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东县岔河镇原食堂空地改停车场零星工程招标公告(二次)
(资格后审)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如东县岔河镇原食堂空地改停车场零星工程已由上级单位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如东县岔河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骏通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如东县岔河镇。
2.1.2建设规模:造价约3.5万元,详见工程量清单。
2.2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所示的施工及缺陷责任期的维护。
2.3工期要求:15日历天。
2.4质量要求: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如下:
3.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 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4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施工资质且符合国家、省、市有关规定;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建筑工程贰级或贰级以上注册建造师(不含临时)资格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a. 项目负责人具备安全生产资格,并取得安全生产考核B证;b. 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c. 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并且: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者,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且经建设单位同意并已经办理项目负责人变更手续的。
3.7其它要求:根据《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企业资质动态监管不合格企业参加招投标相关事宜的复函》(苏建函建管【2019】233号)文件要求,投标人某项被核查为不达标的资质,不得参加该资质的招投标、合同备案等经营活动。
3.8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要求。
4.评标办法本工程采用合理低价计分法确定中标人,详见招标文件。
5.付款方式竣工验收合格后付70%,余款于2020年6月底前支付(无息)。
6.招标文件的获取6.1获取时间:2019年12月30日起。
6.2获取方式: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请各投标单位在“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信息-其他交易-镇区交易”栏内该项目公告附件中自行下载,本工程资料费用为人民币贰佰元/投标人,在开标前由招标代理收取。
7.投标文件的递交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0年1月9日14时30分,地点为:如东县岔河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政所三楼会议室)。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受。
7.3参加投标活动的投标经办人员必须是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若为授权委托人必须携带授权委托书。开标时投标经办人员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准时到场。
8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信息-其他交易-镇区交易”上发布。
9.联系方式招标人:如东县岔河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骏通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如东县岔河镇 地址:如皋市海阳北路东150米陆地方舟人才公寓1号楼
联系人:丁月彤联系人:王普瑞
电话:150*****599电话:180*****396
2019年12月30日
【招标文件】如东县岔河镇原食堂空地改停车场零星工程(二次).doc中国采招网(bidcen ter.com.cn.) 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