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秀屿区湄洲镇人民政府垃圾桶、垃圾车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来自:采招网(www.bidcenter.com.cn) 垃圾车 垃圾桶 民政

所属地区 福建省-莆田市-秀屿区 发布时间 2019/12/30 关键词垃圾车垃圾桶民政   近期更新32242项目点击关注“垃圾车,垃圾桶,民政”实时招标项目
招标业主秀屿区湄洲镇人民政府  (查看该业主所有招标公告)
招标代理福建省一十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查看该招标机构所有招标公告)

项目招标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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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垃圾桶、垃圾车采购项目
品目

货物/其他货物/垃圾容器,货物/通用设备/车辆/专用车辆/清洁卫生车辆/垃圾车

采购单位秀屿区湄洲镇人民政府
行政区域湄洲岛管委会公告时间2019年12月30日16:59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19年12月30日16:58至2020年01月20日10:20
招标文件售价¥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投标人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福建省政府采购网莆田分网下载采购文件
开标时间2020年01月20日10:20
开标地点莆田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开标室(1)
预算金额¥128.0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小吴
项目联系电话****-*******查看详情185*****007
采购单位秀屿区湄洲镇人民政府
采购单位地址湄洲岛兴岛路365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薛先生 139*****696
代理机构名称福建省一十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莆田市城厢区东园路三迪国际公馆1104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小吴****-*******查看详情185*****007

  福建省一十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秀屿区湄洲镇人民政府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垃圾桶、垃圾车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垃圾桶、垃圾车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350306]YS[GK]*******查看详情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小吴

项目联系电话:****-*******查看详情185*****007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秀屿区湄洲镇人民政府

地址:湄洲岛兴岛路365号

联系方式:薛先生 139*****696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福建省一十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小吴****-*******查看详情185*****007

代理机构地址: 莆田市城厢区东园路三迪国际公馆1104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合同包

品目号

采购标的

允许进口

数量

品目号预算

1

1-1

40L分类垃圾桶

10000(个)

800,000.0000

2

2-1

双桶垃圾车

60(辆)

390,000.0000

2-2

四桶垃圾车

3(辆)

90,000.0000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包:1 明细描述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若有)1、(强制类节能产品证明材料,若有,应在此处填写); 2、(按照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17条除第“(一)-(四)”款外的其他条款规定填写投标人应提交的材料,如:采购人提出特定条件的证明材料、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要求的证明材料(强制类)等,若有,应在此处填写)。 ※1上述材料中若有与“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有关的规定及内容在本表b1项下填写,不在此处填写。 ※2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若有)1、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在此项下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 2、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包:2 明细描述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若有)1、(强制类节能产品证明材料,若有,应在此处填写); 2、(按照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17条除第“(一)-(四)”款外的其他条款规定填写投标人应提交的材料,如:采购人提出特定条件的证明材料、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要求的证明材料(强制类)等,若有,应在此处填写)。 ※1上述材料中若有与“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有关的规定及内容在本表b1项下填写,不在此处填写。 ※2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若有)1、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在此项下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 2、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28.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9年12月30日 16:58至2020年01月20日 10:2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投标人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福建省政府采购网莆田分网下载采购文件

招标文件售价:¥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福建省政府采购网莆田分网下载采购文件

四、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01月20日 10:20

五、开标时间:2020年01月20日 10:20

六、开标地点:

莆田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开标室(1)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中国采招网( bidcenter.com.cn[)

节能产品,适用于(合同包1、2),按照财库[2019]19号文所附品目清单执行。环境标志产品,适用于(合同包1、2),按照财库[2019]18号文所附品目清单执行。信息安全产品,适用于(合同包1、2)。小型、微型企业,适用于(合同包1、2)。监狱企业,适用于(合同包1、2)。促进残疾人就业 ,适用于(合同包1、2)。信用记录,适用于(合同包1、2),按照下列规定执行:(1)投标人应在(填写招标文件要求的截止时点)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以下简称:“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2)查询结果的审查:①由资格审查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投标人信用记录(以下简称:“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②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与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不一致的,以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为准。③因上述网站原因导致资格审查小组无法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的(资格审查小组应将通过上述网站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时的原始页面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以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为准。④查询结果存在投标人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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