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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靖县靖城新区基础设施建设一期高新东路(金城路-廍前大道)市政道路工程道路安全性评价验收编制项目比选公告

来自:采招网(www.bidcenter.com.cn) 编制 验收 安全性评价

所属地区 福建省-漳州市-南靖县 发布时间 2019/12/27 关键词编制验收安全性评价   近期更新33715项目点击关注“编制,验收,安全性评价”实时招标项目
招标业主漳州高新区靖城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查看该业主所有招标公告)
招标代理福建省聚星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查看该招标机构所有招标公告)

项目招标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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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靖县靖城新区基础设施建设一期高新东路(金城路-廍前大道)市政道路工程道路安全性评价验收编制项目

比选公告

南靖县靖城新区基础设施建设一期高新东路(金城路-廍前大道)市政道路工程道路安全性评价验收编制项目经比选人研究决定采用公开比选方式选择安全性评价验收编制单位,项目业主为漳州高新区靖城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委托的代理单位为福建省聚星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特邀请各潜在比选申请人参加本次的比选活动,为本项目提供优质的服务。具体内容如下:

1.比选项目概况:

比 选 人:漳州高新区靖城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南靖县靖城新区基础设施建设一期高新东路(金城路-廍前大道)市政道路工程道路安全性评价验收编制中国采招网(bi dcenter.com.cn])

项目概况:南靖县靖城新区基础设施建设一期高新东路(金城路-廍前大道)市政道路工程道路全长4KM,合同造价1.69亿,合同工期700天,道路等级为城市次干路,路基宽度30米,另路基两侧设计实施绿化带(10、15米宽),道路主车道为双向四车道,设计有辅道及人行道,辅道与主车道间设置侧分绿化带,道路采用沥青路面,道路综合管线包括雨水、污水、给水、电力、通信、路灯及交通信号。

服务内容:南靖县靖城新区基础设施建设一期高新东路(金城路-廍前大道)市政道路工程道路安全性评价验收编制。

编制周期:(1)合同签订后,在比选人提供交(竣)工阶段安全性评价所需相应资料后 15 个日历天内提交交(竣)工阶段安全性评价报告送审稿;(2)根据专家评审会上专家意见,在 5 个日历天内,提交交(竣)工阶段安全性评价报告修编稿。

编制要求:根据国家、省、市工程项目咨询相关标准、规范、法律、法规、规定等,组织本项目安全性评价报告的编制,其深度应达到行业主管部门备案要求,配合做好报告评审或审核工作,并及时做好报告修正工作。

2.资质要求:

(1) 参选申请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 参选申请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公路行业(公路)专业甲级的资质证书。

(3) 参选申请人拟担任本项目的编制项目总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执业资格或道路(或市政或路桥)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且为本单位员工。

(4) 参选申请人须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人员和专业技术能力。

(5) 参加比选活动前一年内,比选申请人或其负责人未因经营活动违法违规被县级以上行政主管部门行政处罚或无弄虚作假骗取比选资格;

(6) 参加比选活动前三年内,比选申请人或其负责人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未被追究刑事责任;未被有关部门禁止或限制承接国有资金投资项目的相关业务;

(7) 未被有关部门禁止或者限制承接国有资金项目的相关业务;

(8) 根据《漳州市中介机构诚信管理暂行办法》,未被评定为D级即严重失信中介机构;

(9)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凡不符合上述任一报名条件的中介机构,均不得参加比选活动。

3.比选方式:采用最低价中选法。具备参选资格且通过资格审查的单位中比选报价最低的单位为中选人。若有两家(含以上)单位报价相同且为最低价,则采用随机抽取方式确定中选单位。若中选的单位被宣布中选无效或者放弃中选资格的,由比选人依法重新组织比选。

4.本项目最高限价:根据《福建省物价局关于重新核定矿山安全生产状况评估收费标准的批复》(闽价〔2004〕服449号)的规定,结合市场行情,高新东路(金城路-廍前大道)市政道路工程道路安全性评价编制费用最高限价按人民币10万元(包含安全性评价报告编制费、现场踏勘、调查费用、报告书编制和工本费、会议费、专家评审费及其他相关费用等),总价风险包干,今后不再增减。

比选申请人的参选报价不得高于上述最高限价,否则取消参选资格。

5.比选文件的获取

1、比选文件领取时间:2019年12月30日至2020年01月02日(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00)(不含节假日)

2、比选文件领取地点:福建省漳州市芗城区胜利东路23号科技大楼7楼(福建省聚星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6.比选保证金:

(1)比选保证金金额:人民币贰仟元整(¥2000.00)。

(2)比选保证金递交形式:以现金形式现场缴纳,未中选的比选申请人在比选结束后当场退还。

7.比选时间、地点

(1)递交比选申请书截止时间:2020年01月06日下午3:30时;

(2)比选时间: 2020年01月06日下午3:30时;

(3)比选申请书递交地点:福建省聚星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会议室;

(4)各比选申请人必须在规定的比选申请书递交时间和地点递交参选申请书(应密封并在封口处加盖公章)参加比选,逾期取消比选申请人的比选资格。

8.资格审查办法:采用资格后审。

9.比选活动:见《比选申请人须知》

10.发布公示的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及结果公示将在(index.html)和漳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http://gxq.zhangzhou.gov.cn)发布。对公示无异议的,公示结束后比选人应向中选人发出中选通知书。对公示结果有异议的,当事人可以向监督部门提出书面核查要求。

11.联系方式

比选人:漳州高新区靖城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漳州高新区靖城园区

联系人:张工

联系方式:****-*******查看详情

比选代理机构:福建省聚星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福建省漳州市芗城区胜利东路23号科技大楼7楼

联系人:小黄

电 话:****-*******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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