定的全部内容,以施工图纸为依据,具体详见设计说明;
1.4.工期要求:总工期:15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
1.5.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1.6.本项目(标段)招标有关的单位:
2.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2.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资质,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2.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贰级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2.3.本招标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2.4.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无;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无;
2.5.其他资格要求:无。
2.6.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2.7.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3.招标文件的获取
3.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12月27日8:30时至2019年12月31日17:30时止,到福建闽才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浦城分公司(浦城县千里马路160号安信大楼二层), 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份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4.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闽发改法规﹝2016﹞5号)。
5.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5.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
5.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投标截止时间前以现金形式递交;
5.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叁仟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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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0年1 月6 日10 时30 分,提交地点为浦城县千里马路160号(闽才公司浦城分公司)。
6.2.逾期递交的或未递交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浦城县管厝乡人民政府;
地址:浦城县 ,邮编:353400;
联系人:郑川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闽才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晋安区三八路4号福州商业储运公司综合楼2层,邮编:350001
电话:****-*******查看详情、*******查看详情、*******查看详情传真:****-*******查看详情
联系人: 罗工 (浦城分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